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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q-WTO_TBT赵志强
2021-12-03 | 阅:  转:  |  分享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讲座赵志强
Tel:0571-85124769Email:zqzhao@yeah.net浙江省质量
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WTO/TBT浙江通报咨询中心(筹)
2001年12月12日,杭州金地大厦一、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讲座什么是WTO/TBT(技术性贸易
壁垒协定)WTO/TBT协定的宗旨WTO/TBT协定产生的背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其对国际贸易的
影响WTO/TBT协定的主要内容采取技术性措施的正当目标TBT协定的基本原则WTO的争端解决机制面对入世后的技术性贸易壁
垒,我们应采取的对策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1、什么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AGREEMEN
TONTECHNICALBARRIERSTOTRADEWTO/TBT协定是WTO的
29个独立协定的法律文本之一,它规定WTO成员必须保证其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
TBT协定给予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不是保护本国产业不受外国竞争的影响,而是保证各企业参与平等竞争的条件和环境。WTO/TB
T(技术性贸易壁垒)《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法律结构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2、TBT协定的宗旨为防止和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
避免技术法规、标准以及合格评定活动给国际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在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以及标签标志
制度等技术要求方面开展国际协调,遏制以带有歧视性的技术要求为表现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为世
界经济全球化服务。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3、WTO/TBT协定产生的背景GAT
T(GeneralAgreementonTariffsandTrade)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两次世界大战使人们认识到,贸易保护主义不仅导致了经济灾难,也带来了国际性战争,因此国家间必须进行国际合作
和政策协调,建立一个开放的贸易体系。国际达成共识,创建并维持一个相对自由的经济体系,并从金融、投资和
贸易三个方面重建国际经济秩序,拟建立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贸易组织(InternationalTradeOrgani
zation)1947年10月30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a
riffsandTrade,GATT)签署,GATT是成员间的一项多边协定,是有关国际贸易行为规范的框架。WTO/TBT
(技术性贸易壁垒)GATT经过了8轮谈判年份地点/名称涉
及议题参加国家(地区)1947日内瓦关税
231949安纳西关税
131951托奎关税381956
日内瓦关税261960-1961日内瓦(狄龙
回合)关税261964-1967日内瓦(肯尼迪回合)关税和反倾销措施
621973-1979日内瓦(东京回合)关税、非关税措施
和“框
架”协议1021986-1994日内瓦(乌拉圭回合)关税、非关税措施
规则、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纺
织品与服装农产品、建立WTO等123WTO/
TBT(技术性贸易壁垒)3、TBT协议产生的背景欧共体经济地位的崛起60年代初,欧共体成立,
提出关税同盟和共同农业政策。60-70年代,欧共体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实体
1969年欧共体通过了《消除商品贸易中技术壁垒的一般纲要》结果:美国产品不易进
入西欧市场日本经济地位的崛起70年代,日本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
1965年以后,日本对美国和西欧的贸易逆差转为顺差日本的技术法规、标准限制了美国产品进入日本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谈判主题美日、美欧在国际贸易舞台上的争斗导致了GATT东京回合
(1973-1979)谈判的开始美国为摆脱和抑制欧、日对美产品的技术壁垒,提出谈判主题之一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欧
共体的交换条件:谈“海关估价问题”在美国,计算出入品关税数额的是该商品的价额,原则上商品价额是输出国对美国的输出价额,
但部分化学品、罐装品、编织手套、橡胶底布鞋等,不是按输出品的实际价额,而是把美国生产的与输入产品同类产品的美国国内销售价额作为关税
评价额,使得这部分商品受到不公平待遇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形成1970年GATT成立“技术
法规、标准与认证政策工作组”美国人负责起草协定草案,在本回合谈判中几经反复1979年4月签署协定,1980年1月1日生效
开始时32个缔约方签了字到东京回合结束时47个缔约方签字核心内容技术法规和标
准的制定不能以限制贸易为目的,在对进口产品实施这些技术法规、标准的过程中,要适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GATT原则。鼓励各缔约方以
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并对不同之处进行通报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修订修订:
1991年,乌拉圭回合谈判对东京回合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引进了一些全新的概念,进一步明确了各成
员的权利和义务。新《TBT协定》的签署和生效:1994年,当时的GATT全体缔约方和观察员在摩洛哥南部古城马
拉喀什共同签署了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内的成立世界贸易组织的一揽子协定,1995年1月1日起生效。新的《
TBT协定》明确和强化了东京回合的标准守则,其原则和规则不仅适用于货物贸易,而且可以在服务领域里作为参考,它与《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
协定》一起是WTO在货物贸易领域里的基础协议。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GATT的主要成果促进和保证了大部分世界
贸易的自由化制定了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出口货物一般应被允许完全自由地输入进口国,不过,进口国可以在边境征收海
关税,并在某些条件下实施直接限制进口的非关税壁垒成员关税总水平下降发达国家35%4%
发展中国家12%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非关税措施(Non
-tariffmeasures,NTMs)在降低关税的同时,从60年代-80年代,受非关税壁垒影响产品的
各成员加强了非关税比例从1966年的5%,上升到1986年51%。非措施的应用。
关税壁垒的种类从1970年代的850种,上升到
1980年代的1000多种,现在可能达到2500多种。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非关税措施(Non-tariffmeasures,NTMs)
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海关关税估价
进出口数量限制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外汇管制
倾销和反倾销措施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技术
性贸易壁垒(TBT)装运前检验原产地规则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
易措施(TechnicalBarriertoTrade)技术性贸易措施是以技术为支撑条件,即商
品进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检验程序以及包装、规格和标
签标准等,提高对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保障国家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的目的。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形式4.1技术法规
技术法规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卫生与健康、交通规则、无线电干扰、节约能源与材料等。目前,工业发达国家颁布的
技术法规种类繁多。尤其是近几十年来,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许多工业发达国家不遗余力地致力于消费者保护法规的制定。例
1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长签署一项新法令,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须附有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
证书,证明木质包装在进入美国前经过热处理、熏蒸处理或防腐处理,或者出口商出具无木质包装的证明。违规货物将整批禁止入境。据初步估计,
这将使我国1/3以上的对美出口受到影响。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4.1技术法
规例21999年12月7日,欧盟正式发布1999/815/EC指令。采取措施禁止销售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放入口中的
包含以下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DINP、DEHP、DBP、DIDP、DNOP、BBP)聚氯乙烯软塑料玩具及儿童用
品。欧盟称,该“禁令”特别强调“确保一个高水平的儿童健康和安全保护”,委员会可以作出决议要求成员国“采取临时措施阻止、限制投放到市
场上的产品,或使产品服从于特定的条件”,如果该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有严重的和直接的危害,委员会也可以要求“将产品从市场上回收”
。该“禁令”将严重影响我国玩具出口。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4.1技术法规
例31994年4月1日,德国正式禁止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进口,凡违反规定者视同犯罪,产品将被销毁,这使我国正在使用的1
04种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出口中断。例41990年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理由是认为其在东太平洋
地区没有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捕捞金枪鱼,而是采用拖拉大围网捕捞,结果捕获珍贵动物海豚的数量超过美国船只的1.25倍。
