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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监理工程师《监理案例分析(水利)》大纲 第四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控制
2021-11-07 | 阅:  转:  |  分享 
  
考试大纲中列出的考试内容:1.建设各方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勘测设计、监理、施工。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施工准备、工序和中间产品、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等;3.质量检验与验收:项目划分;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评定标准及表格;工程验收;4.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质量事故分类、调查和处理;5.质量分析方法及应用:因果分析法、直方图法等。主要文件: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6.《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填表说明》(2016年)8.《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9.《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1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1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1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13.《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14.《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水利工程)》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一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二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分包单位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四十条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二条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3.《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本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第六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分包的约定,把部分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法分包:(1)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施工的;(2)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3)将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的;主要建筑物: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防、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由项目法人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明确。(4)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次分包的;(5)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或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机械设备费用的;(6)承包单位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或分包合同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关要求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

案例一参建单位质量责任【背景】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渠道、泵站、水闸等。建设单位分别与A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与B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与C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2019年3月开工,合同工期18个月。【事件】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输水渠道K1+100~K1+600段岩石渗透系数为3×10-2cm/s,招标文件显示该段岩石渗透系数为2×10-3cm/s,A单位就排水工程量增加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偿,建设单位回复:地质条件的变化是正常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事件2:由于地方政府希望可以提前供水,因此建设单位提出将合同工期压缩至12个月。事件3:施工中的碎石(碎石垫层、混凝土粗骨料等)由建设单位提供,2019年12月,建设单位运至现场的一批碎石经检验不合格,由于市场碎石供应紧张,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可以将该批碎石用于工程。

事件4:设计单位C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泵站工程的水机、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需采购上海某水工机械厂家设备,理由是该厂家设备质量有保证。事件5:设计文件中标明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事件6:施工单位A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将泵站工程的碎石桩基础工程分包给了D基础处理公司,由于D基础处理公司设备不足,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E基础处理公司。事件7:2019年10月,由于泵站下部结构有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尚未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尚未进行签字确认,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直接进行了下一仓混凝土浇筑。

【问题】1.指出事件1~事件7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 『参考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如下。事件1:建设单位回复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地勘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事件2: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工期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事件3: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碎石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事件4:设计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事件5:无不妥之处。事件6:D基础处理公司将工程又分包给E基础处理公司不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事件7:上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直接进行下一仓混凝土浇筑不妥。理由: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问题】2.事件5中,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应如何处理? ?? 『参考答案』问题2: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处理方法如下:①不再继续使用;②用户需继续使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合理使用期限。

【问题】3.根据事件6,简述违法分包的几种情形。 ?? 『参考答案』问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法分包包括四种情形:①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②将主体工程分包;③分包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④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6.1开工条件的控制包括签发开工通知、分部工程开工、单元工程开工、混凝土浇筑开仓。6.1.1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发包人认为具备条件后,经发包人同意,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组织进场和施工准备,向监理机构提交合同工程开工申请。监理机构检查具备开工条件后,方可批复承包人的开工申请。6.1.2分部工程开工。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开工。6.1.3单元工程开工。第一个单元工程应在分部工程开工批准后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工程师签证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文件后方可开工。6.1.4混凝土浇筑开仓。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报送的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进行审批。符合开仓条件后,方可签发。

6.2工程质量控制6.2.5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包人的现场组织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对无证上岗、不称职或违章、违规人员,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或禁止其在本工程工作。5.2.21.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及造价、地质、测量、检测、安全、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电气等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塔吊司索工、塔吊信号工、爆破工等。2.对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应包括数量、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及设备配套的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及随后施工的需要。对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的施工设备,应及时书面督促承包人限时更换。4.检查承包人检测条件是否符合合同及有关规定,主要包括:①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和试验范围的证明文件;②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仪器、仪表和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设备率定证明文件;③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④检测仪器的数量及种类。

