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完整版-27页)
2021-06-29 | 阅:  转:  |  分享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3.23?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有权提出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 工会曾经提出过自己的意见 一般 认真学习工会法,监督企业执行三同时制度 2 3.24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工会对工人反映的一件曾经调查过,并对工人反映的问题提交过职工代表大会 良好 3 3.25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会同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的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本企业未发生过类是事件 良好 4 3.26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 工会积极参与为职工修建集资房 良好 5 3.27?工会会同行政方面组织职工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文化、业务素质;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工会经常组织一些右翼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良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单位未发生过刑事案件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遵照执行 良好 8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为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建立了职业病健康监护档案 良好 9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本企业选择外包队伍要严格审查其施工的资质,拒绝采用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包任何工程 良好 10 1.4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除个别单位噪声超标外,其他场所的职业卫生指标均符合标准 一般 采取为岗位员工配置耳塞的措施 11 1.5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本企业建立有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但对职业病防治的水平一般 一般 积极采用新技术,提高防治职业病的整体水平 12 1.6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良好 13 3.20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附带有安全标签、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严格执行《五双管理》 良好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每次招标都遵守合同法,由公司纪检委监督 良好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每次招工都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良好 17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本企业没有16周岁以下的员工 良好 18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由于其他原因偶尔造成8小时以外加班,但以货币形式补偿 一般 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减少8小时以外加班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每次招标都由公司纪检委监督 良好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 有医务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14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良好 22 3.26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本企业生产的农用尿素、工业甲醇均符合国家标准 良好 23 3.27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本企业生产的兰花牌尿素有出厂检验报告、包装上有明确标识、表明了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工业甲醇附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出偿付带有安全标签 良好 24 3.29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没有生产明令淘汰的产品 良好 25 3.32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每季度都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一次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26 道路交通安全法 2.8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有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已登记备案,并办理了临时通行证 良好 27 2.19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有部分临时工的车辆未办理驾驶证 一般 由保卫科统一组织办理驾驶证 28 2.2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厂内所有机动车辆都能坐收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 良好 29 妇女权益保障法 4.22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女工。 本企业未发生过招工时歧视妇女的事件,也没有招收过未满十六岁的女工 良好 30 4.23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本企业执行《集体工资协商制度》和《职工住房管理规定》 良好 31 4.24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本企业执行《管理干部任用和考评制度》 良好 32 4.25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本企业在锅炉与造气等环境较差的岗位未安排女职工,并给予女工享受一切国家法定的待遇 良好 33 4.26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未发生过类实现向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四条(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差 制定2008年目标管理方案 35 第十八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厂区内动火作业遵守《动火安全作业规程》 良好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十一条?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以及防汛和抗旱相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编制了《防洪救险应急预案 良好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1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良好 38 2.19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各车间都配备了安全员 良好 39 2.2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及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均培训后上岗,并取得相关的证件 良好 40 2.23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殊工种证件,并做到了持证上岗 良好 41 2.24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对原建工程进行了现状评价,有新建项目时,先进行预评价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4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ZWH安许证字[2005]0421,有效期:2005年11月28日至2008年11月28日 良好 43 7.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良好 44 9.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末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良好 45 13.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发生 良好 46 14.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从未发生并严格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良好 4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48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制定。 已办理危险化学品注册工作,并取得证件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4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50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已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交公司安监部审核,审核合格后组织演练,并保留相关记录 良好 49 5.5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未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良好 50 19.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五氧化二钒局毒品的管理施行“双人双管”制度 良好 51 34.2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已办理准购证 良好 52 34.3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 已经办理了距毒品的准购证,采购方为公家定点生产企业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54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了岗位安全责任制 良好 55 2.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每年的安全投入为上年度销售收入的1% 良好 56 2.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按要求成立了安全科,各车间都配备了专职安全技术员 良好 57 2.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均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件 良好 58 2.9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特殊工种全部取得了操作资格证书 良好 59 2.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已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良好 60 2.1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已进行了安全评价 良好 61 2.1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定期检测、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档案。 已辨识了重大危险源,并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档案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62 工伤保险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并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良好 63 1.3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全部参加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为员工按期交纳各类保险费 良好 64 2.10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 良好 65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防护条例 1.5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员工配置防护用品,并全员参加了工伤保险 良好 66 1.7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没有使用童工和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良好 67 3.17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制定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良好 68 3.19用人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确保劳动者安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知识。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 制定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对全体员工进行了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良好 69 3.20用人单位应当确保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处于正常适用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 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 良好 70 3.21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配备了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对员工应知应会的培训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71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防护条例 4.31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新员工进厂全部要提供职业健康检查,人劳科要保留相关记录 良好 72 4.32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每年对有毒品作业场所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人劳科保留相关记录 良好 73 4.33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时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离岗的员工全部参加了体检无职业病发生 良好 74 4.36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已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良好 75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3.12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其贮存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必须进行登记、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制定有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 良好 7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9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制定有《事故分析制度》 良好 77 3.10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未发生死亡事故 良好 78 4.16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未发生死亡事故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79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4.17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发生死亡事故 良好 80 4.18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发生死亡事故 良好 81 4.19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发生死亡事故 良好 82 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2.6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制定有《重特大事故上报制度》 良好 83 2.7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一)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二)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列部门。 良好 84 化工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 5.1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安排压力容器的安期检验工作。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应按照HG27003-93《在用化工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结合设备的大、中修和系统装置停车检修来进行 每年大修期间对全厂特种设备及其附件进行定期检验,消除设备隐患后,投入运行 良好 85 5.2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HG25001-91《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的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压力容器的修理和改造工作,逐步提高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 每年根据检验情况按照检修规程定期整改,提交安全状况等级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86 化工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 5.3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紧固作业。对于特殊的生产过程,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使用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禁止对压力容器进行带压紧固 良好 87 7.4.1经检验确认判废的压力容器,使用部门必须办理报废和注销手续。 制定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良好 88 7.4.2已报废的压力容器,不得再做承压容器使用,也不准做为压力容器转让、销售。 报废的压力容器由设备科鉴定后,当废铁销售 良好 89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5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制定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并有一名领导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良好 90 3.4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全体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良好 9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确实无法避免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县级以上地主人民政府负现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同意,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新建工程时,先进行地质勘探工作 良好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本企业制定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立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今年内未发生过任何突发性事件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93 吊装安全作业规程 5.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94 5.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每次吊装前都检查 良好 95 5.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良好 96 5.1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吊装前,由专业人员进行测算,由专业人员现场指挥 良好 97 5.16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吊装安全作业证由设备科负责办理 良好 98 5.17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设备科负责办理安全作业证,安全科监督执行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99 动火安全作业规程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