后来,墨西哥经交涉,美国放宽禁令,但要求进口的金强鱼及其制品必须增加标签,注明海豚安全WTO/TBT(技术性贸
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4.2标准工业发达国家对于许多产品规定了极为严格的技术标准
,其中,既有生产标准,也有试验、检验方法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既有工业品标准,也有农产品标准。随着竞争的加剧,发达国家有意识地利用标
准作为竞争的手段,往往把标准中的技术差异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有些标准的规定甚至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专门用以针对某个国家的出口产品
。特别是广泛地利用安全标准为工具,限制进口。因此,有的学者认为,有些国家往往把标准用于远远偏离科学技术进步和保护人类健康安全的目的
。工业垄断集团常常利用标准来解决与争夺市场有关的生死攸关问题。技术标准不仅在条文上可以对外国产品规定许多限制,而且在标准的实施上也
可以设置重重障碍,以限制进口和销售。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4.2标准
例1美国《商业日报》1998年11月23日发表了一篇题为《欧洲联盟使用标准作为贸易武器》的文章。该文指出“产品标
准,特别是欧洲联盟规定的产品标准是一大贸易壁垒,对美国的公司产生数以十亿计美元的影响。”美国商务部估计各种标准至少直接影响美国50
0亿美元的出口,并且成为阻碍另外200-400亿美元货物出口的障碍。例2欧盟标准对我出口茶叶的影响
1996年发布了欧盟对进口茶叶的农药残留限量的新的规定,公布了进口茶叶要求91种农药残留量指标,并公告了测定低
限(LOQ)指标。其中联苯葡酯等七中农药残留于2000年7月1日执行。在农药品种上,比原来的29种增加了62种,新标准比老标准限量
提高100-200倍。新标准影响我国出口茶叶产值上亿元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4.2
标准例3我国出口额第一位的机电类产品,由于受发达国家在噪声、电磁污染、节能性、兼容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技术标
准限制,仅1992年就有80多亿美元出口产品受到影响。例4法国为了阻止英国糖果的进口而规定禁止含有红霉
素的糖果进口,而英国的糖果普遍采用红霉素染色剂制造的;法国禁止含有葡萄糖的果汁进口,这一规定的意图就在于抵制美国货物,因为美国出口
的果汁普遍含有葡萄糖这一添加剂。例51998年,美国推出新版UL588标准,内容较旧标准的检验项目多两倍,
涉及电线、塑料、软芯、插头等产品,要求更严格。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
壁垒的主要形式4.3合格评定程序质量认证既能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也能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障碍。如果
一种质量认证体系能被各国所接受,并能相互承认对方的检验结果,就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然而,各国实行的质量认证是多种多样的,即使各国
所采用的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相同,由于各国认证体系之间的差异、仍然会成为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依据的标准水平不同(2)质量认证体系的内容不同(3)认证机构的地位不同
(4)检验机构的水平不同(5)强制性认证与自愿性认证的不同WTO/TBT(技
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4.4包装和标签对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了苛刻的要求和烦琐的内容,
是许多国家设置贸易技术壁垒的又一手段。例如,欧共体一直通过产品包装和标签的立法来设置外国产品的进口障碍。
如对易燃、易爆、腐蚀品、有毒品,法律规定其包装和标签都要符合一系列特殊标志要求。许多出口商为了符合进口国的这些规定,不得不重新包装
或改换商品标签,因而增加商品成本,削弱了商品的竞争能力。标签是商品上必要的文字、图形和符号。许多国
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要求尽量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和使用方法的信息,因而,对进口商品,特别是对消费品标签作了严格的规定。
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法最为完备严谨的国家,食品标签多达22种,且年年修订和补充。为防止铅污
染,欧美各国生产的食品罐头已由传统的铅焊接罐改为冲拔式的二片罐,即使使用三片罐,也改用电阻焊或激光焊接新工艺。美国已于1991年停
止使用铅焊接罐,并于1993年年底起完全禁止使用铅焊接罐的食品罐头进口。日本也已逐步取消铅焊接食品罐头,改用无锡铁或冲拔式二片罐。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4.4
包装和标签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的森林资源、农作物和建筑物,防止包装材料中夹带或隐藏的病虫害传播蔓延而危害本国
资源,许多国家对以下包装物禁止入境或进行严格检验、处理:美国海关禁止进口商品使用稻草包扎、包装或用作包装的辅助、填充材料;
菲律宾卫生部和海关禁止进口货物用稻草或草席包装;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也禁止用稻草、干草、麦草、青草、谷壳包装进口商品;埃及是
盛产棉花的国家,为防止红铃虫随进口货物入境,危害其棉花作物,禁止用原棉或易生虫的其它植物作为进口商品包装衬垫物;美国、加拿大、欧
盟等禁止未经杀虫除害的木质包装入境澳大利亚禁止二手袋进入澳大利亚;新西兰严禁以用过的旧麻袋做进口商品的包装;菲律宾对以麻袋包
装的货物进港时,必须对麻袋进行熏蒸,并向发货人收取熏蒸的费用。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
壁垒的主要形式4.4包装和标签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为防止儿童误饮含有毒性的化学品,如杀虫剂、杀鼠剂
、抛光剂、除草剂、消毒剂、游泳池化学品等,规定各种毒性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必须使用儿童安全盖,防止儿童开启此类容器。
在美国应用最广的防止儿童开启的包装(Childresistantpackaging)有下列结构形式:
双层瓶盖。外层为不透明聚丙烯材料制造,内层为较软的透明聚乙烯材料,二盖之中心点以轴相连,内盖内缘有旋封线,外盖内缘有锯齿。
压旋盖。医院药房依医生处方配药所用之包装,瓶口及外盖内缘均无螺纹,以模造的特殊锯齿取代,一凹一凸,正好嵌合,
封盖或开盖时要经过边压边旋或边拔边旋的动作,使用方便且儿童不易开启。嵌合盖。瓶口有一圈突出线,有一凹下小
缺口,瓶盖内缘有一凸出点,封盖时将瓶盖的凸出物对准瓶劲线上的小缺口压下,旋转瓶盖,既被锁住,开启时反向为之。
法国对防护盖的性能有下列要求:防护盖对一定的年龄范围的儿童有一定的抗力,以致他们不能开启;
防护盖对成年人来说,开启毫无根据困难;防护盖应通过指定的各种测试;包装容器的主体或盖上应有明
确的文字或图形表明开启的地位和方法。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4.5绿色壁垒
人类社会进入90年代以来,工业经济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正成为国际社会、各国政府以及环境保护界共同关注的迫
切问题。由于发达国家已进入高技术工业化阶段,他们对“绿色产品”的需要越来越多。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高,而发展中国家的环保
标准较低,因此,由于各国环保标准不一也造成了实际上的“贸易障碍”。例1发达国家假借保护环境,
人类动植物的卫生,安全健康之名,对商品中的有害物含量制定较高的指标,从而限制了商品的进口。
如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含有的硫、苯等有害物质必须低于一定水平。进口汽油必须在
1995年1月1日生效时达到、否则禁止进口。美国为保护汽车工业,出台了《防污染法》,要求所有
进口汽车必须装有防污染装置,并制定了近乎苛刻的技术标准。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壁垒
的主要形式4.5绿色壁垒例2:绿色环境标志“绿色环境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
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发展中国家产品为了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才
能得到“绿色通行证”,即“绿色环境标志”。这便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行严格控制。1978年,德国
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以一种画着蓝色天使的标签作为产品达到一定生态环境标准的标志。发达国家纷纷仿效,在加拿大叫“环境选择”,在
日本叫“生态标志”。1988年美国开始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有36个州联合立法,在塑料制品、包装袋、容器上
使用绿色标志,甚至还率先使用“再生标志”,说明它可重复使用,再生使用。欧共体于1993年7月正式推出
欧洲环境标志。凡有此标志者,可在欧共体成员国自由通行,各国可自由申请。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规定,从1
995年6月1日起,凡是出口到美国的鱼类及其制品,都必须贴上有美方证明的来自未污染水域的标签。日前,
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典、法国、芬兰、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它犹如无形
的层层屏障,使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步履维艰,甚至受到巨大冲击。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
要形式4.6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有些国家为了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当借用技术标准等措施达不到保护目的
时,则在产品的试验、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上设置重重障碍。例如,英、日汽车技术标准的实施,英国方面规定,日本销往英国的小汽
车可由英国派人到日本进行检验,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英国技术安全的,可在日本检修或更换零件,这种做法比较方便,但日本方面规定,英国销往日
本的小汽车运到日本后,必须由日本人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规定,英国则须雇日本雇员进行检修。这种作法费时费工,加上日本有关技术标准公布迟
缓,客观上较大地妨碍了英国小汽车进入日本市场。又如:日本对大
米的检验项目,94年34项,99年104项,2000年达114项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4.7计量单位制
很多出口商品能否顺利销售,有时取决于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制。明显的例子就是仪器、工具、夹具、模具等。有些国家抵制与本国计量
单位不一致的商品进口。美国商务部曾对美国实行英制造成的贸易壁垒作了分析,指出,如果美国坚持传统的计量单位制(英
制),那么向非英制国家推销商品将日益困难。还指出,如果美国在1965年就转向米制计量单位制,1975年美国出口可增长2.7%以上;
