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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监理工程师《监理案例分析(水利)》大纲 第一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投标
2021-11-07 | 阅:  转:  |  分享 
  
考试大纲中列出的考试内容:1.施工招标及投标2.监理招标及投标主要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4.《水利工程建设顶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0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7.《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8.《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10.《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淮》建市【2007】72号11.《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一)招标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淸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第二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二)投标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第三十五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第三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髙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提交。

【P24】案例十:海塘达标工程施工招标【问题】从合同订立过程和产生的效力来看,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在该案例中具体是指哪些?要约邀请:一对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要约:一对一;新的要约:原要约发生实质性变化;承诺:对要约的肯定。 ?? 『正确答案』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一)招标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第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第二十一条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投标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三十六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禁止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属于(实质性串通)、视为(可能性很大)2)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招标人);3)禁止弄虚作假投标(不诚信)。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四十六条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非因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第五十条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虛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第五十二条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第二十一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第二十四条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第二十五条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淮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本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二十六条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第二十七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先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水利工程建设顶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项目监理招标一般不宜分标。如若分标,各监理标的监理合同估算价应当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第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第二十五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般按照招标文件售价的10倍控制。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照监理合同价的2%~5%控制,但最低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第三十三条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下,招标人有权拒绝。第三十五条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第三十七条项目监理招标不宜设置标底。第三十八条评标标准包括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资源配置、监理大纲以及投标报价等五个方面。

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0号)第七条各专业资质等级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如下:(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乙级可以承担Ⅱ等(堤防2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丙级可以承担Ⅲ等(堤防3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乙级可以承担Ⅱ等以下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丙级可以承担Ⅲ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乙级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方可承担淤地坝中的骨干坝施工监理业务。淤地坝是指在水土流失地区各级沟道中,以拦泥淤地为目的而修建的坝工建筑物。

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1.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监理报酬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监理大纲;(8)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中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以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3.5.6“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案例一堤防工程监理招标【背景】某市全部采用市级财政资金投资的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堤防等级为2级。采用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监理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均须单独密封。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有A、B、C、D、E、F六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事件】事件1:投标时发生如下情况。(1)投标人A提前一天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全部密封在同一个文件箱内。(2)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5min送达。(3)投标人C的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4)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寄达招标人,但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开标时未能及时抵达现场。(5)投标人E的投标文件提前递交,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6)投标人F的投标文件准时递交,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事件2:六家投标人的资质情况如下。(1)投标人A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2)投标人B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3)投标人C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4)投标人D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5)投标人E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6)投标人F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问题】1.事件1中,哪些投标应该被拒收或被否决?说明理由。 ?? 『参考答案』事件1中,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1)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理由: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分开密封。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2)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理由: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5min送达。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3)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应该否决。理由:投标人C虽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没有足额交纳10万元。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是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按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2.事件2中,各投标人的监理资质是否可以承担该项目?说明理由。 ?? 『参考答案』事件2中,本案例的堤防等级为2级,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7号),乙级可以承担堤防2级以下的各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因此:(1)投标人A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不能承担该项目。(2)投标人B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3)投标人C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4)投标人D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不能承担该项目。(5)投标人E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6)投标人F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

【问题】3.根据事件1和事件2,评标委员会是否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说明理由。 ?? 『参考答案』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理由:根据事件1,投标人A、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被拒收;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被否决;根据事件2,投标人A、投标人D的资格条件因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被否决。这样本次招标只有投标人E、投标人F的两个有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7.《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三)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拟公开招标的节资相比,得不偿失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第二十九条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投标预备会方式或者通过电子网络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外,出席投标预备会不是强制性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第三十一条对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在第一阶段,招标人可以首先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详细阐明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和其它特性。招标人可以与投标人就其建议的内容进行协商和讨论,达成一个统一的技术规格后编制招标文件。在第二阶段,招标人应当向第一阶段提交了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包含统一技术规格的正式招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正式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价格在内的最后投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第四十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第四十一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案例六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货物招标采购【背景】某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工程在总承包招标时,有一台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重要设备,因在总承包招标时设备性能和参数尚未确定,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事件】事件1:工程实施后该设备具备了招标采购条件,由总承包中标人作为该设备采购招标的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事件2:因设备比较复杂且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项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商议,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遂向A、B、C、D、E等五家有能力的供应商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事件3:为了准确、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标明了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

