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历资历 1.工作年限:每年加0.5分(从正式入编参加工作开始核算)。 2.职称资格年限:取得现职称资格(资格证书)每年加0.5分。 3.0.5 本校(康巴什区内学校)服务年限:每年加分。 4.本校管理岗位年限: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学校环节以上干部每年加0.5 分,此项加分不重复累加。 5.学历:第一学历中师、中专加1分,专科加1.5分,本科加2分,硕士加2.5分,博士 加3分。 6.0.2 以上得分累加后乘以系数后为个人“学历资历”考核得分。 (三)荣誉成果 1.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各级政府颁发的名校长、教育功勋、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 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科组长、优秀备课组长、优秀班主任、最美教师(师德 标兵)、温馨教室、优秀教练员等荣誉称号,国家、自治区、市、区、校级每项分别对应加4 3210.5 分、分、分、分、分,只颁授给班级、学科组等集体而本人未获奖的荣誉对应上述相 应级别按1/2核算。 2.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科带头人(班主任带头人)、教学能手 (含实验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部级、区厅级、市局级、旗区局级、校级每项分 别对应加4分、3分、2分、1分、0.5分。获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基本功大赛等级奖(含 实验基本功等级奖)、教学(班主任)技能大赛等级奖等荣誉(优秀奖及其它等级奖不计), 部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加2分;区厅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 奖加1分;市局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旗区局级一等奖加1分, 二等奖加0.5分;校级一等奖0.5分。非现场赛课(如教学实录、微课、课件、教学设计、教 学案例、“一师一优课”等)获奖,以及各级教研室、电教中心等颁发的荣誉对应上述相应级别 1/2 按核算。 3.所有荣誉的加分中,同类荣誉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对于有争议的荣誉,经校内职 称评审领导小组上会讨论后决定。 (四)行政评议 全体行政干部不记名对所有申报、参与评选的老师,从个人工作态度、能力、业绩等方面 20 进行行政测评打分,满分分,取平均分为个人“行政评议”得分。 五、优先原则 如果出现积分相同情况下,再按照以下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1.按照一线教师、行政教辅系列教师、其它系列职工的顺序排序。 2.一线教师根据班主任(年级组长、环节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作总年限排序。 3. 按照任现职以来任班主任(年级组长、环节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作总年限排 序。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实验中学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