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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案例专项练习-建筑工程与实务 (6)
2021-05-21 | 阅:  转:  |  分享 
  
题号:226909【案例题1】某大学城工程,包括结构形式与建筑规模完全一致的四栋单体建筑,每栋单体建筑面积为21000m,地下2层
,地上18层,层高4.2m,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A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除主体结构外的其他分
部分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依法分包;建设单位负责供应油漆等部分材料。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A施工单位拟
对四栋单体建筑的某分项工程组织流水施工,其流水施工参数如下表所示:流水施工参数表—.…流水宥拍(单位,周)Ifc丄过程■电体
建筑一単体建筑二单体建筑<单体建筑舛(1)A将部分建筑的精装修和幕墙分包给B的行为合法;理由:B具备相应资质,精装修及幕墙属专
业分包范畴,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依法分包。故分包行为合法。B将承包范围内的幕墙分包给C的行为
不合法;理由:B单位本身为专业分包,将其分包范围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C单位,即分包再分包,属典型的违法分包行为。B将油漆劳务作业分
包给D合法;理由: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
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单位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单位。事件三中错误之处和理由
分别如下:错误一:A施工单位认为B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理由:建设单位只与A单位有合同关系,B单位只与A单位有合同关
系,故只能是B向A索赔,A再就此向建设单位索赔。错误二:B施工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理由:建设单位只与A单位有合同关系,B
单位只与A单位有合同关系,故只能是B向A索赔,A再就此向建设单位索赔。错误三:建设单位认为油漆在进场时已由A施工单位进行了质量检
验并办理接收手续,其对油漆材料的质量责任已经完成,因油漆不合格而返工的损失由A施工单位承担。理由:由建设单位釆购的物资,施工单
位的验证也不能取代建设单位对其釆购物资的质量责任。【解析】此题考查流水施工方法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在流水施工中,根据流水节拍的特征
将流水施工进行分类:无节奏流水施工无节奏流水施工是指在组织流水施工时,全部或部分施工过程在各个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不相等的流水施工
。这种施工是流水施工中最常见的一种。等节奏流水施工等节奏流水施工是指在有节奏流水施工中,各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都相等的流水施工,也称
为固定节拍流水施工或全等节拍流水施工。异节奏流水施工异节奏流水施工是指在有节奏流水施工中,各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各自相等而不同施工
过程之间的流水节拍不尽相等的流水施工。在组织异节奏流水施工时,异节奏流水施工又可以釆用等步距和异步距两种方式。根据背景材料,本工
程各施工过程在各流水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全部相等,均为2周,所以,最适宜釆用的组织形式是等节奏流水施工。特别提醒注意,等节奏流水施
工也称之为等节拍流水施工,但无节奏不能等同于无节拍流水施工,一方面没有“无节拍”的说法,另一方面不可能无流水节拍,只是流水节拍没
有节奏而已。此题考查流水施工方法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流水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的编制主要分四个方面:横轴:为时间轴,针对本题就是多少周
,一定记得要有单位O纵轴:为施工过程,针对本题也就是施工过程I、施工过程II、施工过程III。横道线:每个施工过程中,每个流水段都
有一条横道线,针对本题,共分四个流水施工段,即每个施工过程的横道线均由四条横道线组成,每条线代表一个流水施工段。横道线起止点:每
个施工过程在流水施工段上的起止时间,每个施工过程在各流水段上应连续作业。要认清一个误区,流水施工横道图与单纯的进度计划横道图不同
,不能以流水施工段作为纵轴来绘制。流水施工工期计算:本题釆用的是等节奏流水施工,其总工期计算公式为:T=(M+N-1)XK+G
其中:M为流水施工段数,针对本题,M取值4;N为施工过程数,针对本题,N取值3;K为流水步距,针对本题,流水步距等于各施工段上施工
过程的流水节拍,即K取值2;G为时间间隔,针对本题,G取值为1?故流水施工总工期:T=(M+N-l)XK+G=(4+3-l)X
2+l=13周当然,横道图中工期与计算工期必须是一致的,否则肯定不正确。此题考查专业分包合同的应用、劳务分包合同的应用。先审
题,提问要求考生“判断事件二中A施工单位、B施工单位、C施工单位、D施工单位之间的分包行为理清楚施工单位A、B、C、D之间的关系
”,首先明确的是分包行为是两个单位之间的行为,不是某一个单位的行为;更不是某施工单位合法或不合法。将背景材料中A施工单位、B施工
单位、C施工单位、D施工单位的身份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理清楚。A施工单位的身份是总承包单位;A将部分建筑的精装修和幕墙分包给B;B将
承包范围内的幕墙分包给C;B将油漆劳务作业分包给Do下一步再分别判断(2)、(3)、(4)的分包行为合法性并给出理由。A将部分精装
修和幕墙分包给B。首先B具备相应资质;其次精装修和幕墙工程均为相关法律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最后,此分包过程虽然没经建设单位认可,
但在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依法分包,视为建设单位认可。所以,A与B之间的分包行为是合法的。
B将承包范围内的幕墙分包给C。首先明确B的身份一一专业分包,其次明确幕墙工程的定位一一专业承包项目,最后可以确定,B将幕墙分包给
C其实是专业分包再分包的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显然不合法。B将油漆劳务作业分包给D。根据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
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也就是说,劳务分包既可以是施工总承包企业与
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行为,也可以是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行为。根据背景材料,油漆作业属于劳务作业范畴,B为合法的专业承
包企业,D为合法的劳务作业单位,即B与D间的分包行为合法。此题考查施工合同变更与索赔。先审题,整个事件三由五句话组成。第一句,交
待事件发生的原因,属油漆质量不合格;第二句,B向A就油漆质量问题提出索赔;第三句,A认为B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第四句,B直
接向建设单位索赔;第五句,建设单位认为油漆质量责任应由A单位承担,拒绝受理索赔。第二句和第四句是相互矛盾的两种做法,显然两者中
必有一个正确、一个错误。我们知道,建设单位只与A单位有合同关系,B单位只与A单位有合同关系,故只能是B向A索赔,A再就此向建设单
位索赔。所以,第二句B向A索赔是正确的,第四句B直接向建设单位索赔是不正确的。相应的,第三句中,A认为B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也就不正确了。再看第五句,这句话分两层意思:建设单位认为油漆质量责任应由A单位承担;建设单位拒绝受理索赔。其实《合同法》最根本的原
则就是“公平”,对于建设工程物资质量责任划分而言,就是谁釆购的材料谁负责。对于施工单位釆购的物资,建设单位的验证不能代替施工单位
对釆购物资的质量责任;同理,由建设单位釆购的物资,施工单位的验证也不能取代建设单位对其釆购物资的质量责任。所以,对于第五句第一
层意思,建设单位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第二层意思,原本B单位就不应该直接向建设单位索赔,所以建设单位拒绝受理是正确的。最后总结一下
索赔的定义与概念,索赔是一个合同术语,只有存在合同关系,才能发生索赔,合同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均可以提出向对方的索赔。但并不是每项索
赔都成立、均合法,索赔成立的前提主要有三点:⑴双方存在合同关系;造成工期损失或费用损失(增加);⑶非提出方原因。题号:226910
【案例题2】某工程地下室1层、主楼地上12层、裙房地上4层,钢筋混凝土全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填充墙为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基础为整
体筏板,地下室外墙为整体剪力墙混凝土刚性防水,外侧设计两道SBS卷材防水层。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进场后即进行场地高
程测量,已知后视点高程是50.128m,测量时后视读数为1.116m,前视点读数为1.235m。接着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平整场地,结
束后,施工单位立即进行了工程定位和测量放线,然后即进行土方开挖工作,整个基坑釆取大放坡开挖。事件二: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在勘察
报告和设计文件都没有要求的前提下,监理工程师为确保工程质量,提出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检测要求,触探检查发现基坑内裙房
部位存在局部软弱下卧层。事件三:针对软弱下卧层,项目总工召集所有技术人员开现场会议,决定釆取灌浆补强并立即组织实施。灌浆后,项目
总工程师组织现场监理进行基坑验槽,并形成验槽记录。问题:列式计算事件一中前视点高程。事件一中,基坑土方开挖时应经常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至少列出四项)?事件二中,监理工程师要求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是否合理?写出哪些情况下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指
出事件三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并写出基坑验槽的重点观察的部位有哪些?【答案】“前视高程=后视高程+后视读数-前视读数”,即
