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住宅室内防水
2021-10-14 | 阅:  转:  |  分享 
  
1总则

1.0.1为提高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技术水平,确保住宅室内防水的功能与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的卫生间、厨房、浴室、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独立水容器等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1.0.3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结构安全、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规定。

1.0.4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独立水容器independentwatercontainer

现场浇筑或工厂预制成型的、不以住宅主体结构或填充体作为部分或全部壁体的水容器。

2.0.2功能房间functionroom

有防水、防潮功能要求的房间。

2.0.3配水点pointsofwaterdistribution

给水系统中的用水点。

2.0.4溶剂型防水涂料solvent-basedwaterproofingcoating

以有机溶剂为分散介质,靠溶剂挥发成膜的防水涂料。



3基本规定

3.0.1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应遵循防排结合、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3.0.2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宜根据不同的设防部位,按柔性防水涂料、防水卷材、刚性防水材料的顺序,选用适宜的防水材料,且相邻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

3.0.3密封材料宜采用与主体防水层相匹配的材料。

3.0.4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完成后,楼、地面和独立水容器的防水性能应通过蓄水试验进行检验。

3.0.5住宅室内外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

3.0.6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应积极采用通过技术评估或鉴定,并经工程实践证明质量可靠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4防水材料

4.1防水涂料

4.1.1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宜使用聚氨酯防水涂料、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和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等水性或反应型防水涂料。

4.1.2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不得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

4.1.3对于住宅室内长期浸水的部位,不宜使用遇水产生溶胀的防水涂料。

4.1.4聚氨酯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聚氨酯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



注:对于加热伸缩率及热处理后的拉伸强度保持率和断裂伸长率,仅当聚氨酯防水涂料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1.5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



注:对于加热伸缩率及热处理后的拉伸强度保持率和断裂伸长率,仅当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1.6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Ⅰ型产品不宜用于长期浸水环境的防水工程;Ⅱ型产品可用于长期浸水环境和干湿交替环境的防水工程;Ⅲ型产品宜用于住宅室内墙面或顶棚的防潮。

表4.1.6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



注:对于加热处理后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仅当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1.7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表4.1.7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



注:对于耐热度及热处理后的断裂伸长率,仅当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1.8防水涂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应分别符合表4.1.8-1和表4.1.8-2的规定。

表4.1.8-1水性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含量指标



注:对于无色、白色、黑色防水涂料,不需测定可溶性重金属。

表4.1.8-2反应型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含量指标



注:1游离TDI仅适用于聚氨酯类防水涂料:

2对于无色、白色、黑色防水涂料,不需测定可溶性重金属。

4.1.9用于附加层的胎体材料宜选用(30~50)g/m2的聚酯纤维无纺布、聚丙烯纤维无纺布或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4.1.10住宅室内防水工程采用防水涂料时,涂膜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表4.1.10的规定。

表4.1.10涂膜防水层厚度





4.2防水卷材

4.2.1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可选用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





4.2.2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2-1和表4.2.2-2的规定。

注:对于耐热性、热老化和热稳定性,仅当N类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表4.2.2-2聚酯胎基(PY类)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性能指标



注:对于耐热性和热老化,仅当PY类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2.3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应采用与之相配套的聚合物水泥防水粘结料,共同组成复合防水层,且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和聚合物水泥防水粘结料的性能指标应分别符合表4.2.3-1和表4.2.3-2的规定。

表4.2.3-1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的性能指标



注:对于热空气老化,仅当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表4.2.3-2聚合物水泥防水粘结料的性能指标

4.2.4防水卷材宜采用冷粘法施工,胶粘剂应与卷材相容,并应与基层粘结可靠。

4.2.5防水卷材胶粘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腐蚀性和耐霉变性,且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防水卷材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值



4.2.6卷材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表4.2.6卷材防水层厚度



4.3防水砂浆

4.3.1防水砂浆应使用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商品砂浆,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商品砂浆》JG/T230的规定。

4.3.2掺防水剂的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掺防水剂的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

4.3.3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性能的性能指标



注:1凝结时间可根据用户需要及季节变化进行调整;

2对于耐热性,仅当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3.4防水砂浆的厚度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防水砂浆的厚度





4.4防水混凝土

4.4.1用于配制防水混凝土的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2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

