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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奖励资金申报
2021-09-24 | 阅:  转:  |  分享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奖励资金申报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在肇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二)申报单位所
属行业为最新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允许类工业项目。(三)申报项目纳入国家工信部、广东省工信厅公布的2019年、2
020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名单范围。优惠政策:对首次获得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
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申报材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奖励资金申报表》、《二级项目绩效目标
表》,提供获得国家或省公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有兴趣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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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新用户4059O...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