:50.128+1.116-1.235=50.009m基坑开挖时,应经常检查的项目有:(1)平面控制桩;(2)水准点;(3)基
坑平面位置;(4)水平标高;(5)边坡坡度;(6)边坡稳定状况;(7)降排水情况。(1)监理工程师要求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
探不合理。(2)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况有: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
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1)事件三中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不妥之一:施工单位
对软弱下卧层的处理程序不妥;理由:基坑槽底发现与原地质勘察报告、设计不符或其他的异常情况,应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不能施工单位自行拟定方案后组织实施。不妥之二: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基坑验槽;理由: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不
妥之三:参加验槽的单位仅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理由: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的项目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共赴现场,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验
槽。(2)基坑验槽时应重点观察的部位有: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解析】此题考查施工测量的内容与方法。首先,我们搞
清楚水准测量的几个基本概念:前视、后视以及高程测量计算方法等知识点。通常,巳知点称为后视点,未知点称为前视点。高程测量示意图如下
:从图中可知,"后视点高程后视读数3=前视点高程H11+前视读数b”。则前视点(B点,梏程誹算公式为:“后视点高程凡''+后规读
数a-前视读数b”,即:50.128+1.116-1.23550.009mo此题考查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关于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
的质量控制点,《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6丄5条规定: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
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釆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根据背景资料,本工程为大放坡开挖,则在土方开
挖过程中,至少应检查的内容有: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仔细审题,背景资料中提到地下室外墙设计有卷材
防水层,由此可知地下水水头应该在基底标高以上,根据施工经验,在土方开挖及整个地下结构施工期间,必须不间断地观测边坡稳定状况和地
下水情况(即降排水情况)。此题考查土方工程施工技术o仔细审题,本工程明显是天然地基基础,如果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未有特别规定时,验槽
通常检验如下内容:1)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2)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3)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
物的位置、浓度、性状。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式贯入仪作为辅助手段。也就是说,在没有任何特殊情况下,通常不会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
型动力触探检验。根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附录A中第A.2.3条规定: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4
)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此题考查基坑验槽与局部不良地基处理方法。仔细审题,事件三共说了三件事:一是针对软弱下
卧层施工单位自行处理;二是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基坑验槽;三是基坑验槽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根据施工管理常识,施工单位通常只是按图
施工,对于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不能私自处理,应报原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拟定处理方案。关于基坑验槽的组织程序和参与
单位,我们知道,基坑验槽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基坑验槽通常观察受力较大、易于
发生不均匀沉降的部位,比如: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题号:226911【案例题3】某公司承建某大学办公科研综合楼
项目,在装饰装修阶段,大学城建设单位追加新建校史展览馆,紧临在建办公科研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160m2,总造价408万元,工期
10个月。部分陈列室釆用木龙骨石膏板吊顶。考虑到工程较小、某公司也具备相应资质,建设单位经当地建设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未通过招
投标直接委托给该公司承建。展览馆项目设计图纸巳齐全,结构造型简单,且施工单位熟悉周边环境及现场条件,甲乙双方协商釆用固定总价计价
模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考虑到展览馆项目紧临办公科研综合楼,用电负荷较小,且施工组织仅需6台临时用
电设备,某公司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决定不单独设置总配电箱,直接从综合楼项目总配电箱引出分配电箱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直接从分配电箱连接供电。项目经理安排了一名有经验的机械工进行用电管理。监理工程师认为不妥,指令整改。事件
二:展览馆各阶段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于2013年9月18日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于当天投入使用。建设单位以工程质量问题需在使用
中才能发现为由,将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推迟到11月18日,与综合楼一并进行验收,并要求《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竣工日期以11月18日为
准。施工单位对竣工日期提出异议。问题:大学城建设单位将展览馆项目直接委托给某公司是否合法?说明理由。该工程釆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是否
妥当?给出固定总价合同模式适用的条件?除背景材料中固定总价合同模式外,常用的合同计价模式还有哪些(至少列出三项)?指出事件一中校
史展览馆工程临时用电管理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给出正确做法。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对竣工日期提出异议是否合理?说明理由。写出本工程合理的
竣工日期。【答案】大学城建设单位直接将展览馆项目委托给某公司合法。理由: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1)该工程釆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妥当。(2)固定总价模式适用的条件: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
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
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3)常用的合同计价模式还有:1)变动
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2)固定单价合同;3)变动单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4)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补偿合同)。校史展览馆工程
临时用电管理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分别如下:不妥一:施工单位仅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正确做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
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或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不妥二:临时用电设备从分配电箱连接供电;正确做法:用电设备从开关箱取
电,开关箱再从分配电箱取电(或“一机一闸一漏”设置或“总一一分一一开”模式或“三级配电”模式)。不妥三:机械工进行用电管理;正确做
法:应由持上岗证的电工进行管理。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日期提出异议:合理。理由:建设单位提前投入使用的工程,其合理的竣工日期应为施
工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之日。合理竣工日期为:2013年9月18Ho【解析】此题考查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要求。有人觉得是非小型工程所以
需要招标,其实不然。虽然合同总价超过200万元,不属于小工程的范畴,但是此工程属于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不具有独立性。且原
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巳报当地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即可不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89号)第十条的规定,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1)停