4.4.2用于配制防水混凝土的化学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砂、石及拌合用水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5密封材料

4.5.1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密封材料宜采用丙烯酸建筑密封胶、聚氨酯建筑密封胶或硅酮建筑密封胶。

4.5.2对于地漏、大便器、排水立管等穿越楼板的管道根部,宜使用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或聚氨酯建筑密封胶嵌填,且性能指标应分别符合表4.5.2-1和表4.5.2-2的规定。

表4.5.2-1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的性能指标



表4.5.2-2聚氨酯建筑密封胶的性能指标



注:①对于挤出性,仅适用于单组分产品。

4.5.3对于热水管管根部、套管与穿墙管间隙及长期浸水的部位,宜使用硅酮建筑密封胶(F类)嵌填,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5.3的规定。

表4.5.3硅酮建筑密封胶(F类)的性能指标

4.6防潮材料

4.6.1墙面、顶棚宜采用防水砂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做防潮层;无地下室的地面可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和防水卷材做防潮层。

4.6.2采用不同材料做防潮层时,防潮层厚度可按表4.6.2确定。

表4.6.2防潮层厚度5.3技术措施

5.3.1住宅室内防水应包括楼、地面防水、排水,室内墙体防水和独立水容器防水、防渗。

5.3.2楼、地面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有排水要求的房间,应绘制放大布置平面图,并应以门口及沿墙周边为标志标高,标注主要排水坡度和地漏表面标高。

2对于无地下室的住宅,地面宜采用强度等级为C15的混凝土作为刚性垫层,且厚度不宜小于60mm。楼面基层宜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当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条板时,板缝间应采用防水砂浆堵严抹平,并应沿通缝涂刷宽度不小于300mm的防水涂料形成防水涂膜带。

3混凝土找坡层最薄处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砂浆找坡层最薄处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找平层兼找坡层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为C20的细石混凝土;需设填充层铺设管道时,宜与找坡层合并,填充材料宜选用轻骨料混凝土。

4装饰层宜采用不透水材料和构造,主要排水坡度应为0.5%~1.0%,粗糙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0%。

5防水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有排水的楼、地面,应低于相邻房间楼、地面20mm或做挡水门槛;当需进行无障碍设计时,应低于相邻房间面层15mm,并应以斜坡过渡。

2)当防水层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可采用20mm厚1:3水泥砂浆做保护层。

5.3.3墙面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间、浴室和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等墙面应设置防水层;防水层高度宜距楼、地面面层1.2m。

2当卫生间有非封闭式洗浴设施时,花洒所在及其邻近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1.8m。

5.3.4有防水设防的功能房间,除应设置防水层的墙面外,其余部分墙面和顶棚均应设置防潮层。

5.3.5钢筋混凝土结构独立水容器的防水、防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强度等级为C30、抗渗等级为P6的防水钢筋混凝土结构,且受力壁体厚度不宜小于200mm;

2水容器内侧应设置柔性防水层;

3设备与水容器壁体连接处应做防水密封处理。

5.4细部构造

5.4.1楼、地面的防水层在门口处应水平延展,且向外延展的长度不应小于500mm,向两侧延展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图5.4.1)。



图5.4.1楼、地面门口处防水层延展示意

穿越楼板的管道及其防水套管;2—门口处防水层延展范围

5.4.2穿越楼板的管道应设置防水套管,高度应高出装饰层完成面20mm以上;套管与管道间应采用防水密封材料嵌填压实(图5.4.2)。





图5.4.2管道穿越楼板的防水构造

1—楼、地面面层;2—粘结层;3—防水层;4—找平层;5—垫层或找坡层;6—钢筋混凝土楼板;

7—排水立管;8—防水套管;9—密封膏;10—C20细石混凝土翻边;11—装饰层完成面高度

5.4.3地漏、大便器、排水立管等穿越楼板的管道根部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压实(图5.4.3)。







图5.4.3地漏防水构造

1—楼、地面面层;2—粘结层;3—防水层;4—找平层;5—垫层或找坡层;6—钢筋混凝土楼板;

