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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实业税务管理制度(财务经理人)
2021-06-22 | 阅:  转:  |  分享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与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及时收集和反
馈相关信息。
1、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
2、建立和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和更新系统,确保企业财务会计系统的
设置和更改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步,合理保证会计信息的输出能够反映法律法规
的最新变化。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
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
信息系统。
1、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对具有重复性、规律性的涉税事项进行自动
控制;
2、将税务申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利用有关报表软件提高税务申报的准确
性;
3、建立年度税务日历,自动提醒相关责任人完成涉税业务,并跟踪和监控工
作完成情况;
4、建立税务文档管理数据库,采用合理的流程和可靠的技术对涉税信息资料
安全存储;
5、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法律法规的收集、处理及传递的效率和效果,动
态监控法律法规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公司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记录、收集、处理、传递和保存
应符合税法和税务风险控制的要求。
第第第第六六六六章章章章监监监监督督督督和和和和改改改改进进进进
第二十四条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
评估审核,不断改进和优化税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应根据企业的整体控制目标,对税务风险管
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第第第七七七七章章章章附附附附则则则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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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财智东方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