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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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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其位于,建筑物面积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之用。现订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租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
租金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2、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
双方承诺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交付信用押金贰仟元整。合同期
满后甲方将押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停租本铺则押金不给予退回。
2、甲方中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乙方,
并退还乙方所交的信用押金。
3、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内负责缴交本铺的水费、电费、保安、卫生等物业管
理费用,如有欠缴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不影响本楼建筑结构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室内装修,合同期满时
必须保持甲方商铺原有的铁门、地砖、洗手间及水、电、消防设施完好。
5、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
止合同,收回商铺的损失:(1)非法经营;(2)逾期不交租超过10天。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
同遵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乙方交付押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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