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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政府会计,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2022-01-19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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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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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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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第二节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第三节前期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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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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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的概念

◇会计政策变更及其条件

◇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政策的概念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企业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也属于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及其条件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念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企业的会计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三)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

以下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对其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如将自用的办公楼改为出租,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而是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即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

(一)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二)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1.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能追溯调整的,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追溯到可追溯的最早期)。

3.不能追溯调整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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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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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估计变更的概念

◇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概念

(一)会计估计的概念

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做的判断。

下列各项属于常见的需要进行估计的项目: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2.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

4.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确定。

5.建造合同或劳务合同履约进度的确定。

6.公允价值的确定。

7.预计负债初始计量的最佳估计数的确定。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概念及其原因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的改变以及无形资产摊销方法、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的改变均是对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因此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而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改变不是对资产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提示】如果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是错误的,则属于差错,按前期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一)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如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改变等。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如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改变等。

(三)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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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前期差错更正

◇前期差错的概念

◇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一、前期差错的概念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前期差错按照重要程度分为重要的前期差错和不重要的前期差错。重要的前期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期差错。不重要的前期差错,是指不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

(一)不重要的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

(二)重要的前期差错的处理

如果能够合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则前期重大差错的更正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是指前期差错发生后对差错期间每期净利润的影响数之和。

如果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前期重大差错的调整结束后,还应调整发现年度财务报表的年初数和上年数。在编制比较财务报表时,对于比较财务报表期间的前期重大差错,应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对于比较财务报表期间以前的前期重大差错,应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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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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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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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概述

第二节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第三节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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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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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概念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概念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它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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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内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一)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3.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二)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以下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2.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3.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5.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6.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7.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8.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三)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的区别

调整事项是事项存在于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资产负债表日后提供证据对以前已存在的事项所作的进一步说明;而非调整事项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存在,但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发生或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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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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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这里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内容,但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正表。

【提示】涉及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相关项目的,可能进行调整。

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次年,上年度的有关账目已经结转,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结账后已无余额。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完成后,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二)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三)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四)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或本年发生数;

2.当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或上年数;

3.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当调整报表附注相关项目的数字。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提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是否调整应交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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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税法允许扣除或补交税金 调整事项形成暂时性差异 汇算清缴日之前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考试主要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或相反分录 汇算清缴日之后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

第三节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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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是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但有的非调整事项由于事项重大,对财务报告使用者具有重大影响,如不加以说明,将不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因此,应在附注中加以披露。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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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政府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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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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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政府会计概述

第二节政府单位特定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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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政府会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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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的适用范围

◇政府会计核算模式

◇政府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和计量

◇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政府会计是会计体系的重要分支,它是运用会计专门方法对政府及其组成主体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核算、监督和报告。

一、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我国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组成。

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的适用范围

政府会计标准体系适用于政府会计主体。政府会计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级政府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的财政总会计。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其会计核算不适用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三、政府会计核算模式

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实行“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核算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双功能”。政府会计应当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重功能。预算会计应准确完整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预算执行信息,财务会计应全面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财务信息。

“双基础”。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双报告”。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在“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核算模式下,政府单位应当对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进行平行记账。平行记账的基本规则是“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四、政府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和计量

(一)政府预算会计要素

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

1.预算收入

预算收入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预算收入一般在实际收到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2.预算支出

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发生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预算支出一般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支付的金额计量。

3.预算结余

预算结余是指政府会计主体预算年度内预算收入扣除预算支出后的资金余额,以及历年滚存的资金余额。

预算结余包括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扣除预算支出和结转资金后剩余的资金。结转资金是指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年终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故未执行,且下年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1.资产

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

政府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政府会计主体在对资产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资产金额能够持续、可靠计量。无法采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采用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计量。

2.负债

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

政府负债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

3.净资产

净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其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4.收入

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5.费用

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

五、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一)政府决算报告

政府决算报告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文件。

(二)政府财务报告

政府财务报告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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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政府单位特定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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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特点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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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单位财务会计的原理和方法与企业会计基本一致,但与企业会计不同的是,政府单位会计核算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本节主要介绍政府单位与企业会计处理不同的部分特定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政府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特点

政府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

(一)单位预算会计

单位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算会计等式: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

为了在预算会计三要素中实现会计复式记账,在日常核算时,单位应当设置“资金结存”科目,核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的流入、流出、调整和滚存等情况。根据资金支付方式及资金形态,“资金结存”科目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三个明细科目。年末预算收支结转后,“资金结存”科目借方余额与预算结余类科目合计贷方余额相等。

(二)单位财务会计

单位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反映单位财务状况的等式:资产-负债=净资产

反映单位运行情况的等式:收入-费用=本期盈余

本期盈余经分配后最终转入净资产。

【提示1】对于不涉及现金收支的业务,仅需要进行财务会计处理,不需要进行预算会计处理;对于单位受托代理的现金以及应上缴财政的现金等现金收支业务,由于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也仅需进行财务会计处理,不需要进行预算会计处理。