如果美国在1965年就转向米制计量单位制,上述十年的出口产品总量将会增加近6000亿美元。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
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4.8信息技术壁垒从贸易方式上对发展中国家形成障碍。如以条码为代表
的物品编码标志系统,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商务等。
赵章光101公司1990年注册商品条码6901003,是我国最早注册商品条码的
企业。当年,他在法国巴黎超级市场发现其“101毛发再生精”因无条码被超市从货架上撤了下来,遂回国
注册了条码。美国海关对EDI方式优先报关
今年6月16-18日于巴黎举行的第六届财富论坛上,全球经济巨头们放言“不上网就甭想和我作生
意”。电子商务将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不适应这个游戏规则的
人,将会在残酷的竞争中被淘汰,中国传统企业尤其要加快脚步。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
形式4.9SPS措施AgreementontheApplicationofSanitaryandPhy
tosanitaryMeasures(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措施更着重于针对产品贸易的后果(
疫情发生、疾病爆发)出发制定技术性限制。它是以“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为出发点,比TBT措施要求相对要高
些,要求成员承担的义务很高。(1986-1994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开始将SPS列为谈判议题协议,SPS协定从TBT协定中分离出来
)澳大利亚、日本等岛国对动植物检疫特别重视,其疾病主要靠动植物带进来。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5、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5.1技术性贸易措施(壁垒)
的特点名义上的合理性提法上的巧妙性形式上的复杂性内涵上的歧视性手段上的隐蔽性发展上的动态性WTO/TBT(技术
性贸易壁垒)5、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5.1技术性贸易措施(壁垒)的特点名义上的合理性提法上的巧妙
性形式上的复杂性内涵上的歧视性手段上的隐蔽性发展上的动态性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5.2技术性贸易壁垒
对世界贸易的影响贸易壁垒格局的变化
限数
技措
量术
限性制
制贸
等易施关税措施
非关税措施贸易保护主义新贸易保护主义WTO
/TBT(技术性贸易壁垒)ASEM/TFAP(亚欧会议/贸易便利行动计划)七个优先发展领域海
关程序标准、测试、认证和认可公共采购动植物检疫程序知识产权商务人员流动其它贸易活动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
APEC/SCSC会议亚太经合组织(APEC)标准一致化分委员会(SCSC)是APEC高官会贸易投资委员中一个
最大、最重要的分委会。标准一致化工作是APEC目前最活跃、进展最快、成果最为显著的领域之一。
2001的SCSC会议及有关活动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承办。今年共举办3次,第3次会议8月19日刚刚在大连结束,
会议在标准接轨、合格评定认可、技术基础建设合作、透明度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果。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6、TBT协定的主要
内容TBT协定正文共有15条89款40子项,可分为六个部分;协定还包括3个附件,它是协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
一部分:引言:促进GATT1994目标的实现
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
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第1条:
术语适用范围(工业产品、农业产品)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
)6、TBT协定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技术法规和标准第2条中央政府机构制定、采用和实施的技术法规第
3条地方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制定、采用和实施的技术法规第4条
标准的制定、采用和实施第三部分: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第5条中央政府机构的合格评定第6条中央
政府机构对合格评定的承认第7条地方政府机构的合格评定第8条非政府机构的合格评定第
9条国际和区域体系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6、TBT协定的主要内容第二、三部分的核心内容:(1)
要保证在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给予任一成员产品以国民待遇;要保证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
、批准和实施在目的和效果上均不会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2)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要以国
际标准为基础;(3)为在尽可能广泛的基础上对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进行协调,各成员应尽可能参加相应国
际标准的制定;(4)当成员制定与国际标准不一致的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时,要向WTO秘书处通报;要遵守标准
制定、批准和实施良好行为规范,其中包括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工作计划(包括正在制定的标准
和前一段时间已采用的标准)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6、TBT协定的主要内容第四部分信息和援助第10
条关于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信息第11条对其他成员的技术援助第12条对发展中国
家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第四部分的核心内容:(1)每个成员应保证设立国家级通报/咨询机构,承担对外通报拟议的技术性措施、
答复其它成员方合理询问的义务,并提供已采用的和准备采用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文本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2)承认发展
中国家在制定和实施技术性措施方面可能会遇到特殊困难,并予以援助。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6、TBT协定的主要内容
第五部分:机构、磋商和争端解决第13条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第14条磋商和争端解决第
五部分的核心内容: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由WTO的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各成员在执行TBT
协定中遇到的问题,对协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报告。在TBT委员会主持下通过磋商解决TBT领域的贸易纠纷。WTO/TB
T(技术性贸易壁垒)6、TBT协定的主要内容第六部分:即第15条“最后条款”每个成员在加入WTO时,
须将已经采取的措施立即通知委员会,并对保证本国执行协定各条款作出承诺。委员会至少每三年一次对协定的运用实施
情况,特别是透明度原则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议,并对协定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调整提出建议。附件1:本协定中的术语及其定义
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
国际机构或体系区域机构或体系中央政府机构
地方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6、TB
T协定的主要内容技术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该
文件还可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标准经公认
机构批准的、规定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还可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
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合格评定程序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技
术法规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的程序。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6、TBT协定的主要内容
技术法规和标准的比较技术法规
标准法律属性强制性自愿性执行
保障政府行为市场行为制定主体政府部门或立法机构
所涉领域的技术专家发布主体政府部门或立法机构标准化机构体例法律法
规体系的组成部分技术性文件罚则不符合不准进入市场不符某项标准可进入
执法部门负责市场,消费者决定取舍
时效性随时制定,随时取消有效期内持续有效针对性可针对单一产品单一品种制定
所涉领域具有普适性协调性不可以协调可以协调对贸易影响
大于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及技术法规的作用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6、TBT协定的主要内容附件
2:技术专家小组目的:为进入争端解决机制的贸易纠纷进行并提供技术分析;成立:专家组视需要自行成立,或应争端任一方请求成立;权
力:可向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来源进行咨询及寻求信息和技术建议;成员条件:所涉领域具有专业名望和经验;成员身份:个人,
不代表政府、组织,不受辖于它们;工作:对案件进行技术层面的调查和咨询,提交技术专家组报告;职权范围:由专家组决
定其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技术专家小组只对专家组负责。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6、TBT协定的主
要内容附件3:关于制定、采纳和实施标准的良好行为规范适用对象:各级标准化机构(区域性、中央、地方政府及非政府)原则和内容:
○在标准制定、采纳和实施应贯彻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D条)○保证不制定、不采纳、不实施主观上或客观上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障碍
的标准(最小贸易限制原则,E条)○应以现有的或即将完成的国际标准作为制定本国标准的基础(协调性原则,G条)○为使标准在尽可能广
泛的基础上协调一致,各标准化机构应尽可能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协调性原则,H条)○各标准化机构应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工作计划(
