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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
2021-11-30 | 阅:  转:  |  分享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2、诚实守
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
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
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8、强
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二、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一)会计从业人员从
业资格要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持有会计证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所属财政局注册、年检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管理。(二)会计机构设置
及岗位要求:(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1个,由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管理会计师担任;(2)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收入、支
出、债权债务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资金、基金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帐岗位,稽核岗位,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出纳岗位)若干个,由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人员担任;(3)客服岗位一岗多人,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
和咨询工作。(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采用
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主;(4)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
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
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5)财会人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
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
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使用财务软件电脑记帐的应将所用财务软件版本及模块内容报税务主管机关备案。三、业务规范制
度:(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
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
续;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二)双方的义务责
任及权利1、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
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
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2、本公司
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3)对
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
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四、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
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
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
主管财政部门汇报。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
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
费以外的任何利益。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
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五、档案管理制度1、对委托单
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
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
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
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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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知之然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