6.2.6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经监理机构核验合格并在进场报验单签字确认后,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方可用于工程施工。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进场报验单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进行复查,并重新上报。2.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检验工作内容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承包人或发包人采购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合格性检测。若承包人认为发包人采购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不合格,应向监理机构提供能够证明不合格的检测资料。2)对承包人生产的中间产品,承包人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进行合格性检测。3.监理机构发现承包人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中间产品进行检测,应及时指示承包人补做检测;若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补做检测,监理机构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4.监理机构发现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时,应及时发出指示禁止承包人继续使用,监督承包人标示、处置并登记不合格原材料、中间产品。对已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中间产品的工程实体,监理机构应提请发包人组织参建单位及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处理意见。

6.2.9现场工艺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机构应审批承包人提交的现场工艺试验方案,并监督其实施。2.现场工艺试验完成后,监理机构应确认承包人提交的现场工艺试验成果。6.2.10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2.监理机构应加强重要隐蔽单位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质量控制,注重对易引起渗漏、冻融、冻蚀、冲刷、气蚀等部位的质量控制。5.单元工程(工序)的质量评定未经监理机构复核或复核不合格,承包人不得开始下一单元工程(工序)的施工。6.需要进行地质编录的工程隐蔽部位,承包人应报请设代机构进行地质编录,并及时告知监理机构。6.2.13跟踪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实际跟踪检测的监理人员应监督承包人的取样、送样以及试样的标记和记录,并与承包人送样人员共同在送样记录上签字。2.跟踪检测的项目和数量(比例)应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其中,混凝土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质量控制工作需要和工程质量状况等确定跟踪检测的频次分布,但应对所有见证取样进行跟踪。

6.2.14平行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2.需要通过实验室进行检测的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通知发包人委托或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试验。3.平行检测的项目和数量(比例)应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其中,混凝土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至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质量控制工作需要和工程质量状况等确定平行检测的频次分布。根据施工质量情况需要增加平行检测项目、数量时,监理机构可向发包人提出建议,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当平行检测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自检实验结果不一致时,监理机构应组织承包人及有关各方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2.6平行检测是由监理机构组织实施的与承包人测量、试验等质量检测结果的对比性检测。(3)工程需要进行的专项检测试验,监理机构不进行平行检测。(4)单元工程(工序)施工质量检验可能对工程实体造成结构性破坏的,监理机构不做平行检测,但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平行检测。(5)由于受随机因素的影响,平行检测结果与承包人的自检结果存在偏差是必然的。平行检测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自检试验不一致要区分正常误差和系统偏差。发现系统偏差,需要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项目划分:划分的依据和程序;施工质量检验:工程外观质量、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等;施工质量评定:合格、优良、评定的程序。3.项目划分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单位工程: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分部工程: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3.2项目划分原则1.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3.3项目划分程序3.3.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3.3.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分部、单位工程前加“Δ”表示为主要分部、单位工程;加“”可以为主要、也可以为一般,视实际情况而定。

4施工质量检验4.1.7工程项目如遇《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尚未涉及项目质量评定标准时,其质量标准及评定表格,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按水利部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和报批。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和表格,须经省级以上水利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批准。4.2.2临时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参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相关标准确定,并报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4.1.11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见证取样: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进行的检测。

4.1.12工程中出现检验不合格项目时,按以下规定处理:(1)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应当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2)单元(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做,并经重新检验且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3)混凝土(砂浆)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机构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4)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抽检不合格,或其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验收或后续工程施工。