透明度原则,J条)○采纳标准前要通报,应留出至少60天时间让WTO一成员领土内的利害关系方对标准草案提意见(透明度原则,L条)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7、采取技术性措施的正当目标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身安全或健康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
境防止欺诈行为其他目的(保证出口产品质量、技术协调或促进贸易)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7、采取技术性措施的正当目标
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身安全或健康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其他目的(保证出口产品质量、技术协调或促进贸易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
度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与最小贸易限制原则相关的条款
序言:保证技术法规和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2.2条:技术法规对贸易的限制
不得超过为实现合法目标所必需的限度。2.3条:如与技术法规采纳有关的情况或目标不复存在,
或改变的情况或目标可以对贸易限制较少的负责加以处理,则不得维持此类技术法规。
5.1.2条: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采纳或实施在目的和效果上不应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附件3E:标准化机构应保证不制定、不采纳或不实施在目的或效果上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障碍的标准。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
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与非歧视原则相关的条款序言:
技术性措施的实施方式不得构成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进行任意或不合理岐视的手段;2.1条:在技术法规方面,给予源自任何成员领土
进口的产品不低于其给予本国同类产品或来自任何其他国家同类产品的待遇;5.1.1条: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采纳或实施,应在可比的
情况下以不低于给予本国同类产品的供应商或源自任何其他国家同类产品的供应商的条件,使源自其他成员领土内产品的供应商获得准入。附
件3D:在标准方面,标准化机构给予源自WTO任何其他成员领土产品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予本国同类产品和源自任何其他国家同类产品的待遇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
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
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
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
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国际一级标准化机构(约50个)ISO:国际标
准化组织ITU:国际电信联盟IEC:国际电工委员会
CAC: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IAEA:国际原子能机构CCSDS:航天数据系统咨询委员会OIV
:国际葡萄与葡萄酒局CIB:国际建筑物研究和创新理事会IWTO:国际毛纺组织
CIE:国际照明委员会WHO:世界卫生组织CIMAC:国际内燃机
理事会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FDI:世界牙科联合会ILO:国际劳工组织
FID:国际信息和文献联合会OIML:法制计量组织IAT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WCO:世界海关组织ICAO:国际民航组织UNESCO:联合国教科
文组织WMO:世界气象组织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国际一级标准化机构(约50个
)续前表BIPM:国际计量局ICID:国际排灌委员会BISF
A:国际人造纤维标准化局ICRP: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U:国际辐射单位和测量委员会IDF:国
际制酪业联合会IETF:互联网工程任务组CAC: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IFLA:国际
图书馆协会与学会OIE:国际兽医防治局IGU:国际天然气联合会
IIR:国际制冷学会IMO:国际海事组织ISTA
:国际种子测试协会IUPAC:国际理论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CC:国际谷物科学和技术协会TraFIX
:信息交换贸易促进会UIC:国际铁路联盟RILEM:国际原料和结构测试研究实验室联盟UN/CEF
ACT:联合国/管理、商业和运输程序及操作简易中心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地区一级标准
化机构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制定标准欧洲电工委员会:CENELCE 欧洲电讯标准学会:ETSI太平洋地区标准会
议:PASC(美、日、澳、加为首不制定标准,抗衡CEN,推行ISO)阿拉伯工业发展和采矿组织:AIDMO非洲地区标准化组织:
AROS泛美标准委员会:COPANT东盟标准和质量咨询委员会:ACCSQ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WTO/TBT(
技术性贸易壁垒)标准制定的七个阶段(GB/T16733-1997,待修订)第0阶段:预阶段(Prelim
inarystage)提出新工作项目建议第
1阶段:立项阶段(Proposalstage)提出新工作项目
第2阶段:起草阶段(Preparationstage)
提出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第3阶段:征求意见阶段(Committeestage)
提出标准草案送审稿第4阶段:审查阶段:(Votingstage)
提出标准草案报批稿第5阶段:批准阶段(Approvalst
age)提供标准出版稿第6阶段:出版阶段(Pub
licationstage)提供标准出版物
制定国际标准的周期一般是3-7年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
与协调原则相关的条款2.4条如需制定技术法规,而有关国际标准已经存在或即将拟就则各成员应使用这些国际标准
或其中的相关部分作为起技术法规的基础,除非这些国际标准或其中的相关部对达到其追求的合法目标无效或不适当,例如由于基本气候因素或地
理因素或基本技术问题。2.5条:只要出于合法目标之一并按照有关国际标准制定、采纳和实施的技术法规,即均应做出来对国际贸易造
成不必要障碍的可予驳回的推定。2.6条为在尽可能广泛的基础上协调技术法规,各成员应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分参与有关国
际标准化机构就各自采纳或准备采纳的技术法规所涵盖的产品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5.4条如需切实保证产品符合技术法规或标准、
且国际标准化机构发布的相关指南或建议已经存在或即将拟就,则各成员应保证中央政府机构使用这些指南或建议或其中的相关部分,作为合格评定
的基础……5.5条为在尽可能广泛的基础上协调合格评定程序,各成员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分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化机构制定合格
评定程序指南和建议的工作。附件3F:如国际标准已经存在或即将拟就,标准化机构应使用这些标准或其中的相关部分作为其制定标准的
基础,除非此类国际标准或其中的相关部分无效或不适当,例如由于保护程度不足,或由于基本气候或地理因素或基本技术问题。附件3G
:为在尽可能广泛的基础上协调标准,标准化机构应以适当方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分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化机构就其已采纳或预期采纳标准的
主要法定国际标准的工作。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协
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
BT的基本原则与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相关的条款2.7条:各成员应积极考虑将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作为等效法规加以接
受,即使这些法规不同于自己的法规,只要他们确信这些法规足以实现与自己的法规相同的目标。6.1条:各成员应保证,只要可能,
即接受其他成员合格评定程序的结果,即使这些程序不同于他们自己的程序,只要他们确信这些程序与其自己的程序相比同样可以保证产品符合有关
技术法规或标准。6.3条:鼓励各成员应其他成员请求,就达成相互承认,合格评定程序结果的协定进行谈判。?WTO/TB
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
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
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
(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
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
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
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
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
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
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
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
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
)《联邦记事报》中政府部门名单农业部教育部
劳动部联邦航空管理局食品药物管理局
核能管理委员会烟酒火器局能源部
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联邦选举委员会健康与人类供养部养老金和福利
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保局邮资委员会
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保健资金管理局社会治安局
农业信用管理局公共卫生署海军部海岸警备队
住宅和城市开发部国务院内务部农村公用局
地面采矿回填执行办公室联邦矿产委员会国家卫生研究院证券股票委员会商业
部国际贸易管理局运输部联邦贸易委员会国家海
洋大气局国防部司法部小企业管理局财
政部渔业和野生动物局……?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与透明度
原则相关的条款2.9条(含4个子项,规定对技术法规透明度的要求:2.9.1,提前通知;2.9.2,涵盖产品、法规目的、理由;
2.9.3,提供细节或副本;2.9.4,留出提意见的时间,并考虑这些意见。)2.11条各成员应保证迅速公布已采纳的所有技术法规
,或以可使其他成员中的利害关系方知晓的其他方式提供。5.6条(含4个子项,规定对合格评定程序透明度的要求;提前通知;5.
