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的意义与作用:
课程是学校培养人才蓝图的具体表现;
课程是教师从事教育活动的基本依据;
课程是学生汲取知识的主要来源;
合理的课程设置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起着决定作用;
课程是评估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和标准。
课程类型
学科课程 学科课程是指以文化知识(科学、道德、艺术)为基础,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从不同的知识领域或学术领域选择一定的内容,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所选出的知识组织为学科的课程类型,它是最古老、使用范围最广泛的课程类型。
其主导价值在于传承人类文明,强调使学生掌握、传递和发展人类积累下来的文化遗产。我国古代的“六艺”、古希腊的“七艺”和“武士七艺”即骑马、游泳、投枪、击剑、打猎、下棋、吟诗)都可以说是最早的学科课程。 活动课程 活动课程亦称经验课程,是指围绕学生的需要和兴趣以活动为组织方式的课程形态,即以学生的主体性活动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经验课程以开发与培育主体内在的、内发的价值为目标,旨在培养具有丰富个性的主体。学生的兴趣、动机、经验是经验课程的基木内容。
其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关于现实世界的直接经验和真切体验。杜威是活动课程的主要代表人物。 分科课程 分科课程是根据学校教育目标、教学规律和一定年龄阶段的学生发展水平,分别从各门学科中选择部分内容,组成各种不同的学科,彼此分立地安排它们的教学顺序、教学时数和期限的课程形态。
其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逻辑严密和条理清晰的文化知识,但是容易带来科目过多、分科过细的问题。 综合课程 综合课程是指采用各种有机整合的形式,使学校教学系统中分化的各种要素及各成分之间形成有机联系的课程形态。简单来说,就是指打破传统的分科课程的知识领域,组合两门以上学科领域而构成的一门学科。
其主导价值在于通过相关学科的集合,促使学生认识的整体发展并形成把握和解决问题的全面视野与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相关课程"“融合课程"“广域课程”“核心课程”都是综合课程的形式,只不过综合的程度以及设计的思路略有差异。 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根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的、所有学生都必须学。
主导价值在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共性。就我国现阶段基础教育课程现状而言,必修课程一般包括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 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是针对必修课程的不足之处提出来的,是为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而开设的课程。 国家课程 国家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体现国家的教育意志; 地方课程 地方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满足地方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展示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特色,提升学校
的办学水平,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基础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学力注重学生对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同时获得智力的发展和能力的培养.即培养学生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需的以“三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养,是中小学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基础型课程是必修的、共同的课程。 拓展型课程 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他方面的学习,常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与基础型课程相比有很大的灵活性 研究型课程 研究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和能力。这类课程从问题的提出方案的设计到实施以及结论的得出,完全由学生自己来做,重研究过程甚于重结论。 显性课程 显性课程亦称公开课程,是指在学校情境中以直接的、明显的方式呈现的课程。显性课程的主要特征是计划性,这是区分它与隐性课程不同的主要标志。 隐性课程 隐性课程亦称潜在课程、自发课程,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隐性课程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观念性隐性课程。包括隐藏于显性课程之中的意识形态,学校的校风学风,有关领导与教师的教育理念、价值观知识观、教学风格、教学指导思想等。
(2)物质性隐性课程。包括学校建筑、教室的布置、校园环境等。
(3)制度性隐性课程。包括学校管理体制、学校组织机构、班级管理方式班级运行方式。
(4)心理性隐性课程。主要包括学校人际关系状况,师生特有的心态、行为方式等。
隐性课程是伴随显性课程而产生的,没有显性课程也就没有隐性课程。“隐性课程”一词是由杰克逊在1968年出版的《班级生活》书中首先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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