【提示2】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关于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与企业会计基本相同,但是在预算会计处理中,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包含了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时计入预算支出。

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核算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程序

在这种支付方式下,政府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由财政部门发出支付令,再由代理银行经办资金支付。对于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政府单位应于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进行会计处理。年度终了,政府单位还应依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程序

在这种支付方式下,政府单位申请到的是用款限额而不是存入单位账户的实有资金,单位可以在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再由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政府单位应在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以及支用额度时,进行类似于收支银行存款的会计处理。年度终了,政府单位应当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会计处理;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政府单位还应根据两者的差额,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账务处理

政府单位核算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应当在进行预算会计核算的同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政府单位在财务会计中应当设置“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科目,在预算会计中应设置“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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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 财务会计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 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 ?

1.直接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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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事项 预算会计 财务会计 (1)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财政拨款收入 (2)年末,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3)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

2.授权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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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事项 预算会计 财务会计 (1)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2)按规定支用额度时,按照实际支用的额度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年末,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下年年初恢复额度时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5)年末,政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6)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

第十九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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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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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第二节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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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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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特征: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1)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2)在采用历史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基础;(3)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资源提供者既不能享有组织的所有权,也不取得经济回报,因此,其会计要素不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而是设置了净资产这一要素;(4)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因此设置了费用要素,而没有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要素。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

(一)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

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1.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民间非营利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民间非营利组织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受托代理资产等。

2.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产流出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受托代理负债等。

3.净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二)反映业务成果的会计要素

会计等式为:收入-费用=净资产变动额

1.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

2.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减少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流出,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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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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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

◇捐赠收入的核算

◇会费收入的核算

◇业务活动成本的核算

◇净资产的核算

一、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

(一)受托代理业务的概念

受托代理业务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从委托方收到受托资产,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资产转赠给指定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受托代理过程。

(二)受托代理业务的界定

在受托代理业务中,民间非营利组织只是起到中介人的作用。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受托代理业务与其通常从事的捐赠活动存在本质上的差异。

(三)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

1.收到受托代理资产时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其中,受托代理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1)如果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受托代理资产的入账价值;

(2)如果受托代理资产为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应当视不同情况确定其入账价值;如果委托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与受托代理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差较大,受托代理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受托代理资产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2.在转赠或者转出受托代理资产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3.收到的受托代理资产如果为现金、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货币资金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受托代理负债

(2)转出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银行存款等

二、捐赠收入的核算

(一)捐赠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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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捐赠通常是指某个单位或个人(捐赠人)自愿地将现金或其他资产无偿地转让给另一单位或个人(受赠人),或者无偿地清偿或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受赠人)的负债 特征 (1)捐赠是无偿地转让资产或者取消负债,属于非交换交易;(2)捐赠是自愿地转让资产或者取消负债等;(3)捐赠交易中资产或劳务的转让不属于所有者的投入或向所有者的分配 关注 (1)应当将捐赠与受托代理交易等类似交易区分开来;(2)可能某项交易的一部分属于捐赠交易,另一部分属于其他性质的交易;(3)应当将政府补助收入与捐赠收入区分开来;(4)捐赠收入分为限定性捐赠收入和非限定性捐赠收入;(5)捐赠承诺不满足非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捐赠承诺,不应予以确认,但可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

(二)捐赠收入的核算

1.接受捐赠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有限定用途)

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无限定用途)

2.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捐赠,如果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捐赠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捐赠款退还给捐赠人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3.如果限定性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4.期末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借: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三、会费收入的核算

会费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一般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费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费收入通常属于非交换交易收入。

(一)收到时

1.当期会费

借:银行存款等

贷: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无限定用途)

——限定性收入(有限定用途)

2.以后年度会费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收账款

(二)期末

借: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借: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四、业务活动成本的核算

业务活动成本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提供的专项资金补助,可以在“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科目下设置“专项补助收入”进行核算;同时,在“业务活动成本”科目下设置“专项补助成本”,归集当期为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

(一)发生的业务活动成本

借:业务活动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二)会计期末

借:非限定性净资产

贷:业务活动成本

五、净资产的核算

(一)净资产概述

按照是否受到限制,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二)限定性净资产的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置“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来核算本单位的限定性净资产,并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限定性净资产”科目下设置相应的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

1.期末结转限定性收入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借: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2.限定性净资产的重分类

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三)非限定性净资产的核算

1.期末结转非限定性收入

借: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非限定性净资产

贷:业务活动成本

2.限定性净资产的重分类

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

3.调整以前期间非限定性收入、费用项目

如果因调整以前期间非限定性收入、费用项目而涉及调整非限定性净资产的,应当就需要调整的金额,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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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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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张基本报表,同时民间非营利组织还应当编制会计报表附注,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侧重披露编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已经在会计报表中得到反映的重要项目的具体说明和未在会计报表中得到反映的重要信息的说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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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启智职教的...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