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2)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3)在建
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第12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国
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施工主要技术釆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
技术;巳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⑷釆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
,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背景资料,建设单位追加新建的校史展览
馆,紧临在建大学城项目,可以认定校史展览馆为大学城项目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且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故不用招标。此题考查施工合同
的组成与内容。总价合同的风险是偏于承包商,相对发包方有利,常被发包方所釆用,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选择满意的承包商。固定总价合
同模式适宜用于以下项目:工程前期工作充分、扎实,设计依据和基础资料翔实而准确,设计工作比较细,设计图纸正确而完整,表述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和项目划分清楚、明确。建设单位根据这些技术资料进行投资准备和发包工程心中有数,而承包商据此投标报价也有基础。总价合同更适
于工程量小、结构简单、工期短、估价方便的中小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的前期工作做得好,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时留给承包商的时间相对充足。
承包商就获得充裕时间研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到现场实地考察、了解、核实和收集有关资料,从而使招标作价和编制施工方案更接近实际,
不会失控和被动。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完备,合同条件公平、合理,尤其是在关键条款上对承包商更有利,如支付、税收、保险、调价、变更、索
赔、仲裁等。此题考查施工用电安全管理。仔细审题,涉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的主要有如下四点:⑴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了《安全用电和
电气防火措施》;不单独设置总配电箱,直接从大学城项目总配电箱引出分配电箱;临时用电设备直接从分配电箱连接供电;安排了一名有经验的机
械工进行用电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丄1条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
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第3.1.6条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关于总配电箱,考虑到展览馆项目紧临大学城项目,且用电负荷较小,在原总配电箱满足要求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可以不单独设置。第8丄3条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第3.2.1条规定: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均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此题考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的32.8条之规定:“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
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法释[2004]14号)第13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
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
责任。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13.2.2条中规定:“(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
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根据背景资料,施工
单位于2010年9月18日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将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推迟到11月18日进行,巳超过15天时限,视为竣工验收已通
过,故合理竣工日期为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的日期,即2010年9月18Ho题号:226912【案例题4]某公司中标某工程,根据《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与建设单位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按公司成本管理规定,首先进行该项目成本预测(
其中:人工费287.4万元,材料费504.5万元,机械使用费155.3万元,施工措施费104.2万元,施工管理费46.2万元,
税金30.6万元),然后将成本预测结果下达给项目经理部进行具体施工成本管理。总承包施工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合同
约定当A分项工程、B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差异幅度在±5%以内的按清单价结算,超出幅度大于5%时按清单价的0.9倍结算
,减少幅度大于5%时按清单价的1.1倍结算(具体参数如下表所示)。合同单份与工程量统计表分碰工程AB淸申价(无/m"42560清枪
工Mt54006200实际匸程缺(m3)58005870总承包施工合同中还约定C分项工程为甲方指定专业分包项目,C分项工程施工过程
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C分项工程停工7d,专业分包单位就停工造成的损失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索赔。总承包单
位认为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专业分包单位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事件二:甲方指定专业分包单位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薄弱,
建设单位责令总承包单位加强管理并提出整改,总承包单位认为C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属专业分包单位责任,非总承包单位责任范围。事件三
:C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专业分包单位向建设单位上报C分项工程施工档案,建设单位通知总承包单位接收。总承包单位认为C分项工
程属甲方指定专业分包项目,其工程档案应直接上报建设单位。问题:根据成本预测资料,计算该项目的直接成本(保留一位小数)。根据背景资
料,项目经理部的具体施工成本管理任务还应包括哪些?A分项工程、B分项工程单价是否存在调整?分别列式计算A分项工程、B分项工程结算
的工程价款(单位:元)。指出事件一、二、三中总承包单位说法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或给出正确做法。【答案】直接成本=人工费+
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措施费=287.4+504.5+155.3+104.2=1051.4万元项目经理部施工成本管理的任
务还包括:(1)施工成本计划;(2)施工成本控制;⑶施工成本核算;(4)施工成本分析;(5)施工成本考核。A分项工程工程量增减幅
度:丨(5800-5400)/54001=7.4%,增加幅度大于5%,故存在调整。单价不可调部分工程量:5400X(l+5%)
=5670m3;单价可调部分工程量:5800-5670=130m3;调整后的价款为:5670X42+130X(42X0.9
)=243054元。B分项工程工程量增减幅度:|(5870-6200)/6200|=5.3%,减少幅度大于5%,故存在调整
。调整后的价款为:5870X(560X1.1)=3615920元。事件一中不妥之处:专业分包单位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理由:专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无合同关系,专业分包单位只能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索赔,总承包单位再向建设单位索赔。事件二中不妥之处:专
业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非总承包单位责任范围。理由:总承包单位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总负责人,应对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或专业分包单位项目安全管理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事件三中不妥之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程档案应直接上报建设单位。正确做法:专
业分包工程的档案应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整理,由总承包单位汇总归档后,一并上报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应接收专业分包单位的工程档案)
。【解析】此题考察工程施工成本的构成。本题考核的是项目的直接成本,也就是施工现场发生的、与建筑物本身直接相关的成本。本题中所指的
管理费是指的施工管理费,明显不是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是该项目经理部的上级单位(企业)管理本工程所发生的费用。而税金不属于成本范
