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韩荣实业有限公司
产品的召回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司信誉、促进质量改善,特制定本细则。
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
产品需召回的情形
由于工作的疏忽致使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的。
原材料中发现有影响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而产品的出厂检验却没有控制的。
生产工艺存在有影响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而产品的出厂检验却没有控制的。
产品本身有安全隐患,已被权威部门或本公司质量部门证实的。
质量监管部门依法认为有必要的。
第四条处理程序
产品存在问题提出的受理。由公司客服中心受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审查。
由质量管理部门判断此问题产品是否属于需召回产品之列。如不属于,按一般问题由客服中心协同质量管理部门解决。如属于,按以下步骤处理。
根据该批产品的生产、销售记录,整理出该批产品的生产所用原材料及其供应商、生产配方、加工工艺、生产班组、检验记录、仓储情况、销售去向等。
查明该批产品的相关情况后,与经销商一起向社会公布此批产品存在的缺陷,及具体召回该批产品的办法。
第五条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记录
生产批号的管理。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该批产品原材料的来源、质量状况的记录。原材料的采购、检验要严格按相应标准执行。
该批产品配方的记录。严格按生产工艺规定的要求投放原材料。
该批产品的入仓和出仓记录。
该批产品的检验记录。要按企业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及检验标准检验。
市场部送货组的配货记录。根据此记录可知道该批产品的销售去向。
该批产品在终端销售数量的记录。
该批产品的退货、回收、报废记录。
第六条相关表格
1.《产品配方表》
2.《产品所用原材料及其供应商表》
3.《中间产品加工记录表》
4.《成品入库表》
5.《成品检验报告》
6.《成品出库表》
7.《产品销售去向表》
8.《终端市场产品销售记录表》
9.《产品退货记录表》
10.《产品的回收、报废记录表》
第七条实施与修订
本细则由质量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审核后实施;增补、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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