4.3.7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进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并将评定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评定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大型工程宜不少于7人。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单位工程名称 某分洪闸工程 施工单位 第二水利建筑安装公司 主要工程量 混凝土52100m3 评定曰期 2010年4月1日 项次 项目 标准分 评定得分(分) 备注 (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100% 90% 70% 0 1 建筑外部尺寸 12 10.8 2 轮廓线顺直 10 10 3 表面平整度 10 7 5 大角方正 5 3.5 6 扶梯 2 / 7 栏杆 2(3) 2 合计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4.4.1质量事故分类按照《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事故类别损失情况 特大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 较大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 事故处理所需的物资、器材和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费(人民币万元) 大体积混凝土,金属制作和机电安装工程 >3000 >500,≤3000 >100,≤500 >20,≤100 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薄壁工程 >1000 >100,≤1000 >30,≤100 >10,≤30 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月) >6 >3,≤6 >1,≤3 ≤1 事故处理后对工程功能和寿命影响 影响工程正常使用,需限制条件使用 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 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影响 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

4.4.2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调查管理权限按以下原则确定:(1)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2)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3)重大质量事故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水利部核备。(4)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由水利部组织调查。质量事故处理职责划分:(1)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2)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备案。(3)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4)特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并报水利部备案。

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

分类 质量事故调查 质量事故处理 调查 核备 制定/提出 实施 备案 一般 法人组织 项目主管部门 法人 项目法人 上级主管部门 较大 项目主管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省级水行政主管 法人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 重大 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 法人 事故调查组同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审定后实施 特大 水利部 法人 事故调查组同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审定后实施 水利部

4.4.4质量缺陷: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不影响使用),且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质量评定仍为合格),须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形式进行记录备案。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各参建单位代表应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工程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备案资料。

5.施工质量评定1.合格标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2.优良标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3.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5.1.2单元(工序)质量不合格处理后:①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②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③处理后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过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5.1.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5.1.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3)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要求。工序质量等级评定:(1)工序合格等级标准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2)工序优良等级标准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2.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为合格和优良(1)合格等级标准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2)优良等级标准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3.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为合格和优良(1)合格等级标准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2)—般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对于河道疏浚工程,逐项应由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2)优良等级标准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2)—般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对于河道疏浚工程,逐项应由95%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5.2.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1)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单元工程以及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5.2.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1)所含分部全部合格,7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5)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5.2.5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优良标准(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7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全部优良。(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要求。

5.3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5.3.1单元(工序)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由监理工程师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5.3.2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施工阶段已经有时)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5.3.3分部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5.3.4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5.3.5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经项目法人认定后,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法人 质检机构 单元(工序) 自评 复核 监理工程师核定并签证认可 重要隐蔽单元 自评 抽检 法人(或委托监理),联合小组核定(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 核备 关键部位单元 分部工程 自评 复核 法人认定,报质检机构 核备 大型枢纽主要分部 自评 复核 法人认定,报质检机构 核定 单位工程 自评 复核 法人认定,报质检机构 核定 工程项目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 统计并评定质量等级 法人认定,报质检机构 核定

6.《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3.3.3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包括以下资料1.施工单位申请验收评定时,应提交资料有:①单元工程中所含工序(或检验项目)验收评定的检验资料;②原材料、拌和物与各项实体检验项目的检验记录资料;③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填写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2.监理单位应提交资料有:①监理单位对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检测资料;②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复核意见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填表说明》(2016年)1.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果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例:95.0%。2.检验记录。表中检验记录都应以现场施工检验记录为依据,并及时整理备查。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符合有关规定。3.改错。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4.设计值按施工图填写。实测值填写实际检测数据,而不是偏差值。5.《评定表》中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验栏用斜线“/”表示。

8.《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1)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混凝土自由下落高度不宜大于2m,超过时应采用缓降或其他措施,防止骨料分离。(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应在仓内加水。

案例四某大型渠道工程原材料、隐蔽工程质量控制【背景】某大型渠道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1:渠道深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事件2:施工单位对渠道防渗材料土工膜进行了见证取样。事件3:渠坡抗滑桩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抗滑桩地质情况进行了地质编录。事件4:该项目中的粗骨料由发包人提供,粗骨料进场后,承包人拒绝对粗骨料进行检测而直接使用,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粗骨料质量应由发包人负责。

