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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2021-06-17 | 阅:  转:  |  分享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床位医师或医疗组长对住院超过3天诊断不明确或治疗7天内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由科主任组织院内有关专家进行讨论。



二、若经院内专家会诊后仍未能明确诊断的,须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邀请并组织院外专家进行会诊。



三、讨论前,主管医师应积极准备有关病历资料,明确提出讨论目的;讨论时,应详细做好讨论记录,并于讨论完成后,将相关内容在病历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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