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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
2021-05-30 | 阅:  转:  |  分享 
  
发明专利申请教程目录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细则解答37《
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第57号)40电子申请使用流程简介43专利电子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45一、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递交专利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受理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1)、确
定申请前,可先行检索。登录常规检索http://pss-system.cnipa.gov.cn/sipopublicsearch
/portal/uiregister-showRegisterPage.shtmlhttp://pss-system.cnipa.
gov.cn/sipopublicsearch/portal/uiregister-showRegisterPage.shtml新
用户注册:用户名;密码:邮箱:@.com,您申请注册的【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邮件验证码为
:,输入专利名称,没有检索到,复合文本=相关专利(2)、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
a.gov.cn/http://cponline.cnipa.gov.cn/。密码:专利电子用户注册审批通知单:用
户注册请求人?:您提交的专利电子用户注册请求符合《关于电子申请的规定》的注册要求,已成为电子申请用户。用户帐号:
用户密码:注册完成后请使用用户帐号和密码登录对外服务模块,在“数字证书管理
”栏下载和安装数字证书。请妥善保管用户密码和数字证书。证书密码:(3)设置电脑平台运行环境,安装证书控件,用户证书注册下载,O
CX插件安装,IE浏览器设置。(4)电子申请客户端下载安装2、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
协;申请文件必须参照专利局规定的统一格式的表格,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有附图的可同时提交说明书附
图和摘要附图。(1)、:请求书的撰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发明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一)发明的
名称;(二)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
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三)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四)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受托
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五)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
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以及原受理机构的名称;(六)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七)申请文件清单;(八)附加文件清单
;(九)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2)、说明书的撰写:按照发明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创造的目的、技术方案、有益效果、结
合附图做进一步说明、具体实施方式这些步骤逐一进行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
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
的技术领域;(二)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三)发明内容:写
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四)附图说明
: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五)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
附图。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和顺序撰写说明书,并在说明书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除非其发明的性质用其他方式或者顺序撰写
能节约说明书的篇幅并使他人能够准确理解其发明。发明说明书应当用词规范、语句清楚,并不得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
,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发明专利申请包含一个或者多个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说明书应当包括符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序列表。
申请人应当将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规定提交该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副本。发明的几幅附图
应当按照“图1,图2,……”顺序编号排列。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
部分中提及。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注释。(3)、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权利
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的技术特征。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
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附图标记不得解
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应以说明书为依据,分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
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当有多项权利要求时,应以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一般
情况下第1项权利要求即为独立权利要求,余下为从属权利要求,需要对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做进一步限定的,即为从属权利要求。发明的独
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一)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主题与最接近的现
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二)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
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发明的性质不适于用前款方式表达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用其他方式撰写。一项发明应当
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发明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附加的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
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4)、说明
书附图的绘制。发明专利一般有附图,但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附图可以采用多种形式:a.对于机械
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采用各种视图反映产品的形状和结构。b.对于电器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是电路图、框图、示意图;c.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创
造可以用化学结构式作为附图;d.对于方法发明,附图可以是表示该方法各步骤的工艺流程图。附图的要求:a.附图应当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
,即应当使用绘图工具(或电脑绘图),用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均匀清晰,图面不着色,图周围不加框线,不要使用铅笔圆株笔绘制,但附图不用标
注比例和尺寸数据。b.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当保证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并符合照相制版的要求;c.
同一专利申请的几幅附图,可以绘制在同一张专用格式的纸上,并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用“图××”的形式来表示。d.同一专利申请有多页
附图的,应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写页码;e.同一专利申请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必须前后一致,在说明书中未提及的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f.附图
中除必要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它注释。(5)、说明书摘要的撰写:a.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
征和用途。不应写成广告或单纯产品的功能介绍;b.摘要不应加标题,可以连续书写;c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摘要可以包括申请的化学式中最能
说明发明特点的一个化学式。摘要也可以包括数学式或反应式。d.摘要不用分段,全文不得超过200字。摘要附图的绘制:对于说明书中有附图
的,应单独提交一幅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最能说明技术特征的一个附图,来作为摘要附图,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6厘米
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1)、专利申请
符合受理条件的,确定申请日,给出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或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专利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不受理通
知书。在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向当事人说明原因,不予接收。(2)、收费依据与标准收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申请费:发明专利900
元;费用减缴比例为85%的,应缴纳的实质审查费为135元申请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加收150元;说明书附
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加收50元,从第301页起每页加收100元公布印刷费50元;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
(3)、减缴收费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
元(年6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
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费减备案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
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费用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
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费用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
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
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登录地址:http://cpservice.cnipa.gov.cn;电子申
请注册用户可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名登录。咨询途径:(一)当面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二)电话咨询:全国统一电话咨询热
线:(010)62356655;(三)网站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首页的“咨询台”栏目
(http://www.cnipa.gov.cn/zxt/index.htm);(四)信函咨询: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
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邮编:100088投诉渠道:(一)电话投诉:全国统一电话咨询热线:(010)6235665
5(二)网上投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业务评议平台(http://scywts.cnipa.gov.cnhttp://scywts
.cnipa.gov.cn);(三)信函投诉: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室,邮政编码:10008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事务受理大厅,各专利代办处地址见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办公时间:受理大厅
:工作日8:00至17:00乘车路线:北京市公交“蓟门桥”公交站;地铁10号线“西土城路”站南800米。4、进入初步
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请日起的15个月内随时
要求提前公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入口:http://cpquery.cnipa.gov.cn
/5、进入实质审查(实审)阶段: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也可以在该专利申请公开后提起实审,提起实审须按规定交
纳专利实审费用。《专利法》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1)、提交《
实质审查请求书》专利表格,具体步骤:1、填写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第一署名申请人。2、请求内容:根据专利法第35条的规定,
请求对上述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确认是否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规定的主动修改的权利。3、根据需要提交附件,并填写附件清
单。4、对于PCT国际申请,勾选实质审查费享受费用减缴的比例。5、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代表人签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2)、实质审查费的全额费用为2500元。1、费用减缴比例为85%的,应缴纳的实质审查费为375元;
费用减缴比例为70%的,应缴纳的实质审查费为750元。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
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3)、审查《实质审查请求书》中的内容及专利申
请所处审查阶段、缴纳的实质审查费等:1、不符合法律手续文件的形式要求的,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2、不符合法律手续文件的形式要求
但期限届满前通知书已发出,且申请人在期限内足额缴纳实质审查费的,发出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3、实质审查请求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进入
实质审查阶段,并发出相应的通知书:(1)若该专利申请已公布,则发出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2)若该专利申请尚未公
布,则发出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4、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实
质审查费的,该申请视为撤回,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6、授予专利权:经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发明法人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授予专利权,
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取得专利发明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将予以公告。7、专利发明的优先权:如果要求在先专利发明的优先权,则应当提供在先申请的相关情况。8、电子方式送达对于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专利局以电子文件形式向专利申请提交人发出各种通知书、决定和其他文件,专利申请提交人应当按照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规定的方式接收。电子申请用户未及时接收通知或决定的,不作公告送达9、申请异议处理申请人可以对受理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错误,如著录项目信息错误、费减结论审批错误等,提出修改更正请求,并附具相应证明文件,受理处审查确属错误的,发出修改更正通知书。申请人如对受理阶段的通知或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提出行政诉讼。http://cponline.cnipa.gov.cn/http://cponline.cnipa.gov.cn/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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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wuzheng8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