【问题】1.请简述事件1中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 ?? 『参考答案』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如下:①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问题】2.请简述事件2中见证取样程序。 ?? 『参考答案』见证取样程序如下:(1)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2)监理人对见证取样进行跟踪并填写见证取样跟踪记录。

【问题】3.事件3中,地质编录工作程序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 『参考答案』不正确。地质编录工作承包人应报请设代机构(设计单位)进行,并及时告知监理机构。

【问题】4.事件4中,承包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5.事件4中,若承包人拒绝检测,请简述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 『参考答案』问题4:不正确。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承包人也应进行合格性检测。问题5:(1)监理人应下发监理通知,指示承包人进行检测。(2)若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检测,监理机构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

案例八某堤防工程质量评定【背景】某堤防工程,堤顶为4m宽混凝土路面。项目划分时工程项目作为一个单位工程,100m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共划分为12个分部工程。【事件】事件1:某混凝土路面单元工程由于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要求,质量评定为不合格,经加固补强后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但不影响使用,质量评定为优良。事件2:某分部工程包含40个单元工程,其中30个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10个关键单元工程中,8个质量评定为优良。施工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混凝土试件质量优良。事件3:该堤防工程,12个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其中10个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2个重要分部工程全部为优良。施工过程中,土方工程发生过一次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工程所有质量与检验质量齐全;堤防沉降监测资料等监测资料齐全。

事件4: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见下表。

单位工程名称 XXX堤防 施工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工程局 主要工程量 18750m3 评定日期 ×年×月×日 项次 项目 标准分/分 评定得分/分 备注 一级100% 二级90% 三级70% 四级0 1 外部尺寸 30 27.0 2 轮廓线 10 9.0 3 表面平整度 10 9.0 4 曲面与平面联结 5 3.5 5 排水 5 3.5 6 上堤马道 3 2.7 7 堤顶附属设施 5 4.5 8 防汛备料堆放 5 5.0 9 草皮 8 7.2 10 植树 8 / 11 砌体排列 5 / 12 砌缝 10 / 事件5:工程项目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自评为合格,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问题】1.指出事件1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阐述质量缺陷的处理程序。 ?? 『参考答案』不妥之处:将具有永久性质量缺陷的混凝土单元工程评定为优良等级。理由:经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各工程参建单位代表应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2.对事件2,请确定该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并简述理由。 ?? 『参考答案』质量等级:合格。理由:关键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为80%,达不到90%的要求,故只能评为合格。

3.请根据事件3和事件4,计算该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并确定该工程质量等级,阐述理由。 ?? 『参考答案』外观质量得分率:∑评定得分/∑标准分=(27.0+9.0+9.0+3.5+3.5+2.7+4.5+5+7.2)/(30+10+10+5+5+3+5+5+8)=71.4/81=88.1%质量等级为:合格,理由: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土方工程事故为较大质量事故,不符合单位工程质量优良标准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的要求。

4.指出事件5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 『参考答案』不妥之处: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不妥。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经项目法人认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9.《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对河道开挖断面进行实地放样校测,校测中发现与施工图纸不符时,应会同监理人共同进行复测,复测成果作为疏浚和吹填工程计量的原始依据。(2)在疏浚期间,如疏浚河段存在发包人尚未拆除的老桥,则开挖施工应限制在该桥上、下游各25m范围外,对正在施工的新桥,其疏浚活动应远离新桥施工围堰的20m外进行。(3)当发现水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设置浮标和灯标标示其位置,并立即报告监理人。承包人应尽快清除水下障碍物,其施工方法须经监理人批准。(4)承包人应根据环境保护要求对排泥区排泥程序进行合理安排,将污染严重的土排在底层,污染较轻的土排在上层,再在其上覆盖无污染的土。(5)已经进行了分期分段验收的河道,应在当时由监理人签认验收资料,经监理人确认后,承包人不再为已进行分期、分段验收后的河道回淤承担责任。

