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名称
为了确保“展会名称”的顺利进行和各参展单位、参展人员、观展观众及展示设备的安全,按照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责任制度:
安全保卫:
甲方负责活动期间开门,关门管理;
甲方负责提供消防安全固定设施;
甲方负责展场内的物品不得影响消防设施,不得占用消防安全门及安全通道;
甲方在开展期间清场后对展场及展位内的各种设备,物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
乙方负责布展,开展,撤展期间门岗和外围交通岗的安保人员。保证车流,物流,人流的畅通;
如发现展场内有违规操作,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有义务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
7、乙方在活动期间要派专人在展场进行安全巡视(展场安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当天活动清场后派专人对展场内进行巡视;
9、乙方负责对客户的展位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特装展位的检查);
10、乙方要在展会期间设专人负责展场安全,防火巡查的工作,以确保展会安全顺利进行;
11、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安保力量需同甲方进行对接,并接受甲方统一;
12、乙方活动期间应对各展位配置灭火器。
消防安全:
展厅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
展厅内严禁动用明火,违者罚款200元;
电力装置及电器设施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操作或调试设备必须严格控制在申报或规定的用电负荷范围内,严禁同一插座多头接电;电器照明须使用底功率冷光源照明等;
严禁乱接电源和动用展厅内电力设施,使用电线必须穿套绝缘管;
严禁随便堆放物品,以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未经许可展馆内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特装展位搭建材料须选用非燃材料或阻燃材料及涂刷防火涂料,同时施工人员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须系好保险带,违者罚款200元;
8、严禁擅自动用展馆所有消防设施。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展览安全工作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乙方统一安排部署。
2、乙方在展会期间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巡查工作,以确保展会安全、顺利进行。
3、乙方必须遵守以上防火责任制度,若因乙方不遵守甲方防火制度而发生消防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一切责任、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展会期间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单位及布展企业管理办法>>,若违反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公司名称(盖章)
责任人:责任人:签字
日期: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