6.2,涵盖产品、法规目的、理由;5.6.3,提供程序或副本;5.6.4,留出提意见的时间,并考虑这些意见。)5.8条各成员应
保证迅速公布已采纳的所有合格评定程序,或以使其他成员中的利害关系方知晓的其他方式提供。10条(共11款,全面规定了各成员如何履
行透明度原则各项要求))?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
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
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
TBT(技术性贸易壁垒)8、TBT的基本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原则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透明度原则
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对待原则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9、WTO的统一争端解决机制
由于在乌拉圭回合中达成了《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所有WTO框架中各协定项下的争端,有了一个统一的解决机制。《
TBT协定》也不例外。提出贸易诉讼的条件
必要条件:充分条件:与WTO成员间的贸易直
接相关;对其他WTO成员的贸易产生影响。谁可用争端解决
机制?只有WTO成员间的贸易纠纷可以诉诸争端解决机构,不是成员不行,只能通过
双边谈判解决问题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如何应用争端解决机制诉讼出发点:
并非所有起诉都是和商业利益相关,而是是否违反WTO规则。开放性:
任一成员都可以对另一成员提出诉讼,即使两者之间没有贸易关系;
任一成员都可以附议另一成员提出的诉讼,只要在所诉案件中有实质性利益。WTO/TBT(技术
性贸易壁垒)10、面对入世后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我们应采取的措施认真研究包括TBT协定在内的WTO各项协定,充
分领会协定的各项条款,全面掌握世贸规则,打破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建立适合我们国情的技术性防范体系,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我们怎么办?针对
我省主要出口商品和主要贸易伙伴国,研究应对措施建立国外技术壁垒的预警机制,及时获取信息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国际准则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充分利用标准化手段支持竞争加
速开展产品认证、实验室认可和体系认证,使我国出口产品符合国际市场的需要充分利用WT
O协议中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要熟悉TBT,研究TBT,面上要遵守,实质上要合理利用,
保护我国利益如需本讲座之PowerPoint课件及相关资料,请访问《浙江质量网》。网址:http//www.cn
zjqi.com澳大利亚、日本等岛国对动植物检疫特别重视,其疾病主要靠动植物带进来。1)目的是合理的,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的去执
法,如二恶英问题,疯牛病问题2)具有较强的技术性,所以“隐蔽性”,关税是透明的措施3)涉及技术很复杂不断发展,多样性,灵活性
如:如果对美国贸易有逆差,可专门针对美国制定合理的壁垒目标、手段都很灵活。1)2)最大量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是用于保护人身安
全和健康,这方面可以给出大量实例。如要求汽车必须安装安全带以减少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害;或要求插头插座必须保护使用者不受电击。保护人
身健康法规中最通俗的例子是香烟包装盒上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3)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的法规也是很通用的法规,它们包括旨在确保受
水、空气和土壤污染威胁的动植物不会灭绝的法规。如有些国家规定某些受到威胁的鱼类只有长到一定长度后,才允许捕捉。4)由于空气、水和
土壤受污染日益严重,消费者越来越关心环境,致使很多国家制定了很多保护环境的法规。如纸、塑料产品的循环使用,对汽车尾气的限制等。5
)大多数这类法规的目的是通过信息(主要是以标签形式)保护消费者。此外,也包括分类、包装要求、测量(几何尺寸、重量等)等规定来避免欺
诈行为。6)如要求蔬菜和水果必须达到一定的尺寸才能投放市场的法规是在发达国家中非常普遍的法规。旨在技术协调的法规在统一的经济区域
里也是很常用到的法规,如欧盟和EFTA对通讯和终端设备所作出的技术规定。透明度原则各成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他
成员及时了解其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性措施的制定、采纳和实施的情况。必要措施:通报咨询
公开刊物是WTO的支柱性原则透明度原则的作用保证所有成员都可以提前获得一成员制定技术性措施的信息,
从而使出口商可以按照进口方的要求对自己的出口商品进行调整;减少因不符合要求而带来的损失;减少贸
易摩擦;通过提出意见维护自身权益;实现自由贸易的保障。透明度是各成员的义务
主动性义务各成员设立国家级通报机构(NotificationAuthority)履行通报义务。
各成员通报机构把其技术性措施发至WTO秘书处,由秘书处向各成员分发被动性义务成员
设立国家级咨询机构(EnquiryPoint)履行咨询义务。成员间按WTO规则对所通报技术性措施进行询问、解答、索取/提供文本等
对各成员的要求至少建立一个通报/咨询机构;由于管理或行政原因不止一个时
,要明确其分工;保证错发至一咨询机构的通报及时转交给正确的咨询机构。通报/咨询机构设
立情况—特例(1)新加坡对标准化和认证:标准和工业研究院对电气安全技术法规:新加坡公用局对加工食品和有毒物质
的技术法规:环境部对鱼、肉、水果和蔬菜技术法规:初级产品部?通报/咨询机构的性质是代表各成员履行透明度义务
的政府机构;在制定技术性措施的三个层次中,只能在中央政府这一层设立通报/咨询机构;各层次机构对
其他成员技术性措施的询问和答复经由咨询点负责。通报/咨询机构的任务通过WTO秘书处向其他成员通报拟议的技术性措施;
答复其他成员方对拟议技术性措施的合理询问;接收其他成员方对拟议技术性措施的意见;答复其他成员方对
现行技术性措施的合理询问;代表本成员方对其他成员方拟议技术性措施提出意见等。?通报些什么?