事件4:为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召开了投标预备会,但潜在投标人A未出席。投标人B提前送达了投标文件,但未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拒收了A和B的投标文件。事件5:招标单位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了包括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的7名专家。事件6:由于招标前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招标人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在第一阶段,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详细阐明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和其他特性。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问题】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 『参考答案』事件1中,总承包中标人作为招标采购的招标人不妥。理由: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但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事件2中,招标人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不妥。理由:该工程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该项目货物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应当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事件3中,招标文件采用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来说明不妥。理由是: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事件4中,招标人不受理A和B的投标文件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出席投标预备会不是强制性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所以投标预备会和开标会都不是必须参加的,也都不是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事件5中,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不妥。理由:该项目为公益性中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评标专家应当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事件6中,第一阶段就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对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8.《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第十四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至少载明下列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第二十条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第二十六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淮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淮时,则应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第三十三条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十四条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髙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第三十六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二)投标报价;(三)施工组织设计;(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水利工程建设顶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般按照招标文件售价的10倍控制。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照监理合同价的2%~5%控制,但最低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

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可按以下标准控制:(一)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五;(二)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至10000万元人民币之间,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六;(三)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千分之七,但最低不得少于1万元人民币。第四十四条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第四十九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五十条投标文件葙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一)逾期送达;(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第五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一)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淮;(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第六十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

第三条符合下列具体范围并达到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二)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第四十条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中央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地方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也可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10.《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淮》建市【2007】72号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11.《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2.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2.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任何内容。6.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填写(1)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按招标人提供的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向容填写。(2)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投标报价技巧(1)增加建议方案法,也称附加方案法。该方法是指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人可以另外提交的建议性的备选方案。(2)突然降价法。在投标过程中,仍按正常情况报价;投标截止时间来临时突然降价,向招标人报送一个比原报价低的价格,使竞争对手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无法与其在价格上竞争。(3)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是指按工程量清单估算的总价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提前收回工程款、预测实际工程量的变化获得额外的经济效益等的一种投标报价技巧。

1)能够早日结账收款项目(如临时工程费、基础工程、土方开挖等)可适当提高;2)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项目,单价适当提髙;3)而工程内容解说不清楚的,则可适当降低一些单价,待澄清后可再要求提价。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对报低单价的项目,如工程量执行时增多将造成承包商的重大损失;不平衡报价过多和过于明显,可能会导致报价不合理等后果。

案例八混凝土重力坝工程施工招标【背景】某混凝土重力坝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有A、B、C、D、E五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采用资格后审,五家投标人初步审查均通过,进入详细评审阶段。【事件】详细评审采用两阶段评标法评标,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具体的评标标准如下:1.第一阶段评技术标技术标共计100分,其中施工方案60分,总工期10分,工程质量10分,项目班子10分,企业信誉10分。技术标各项内容的得分,为七名评委评分中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技术标合计得分不满75分者,不再进入商务标的评审。施工方案评分的汇总表、各投标人总工期、工程质量、项目班子、企业信誉得分汇总表见下表。施工方案评分汇总表

投标人 —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A 52.0 53.5 54.0 51.0 52.0 52.0 55.0 B 53.0 53.0 54.0 52.5 56.0 57.0 49.0 C 50.0 51.0 52.0 51.0 52.0 53.0 54.0 D 57.0 54.0 56.0 58.0 52.0 54.0 52.0 E 55.0 55.0 56.0 54.0 53.5 52.5 55.0 总工期、工程质量、项目班子、企业信誉得分汇总表

投标人 总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班子 企业信誉 A 8.5 8.5 7.5 8.5 B 8.0 8.0 8.0 7.5 C 7.0 7.5 7.5 6.0 D 7.0 7.5 8.0 5.5 E 7.5 7.0 7.0 7.0