7—防水层的附加层;8—密封膏;9—C20细石混凝土掺聚合物填实

5.4.4水平管道在下降楼板上采用同层排水措施时,楼板、楼面应做双层防水设防。对降板后可能出现的管道渗水,应有密闭措施

(图5.4.4),且宜在贴临下降楼板上表面处设泄水管,并宜采取增设独立的泄水立管的措施。









图5.4.4同层排水时管道穿越楼板的防水构造

1—排水立管;2—密封膏;3—设防房间装修面层下设防的防水层;4—钢筋混凝土楼板基层上设防的防水层;

5—防水套管;6—管壁间用填充材料塞实;7—附加层

5.4.5对于同层排水的地漏,其旁通水平支管宜与下降楼板上表面处的泄水管联通,并接至增设的独立泄水立管上(图5.4.5)。









图5.4.5同层排水时的地漏防水构造

1—产品多通道地漏;2—下降的钢筋混凝土楼板基层上设防的防水层;3—设防房间装修面层下设防的防水层;

4—密封膏;5—排水支管接至排水立管;6—旁通水平支管接至增设的独立泄水立管

5.4.6当墙面设置防潮层时,楼、地面防水层应沿墙面上翻,且至少应高出饰面层200mm。当卫生间、厨房采用轻质隔墙时,应做全防水墙面,其四周根部除门洞外,应做C20细石混凝土坎台,并应至少高出相连房间的楼、地面饰面层200mm(图5.4.6)。







图5.4.6防潮墙面的底部构造

1—楼、地面面层;2—粘结层;3—防水层;4—找平层;5—垫层或找坡层;

6—钢筋混凝土楼板;7—防水层翻起高度;8—C20细石混凝土翻边





6防水施工

6.1一般规定

6.1.1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施工单位应有专业施工资质,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6.1.2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应按设计施工。

6.1.3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和现场勘查,明确细部构造和技术要求,并应编制施工方案。

6.1.4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抽样复验,并应提供检验报告。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6.1.5防水材料及防水施工过程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6.1.6穿越楼板、防水墙面的管道和预埋件等,应在防水施工前完成安装。

6.1.7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施工环境温度宜为5℃~35℃。

6.1.8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施工,应遵守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程序,并应有完整检查记录。

6.1.9防水层完成后,应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采取保护措施。

6.2基层处理

6.2.1基层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并应通过验收。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无浮浆,无起砂、裂缝现象。

6.2.2与基层相连接的各类管道、地漏、预埋件、设备支座等应安装牢固。

6.2.3管根、地漏与基层的交接部位,应预留宽10mm,深10mm的环形凹槽,槽内应嵌填密封材料。

6.2.4基层的阴、阳角部位宜做成圆弧形。

6.2.5基层表面不得有积水,基层的含水率应满足施工要求。

6.3防水涂料施工

6.3.1防水涂料施工时,应采用与涂料配套的基层处理剂。基层处理剂涂刷应均匀、不流淌、不堆积。

6.3.2防水涂料在大面积施工前,应先在阴阳角、管根、地漏、排水口、设备基础根等部位施做附加层,并应夹铺胎体增强材料,附加层的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3.3防水涂料施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组分涂料应按配比要求在现场配制,并应使用机械搅拌均匀,不得有颗粒悬浮物;

2防水涂料应薄涂、多遍施工,前后两遍的涂刷方向应相互垂直,涂层厚度应均匀,不得有漏刷或堆积现象;

3应在前一遍涂层实干后,再涂刷下一遍涂料;

4施工时宜先涂刷立面,后涂刷平面;

5夹铺胎体增强材料时,应使防水涂料充分浸透胎体层,不得有折皱、翘边现象。

6.3.4防水涂膜最后一遍施工时,可在涂层表面撒砂。

6.4防水卷材施工

6.4.1防水卷材与基层应满粘施工,防水卷材搭接缝应采用与基材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

6.4.2涂刷基层处理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层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

2基层处理剂不得在施工现场配制或添加溶剂稀释;

3基层处理剂应涂刷均匀,无露底、堆积;

4基层处理剂干燥后应立即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4.3防水卷材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卷材应在阴阳角、管根、地漏等部位先铺设附加层,附加层材料可采用与防水层同品种的卷材或与卷材相容的涂料;

2卷材与基层应满粘施工,表面应平整、顺直,不得有空鼓、起泡、皱折;