中央、地方政府和其他立法机构制定的技术法规草案,包括标签、标志及包装要求;(一事一报)各级标准化机构制定技术标准的项
目计划和制定的标准;(六个月通报一次,只通报标题)各级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制定的合格评定程序草案;(一事一报)
与其他国家或WTO成员签署的双边、多边协议。(一事一报)什么样的技术性措施要通报不存在相关的国际标准或国际标准
中的相关部分;拟议的技术性措施与国际标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不同;
该技术性措施可能对其他成员贸易产生重大影响;在TBT协定范围内的双边和多边安排的情况。何时通报
由技术性措施的制定方在其尚未被批准,还可进行修改时经由秘书处向其他成员进行通报;通报时间和预计批准发布或实
施的时间要有合理的时间间隔,一般45~60天,以便其他成员提出意见。例1:1999年6月1日,欧共体通知中国从6月10日起限
制木制包装,经交涉改为7月10日。例2:我国从美国某一地区进口的柑桔中发现地中海果蝇,提出限制区域进口。美国说方圆20公里是
发病区,我国说应是60公里,发病20公里,果蝇能飞20公里,第二代又飞20公里。紧急情况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是各成员的权
利(2.10条)紧急情况:1)影响公众安全、人身健康、环境
保护或国家安全的紧急问题;2)有上述问题威胁时。对紧急措施的要求:
要在采取措施的同时进行紧急通知紧急通知要说明紧急情况的性质采取的措施要有科学依据
承诺在紧急情况不存在时,取消相应的紧急措施。透明度原则执行情况发展中国家是
TBT措施的积极通报者1995年TBT通报365件2000年TBT通报636件
1995~2001.3TBT通报总计3891件?保持透明度的范例《联邦记事报》由美国国家档案局编辑,美国政府出
版局印制发行刊登白宫办公厅(发布总统公告系统行政令)在内的40多个部委、局、办的拟议法规(proposedru
les)正式法规(finalrules)法规公告(legalnotice)?《联邦记
事报》(FederalRegister)每个工作日出一本,200-300页,所有法规,包括意见,及对意见的解释。对发展中国家特
殊和差别待遇原则的作用保证多边贸易体制的正常运行;保证经济全球化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全球经济发展的可预见性。
承认差别承认发展中国家在制定和实施技术法规,标准以及有关是否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评定程序方面可能会遇到特殊困难
,是《协定》签署的一个基础。?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第11条)技术法规的制定标准化
建立国家标准机构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合格评定程序
管理机构的建立符合其技术法规的方法参加国际、区域机构的活动各成员对发展中国家成
员的义务(第12条)执行本协定时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各成员应确保其制定的技术性措施不会
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制造不必要的障碍;为发展中国家参与相关国际组织或活动提供便利;
技术性措施的制定不能给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扩大和多样化造成障碍。重要的差别待遇允许采用与其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技
术性措施(12.4条);尽可能地对发展中国家成员有特殊利益的产品制定国际标准(12.6条)。例:早在1996
年韩国即向食品法典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承认韩国法制泡菜的独特秘方为泡菜的国际标准。今年9月,CAC将完成标准草案的鉴定工作,明年7
月正式通过。2000年韩国泡菜出口的2万吨,出口额达7000万美元。近年受到日本泡菜的强烈冲击。两者之间的根本技术性差异在于韩国泡
菜特有的发酵工艺。必须证明被诉方在哪些方面违反了WTO规则,但没有必要在程度上证明;
要让专家组确信被诉方确实违反了WTO规则。TBT貌似合理实难对付谢谢各位!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
Thankyou!亚欧会议(ASEM)成立于1996年,是在世界政治多极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发展的背景下,
亚欧两洲为改变两地区间没有固定的联系渠道的局面,加强两洲相对薄弱的政经联系的对话论坛。????1996年3月1日至3月2日,首
届亚欧首脑会议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来自亚洲10国(东盟七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文莱、新加坡和越南;中国、日本、韩
国)和欧盟15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芬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典、奥地利、爱尔兰、丹麦、希腊)的政府首
脑、国家元首及欧盟委员会主席出席了会议。唯一没有美国人声音的国际论坛,我国非常重视亚欧会议,积极全面地参与亚欧合作活动。中国认
为,亚欧合作的重点是经贸合作。1999年,我国与亚欧会议成员贸易额达1,739亿美元,约占我国去年贸易总额的48%,日本、欧盟、
东盟和韩国分别为我第一、第三、第五、第六大贸易伙伴。1999年,亚欧会议成员在我国协议投资金额112.3亿美元,实际投资122.3
亿美元,分占当年总额的27.23%和30.29%。截至去年底,我国从欧盟成员国共引进技术10,128项,合同总金额约542.8亿美
元。其中1999年,我从欧盟成员国引进技术1,564项,合同总金额约87.64亿美元,占去年我国技术引进合同总金额的51.1%。
标准,国际上85%以上是自愿的以前,我国搬苏联的,100%强制,实际上100%不强制现在,我国国
家标准19000个,其中强制性标准2500个左右TBT中的标准指自愿性的标准自愿性标准一旦被法规引用,便
带有强制性技术法规,有人说,中国没有技术法规,有人说,中国的技术法规就是强制性标准,都不正确中国有大量的法律、法规
、管理办法、检定规程、部委办局令等都是技术法规,如:产品质量法,计量法,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办法等58个规定,计量器具进口
的检定要求等18个。。我国2500个强制性标准就是技术法规在世界上,美国联邦法规比较健全,它由联邦政府各部门颁布,其中、很多直
接或间接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德国每个州的地方政府都可颁布有关工业产品及消费品的技术法规。日本也是技术法规繁多的国家。技术法规不象技术
标准那样可以互相协调,一经颁布就强制执行,在国际贸易中构成了比技术标准更难逾越的技术壁垒。随着贸易战的加剧,主要国家愈来愈多
地打着本国消费者安全和健康的旗号,建立许多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来限制商品的进口。例如,日本有《劳动安全卫生法》、《化妆品成分管
理法》、《消费法》《蔬菜水果进口检验法》、《肉类制品进口检验法》等。联邦德国有《化妆品管理法》、《仪器与日用消费管理法》等。美国有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联邦进口牛奶法》、《茶叶进口法》、《消费产品安全法》等。随着这些法律的建立,要求卫生检疫的商品愈来
愈多,卫生检疫的规定也愈来愈严。在对我国出口的禽肉和双壳贝类产品、出口产品木质包装相继设禁之后,欧盟对我玩具又亮红灯。众所周
知,我国是世界玩具出口第一大国,年出口金额50亿美元,占世界总量的50%以上,每年解决约150万劳动力就业。出口的四分之一以上到欧
盟各国,金额14亿美元。据保守统计,出口欧盟的玩具约有60%使用了PVC原料,其中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占50%,因此“禁令”将直接
影响我国4亿美元的玩具出口。欧共体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10多万个,德国的工业标准约有1.5万种,据日本1994年3月调查的结果
其就有8184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美国是目前公认的法制、法规比较健全的国家,其技术标准和法规之多就不必多说了。如法国
为了阻止英国糖果的进口而规定禁止含有红霉素的糖果进口,而英国的糖果普遍采用红霉素染色剂制造的;法国禁止含有葡萄糖的果汁进口,这一规
定的意图就在于抵制美国货物,因为美国出口的果汁普遍含有葡萄糖这一添加剂。又如原西德曾制定过一部法律,规定禁止进口车门从前往后开的汽
车,当时意大利生产的菲亚特500型的汽车正是这种形式,结果使其完全丧失了德国的市场。(1)依据的标准水平不同各国实行的
产品质量认证都是以本国的国家标准为基础。由于各国的工业水平不同,同一产品各个国家的标准水平有很大差异。显然,标准水平低的国家认证合
格的产品,出口到标准水平高的国家,就将成为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而不能被接受。(2)质量认证体系的内容不同有的质量认证
体系只对产品样品做型式试验;有的除型式试验外,还要对生产厂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检查、评定;还有的质量认证体系除了上述内容以外,增加了
日常监督。不同的质量认证体系向人们提供的信任程度各不相同,而不同信任程度的质量认证体系之间,很难相互承认。内容完善的质量认证体系易
被其他国家所接受;相反,简单的质量认证体系常常不能被贸易伙伴所接受,因而成为贸易中的技术壁垒。(3)认证机构的地位不同
有些国家的认证机构可能是一个政府部门,或者是经政府授权的一个民间机构,具有进行第三方质量认证体系所需要的能力和可靠性;另一些认
证机构可能是个不符合条件的私人机构。由于对认证机构的不信任,经过这个认证合格的产品也就不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4)检验机构
