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3.备案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备案。 4.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 承担责任。 5.追加采购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考点17:质疑与投诉 1.询问: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出答复。 2.质疑: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在收到 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投诉: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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