围,因此本工程的直接成本应是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措施费,总计1051.4万元。此题考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项目成本管理应从工程投标报价开始,直到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为止,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成本作为项目管理的一个关键性目标,包括责任
成本目标和计划成本目标,它们的性质和作用不同。前者反映组织对项目成本目标的要求,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化,把项目成本在组织管理层和项
目经理部的运行有机地连接起来。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第13.1.1条,项目全面成本管理责任体
系应包括两个层次:(1)组织管理层。负责项目全面成本管理的决策,确定项目的合同价格和成本计划,确定项目管理层的成本目标。(2)
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成本的管理,实施成本控制,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成本目标。由此可见,成本预测的环节在投标阶段由企业负责,
中标后,项目的成本目标由企业直接下达给项目经理部,也不属于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内容。于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第13.1.2条中规定: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应包括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成本管
理是一个综合课题,或者说是一个系统工程,分为不同的管理过程。在项目施工之前,根据自身掌握的市场要素等按照成本构成的要素进行成本计
划;然后将成本计划按照不同的岗位进行分配,形成全员的成本管控;每月将成本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归集和汇总核算,将汇总核算的成本对照成
本节点计划,分析哪项成本超支或者节约,究其缘由,是客观造成的还是主观造成的,按照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考核。只有如此,成本管理的工作
才能扎实到位,成本管理的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成本管理工作才能不断得到提升。此题考查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首先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出工
程价款调整的点是多少,然后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方式调整合同价款。同一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调整有两种方式,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避免因为部分
工程清单量的调整,造成一些费用忽高忽低的情况发生,尤其是一些与工程施工联系不是十分紧密的费用,例如企业管理费。这种调整分两种情
况:工程量增加当工程量增加幅度超过合同约定,价款调整只针对工程量超过合同约定幅度外的部分。在本题中,即只调整原工程量5400(l
+5%)mm3以外的部分。⑵工程量减少当工程量减少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全部工程量的价款均需调整。此题考查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程竣
工资料的编制。首先理清楚索赔的定义与概念,索赔是一个合同术语,只有存在合同关系,才能发生索赔,合同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均可以提出向对
方的索赔。但并不是每项索赔都成立、均合法,索赔成立的前提主要有三点:⑴双方存在合同关系;造成工期损失或费用损失(增加);⑶非提出方
原因。由此判断,事件一中专业分包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是错误的。随着工程体量的加大以及社会分工专业化的发展,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具
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单位的现象十分普遍。在专业分包管理工作中,总承包单位不能存在类似问题中“以包代管”的做法,而是将专业分包
各项工作纳入自己的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总包管理的职责,对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相应的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承担自身的各项管理责任。故事件二中,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范围同样承担管理责任。根据《建
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的规定,工程资料移交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实行施工总承包
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
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时,向城建档案管理
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显然,专业分包单位的工程档案不应直接上报建设单位,应报总承包单位。题号:226943【案例题5】某工程
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施工单位编制了一份初始进度计划网络图(单位:月)如下图所示: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该工程涉及某专利技术,进度计划网络图中的工作C、工作H和工作J须共用一台特殊履带吊装起重机械,而且按上述顺序依次施
工,为此需要对初始网络图作调整。事件二:该特殊履带吊装起重机械租赁台班费用相当贵,而且无论是否使用,租赁费用从进场就开始计算,直
到出场。施工单位为减少该特殊设备在现场的闲置时间,拟重新调整工作C的起止时间,以尽量压缩该特殊设备的租赁时间。事件三:工程竣工前
,所有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均符合设计要求,但部分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判定为不合格,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实体检测。施工单位认为应以标准养护
试件强度为准,应判断结构符合要求。在建设单位的要求下,最终进行了结构实体检验,经检验合格,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问题:绘出事
件一中调整后的进度计划网络图,找出调整后网络图的关键线路(工作表示),并计算总工期。按事件一的网络图,如果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
间安排,特殊起重机械的租赁时间为多长?其中闲置时间多长?事件二中,工作C应如何安排?并说明理由。事件三中,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是否妥
当?说明理由。结构实体检验应包括哪些内容?主要检验哪些部位?【答案】调整后的进度计划网络图如下所示:~~~——II.O―?3
5"Q~~7—?M2调整后进度计划网络图的关键线路(工作表示):B-F-H—M-L。总工期为:18个月。(1)如果各项工作均
按最早时间开始,起重机械的租赁时间为14个月o⑵其中,设备闲置2个月。为了减少机械闲置时间,应将工作C开始时间往后推2个月。理由:
工作C与工作H之间机械闲置2个月;工作H与工作J之间机械不闲置,故工作C开始时间往后推2个月后,则机械可连续使用,无闲置时间。⑴
监理要求妥当。理由: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第10.1.6条规定: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
被判定为不合格或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结构实体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应
包括如下内容:混凝土强度检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主要检验渉及结构安全的柱、梁等重要部位。【解析】此题考查网
络计划方法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背景资料中给出了初始网络图,从图上可以看出,此网络图为双代号网络图。从初始网络图可知,工作C、工作
H、工作J分别处于三条独立的线路上,相互之间没有关联。通过事件一,我们知道工作C、工作H、工作J必须顺序依次施工,且只能釆用同一台
特殊设备,即工作C、工作H、工作J之间存在工艺关系,即工作C与工作H之间应有虚工作相连,工作H与工作J之间也应有虚工作相连。网
络图中,各节点的编号应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工作间的先后顺序,由小到大排列,编号通常连续(也可不连续)。注意,当工作间的先后顺序发生
变化时,网络图节点间的编号顺序相应发生变化。初始网络图中,工作E的结束节点明显比工作H的结束节点要早发生,故编号在前。但调整后
的网络图中,工作H完成后,工作J才能开始,所以工作H的结束节点编号应比工作E的结束节点(工作J的开始节点)编号要小。考试时,出现
的进度计划网络图通常都相对简单,路径不会太多。对于这样的网络图.如果只要求找出关键线路和计算总工期的话,最快捷、最省事、也是最准
确的办法就是穷举法:列举出所有的路径,分别计算各线路的时长,最长的就是关键线路了,关键线路的时长就是总工期了。此题考查网络计划
方法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仔细审题,如果各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开始,则设备第1个月初即进场,开始算租赁时间。(1)设备进场后,工作C施
工5个月;⑵工作C结束时间为5月底,工作H最早开始时间为7月,则工作C与工作H之间机械闲置2个月;⑶工作H施工5个月;(4)工作
H的最早完成时间是12月,工作J最早开始时间为第13个月,则工作H与工作J之间机械无闲置时间;⑸工作J施工2个月;所以,该起重吊
装机械在现场共租赁:5+2+5+2=14个月,其中闲置2个月。此题考查网络计划方法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事件二的目的是尽量压缩
该特殊设备的租赁时间,而工作C、工作H、工作J的施工时间是固定不变的,于是我们只能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来压缩设备的闲置时间,以使整
