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保洁工作合同
甲方:镇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优化美化村级环境,明确在村级环境保洁工作中甲乙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村自然村的垃圾清扫清运保洁工作交由乙方负责。除极端恶劣天气外,保洁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做到日产日清(1.区域内池塘或水面(沟渠)、主干道路及两侧、村庄内没有零星垃圾和漂浮物;2.区域内的垃圾池、垃圾桶没有垃圾溢出;3.区域内的道路或路肩没有堆放物;4.区域内没有成堆垃圾未清理。)。
二、甲方付乙方月工资为每月800元,工资实行每季发一次,发放时间为次季第一个月的20日前,工资与县、乡(镇)、村考核情况挂钩。
三、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保洁所需要的一切工具。
四、甲方应该给乙方交纳工伤保险金。
五、合同期限:合同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开始运作,合同期满,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
六、乙方应遵守本村保洁员管理制度,并接受上级文明创建督查组监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合同期间,乙方在保洁工作中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确保自己人身安全,因本人过失导致自身及第三人人身伤害及垃圾车人为损坏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责任。故意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按损坏时的市场价格赔偿。
七、乙方不得无故停工,发现保洁范围内存在不洁现象(第一条要求),经甲方催促后,必须在当天内根据甲方要求再进行保洁整改,并整改到位。如乙方拒绝按要求整改到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当月保洁员工资。
八、甲方对乙方采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保洁范围内存在不洁现象的(第一条要求),被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元。保洁区域为乡镇月度考核提供现场,村级当月被评为先进的,当月奖励100元;村级考核排名全乡(镇)后2名的,当月处罚100元。保洁区域为全县季度考核提供现场,村级当季进入全县前20名的,一次性奖励600元;村级当季排名全县后20名的,一次性处罚400元。
九、甲、乙双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半个月书面向对方通知。乙方在任何情况下解除合同,乙方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县、乡镇、甲、乙各方各存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镇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
乙方:
年月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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