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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
2021-09-24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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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申报、资金申请、资金使用、
抽查、检查等环节存在不配合监督工作、违规行为或者严重失信
行为的,省科技厅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中止
项目并责令整改、撤销相关项目并追回已资助的财政资金,并将
一定时期内限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等方式予以处理;发现重大违
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省科技厅将按照管辖权限及时移送有关管理
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项目管理专业
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有违规或者严重失信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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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三平斋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