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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2021-12-30 | 阅:  转:  |  分享 
  
2020年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税收新政策解析系列课18秦梅松2020年8月讲师介绍梅松讲税听梅松讲税成税务专家!梅松简介:注册会计师、税
务师,税务局、事务所、企业多年涉税经历,1992年于厦门大学税收专业学习,迄今已28年。科班理论扎实,实战经验丰富。新政解读政策要
点税收政策免征期间费款所属期2020.1.1-2020.12.3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为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
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
以退还。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5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答疑中说明,免征对象无行业限制。所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均可享受,不
仅限于电影行业免征对象据实填写申报表,选择免税文件后,自动完成免征申报享受方式申请退款或抵减以后应缴费款已缴费处理方式新政解读广告
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
、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广告设计、策划
属于设计服务,不属于广告服务)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
、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
经营单位、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义务人广告服务取得的含税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方含税广告发布费广告业计税依据提供娱乐服务
取得的含税价款+价外费用娱乐业税率3%应纳费额计税依据×3%销售额指的增值税的销售额,下同文化事业建设费注: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
高后,文化事业建设费免税标准未改变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不超过6万元),免征除①③以外的期间缴纳义务人月销售额不
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免征①2015.1.1-2017.12.31税收优惠属中央收入部分减半征收,属地方收入部分50%幅
度内减征。中央所属单位减半征收,地方所属单位在50%幅度内减征。参考文件:财税〔2016〕25号财税〔2016〕60号财税〔201
6〕36号附件1财税〔2019〕46号财税〔2020〕25号②2019.7.1-2024.12.31免征③2020.1.1-202
0.12.31不影响免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纳税期限与增值税相同好书推荐原价138元,限时特惠88元长按识别二维码即可购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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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梅松讲税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