个租赁时间最短。通过上一问可知,设备在工作C和工作H间可能存在闲置,如果将工作C开始时间后移2个月,则可将闲置时间消除,即设备
租赁期减少为12个月。此题考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仔细看问题4的提问方式,共问了四个问题,故应分四步来回答。标准
养护试块强度代表的是混凝土的配合比质量,相当于对混凝土这种原材料质量的复验,是评价工程实体强度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同条件养护试块
强度代表的是结构实体强度,也就是说在混凝土材质一定的情况下,评价现场施工质量的高低。关于实体检测的问题,《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502-2002中第10.1.6条中有明确规定: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定为不合格或
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结构实体检测。事件三的情况正好是第10.1
.6条中的第二种情况,故监理的要求是妥当的,应进行结构实体检测。对于结构实体检测的项目,通常有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注意,
在任何时候,只要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项目,都是应该检查的项目。题号:226944【案例题6)某市大学城园区新建音乐学院教学楼,其中
中庭主演播大厅层高6.4m,双向跨度19.8m,设计釆用现浇混凝土井字梁。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模架支撑方案经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签字,监理工程师认为其支撑高度超过5m,需进行专家论证。事件二:按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成立以
企业总工程师、监理、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时还聘请了外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共计7人组成专家组,对模架方式进行论证。专家组提出口头论
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事件三:在演播大厅屋盖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因西侧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局部坍塌,使东侧刚浇筑的混凝土顺斜
面往西侧流淌,致使整个楼层模架全部失稳而相继倒塌。整个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9人,轻伤14人,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立刻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问题:事件一中,监理工程师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该方案是否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为什么?指出事件二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事件三中,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应为什么类型事故?并给出此类事故的判定标准。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后,报告事故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至少列出四条)?【答案】(1)监理工程师的说法不正确;理由:搭设高度8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
支撑工程时施工方案才需要进行专家论证。(2)本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理由:搭设跨度18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施工方案需要
进行专家论证,本工程跨度19.8m,故此方案需进行专家论证。事件二中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不妥之一:本单位总工程师,监理、设计单
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专家组;理由: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
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妥之二:专家组提出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理由: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书面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确认。(1)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事件三中事故应划分为较大事故。(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判定为较大事故:1)由于质量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2)或
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事故应包括的内容主要
有: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⑶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
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⑸已经釆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解析】此题考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首先,根
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我们知道: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当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时,其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那么,我们再回过头
来看事件一,监理工程师认为其支撑高度超过5m,所以判定该方案需进行专家论证,很明显,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监理工程师的错误
不在于该方案是否应该进行专家论证上,而在于支撑高度超过5m的理由上。但该方案本身是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理由是其跨度达19.8m,
超过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的18m,故需要专家论证。此题考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中明确规定:(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
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
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仔细审题,“施工单位组织成立以企业总工程师、监理、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时还聘请了外单位相
关专业专家共计七人组成的专家组”,显然专家组中有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等参建方的人员,该做法不正确。注意,参建各方的人员都可以参加
专家论证会,只是不能以专家的身份参加。此题考查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中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
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⑶较大事故,是指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
本数。任何一种等级的事故,均有三方面判定标准,即: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等级判断以这三方面判定标准中高者为准。
此题考查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12条中规定,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⑶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巳经造成或
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⑸已经釆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题号:22694
5【案例题7】某耐火材料厂新建厂区工程,主体为一重钢结构多层厂房,内含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央控制室工程,地下部分为混凝土灌注
桩基础,地上部分中柱为钢管混凝土,其他构件均为H型钢构件,钢构件的连接方式主要为高强螺栓(摩擦)连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制作完成并经检测合格的构件所有外露部位均喷涂底漆后运至施工现场,现场尺寸校验、摩擦面打磨后拼装。高强螺栓连接时先初拧至施工
扭矩的50%左右,对接合件进行校正,消除接合件的变形、错位和错孔后,再复拧达到紧固。高强螺栓安装时从中部向四周逐个进行,初拧及
终拧从四周向中心进行,并保持四个方向对称拧紧。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问题,停工整改后通过验收。事件二:装饰装修施工前,装修单位上报中
央控制室的木龙骨纸面石膏板吊顶(不上人)施工方案,其中主要内容如下:(1)釆用。6吊杆,长1.2m;(2)吊杆用膨胀螺栓固定在楼
板上,冲击电锤成孔;⑶主龙骨间距960mm,吊挂在吊杆上;⑷次龙骨间距500mm,紧贴主龙骨安装;(5)纸面石膏板的长边沿横向主龙
骨铺设;(6)纸面石膏板四角先固定在龙骨上,然后固定四边,最后固定中心,确保牢固。监理认为部分做法不妥,退回施工单位改正后,签字
审批,按方案组织施工。事件三:吊顶内设备、管线及填充材料施工就绪,且石膏面板大面积安装完成,施工单位请监理工程师通过预留未安装面
