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租用土地协议书
甲方:长沙市马王堆建筑公司
乙方:XXX
为确保桂武高速公路XXX服务区建设工作,按期顺利进行,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时也使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临时向乙方租用土地,土地位于桂武高速往广州方向迎春镇服务区左边红线旁,面积约2分,用作公司建设水池,为确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期限与方式:租用期限为一年(从2021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截止),采用年租方式。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租金额为每年陆佰元整(600.00元),在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甲方租用期内不得在租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农业生产活动或者其它活动,不得无故干扰破坏甲方的建设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甲方在可在土地上建设水池,待租期满后,乙方不予恢复原貌。
五、甲乙双方在协议签订后,不得反悔,如因国家政策变动或者重大自然灾害而导致乙方的土地不能如期履行协议时,双方均不算违约。
六、甲方在租用完乙方土地后,不得拆除地面上的建筑物,土地不用恢复原状。
七、租用土地上所建的活动板房在租期满后,甲方不得毁坏所建水池。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一份。
九、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补充后方可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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