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等文件规定,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且申报所 属期年度处在递延纳税期间的,选择“是”。 备注:选择“是”,《A105100企业重组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为必填表。 注意:小型微利企业该部分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必须填报(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8年58号公告)。 (三)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 纳税人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位列前10位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证件种类(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 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投资比例,当年(决议日)分配的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国籍(注册地址)。纳税人股东数量超过10位的,应将其余股 东有关数据合计后填入“其余股东合计”行次。 纳税人股东为非居民企业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报。 备注:(1)投资比例,合计行应为1(100%)。(2)电子税务局将自动调取税务系统中的信 息,如果与纳税人实际不符,请及时变更税务登记信息。 注意:小型微利企业免填。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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