3防水卷材应与基层粘结牢固,搭接缝处应粘结牢固。

6.4.4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施工时,基层应湿润,但不得有明水。

6.4.5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在低温施工时,搭接部位宜采用热风加热。



6.5防水砂浆施工

6.5.1施工前应洒水润湿基层,但不得有明水,并宜做界面处理。

6.5.2防水砂浆应用机械搅拌均匀,并应随拌随用。

6.5.3防水砂浆宜连续施工。当需留施工缝时,应采用坡形接槎,相邻两层接槎应错开100mm以上,距转角不得小于200mm。

6.5.4水泥砂浆防水层终凝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

6.5.5聚合物防水砂浆,应按产品的使用要求进行养护。

6.6密封施工

6.6.1基层应干净、干燥,可根据需要涂刷基层处理剂。

6.6.2密封施工宜在卷材、涂料防水层施工之前、刚性防水层施工之后完成。

6.6.3双组分密封材料应配比准确,混合均匀。

6.6.4密封材料施工宜采用胶枪挤注施工,也可用腻子刀等嵌填压实。

6.6.5密封材料应根据预留凹槽的尺寸、形状和材料的性能采用一次或多次嵌填。

6.6.6密封材料嵌填完成后,在硬化前应避免灰尘、破损及污染等。

7质量验收

7.1一般规定

7.1.1室内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7.1.2住宅室内防水施工的各种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防水设计的要求。

7.1.3防水涂料、防水卷材、防水砂浆和密封胶等防水、密封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复验项目及现场抽样要求应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7.1.4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表7.1.4室内防水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



7.1.5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应以每一个自然间或每一个独立水容器作为检验批,逐一检验。

7.1.6室内防水工程验收后,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进行存档。

7.2基层

Ⅰ主控项目

7.2.1防水基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措施。

检验数量:按材料进场批次为一检验批。

7.2.2防水基层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用坡度尺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Ⅱ一般项目

7.2.3防水基层应抹平、压光,不得有疏松、起砂、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2.4阴、阳角处宜按设计要求做成圆弧形,且应整齐平顺。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2.5防水基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不宜大于4mm。

检验方法: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3防水与密封

Ⅰ主控项目

7.3.1防水材料、密封材料、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计量、配合比应准确。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计量措施、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检验数量:进场检验按材料进场批次为一检验批;现场抽样复验,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7.3.2在转角、地漏、伸出基层的管道等部位,防水层的细部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3.3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90%。

检验方法:用涂层测厚仪量测或现场取20mm×20mm的样品,用卡尺测量。

检验数量:在每一个自然间的楼、地面及墙面各取一处;在每一个独立水容器的水平面及立面各取一处。

7.3.4密封材料的嵌填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3.5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3.6防水层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在防水层完成后进行蓄水试验,楼、地面蓄水高度不应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独立水容器应满池蓄水,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检验数量:每一自然间或每一独立水容器逐一检验。

Ⅱ一般项目

7.3.7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不得有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3.8涂膜防水层的胎体增强材料应铺贴平整,每层的短边搭接缝应错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3.9防水卷材的搭接缝应牢固,不得有皱折、开裂、翘边和鼓泡等缺陷;卷材在立面上的收头应与基层粘贴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3.10防水砂浆各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开裂、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部位应做圆弧状。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3.11密封材料表面应平滑,缝边应顺直,周边无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3.12密封接缝宽度的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宽度的±10%。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4保护层

Ⅰ主控项目

7.4.1防水保护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措施。

检验数量:按材料进场批次为一检验批。

7.4.2水泥砂浆、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按材料进场批次为一检验批。

检验方法:检查砂浆、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7.4.3防水保护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坡或积水。

检验方法:用坡度尺检查和淋水检验。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4.4防水层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在保护层完成后应再次作蓄水试验,楼、地面蓄水高度不应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独立水容器应满池蓄水,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检验数量:每一自然间或每一独立水容器逐一检验。

Ⅱ一般项目

7.4.5保护层应与防水层粘结牢固,结合紧密,无空鼓。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4.6保护层应表面平整,不得有裂缝、起壳、起砂等缺陷;保护层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5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7.4.7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厚度的±10%,且不应大于5mm。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在每一自然间的楼、地面及墙面各取一处;在每一个独立水容器的水平面及立面各取一处。







引用标准名录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3《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

