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3000—2016 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査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指标的完 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组织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向本企业所有部门、单位和 从业人员通报。自评结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作为年度安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核等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 社会公示。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应重新进行安全绩效评定,全面査找安全生产标准 化管理体系中存在的缺陷。 5.8.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 势,以及绩效评定情况,客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 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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