板部位对吊顶工程进行隐蔽验收,被监理工程师拒绝。事件四: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75d,施工单位将工程档案送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被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拒绝接收。问题:指出事件一中从钢构件制作到拼装完毕过程中存在的不要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指出事件二中纸面石膏板
吊顶施工方案中的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事件三中,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木龙骨石膏板吊顶工程应对哪些项目进行隐
蔽验收(至少列出四项)?事件四中,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做法是否合理?并给出理由。【答案】事件一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不妥之一:所有外露部位均涂底漆;理由:除设计明确要求外,摩擦面不应该涂漆。不妥之二:直接用高强螺栓作为临时螺栓使用;理由:应先用临
时螺栓或冲钉定位,对其结构架设调整完毕,对接合件进行矫正,消除接合件的变形、错位和错孔,接合部摩擦面贴紧后,才能安装高强度螺栓
。不妥之三:高强螺栓的施拧顺序从四周向中心进行不妥;理由:一个接头上的高强度螺栓,初拧、复拧、终拧都应从螺栓群中部开始向四周扩展
逐个拧紧。纸面石膏板吊顶施工方案中的不妥之处与正确做法如下:不妥之一:釆用6吊杆,长1.2m;正确做法:长1.2m的吊杆应釆用。8
吊杆。不妥之二:纸面石膏板的长边沿横向主龙骨铺设;正确做法:纸面石膏板的长边应沿纵向次龙骨铺设。不妥之三:纸面石膏板四角先固定在
龙骨上,然后固定四边,最后固定中心;正确做法:纸面石膏板与龙骨固定,应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边进行固定,不得多点同时作业。(1)
事件三中,监理工程师做法正确。理由:施工单位应在石膏面板安装前请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⑵木龙骨石膏板吊顶工程须隐蔽验收的项目有
:1)吊顶内管道(风管或水管)的安装及试验;2)吊项内设备的安装及试验;3)木龙骨防火处理;4)木龙骨防腐处理;5)预埋件;6)
预埋拉结筋;7)吊杆(拉杆)安装;8)龙骨安装;9)填充材料的设置。(1)施工单位的做法不合理;⑵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做法合理。理
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不应由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档案直接送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正确做法应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
建设单位送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解析】L此题考察钢结构施工技术。仔细审题,事件一钢结构施工共有三句话:一是钢结构所有外露部位均喷
涂底漆;二是直接用高强螺栓作临时螺栓固定;三是高强螺栓从四周向中心的紧固顺序。回答的时候,按这三句话分别进行判断和回答即可。第一
句:所有外露部位均涂底漆,常规情况下摩擦面不应该涂漆。虽然在安装高强螺栓前,通常会清理摩擦面,但摩擦面涂漆仍不正确。第二句:直接
用高强螺栓对位、校正后紧固,按规范,应该用临时螺栓或冲钉定位,然后用高强螺栓替换后拧紧。也就是说,直接用高强螺栓当临时螺栓使用,
这一处不妥隐含在背景材料中,需仔细推敲才能发现。第三句:高强螺栓紧固的顺序不正确,无论初拧还是终拧,均应该从中部向四周扩展逐个拧
紧。此题考查吊顶工程施工技术。针对事件二中内容,逐一分析如下:对于不上人的吊顶,当吊杆长度大于1000mm,应釆用8吊杆;吊杆长度
在1000mm以下的可以釆用4)6的吊杆。如果有现场施工管理经验,这一问不难,因为是现场的常规做法。主龙骨应吊挂在吊杆上,间距9
00~1000mm。次龙骨紧贴主龙骨安装,间距300?600mm。纸面石膏板的长边(即包封边)应沿纵向次龙骨铺设,而不应该是沿横
向主龙骨铺设。纸面石膏板与龙骨固定,应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边进行固定,不得多点同时作业,以防止钉固过程中,石膏板不均匀受力或残
留内力。此题考查墙面、吊顶及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仔细审题,在事件三中,吊顶石膏面板大面积安装完成,施工单位请监理工程师通过预留未
安装面板部位对吊顶工程进行隐蔽验收。也就是说,在龙骨、拉结筋、吊杆、填充材料、吊顶内机电设备及管线等未经隐蔽验收时就已进入面板
安装的工序,显然是不符合隐蔽验收本意的。现实项目施工中,大多数项目可能都是这样操作的,但并不代表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正确的程序应
该是所有隐蔽项目验收通过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面板安装施工。根据背景资料,本工程吊顶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吊顶内管道、设备的
安装及水管试压;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预埋件或拉结筋;⑷吊杆安装;⑸龙骨安装;(6)填充材料的设置。背景资料未提及的项目,不在答题
考虑之列。此题考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围与档案报送期限。本题是《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相结合而形成的一个提
问,对于有现场实践经验的考生,此题其实不难。首先考核建设工程档案的报送时限: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本案例
中竣工后75d没有问题,只是起迷惑作用。其次是责任划分的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正确做法应是将本单位形成的工
程文件、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然后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后,由
建设单位送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显然,建设工程档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而不应由施工单位进行。题号:2269
46【案例题8】某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标准厂房建筑,高两层,无地下室,框架柱柱距7.6m0通过公开招标程序,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
签订的承包合同部分内容如下:工程合同总价2100万元,工程价款釆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可调,占工程价款的35%;材料
有4种可调:材料1占5%,材料2占15%,材料3占15%,材料4占10%o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的15%预付备料款,
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总额的65%。竣工前全部结清。开工前,施工单位制定了完整的施工方案,釆用预拌混凝土,钢筋现场加工,釆用
覆膜多层板作为结构构件模板,模架支撑釆用碗扣式脚手架。施工工序为:安排框架柱单独浇筑,之后梁与板同时浇筑。施工过程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结构设计按最小配筋率配筋,设计中有釆用HPB235级。12钢筋,间距200mmo由于当地建材市场HPB235级直径12
mm钢筋被淘汰,施工单位征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后,按等强度折算后,用HRB335级直径12mm、间距250mm的钢筋进行代换
,保证整体受力不变,并按此组织实施。事件二:二层梁板施工阶段天气晴好,气温16?27笆。梁板模板安装并拼接整齐、严密并验收完毕
,进行钢筋的安装,且钢筋绑扎经验收符合规范要求。在混凝土浇筑前,用水准仪抄平,保证每一构件底模表面在同一个平面上,无凹凸不平问题
,开始浇筑混凝土,并现场制作混凝土试件。浇筑完毕20h覆盖并浇水养护。10d后从标准养护室取出一组试件送检试压,其强度达设计强
度的80%,施工单位认为已超过设计强度的75%,随即向监理提出拆除底模与架体支撑的申请。事件三:竣工结算时,统计生成的人工费及材
料费价格指数如下表所示:费用价格指数表■用名称鼎期代号基期价幣指数计算代号计算期阶人匸费A,130A140材料1110H120材料
2G>120C138材料3S125D145材料4135E160施工单位按调值公式法重新计算实际结算价款。问题:列式计算该工程预付备
料款和起扣点各是多少?指出事件一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指出事件二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列出动态结算调值公式,并按事
件三中价格指数计算调价后的实际结算总价。【答案】工程预付款=2100X15%=315万元;预付款起扣点=2100-315/65%=
1615.38万元。事件一中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不妥之一:按等强度折算后进行钢筋代换;理由: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或同钢号
钢筋之间的代换),按钢筋代换前后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不妥之二:征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后,按此组织钢筋代换;理由:钢筋代换
时,一定要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事件二中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不妥之一:保证每一构件底模表面在同一个平面上,无凹凸不平问题;理由
:对于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应为跨度的1/1000—3
/1000o不妥之二:浇筑完毕20h后覆盖并浇水养护;理由: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成终凝前(通常为混凝土浇筑完毕后8?12h内)开始
进行养护。不妥之三:以从标准养护室取出一组送检试压后的强度判断拆除底模与架体支撑;理由:应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试压后强度判断拆除底
模与架体支撑。动态结构调值公式及计算过程如下:先计算不调值部分所占比重(an):1—(0.35+0.05+0.15+0.
