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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主管是否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05-14 | 阅:  转:  |  分享 
  
销售主管是否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案例】张三是A公司销售主管,负责公司对外销售客户的选择,合同签订以及资金的回收。张三在担任销售主管期间,将
A公司产品低价销售给其哥哥设立的B公司,给A公司造成巨额损失。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三赔偿损失,张三认为其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认定,张三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分析】其一、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就是由有关联关系的相关人员或企业进行的交易。本案张三将A公司产品销售给其哥哥设立的B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其二、关联交易损害
公司利益,高管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二十一条,我国并不禁止公司或高管从事关联交易,只是禁止相关人员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如公司高管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则需要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其三、根据《公司法》二百一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理、副经理、财
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秘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销售主管是否属于公司高管,需要看A公司章程是否将销售主管列为高级管理人员。其四、另
,如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要看相关人员,是否执行公司出资人的决策,拥有执行权或一定程度的决策权,是否掌握着公司内部
管理或外部业务的核心信息,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公司的决策及发展方向。本案,A公司章程虽然没有将销售主管列为高级管理人员。但销售主管全
面负责公司对外销售,对签订合同、回笼资金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对公司经理直接负责,实际行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属于事实上的高管。故
,法院最终认定张三属于A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
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
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作者声明】本文系天津泽惠律
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请转载中注明:本文转载自“公司法律事务天津律师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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