的水平不同产品质量认证无论采取哪一种类型,都需要由检验机构按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这些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有高有低,有的可能不
能完全胜任其所从事的检验工作,因而对这类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就缺乏信任。(5)强制性认证与自愿性认证的不同许多国
家规定,对影响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这些产品未经政府授权的机构进行认证,未佩戴特定的认证标志,不准在市场上销售。例如
,对于电器产品,联邦德国规定必须取得VDE(联邦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的标志;美国许多州的法律规定,必须取得UL(保险商试验室)的标
志;意大利规定必须取得IMQ(意大利质量推行协会)的标志。否则,禁止在市场上销售。①发达国家假借保护环境,人类动植物的卫
生,安全健康之名,对商品中的有害物含量制定较高的指标,从而限制了商品的进口。如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九大城市出售的汽
油中含有的硫、苯等有害物质必须低于一定水平。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生效时达到、否则禁止进口。美国为保护汽车工业,出台了《
防污染法》,要求所有进口汽车必须装有防污染装置,并制定了近乎苛刻的技术标准。②“绿色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
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
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这种貌似公正,实则不平等的环保技术标推,势必导致
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目前,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典、瑞士、法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制定环保
技术标准,并趋向协调一致,相互承认。③“绿色环境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
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发展中国家产品为了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才能得到“绿色通行证”,即“绿色环
境标志”。这便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行严格控制。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以一种画着蓝色天使的标签作为产品达
到一定生态环境标准的标志。发达国家纷纷仿效,在加拿大叫“环境选择”,在日本叫“生态标志”。美国于1988年开始实行环境标志制度,
有36个州联合立法,在塑料制品、包装袋、容器上使用绿色标志,甚至还率先使用“再生标志”,说明它可重复使用,再生使用。欧共体于199
3年7月正式推出欧洲环境标志。凡有此标志者,可在欧共体成员国自由通行,各国可自由申请。美国食品与药品管期局规定,从1995年6月1
日起,凡是出口到美国的鱼类及其制品,都必须贴上有美方证明的来自未污染水域的标签。日前,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典、法国、
芬兰、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它犹如无形的层层屏障,使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步履维艰,甚至受到巨大冲击。④“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
污染环境的包装。德国1992年6月公布了《德国包装废弃物处理的法令》。奥地利1993年1O月开始实行新包装法规。英国制订了包装材料
重新使用的计划,要求2000年前使包装废弃物的50—75%重新使用。日本也分别于1991、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回收条例》、《
废弃物清除条件修正案》。美同规定了废弃物处理的减量、重复利用、再生、焚化、填埋5项优先顺序指标。这些“绿色包装”法规,虽然有利于环
境保护,但却为发达国家制造“绿色壁垒”提供了可能。它们借口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产品包装不符合其要求而限制进口,由此引起的贸易
摩擦不断。例如,丹麦以保护环境为名,要求所有进口的啤酒、矿泉水、软性饮料一律使用可再装的容器,否则拒绝进口。美国担心污染环境,同样
拒绝进口加拿大啤酒。⑤“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发达国家往往以此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它们对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十
分敏感,尤其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的要求日趋严格。例如,1993年4月第24届联合国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上,讨论了176
种农药在各种商品中的最高残留量、最高再残留量(系指现已禁用但仍在食品中残留的农药含量)和指导性残留限量。因此,欧共体对在食品中残留
的22种主要农药制定了新的最高残留量,即从严控制其在食物中残留量。由于生产条件和水平的限制,发展中国家很多产品达不到标准,其出口到
发达国家市场的农产品和食品将受到很大影响。⑥“绿色补贴”。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
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发展
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为此有时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补贴”违反关贸总协定和
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因而以此限制其产品进口。最近,美国就以环境保护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橡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出了反补
贴起诉。如英、日汽车技术标准的实施,英国方面规定,日本销往英国的小汽车可由英国派人到日本进行检验,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英国技术安全
的,可在日本检修或更换零件,这种做法比较方便,但日本方面规定,英国销往日本的小汽车运到日本后,必须由日本人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规定,
英国则须雇日本雇员进行检修。这种作法费时费工,加上日本有关技术标准公布迟缓,客观上较大地妨碍了英国小汽车进入日本市场。2)日本
对美国大米的检验项目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及消费者利益,因而有其合理性的一面
。WTO/TBT协议并不否认各成员国技术壁垒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主要是技术壁垒不应妨碍正常的国际贸易,要求技术壁垒不得有歧视性。
技术壁垒因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它远比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复杂。如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出口商品,各种技
术规定及检验程序十分复杂,不仅中央政府,而且地方政府或民间机构也颁布了许多工业品和消费品的技术规定。在国际贸易中,日本出现了巨额贸
易顺差,要求日本开放市场,解决贸易不平衡的呼声越来越高,日本一方面被迫降低关税,但另一方面又声称,制订的标准和技术法规,涉及政府各
主管部门制订的一系列政策,如若修改这些势必遭到各方面的强烈抵制。不断发展的技术(含检验技术的不断改进)和技术壁垒的
多样性,为灵活运用技术壁垒提供了条件的可能。同时,在剧烈的竞争中,有些国家为保护本国生产者的利益,常常蓄意提高进口商品的标准水平。
进口商品的标准可以灵活改变的做法,即使有多年出口贸易经验的老手,有时也很难通晓进口国对商品的所有技术要求。目前,有些发
达国家的居民不断向中央地方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技术方法,保护动植物和人类自身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进口商为
避免承担法律责任,也要求立法来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当经济萧条或进口商品影响本国生产者的利益时,常以安全、卫生不符标准或法规国
由限制进口。事实上,把标准和技术法规作为一种贸易的技术壁垒,是各国政府或多或少、或明或暗一直在使用的方法。因此,在传统的关税壁垒、
进口配额、许可证等限制贸易的措施逐渐弱化和取消之后,看似最客观、最中性、披上合法外衣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等必然成为影响贸
易的最重要因素。国际标准化组织出版的《标准化的目的和原理》一书中认为:“这种贸易的技术壁垒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后庇护所,
是调节当今国际贸易的杠杆”在关税大幅减低,非关税措施大量削减的情况下,SPS、TBT等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正在成为替代关税和其他非