15+0,1〉=0,2218X(0.2+0.35機+0.05帯+0-1彊+0.15模+0.嘿)=2100X(0.
20+0.38+0.05+0.17+0.17+0.12)=2289万元(如用科学计算器,计算过程不舍小数位,结果应为:230
2.62万元)【解析】此题考查预付款与进度款的计算。背景资料中明确给出“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的15%预付备料款”,则预
付备料款等于合同总价的15%,这一问很简单。首先要搞清楚,起扣点不是一个时间概念,而是一个付款金额的概念。关于起扣点,考试用书中
公式是这样的:起扣点=承包工程价款总额-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其实这个公式大可不必死记硬背,你只需记住一条就行了:剩下未完
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恰好等于前期工程预付款的数额,这个临界点就是起扣点。此题考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关于钢筋代换的
原则,主要分如下几种情况:当构件配筋受强度控制时,按钢筋代换前后强度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或同钢号钢筋之间
的代换),按钢筋代换前后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当构件受裂缝挠度控制时,代换前后应进行裂缝宽度和挠度验算。根据背景材料的描述,本
工程结构设计按最小配筋率配筋考虑,则钢筋代换时,应按代换前后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另,钢筋代换时,一定要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其
代换程序才合法。此题考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通常在背景材料中出现施工过程描述时,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提问不妥之处并简述理由或给出
正确做法,本问题也不例外。在熟悉背景资料时,应看清楚背景资料中的断句方式,事件二中共有五个句号,即交待了五个方面。每一句话逐个分
析并做好标记,针对存在的不妥,一一对应作答。看清楚提问的范围,本例第3问,只针对事件二提问,故不要纠缠于题干中其他问题,仅就事件
二进行作答。事件二的描述中,特意增加了关于天气、气温条件、过程验收等的迷惑性表述。真正的问题有三方面:模板支设完后用水准仪抄平,
保证在同一个平面上,那就表示没有起拱,而背景材料中明确交待本工程框架柱柱距为7.6m。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
求,对于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应为跨度的1/1000-3
/1000o背景材料没有说明设计是否有要求,在应考时,切不可去假设设计会如何要求,只能按设计无具体要求的情况来作答,即跨度
的1/1000—3/1000起拱。浇筑完毕20h后覆盖并浇水养护是有问题的,通常情况下,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成、终凝前开始进
行养护。天气晴好,气温较高,混凝土浇筑完毕20h以后,早就因为表面失水产生大量收缩裂缝了。事件二的第五句话前半句是这样说的:"10
d后从养护室取出一组送检试压,其强度达设计强度的80%”,单看前半句话,没有问题,但如果和后半句话放在一起,就有问题了,而且问题
还比较隐蔽,不容易发现。混凝土试件10d后试压的目的是什么?为了判断是否可以拆除构件底模和架体支撑。如果明说用标准养护试块来判
定是否可以拆除构件底模和架体支撑,估计所有考生都能回答正确,凭常识,应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但事件二换了一种比较隐蔽的说法来表述,
结果绝大多数考生就会把关注点全放在75%上,框架柱柱距7.6m,证明梁的跨度肯定不大于8m,达到设计强度的75%就可以拆除底模及
支撑,事件二中描述已达到80%强度,提出拆模,貌似很正确。结果,这么简单的知识点的分值,白白丢掉了。当然,如果你连这个拆模常识
性数据都不知道,那丢分就不值得同情了。此题考查工程竣工结算。首先,得搞清楚什么是调值公式动态结算。所谓调值公式,其实是一个加权调整
的过程,根据价格指数变化的各部分的权重和价格变化幅度,以加权的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工程实际结算价款。其公式如下:p=0(%+a>
£+%善+心£+仪崙+..?)P工程实际结潔?价款;R调值前工程价款;a.不调值部分所占比重;…调值各部分所占比重;
A、晚C、D…計算期价格指数;A)>瓦、G)>Do…基期价格指教a本案例中可调整部分共有五项:人工费、材料1、材料2、材料3、材
料4,其所占比重分别为0.35、0.05、0.15、0.15、0.1。其实题干中还有一个隐含条件,也就是不调值部分的比重(a0)
,即:l-(0.35+0.05+0.15+0.15+0.1)=0.2o剩下的计算就简单了。提醒读者注意一点,考试试卷通常会明确要
求保留几位小数,计算结果要严格按提问要求保留小数位数。题号:226977【案例题9】某高校新建一栋办公楼和一栋实验楼,均为现浇钢
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地下1层、地上11层,建筑檐高48m;实验楼6层,建筑檐高22m。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
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电梯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在主体结构施工前,与主体结构施工密切相关
的某国家标准发生重大修改并开始实施,现场监理机构要求修改施工组织设计,重新审批后才能组织实施。事件二:针对某分部工程,施工单位编
制如下进度计划时标网络图,并在第6个月底和第11个月底对实际进度进行检查,编制进度计划前锋如下图所示(单位:月)。事件三:办公楼
主体结构施工至六层时,工程所在地发生了持续2h的暴雨,并伴有短时6?7级大风。风雨结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脚手架
再次进行检查验收,排除隐患后恢复了施工生产。事件四:办公楼电梯安装工程早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完成,提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总
承包单位未参加。验收后电梯安装单位将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整体工程完成时,电梯安装单位已撤场。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
计、总承包单位参与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问题:事件一中,除了国家标准发生重大修改的情况外,还有哪些情况发生后也需要修改施工组
织设计并重新审批?根据事件二中时标网络图进度前锋线,分析6月、11月底各被检查工作的实际进度情况。事件三中,是否应再次对脚手架进行
检查验收?说明理由。还有哪些情况需对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进行检查验收?指出事件四中错误之处,并分别给出正确做法。【答案】除国家标准
发生重大修改的情况外,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并重新审批的情况还有:⑴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2)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3)主要施
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或施工部署有重大调整);(4)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或施工条件有重大改变)。根据时标网络图上进度前锋线,可知:
(1)6月底检査结果:工作E进度超前一个月,工作C进度滞后一个月,工作D进度滞后一个月0(2)11月底检查结果:工作E进度滞后一个
月,工作丨进度与原计划一致,工作J进度滞后三个月。⑴风雨结束后对脚手架再次进行检查验收:正确;理由:符合规范“遇有6级及以上大
风与大雨后应进行检查和验收”的规定。(2)需对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进行检查验收的情况还有: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2)作业层
上施加荷载前;3)每搭设完10?13m的高度后;4)达到设计高度后;5)寒冷地区土层开冻后;6)停用超过一个月的,在重新投入使用
之前。事件四中错误之处及正确做法分别如下:错误一:电梯工程验收总承包单位未参加;正确做法:总承包单位应(派人)参加。错误二:电梯工
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正确做法:应移交给总承包单位。错误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只有建设、监理、设计、总承包单位参加(或电梯安装
单位未参加);正确做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电梯)分包单位也应参加。【解析】L此题考查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规定。根据《建筑施
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第3.0.6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1)项目施工过程中,发
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1)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3)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4)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5)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2)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实施
;(3)项目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逐级交底;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调整。此题考查网络
计划方法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所谓前锋线,是指在原时标网络计划上,从检查时刻的时标点出发,用点划线依次将各项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连接
而成的折线。前锋线比较法就是通过实际进度前锋线与原进度计划中各工作箭线交点的位置来判断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进而判定该偏
差对后续工作及总工期影响程度的一种方法。以工作E为例,6月底检查时,工作E已完成6个月工作总量中2个月的工作量,而原计划6月底只
完成1个月工作量,即工作E进度超前一个月。其余工作以此类推。此题考查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第821条之规定,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作业层上施加荷
