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附表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对感染性废物、损伤 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常见组分或废物 名称进行了归类与细化,新增了收集方式,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废物的 盛装方法和收集管理要求。例如,规定了被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 均属于感染性废物;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500克的胚胎组织属 于病理性废物;明确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标本的处理方法等。此 外,还补充说明了一些常见的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例如盛装消毒 剂、透析液的空容器等。 (三)在附表2《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规定了一些无风 险或风险较低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 定实行豁免管理。例如,安瓿瓶、导丝等在满足豁免条件时,可不使 用利器盒收集,此举可明显减少不必要的利器盒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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