5.1.2?????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凡在处于GBJ16-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4??

5.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1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5.2.1

5.2.1.1??生产不稳定。

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本企业根据行业标准制定有适用于自己的安全作业规程,一、二级动火作业由安全科审批,车间安全技术员负责监护,特级动火作业由安全厂长负责审批,安全科到现场监护,由审批人到现场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由安全科在动火现场监督动火作业的规范性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100 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

4.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4.8.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4.8.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4.8.5

4.8.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4.9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4.10

本企业实施的动土作业,由基建科负责实施,由设备动力科负责办理动土作业证,由生产科、安全科、环保科联合审核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人员由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动土现场的安全监督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101 4???????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4.1?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4.1.2???《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1.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1.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4.1.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

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4.1.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4.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4.2.1??????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4.2.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4.2.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2.5??????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2.6??????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4.2.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4.2.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本企业的高处作业,由安全科负责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根据作业点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由车间安全技术员负责监护,难度较大或高度在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由安全科在现场监护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102 5.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5.2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5.3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5.5

5.6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5.7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5.9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10HG23014的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5.11

5.12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5.13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5.14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盲板抽堵作业证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办理,作业部门按照规程要求填写好抽堵盲板作业证,由生产科审核,由安全科根据规程检查批准。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103 断路安全作业规程 3.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3.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企业要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3.3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要立即书面通知调度、生产、消防、医务等有关部门。

3.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3.5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

3.6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3.7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厂区交通管理部门,然后由厂区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3.8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3.9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10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4检修前的准备

4.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4.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4.5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23011、HG23012、HG23013、HG23014、HG23015、HG23016、HG23017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65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5.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2安全教育内容

5.2.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5.2.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5.2.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5.2.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每次有计划的检修都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作业证由设备科负责办理,检修部门编制安全措施,由安全科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作业证上明确检修内容和其他要求

每次检修前,都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措施和安全规定,下发至检修部门组织参加检修人员学习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105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规程 6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6.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6.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6.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6.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6.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6.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6.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6.10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6.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每次计划性的检修,都组织召开专题会,专门落实各个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对需要检查的内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106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规程 7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7.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7.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7.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7.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7.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6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每次计划检修前都要落实各检修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检修过程中,由安全科在现场检查检修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良好 107 8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8.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8.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8.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

复正常。

8.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8.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8.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8.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每次计划检修结束后,由设备科检查检修项目的检修质量;生产科检查填料的装填情况;安全科检查副手、栏杆的恢复情况;环保科检查地沟、阴井的清理情况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108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6-1999)