1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2.园林景观工程通过验收的条件之一:乔灌木成活率及草坪覆盖率不低于95%。1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1.0.3水利水电工程按验收主持单位: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1.0.7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

3.0.4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2)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3.0.5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要求;(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0.5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2)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处理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4)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除应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的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②已经初步具备运行管理条件,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订提前使用议书。

5.0.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2)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有关验收。(3)观测仪器和设备已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4)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5)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6)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7)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8)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法人验收的流程和组织】

类别 主持单位 验收工作组组成 人员 法人验收 分部工程 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 质监机构列席大型枢纽主要分部运行管理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具备专业知识(大型分部中级及以上职称)、不超过2人 单位工程 项目法人 运行管理单位参加;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构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 中级及以上职称,不超过3人 合同完工 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

6.1.1阶段验收包括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水电站(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其他验收。6.1.2阶段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主持。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工程参建单位应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6.1.3工程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阶段验收。

6.4.2通水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引(调)排水建筑物的外观满足通水的要求;2.通水后未完工程的建设计划和施工措施已落实;3.引(调)排水位以下的移民搬迁安置和障碍物清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4.引(调)排水的调度运用方案已编制完成;度汛方案已得到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

8.1.1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一定运行条件指:1.泵站工程经过一个排水或抽水期。2.河道疏浚工程完成后。3.其他工程经过6个月(经过一个汛期)至12个月。

【政府验收的组织】法人→验收主持单位(20个工作日内决定)

类别 主持单位 验收委员会组成 人员 政府验收 阶段 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 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验收主持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 竣工 验收主持单位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工程投资方可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 竣工技术预验收具有高级职称:2/3以上来自非参建单位 专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档案、移民安置

1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1)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2)—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3)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

13.《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或部分工程1)若未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亦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2)若已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

案例十某渡槽工程验收【背景】某渡槽段工程全长1800m。工程设计输水流量205m3/s,加大输水流量165m3/s。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进、出口明渠,渡槽,排水涵洞、35kV线路。此段工程不涉及移民搬迁安置。总投资55305万元,共划分为5个单位工程,46个分部工程,5059个单元(分项)工程。【事件】事件1:项目进展程度如下。(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已按合同约定完成。(2)已完成了5个单位工程有关验收。(3)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4)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事件2:项目法人组织合同完工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和投资单位,共7人组成。验收结果表决时,有3人不同意通过验收。验收组长最后决定不同意通过验收的3位验收组成员可以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验收小组中有4人不同意验收组长的裁决。

事件3:合同完工验收日期为2019年10月1日,其中35kV单位工程和排水涵洞分部工程验收后投入使用,35kV单位工程验收日期为2018年10月1日,排水涵洞分部工程验收日期为2019年5月1日。缺陷责任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未有特殊规定,发包人认为缺陷责任期应从2019年10月1日起算。事件4:渡槽充水试验完成后,项目法人主持了通水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包括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单位组成。通水验收时工程具备以下条件:(1)所有建筑物的外观满足通水的要求。(2)通水后未完工程的建设计划和施工措施已落实。(3)引(调)排水位以下障碍物清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事件5:由于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进口明渠段基础处理施工图变更部分超过了1/2,档案验收时,监理人发现进口明渠段基础处理竣工图对变更部分未进行修改,监理人指示承包人原图中修改变更部分,并加盖竣工图章。

【问题】1.根据事件1判断项目是否具备合同验收条件,并说明理由。若不具备合同验收条件,请补充缺少的合同验收条件。 ?? 『参考答案』不具备验收条件。理由:缺少观测仪器、完工结算、档案资料移交等方面条件。需补充条件:(1)观测仪器和设备已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2)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3)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

【问题】2.指出事件2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4人不同意验收组长裁决后应如何处理? ?? 『参考答案』不妥之处:验收组成员包括投资单位不妥,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勘测、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代表组成。项目通过完工验收不妥。理由:验收结论应当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超过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

