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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思源实验学校防溺水安全协议书
2021-12-04 | 阅:  转:  |  分享 
  
绥宁县思源实验学校防溺水安全协议书随着雨季的到来,汛期如期而至,雷雨天气、滑坡、泥石流、溺水事故等也进入易发高危时期。这些事故一旦发生在学生
身上,将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也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了避免和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绥宁县思源实验学校与学
生家长签订此安全责任书:甲方:绥宁县思源实验学校乙方:学生家长一、甲方应尽的义务(一)甲方有在正常教育教学期间对乙方子女进行防汛
、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义务。(二)甲方有在乙方子女出现事故后实施抢救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的义务(三)甲方有在乙方子女出现事故后
上报保险公司和上级安有关部门的义务。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一)乙方必须在班主任处核对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保证联系畅通,若因乙方联
系不畅通而造成的事故,乙方负全责,甲方概不负责。(二)乙方必须按时接送学生,如因乙方没有按时接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出现的溺水等
事故,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三)乙方必须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的防汛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如因乙方教育不力出现的溺水事故,责
任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四)乙方子女在正常教学期间,如因不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出现的溺水事故,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
负责。(五)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由家长负全责。(六)本责任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学期。甲方:绥宁思源实验学校
乙方:家长签字:_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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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袁治军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