2.第二阶段评商务标商务标不计分。根据计算的合理低价,将低于合理低价的报价视为低于成本竞价,不进行排序,将高于合理低价的报价,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供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合理低价的计算方法:(1)技术标得分最高的报价占30%权重。(2)技术标得分次高的报价占20%权重。(3)剩余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50%权重。(4)合理低价等于上述三类投标报价加权求和后,再下浮5%。各投标人报价汇总表单位:万元

投标人 A B C D E 报价 12548 13546 11548 12486 13001

【问题】1.根据事件所述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计算各投标人技术标的得分。 ?? 『参考答案』(1)计算各投标人施工方案的得分,见下表。

















平均得分



















①+②+…+⑦/5



A

52.0

53.5

54.0



52.0

52.0



52.7



B

53.0

53.0

54.0

52.5

56.0





53.7



C



51.0

52.0

51.0

52.0

53.0



51.8



D

57.0

54.0

56.0





54.0

52.0

54.6



E

55.0

55.0



54.0

53.5



55.0

54.5



(2)计算各投标人技术标的得分,见下表。技术标得分计算表

投标人

施工方案

总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班子

企业信誉

合计



A

52.7

8.5

8.5

7.5

8.5

85.7



B

53.7

8.0

8.0

8.0

7.5

85.2



C

51.8

7.0

7.5

7.5

6.0

79.8



D

54.6

7.0

7.5

8.0

5.5

82.6



E

54.5

7.5

7.0

7.0

7.0

83.0





【问题】2.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出顺序。 ?? 『参考答案』由于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均超过75分,故均可进入商务标评审。计算合理低价:(1)技术标得分最高的报价占30%权重:投标人A的技术标得分最高,其报价为12548万元,这部分权重值为12548×30%=3764.4(万元)。(2)技术标得分次高的报价占20%权重:投标人B的技术标得分次高,其报价为13546万元,这部分权重值为13546×20%=2709.2(万元)。(3)剩余的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占50%权重:投标人C、D、E的报价算数平均值为(11548+12486+13001)÷3×50%=6172.5(万元)。(4)加权求和再下浮5%后的合理低价为(3764.4+2709.2+6172.5)×(1-5%)=12013.8(万元)。(5)由于投标人C的报价11548万元低于合理低价12013.8万元,视为低于成本竞价,不进入排序。(6)高于合理低价的投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为:D(12486万元)、A(12548万元)、E(13001万元)、B(13546万元)。(7)确定的三名中标候选人及顺序依次是D、A、E。

案例十三小(1)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背景】某小(1)型水利水电工程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技术相对简单。【事件】采用公开招标,在招标过程有如下事件:事件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工程量清单。(4)技术条款。(5)设计图纸。(6)评标标准和方法。(7)投标辅助材料。事件2: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如下内容:(1)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2)获得过本省施工质量优秀奖项。(3)变电所二次设备继电保护装置,要采用××企业生产的继电保护设备。(4)本地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外地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事件3: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投标时限规定如下:(1)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日,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2)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是2019年3月5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是2019年3月20日上午9时整。(3)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出。(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5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问题】1.事件1中,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是否正确?请修改或完善招标文件内容。 ?? 『参考答案』招标文件的内容不正确。作为公开招标项目不应该有投标邀请书,应该为招标公告;同时还遗漏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6)技术条款。(7)设计图纸。(8)评标标准和方法。(9)投标辅助材料。

【问题】2.事件2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妥当,为什么? ?? 『参考答案』(1)设置“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这个条件不妥。理由:该案例为小(1)型水利水电工程,按相关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即可承揽。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这个条件,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的,设定了资格与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条件行为。(2)设置“获得过本省施工质量优秀奖项”这个条件不妥,理由:作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要求获得当地的奖项,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3)设置“变电所二次设备继电保护装置,要采用××企业生产的继电保护设备”这个条件不妥,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的,指定了特定的品牌或者供应商的行为。(4)设置“本地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外地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这个条件不妥,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的行为。

【问题】3.事件3中,招标人对投标时限的规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 『参考答案』(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日,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这个约定不正确。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2)“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是2019年3月5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是2019年3月20日”这个约定不正确。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才能提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约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就可以。(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5日内,订立书面合同”的约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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