【问题】3.指出事件3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 『参考答案』不妥之处:质量保修期起算日期不妥。理由:若已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

【问题】4.指出事件4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在此基础上判断该工程是否具备通水验收条件。若不具备通水验收条件,请补充缺少的通水验收条件。 ?? 『参考答案』不妥之处:验收主持单位和小组组成不妥。理由:渡槽通水验收属于阶段验收,阶段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委托单位主持。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需补充通水验收条件:引(调)排水的调度运用方案已编制完成;度汛方案已得到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

【问题】5.请指出事件5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 『参考答案』不妥之处:监理人指示在原图上修改不妥。理由: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绘图不再加盖竣工图章,监理单位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

14.《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水利工程)》一、质量数据的整理1.样本算术平均数:式中:n--样本容量;xi--样本中第i个样品的质量特性值。

2.样本中位数,又称中数。样本中位数就是将样本数据按数值大小有序排列后,位置居中的数值。当n为奇数时:当n为偶数时:3.极差:是数据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4.样本标准方差S:5.变异系数(离差系数):标准偏差S与算术平均值比值。

二、质量分析方法常用的有直方图法、控制图法、排列图法、分层法、因果分析图法、相关图法和调查表法。一、直方图法(一)直方图的判断与分析(1)理想型。直方图是左右基本对称的单峰型,说明生产过程正常。(2)折齿型。由于分组过多或组距太细所致。(3)孤岛型。由于原材料或操作方法的显著变化所致。

(4)双峰型。是由于将来自两个总体的数据(两种不同材料、两台机器或不同操作方法)混在一起所致。(5)缓坡型。图形向左或向右呈缓坡状,即平均值又过于偏左或偏右,这是由工序施工过程中的上控制界限或下控制界限控制太严所造成的。(6)绝壁型。是由于收集数据不当,或是人为剔除了下限以下的数据造成的。

(二)废品率的计算根据标准公差上限TU、标准公差下限TL和平均值、标准偏差S可以推断产品的废品率。先求出超越上限、下限的偏移系数,依据偏移系数查正态分布表,得出相应的废品率。1.超上限废品率PU:→偏移系数2.超下限废品率PL:→偏移系数3.总废品率:P=PU+PL

(三)工序能力分析:用T表示质量标准要求的界限,用B代表实际质量特性值分布范围。1.B在T中间,两边各有一定余地,这是理想的控制状态。2.B虽在T之内,但偏向一侧,有可能出现超上限或超下限不合格品,要采取纠正措施,提高工序能力。3.B与T重合,实际分布太宽,极易产生超上限与超下限的不合格品,要采取措施,提高工序能力。

4.B过分小于T,说明工序能力过大,不经济。5.B过分偏离了中心,已经产生超上限或超下限的不合格品,需要调整。6.B大于T,已经产生大量超上限与超下限的不合格品,说明工序能力不能满足技术要求。

二、排列图法:也叫主次因素分析图法,它是分析影响工程(产品)质量主要因素的一种有效方法。(一)绘制步骤1.建立坐标。纵坐标为件数或频率,横坐标为影响因素项目(从大到小排列)。2.画直方图形。依据件数或频率画出直方形。3.画巴雷特曲线。根据各因素的累计频率或累计件数,按照频率坐标上刻度描点,连接各点即为巴雷特曲线。(二)排列图分析A区:累计频率在80%以下,为主要因素或关键项目,是应该解决的重点;B区:累计频率在80%~90%,为次要因素;C区:累计频率在90%~100%,为一般因素,一般不作为解决的重点。

三、因果分析图法:由质量特性(即指某个质量问题)、要因(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枝干(指一系列箭线表示不同层次的原因)、主干(指较粗的直接指向质量问题的水平箭线)等所组成。五大因素: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

