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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泰安市不动产继承业务公证服务项目)-技术1234项
2021-09-05 | 阅:  转:  |  分享 
  

注:公证机构派驻人员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待出具
公证书后,直接将公证书等相关公证成果与其他登记材料一并移交至不动产继承

登记工作人员,内部流转,一窗受理。
三、组织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
和紧迫
感,加强对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
手”负总责,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不折
不扣地
落实到位。
强化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一窗受理业务的要求抓紧
调整窗口、加快数据共享,按照“全业务”要求
抓紧公布不动产登记“—窗受理、
集成服务”业务类型。区分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抓紧制定申报材料目录、办事流
程图和服务指南。同时要加强
咨询服务,向群众做好解释,引导好群众办事,确
保平稳过渡。坚持权责一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地税局三部门既按照
各自职责进行
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各自事权设置、流程设置、办理时限承担
相应责任,又集于一窗,再造流程,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强化督查考核。实
行不动产登记“—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深化窗口办事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大力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县政
府督查室
将对不动产登记“—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
查,对因推进不力、相互推诿造成工作任务不能完成,或者弄虚作假的,严
肃追
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
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
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
聚各方共识,营
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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