3.2.2商品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库内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备与毒害品性质适应的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和急救药箱。 配备有消防器材,但无报警装置和急救药箱 一般 安排医务所配备V2O5的急救药品 109 3.2.3不同种类毒品要分开存放,危险程度灭火方法不同的要分开存放,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混存 本单位使用的毒害品主要是V2O5 良好 110 3.2.4剧毒品应专库贮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需安装防盗报警器,库门装双锁。 毒品库安装有防盗门,使用了双锁 良好 111 3.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毒品、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内的杂草要及时清除。用过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更换储藏毒品品种时,要将库房清扫干净。 工作服和手套防止不符合要求 一般 安排各使用V2O5的单位配置专用的防治地点 112 4.1.1入库商品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质量鉴定书。 V2O5的采购都附带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本单位没有进口商品 良好 113 3.4库区温度不超过35℃为宜,易挥发的毒品应控制在32℃以下,相对湿度应在85%以下,对于易潮解的毒品应控制在80%以下。 温度和湿度都符合,并配有通风设施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114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第3.I.2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本地区主导风向为西南风,生产区布置在东北方向 符合 115 第3.1.6条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生产区没有架空电力线路和区域排洪沟 符合 116 第3.2.3条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应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但受条件限制或有工艺要求时,可燃液体原料储罐可毗邻布置在高架工艺装置的阶梯上。 甲醇和液氨罐组均布置在厂区边缘 符合 117 第3.2.5条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 罐组赴晋美与排洪沟 符合 118 第3.2.9条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配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 总变电所布置在厂区西北边缘 符合 119 第3.3.1条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位于不同方位 两个出入口分别在西南和西北方向 符合 120 第3.3.4条生产区的道路宜采用双车道;若为单车道应满足错车要求。 厂区主要通道宽度有8米以上 符合 123 第3.3.5条工艺装置区、罐区、可燃物料装卸区及其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 本单位没有形成环形消防通道 不符合 2008年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124 第3.4.1条厂内铁路宜集中布置在厂区边缘 厂内铁路布置在最东边 符合 125 第3.5.1条沿地面或低支架敷设的管道,不应环绕工艺装置或罐组四周布置。 工艺装置和罐组四周没有沿地面和低支架敷设的管道 符合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12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第3.5.2条管道及其桁架跨越厂内铁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5m,跨越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 厂内少数几处管道高度不足5米 一般 有机会时,改造 127 第3.5.3条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管道横穿铁路或道路时,应敷设在管涵或套管内。 东西厂区跨越管道没有管涵或套管 一般 全部采用焊接管道 128 第3.5.6条各种工艺管道或含可燃液体的污水管道,不应沿道路敷设在路面或路肩上下。 道路的路肩和路面上没有排污管 良好 129 第4.1.1条

一、设备本体(不含衬里)及其基础,管道(不含衬里)及其支、吊架和基础,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但油罐底板垫层可采用沥青砂 设备本体为钢结构,基础及其支吊架为钢结构 良好 130 二、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当设备和管道的保冷层采用泡沫塑料制品时,应为阻燃材料,含氧指数应小于30; 保温采用石棉材料或保温水泥 良好 131 三、建筑物、构筑物的构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建构筑物的构件,采用混泥土结构 良好 132 第4.1.2条设备和管道应根据其内部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和操作条件,设置相应的仪表、报警讯号、自动联锁保护系统或紧急停车措施。 配置有各种压力表、液位计并设置有报警点和连锁装置,在各主要岗位设有紧急停车措施 良好 133 第4.2.13条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宜布置在同一地平面上;当受地形限制时,应将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生活间等布置在较高的地平面上;中间储罐,宜布置在较低的地平面上。 本单位设置在同一平面上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134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第5.2.10条罐组应设防火堤,但位于丘陵地区的罐组,可利用地形设事故存液池,而不设防火堤。 设置有防火堤 符合 135 第7.3.1条在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另一条应能通过100%的消防用水和70%的生产、生活用水的总量 本单位供水管网进口有四条,均能满足消防用水 符合 136 第7.4.1条可燃液体火灾宜采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甲醇罐区未设置泡沫灭火装置 不符合 2008年进行整改 137 第7.9.1条液化烃罐区应设置消防冷却水系统,并应配置移动式的干粉等灭火设施。 甲醇罐区设置有冷却水系统,并配备了干粉灭火器 符合 138 第8.3.1条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所有管道和设备都采取了静电接地措施 符合 139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4重大危险源辨识4.1辨识依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8















献花(0)
+1
(本文系ddzj119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