4《商品砂浆》JG/T230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住宅室内防水技术,涉及住宅建筑的功能质量及人居环境质量。本规范是对我国防水工程标准体系的一个补充。旨在规范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选材、施工和验收,力争做到方案可靠、选材合理、施工安全、经济适用。

1.0.2为避免与行业标准《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JGJ/T53-2011的相关内容发生冲突。本规范将适用范围界定在“新建住宅”。此外,通过对渗漏部位及渗漏原因的分析,重点针对具有普遍性、带有共性的住宅,将住宅室内防水设防区域定为卫生间、浴室、厨房、设有生活配水点的封闭阳台及小型泳池(规范中称独立水容器)等。以保障人们正常使用时,这些区域应具备的防水功能。

1.0.3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人身健康的保障,室内环境尤为重要。近些年来,由于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超标给居住者带来身心健康损伤的案例不计其数,尽管室内防水工程是一个隐蔽工程,但施工中由于使用了劣质材料或违反施工规范,造成人身伤害也屡见不鲜。此外,建筑施工中的防火问题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焦点。所以,在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中,遵守国家有关结构安全、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规定,可以将对人身安全,污染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

1.0.4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尽管查阅了很多与其相关的标准,但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数量较多,特别是不同专业领域出于自己专业角度的考量也编制了不少标准。因此在执行本标准的同时,还需要执行其他的相关标准。

3基本规定

3.0.1为保障排水顺畅,规范中除规定了有防水设防区域的主要排水坡度外,还考虑到由于短时排水量过大(如洗衣机排水)或地漏堵塞等可能造成污水外溢的情况,所以规范对门口应有阻止积水外溢做了明确要求,即采取防水层在门口处应适当向外延伸的措施,以避免污水通过未设防水层的居室向下层居室的渗漏;规范要求独立水容器应采用刚柔相济的防水设计,是考虑到混凝土池壁在干湿交替情况下有可能产生开裂或其自身存在的质量缺陷,可能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渗漏,而通过增设柔性防水层可以有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国各地经济发达程度存在差异,所以本规范在防水材料的选用时综合考虑了高、中、低档产品,这些材料通过合理设计、精心施工和严格管理,可有效保证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质量;随着全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规范要求住宅室内使用的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粘结剂的有害物质限量均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3.0.2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中,楼、地面的渗漏多发于地漏、穿墙管、墙体阴角等节点部位,且施工面积不大,防水涂料因其具有连续成膜、操作灵活的优势,适用性更强。若使用两道以上的防水材料或管跟部的嵌缝材料,应考虑相邻材料是否相容。

3.0.4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完成后,通过蓄水试验(也称闭水试验)检验是否漏水,被工程实践证明是检验防水工程是否合格的直观、有效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蓄水试验的具体要求在本规范的第7.3.6条做了明确规定。

3.0.6防水材料的选用是确保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关键所在,因此,在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应优先采用经国家权威检测部门检验合格,且被工程实践证明应用效果良好的产品。

4防水材料

4.1防水涂料

4.1.2在本规范中,将溶剂型防水涂料定义为以有机溶剂为分散介质,靠溶剂挥发成膜的防水涂料。根据目前市场上防水涂料的品种,仅溶剂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属于这个范畴,这种涂料的含固量只有50%左右(行业标准《溶剂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JC/T852-1999要求含固量≥48%)。考虑到住宅内空间不大,不利于溶剂的挥发,且溶剂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的固含量很低(行业标准《溶剂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JC/T852要求固含量≥48%),需要多遍涂刷才可达到设计要求的厚度。此外,环境中高浓度的溶剂挥发物也对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同时也存在火灾隐患。

从广义上说,尽管聚氨酯防水涂料也属于溶剂型防水涂料(以溶剂为分散剂,但不是靠溶剂挥发成膜),但这种材料的成膜机理是反应固化,且溶剂的含量不大(国家标准《聚氨酯防水涂料》GB/T19250-2003中要求单组分涂料的固体含量≥80%,双组分涂料的固体含量≥92%)。同时,聚氨酯防水涂料是业界公认的综合性能最好的防水涂料。

4.1.3在长期浸水条件下,有可能发生溶胀的防水涂料是指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中的Ⅰ型产品。这类产品中由于聚合物乳液的比例较高,所以固化后的涂膜在长期浸水的条件下,聚合物会发生溶胀,从而降低涂膜的不透水性。