关税措施的新的贸易壁垒1999年,美国商务部报告和欧盟的研究表明:受技术法规影响的出口产品占世界出口贸易总额的25%,全世界
出口量因此减少15-25%;受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影响而减少的出口商品相当于全世界出口总额的3.75-6.25%。亚欧会议(AS
EM)成立于1996年,是在世界政治多极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发展的背景下,亚欧两洲为改变两地区间没有固定的联系渠道的局面,加
强两洲相对薄弱的政经联系的对话论坛。????1996年3月1日至3月2日,首届亚欧首脑会议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来自亚洲10国(东
盟七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文莱、新加坡和越南;中国、日本、韩国)和欧盟15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
葡萄牙、芬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典、奥地利、爱尔兰、丹麦、希腊)的政府首脑、国家元首及欧盟委员会主席出席了会议。唯一没有美
国人声音的国际论坛,我国非常重视亚欧会议,积极全面地参与亚欧合作活动。中国认为,亚欧合作的重点是经贸合作。1999年,我国与亚欧
会议成员贸易额达1,739亿美元,约占我国去年贸易总额的48%,日本、欧盟、东盟和韩国分别为我第一、第三、第五、第六大贸易伙伴。1
999年,亚欧会议成员在我国协议投资金额112.3亿美元,实际投资122.3亿美元,分占当年总额的27.23%和30.29%。截至
去年底,我国从欧盟成员国共引进技术10,128项,合同总金额约542.8亿美元。其中1999年,我从欧盟成员国引进技术1,564项
,合同总金额约87.64亿美元,占去年我国技术引进合同总金额的51.1%。(1)国家安全要求这类技术法规的目
的是保护国家安全。(2)保护人身安全或健康最大量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是用于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在这方面可以给出大量
的实例。如要求汽车必须安装安全带以减少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害,或要求插头插座必须保护使用者不受电击,都属于保护人身安全的法规。保护人
身健康法规中的一个最通俗的例子是香烟包装,它要求在烟盒上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3)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
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的法规也是很通用的法规,它们包括旨在确保受水、空气和土壤污染威胁的动植物不会灭绝的法规。例如某些国
家规定某些受到威胁的鱼类只有长到一定长度后,才允许捕捉。(4)保护环境由于空气、水和土壤受污染日益严重,消
费者越来越关心环境,致使很多国家制定了保护环境的法规。这方面法规的实例包括纸和塑料产品的循环使用,以及对汽车尾气的限制。(5)
阻止欺诈行为大多数这类法规的目的是通过信息(主要是以标签形式)保护消费者。此外,也包括分类、包装要求、测量(几何尺
寸、重量等)等规定来避免欺诈行为(6)其他目的其他目的包括保证质量、技术协调或促进贸易。质量方面的法规:例如要求
蔬菜和水果必须达到一定的尺寸才能投放市场的法规是在发达国家中非常普通的法规。旨在技术协调的法规在统一的经济区域里也是很常用到的法规
,例如欧盟和EFTA对通讯和终端设备所作出的技术规定。各成员有权制定自己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但不应超出合法目标的范围,尽可能减少对贸易的障碍从性能出发制定技术法规。各成员应按产品的性能要求,而不是按设计标准或说明特性来阐述技术性措施(2.8条),此项规定有助于避免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例:防火门技术法规:必须通过所有必要的防火测试标准:材质、门轴、插销等说明特性:式样、图案等技术法规不能过于严格;当导致采用技术法规的环境已不存在或已改变时,或为达到有关目的可以采取其它对贸易限制较轻的手段时,此技术法规应取消。最惠国待遇(外外待遇)给予一成员产品的待遇将不低于给予任何其他成员同类产品的待遇。FMN必须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保证不同的成员国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国民待遇(内外待遇)给予任一成员产品的待遇将不低于给予本国同类产品的待遇。保证出口国的产品和进口国的产品享有平等竞争的机会目标:通过技术性措施的协调一致,抑制或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采纳国际标准是协调技术性措施最简便、最有效的办法义务:使用国际指南作为合格评定的基础;使用国际标准制定技术法规;各成员制定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的国家标准鼓励各成员采用国际标准的实质性条款2.5条:只要出于合法目标之一并按照有关国际标准制定、采纳和实施的技术法规,即均应做出来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障碍的可予驳回的推定。例:在2000年2、5、10月的TBT委员会会议上,欧盟代表指责日本有关渔船发动机贸易的法规歧视外国制造的船用发动机。欧盟代表指出,日本关于渔船发动机的法规与有关的IEC标准不一致,这是由于它是以发动机的排量而不是发动机的输出功率为基础。因此,发动机的进口受到了不必要的限制,因为该法规鼓励其国内制造商按照与国际标准不一致的特别要求生产发动机。结果,日本成立研究小组,拟更改该法规。WTO与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的关系WTO不是标准化机构以促使全球贸易体系自由和公平的共同目标,WTO与ISO、IEC和ITU建立了伙伴关系WTO利用这些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对各国的技术性措施进行协调对国际标准的认知第一层次ISO、IEC标准其他国际组织的标准,CAC、ITU第二层次区域性标准化组织的标准CEN、CENELEC第三层次被许多国家经常使用的标准ASTM、AOAC第四层次发达国家的标准:BS、DIN下列情况下制定技术性措施的可不采用国际标准:例外基本气候因素情况地理因素基本技术问题为什么提出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并非所有成员的所有技术性措施都是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即使采用国际标准,在时间和程度上都有差异,所有成员在复杂的技术细节上保持一致是不现实的;重复检验、重复认证使出口商不堪重负,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性壁垒。?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的特点目标指向(targetoriented)只比较结果不计较过程细节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的目标鼓励各成员开展相互认证,相互承认商品原产国的检验和合格评定结果,以避免重复检验,避免重复认证、认可,提高效率,减轻出口商和生产企业的负担,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件1A:GATT货物贸易多边协定附件1B:GATS服务贸易多边协定附件1C: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附件3:贸易政策审议机制附件4:诸边贸易协定GATT1994农业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纺织品与服装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反倾销协定海关估价协定装运前检验协定原产地规则协定进口许可程序协定保障措施协定GATS第二议定书—金融服务GATS第三议定书—自然人流动GATS第四议定书—基础金融GATS第五议定书—金融服务民用航空器协定政府采购协定国际奶制品协定国际牛肉协定附件2: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进口国有保证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保护人身健康和安全等的权利出口国有进入市场的权利4、技术性贸易措施(壁垒)的主要形式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包装和标签绿色壁垒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计量单位制信息技术壁垒SPS措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对于电器产品,联邦德国规定必须取得VDE(联邦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的标志;美国许多州的法律规定,必须取得UL(保险商试验室)的标志;意大利规定必须取得IMQ(意大利质量推行协会)的标志。欧盟以外的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盟市场,必须符合欧洲指令。欧盟的新方法指令规定20多类产品必须加贴CE标志。美国目前有55种认证体系。如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L、电磁兼容认证,通信、广播设备要通过FCC认证、OSI认证等等。日本的JIS认证涉及土木建筑、机械、电器、汽车、铁道、船舶、钢铁、化工、纺织、矿山、医疗器械等几十个行业。加拿大实行CSA认证。德国实行GS认证。一些国家还实行使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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