案例十一某引水工程质量分析【背景】某引水工程,渠道长度3.9km。全段共有各类建筑物58座,其中:河渠交叉建筑物3座,渠道交叉建筑物9座,左岸排水建筑物16座,铁路桥1座,分水闸2座,公路交叉建筑物25座,节制闸1座,退水闸1座。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合同。

【事件】事件1:渠道K3+500~K3+650段为钢筋混凝土衬砌,设计强度为C25,共抽取试件100组,抗压强度最小值为23MPa,平均抗压强度为27MPa,抗压强度标准差为4MPa,混凝土强度保证率为9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当试件组数大于等于30组时,普通混凝土试件的质量标准见下表。

普通混凝土试件的质量标准

项目 质量标准 优良 合格 任何一组试块抗压强度最低不得低于设计值的 90% 85% 无筋(或少筋)混凝土强度保证率 85% 80% 配筋混凝土强度保证率 95% 90% 混凝土抗压强度的离差系数 <20MPa <0.18 <0.22 ≥20MFa <0.14 <0.18 事件2:承包人对7月、8月、9月三个月的混凝土质量进行分析,直方图分析结果如下页图所示。

事件3: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共检测钢筋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强度C25)2400组,平均抗压强度26MPa,抗压强度标准差为2.4MPa,混凝土抗压强度下限值为21.25MPa。2400组中有40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合格,造成混凝土强度不合格主要因素分析见下表。造成混凝土强度不合格主要因素分析表

不合格原因 施工人员 机械设备 原材料 施工方法 施工环境 不合格亊件/组 10 5 20 3 2 事件4:某座左岸排水建筑物底板混凝土质量检验,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既不满足设计要求,也不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要求。经过钻芯检测的21个试件为样本,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20.64为设计值30MPa的68.8%,低于设计值31.2%。由于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要求,且混凝土质量极不均一,拆除重建,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

【问题】1.事件1,评定混凝土试件质量,并说明理由。 ?? 『参考答案』评为合格。抗压强度最小值为23MPa,为设计值的92%;配筋混凝土强度保证率为93%;离差系数为4/27≈0.148。因强度保证率和离差系数达不到优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混凝土试件质量评为合格。

【问题】2.事件2,试分析7月、8月、9月影响混凝土质量原因。 ?? 『参考答案』7月直方图分析属于双峰型,造成这种形状的原因是由于将来自两个总体的数据(如两种不同材料、两台机器或不同操作方法)混在一起所致。8月直方图分析属于孤岛型,造成这种形状的原因是由于原材料或操作方法的显著变化所致。9月直方图分析属于绝壁型,造成这种形状的原因是由于收集数据不当,或是人为剔除了下限以下的数据造成的。

【问题】3.事件3,试计算承包人生产混凝土的合格率。画出混凝土试件不合格原因的排列图,并指出影响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合格的主要因素。 ?? 『参考答案』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超下限不合格率偏移系数,=-1.98,查正态分布表:Ф(一1.98)=1-Ф(1.98)=1-0.9761=0.0239。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合格率为2.39%。因此承包人生产混凝土的合格率为97.61%。计算混凝土不合格各主要影响因素从大到小排序,并计算所占频率和累计频率见下表。混凝土不合格主要影响因素

不合格原因

原材料

施工人员

机械设备

施工方法

施工环境



不合格事件/组

20

10

5

3

2



所占频率

50%

25%

12.5%

7.5%

5%



累计频率

50%

75%

87.5%

95%

100%



根据上表画出排列图:累计频率在0~80%属于主要影响因素,因此主要影响因素为原材料、施工人员。

【问题】4.事件4,试利用因果分析图分析混凝土强度低的原因。 ?? 『参考答案』

【问题】5.判断事件4中质量事故的类型,并简要写出处理程序。 ?? 『参考答案』问题5:属于一般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如下:(1)下达停工指示。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指示。(2)事故调查。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3)事故处理。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检查验收。事故部位处理完成后,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过质量评定与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阶段施工。(5)下达《复工通知》。事故处理经过评定和验收后,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复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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