4.1.4、4.1.5、4.1.7、4.1.8在产品标准中,往往根据产品的理化性能将产品分为不同的型号(如:聚氨酯防水涂料按理化性能分为Ⅰ型和Ⅱ型产品),而在表4.1.4、表4.1.5、表4.1.7、表4.1.8中只分别列出了一组数值,并非改变了对各种防水涂料的理化性能要求,而是将Ⅰ型和Ⅱ型产品理化性能的交集部分列在了表中。产品的检测报告及材料进场后复验的检测报告仍应明确报告产品的型号,并符合相应的性能要求。

4.1.10防水涂膜的厚度是保证防水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所以涂膜的厚度不可以随意调整,新型材料调整厚度应经过技术评估或鉴定,并经工程实践证明防水质量可靠。

4.2防水卷材

4.2.1适用于室内防水工程的防水卷材不限于此两类材料,只是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以这两类防水卷材居多,其他种类的防水卷材用于室内防水工程应符合相关产品的性能要求,用于长期浸水环境的卷材粘结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

4.2.2与防水涂料一样,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按产品的理化性能分为Ⅰ型和Ⅱ型,表4.2.2-1和表4.2.2-2中只分别列出交集部分的一组数值。但产品的检测报告及材料进场后复验的检测报告仍应明确报告产品的型号,并符合相应的性能要求。

4.2.3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第1部分:片材》GB18173.1-2006规定“对于整体厚度小于1.0mm的卷材,扯断伸长率不得小于50%,断裂拉伸强度达到规定值的80%”。

4.2.4住宅室内空间狭小,不宜采用热熔法施工。

4.2.5表4.2.5中指标是根据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8对水基型胶粘剂的要求而确定的。

4.3防水砂浆

4.3.1防水砂浆是以水泥、砂为主,通过掺入一定量的砂浆防水剂、聚合物乳液或胶粉制成的具有防水功能的材料。为保障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准确和材料的均匀程度,确保防水工程质量,应使用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商品砂浆。

4.3.4涂刮型防水砂浆是指在水泥砂浆中掺入聚合物乳液或胶粉进行改性的砂浆,但其仍属于脆性材料。如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业标准《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JC/T2090-2011,按物理力学性能分为Ⅰ型(通用性)和Ⅱ型(柔韧型)两类,其中Ⅱ型(柔韧型)可用于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但与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相比,应适当增加防水层的厚度,而Ⅰ型(通用性)则宜用于墙面防潮。

4.5密封材料

4.5.1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中,对密封材料的抗位移性能不作要求。

4.5.2行业标准《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JC/T484-2006中,按弹性恢复率将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分为弹性体(E)和塑性体(P)。明确规定弹性体密封胶用于接缝密封,塑性体密封胶仅用于一般装修工程的填缝。

4.5.3硅酮建筑密封胶的耐热性能和耐水性能均优于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和聚氨酯建筑密封胶,所以热水管周围的嵌填和长期浸水环境中,宜选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国家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2003中,按用途将硅酮建筑密封胶分为G类和F类,明确规定G类密封胶用于镶装玻璃,F类密封胶用于接缝密封。

4.6防潮材料

4.6.1本规范中的所有防水材料原则上均可用于防潮层,但是考虑到墙面或顶棚要做瓷砖粘贴或涂刷涂料等装修,因此墙面、顶棚的防潮宜优先选用防水砂浆或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4.6.2用于防潮层的厚度可略低于防水层的要求,但由于涂膜的厚度不可能很均匀(本规范要求最小厚度达到设计厚度的90%),而防水卷材的规格又是产品标准规定的,所以本规范表4.6.2给出了可供选用的厚度。

5防水设计

5.2功能房间防水设计

5.2.1为避免水蒸气透过墙体或顶棚,使隔壁房间或住户受潮气影响,导致诸如墙体发霉、破坏装修效果(壁纸脱落、发霉,涂料层起鼓、粉化,地板变形等)等情况发生,本规范要求所有卫生间、浴室墙面、顶棚均做防潮处理。防潮层设计时,材料按本规范第4.6.1条选择,厚度按本规范表4.6.2确定。