载前;每搭设完6?8m高度后;达到设计高度后;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停用超过一个月。此题考查单位工程竣工验
收。首先分析事件四的说法,共分四句话:办公楼电梯安装工程早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完成,提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总承包单位未参加。
验收后电梯安装单位将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整体工程完成吐电梯安装单位已撤场。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总承包单位参与进
行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针对(1),相应规范中规定: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度检查评定
,总承包单位应派人参加。针对(2),相应规范中规定: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承包单位,再由总承包单位汇总后向建设单位
移交。很明显,第(3)句本身没有问题,补充说明第⑷句。针对(3)、(4),相应规范中规定: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
位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题号:226978【案例题10]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一项建筑基坑工程的施工,基坑开挖深度12m,基坑南侧距
基坑边6m处有一栋6层既有住宅楼。其中:基坑工程为专业分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为宣传企业形象,总承包单位
在现场办公室前空旷场地树立了悬挂企业旗帜的旗杆,旗杆与基座预埋件焊接连接。事件二:为确保施工安全,总承包单位委派一名经验丰富的同
志到项目担任安全总监。项目经理部建立了施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了以安全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工程开工前,安全
总监向项目有关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基坑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编制了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完毕后交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备案。
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督促专业分包单位针对深基坑组织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指示基坑分包单位组织了专家论证,定稿后由总承包单位项目
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组织实施。事件四:基坑在开挖过程中,总承包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对深
基坑支护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保证项目,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问题:事件一中,旗杆与基座预埋件焊接是否需要开动火证?若需要,请说明动
火等级并给出相应的审批程序。指出事件二中存在哪些不妥?并分别给出正确做法。事件三中,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签批、专家论证是否妥
当?分别说明理由。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的要求,针对本基坑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检查的保证项目有哪些(至少列
出四项)?【答案】(1)需要开动火证。属三(III)级动火作业。审批程序: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
工长)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事件二中存在的不妥和正确做法分别如下:不妥之一:安全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项
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正确做法: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不妥之二:安全总监向项目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正确
做法:由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向项目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妥之三:交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备案;正确做法:交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
备案。⑴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妥当;理由: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深
基坑工程,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不妥当;理由: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深基坑专项施工方
案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组织实施不妥当;理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
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故本案例中深基坑专项方案应由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批后组织实施
。基坑工程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解析】此题考查现场消防管理。施工
现场动火共分三个等级,其判定标准如下: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
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2)动火的审批程序如下: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4)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此题考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责任制的核心是:项目经理承担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责任。具体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0中明确规定:项目经理应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也就是说,项目经理应该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而不应该是项目安全总监或其他人。关于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规范中明确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此题考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6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9条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8条规定: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此题考查施工安全检查与评定。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1.3条,基坑工程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方案1)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在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3)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4)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2)基坑支护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2)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3)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4)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⑶降排水1)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釆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2)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釆取降排水措施;3)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4)基坑开挖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2)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3)基坑开挖应釆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4)当釆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釆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5)坑边荷载1)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2)施工机械与基坑边缘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6)安全防护1)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2)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l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3)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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