5.2.3本条规定主要针对独立采暖的住宅,可能因为设备的损坏,形成集中、大量地泄流,渗漏到下层住户。

5.2.4本条规定是为避免一旦发生渗漏,污水、洗涤废水通过楼板进入下层住户的居室及维修时给他人的生活造成影响。

5.2.5本条规定与现行行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保持一致。

5.4细部构造

本规范中的细部构造图不代替标准图使用,仅为构造做法示意。

6防水施工

6.1一般规定

6.1.7有些产品的最低成膜温度略高于5℃,施工环境温度视产品的性能而定。

6.2基层处理

6.2.1防水施工之前使用专用的施工工具将基层上的尘土、砂浆块、杂物、油污等清除干净;基层有凹凸不平的应采用高标号的水泥砂浆对低凹部位进行找平,基层有裂缝的先将裂缝剔成斜坡槽,再采用柔性密封材料、腻子型的浆料、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基层有蜂窝孔洞的,应先将松散的石子剔除,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平整。

6.2.2各类构件根部的混凝土有疏松的,应采用剔除后重新浇筑高标号的混凝土等方法加固。

6.2.3缝隙过小不易进行密封材料嵌填。

6.2.4基层阴阳角部位涂布涂料较难,卷材铺设成直角也比较困难,根据工程实践,将阴阳角做成圆弧形,可有效保证这些部位的防水质量。

6.2.5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和防水砂浆等水泥基材料可以在潮湿基层上施工,但不得有明水;聚氨酯防水涂料、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对基层含水率有一定的要求,为确保施工质量,基层含水率应符合相应防水材料的要求。

6.3防水涂料施工

6.3.2为保证防水层的有效厚度,采用同质涂料作为基层处理剂,可尽量避免将基层处理剂的厚度与涂膜的厚度之和作为防水层的厚度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在南方或特殊季节,空气湿度较大,不利于基层水分的蒸发。因此在施工时,应尽可能涂刷水泥基的界面隔离材料,目的是降低基层表面的含水率,使涂膜与基层粘结良好。但隔离剂的厚度不得计入防水层厚度。

6.3.4为使防水层(主要是聚氨酯防水涂料)与铺贴饰面层用的胶粘剂之间保持良好的粘结,通常在最后一遍涂料施工时,在涂层表面撒一些细砂,以增加涂膜表面的粗糙度。

6.4防水卷材施工

6.4.2室内空间不大,通风条件有限,且多数情况下使用的溶剂为苯类物质,溶剂挥发将给室内环境及人身健康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自行配制或添加溶剂。

6.4.4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的粘结剂是水泥基材料,润湿基层可确保聚合物水泥胶结料中的水分不被基层吸收而影响水泥的正常水化、硬化。

6.4.5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是冷粘法施工,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在低温施工时,卷材搭接部位适当采用热风加热,可有效提高粘结密封的可靠性。

6.5防水砂浆施工

6.5.5有些聚合物防水砂浆如果始终在湿润或浸水状态下养护,可能会产生聚合物的溶胀,因此这类材料的养护应按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养护。

6.6密封施工

6.6.2施工前应检查接缝的形状与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若接缝发生质量缺陷应进行修补。

6.6.4挤注施工时,枪嘴对准基面、与基面成45°角,移动枪嘴应均匀,挤出的密封胶始终处于由枪嘴推动状态,保证挤出的密封胶对缝内有挤压力,密实填充接缝;腻子刀施工时,腻子刀应多次将密封胶压入凹槽中。

7质量验收

7.1一般规定

7.1.2采用新材料时,复验项目及性能要求可以按产品的企业标准确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评估或鉴定文件。

7.3防水与密封

7.3.6住宅室内设置的防水层质量的好坏(是否渗漏水)将直接影响到住宅的功能和居住环境。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室内防水工程验收时,防水层不能出现渗漏现象。关于防水层是否渗漏水的检验方法,卫生间、厨房、浴室、封闭阳台等的楼、地面防水层和独立水容器的防水层通过蓄水试验就能够进行有效的检验;对于墙面的防水层,目前没有特别经济适用的检验方法,而且墙面防水层通常没有水压力的作用,出现渗漏的概率较低,因此本条对于墙面防水层检验未作统一规定。实际工程验收时,重点对楼、地面防水层和独立水容器的防水层进行蓄水试验即可。























献花(0)
+1
(本文系回到淝水之...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