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2720-2015 4.4文化娱乐 4.4.1应配备媒体播放设备、书籍、报刊、杂志、棋牌等。 4.4.2宜配置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设施。 4.5护理服务 4.5.1按失能老年人比例配置各类护理床、防压疮床垫、床边洗浴设备等。 4.5.2应配置轮椅、功能轮椅、平车,宜配备升降移位设备等。 4.6医疗 4.6.1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其设备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6.2不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应配备急救药品箱、便携式氧气瓶、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等设 备。 4.7康复保健 4.7.1应配备助行器、电动直立床、训练阶梯、日常生活训练系统等康复设备。 4.7.2宜配备水平漫步机、减重步态训练器、慢速医用跑台、言语治疗仪等康复设备。 4.7.3宜配备超短波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中频治疗仪、微波治疗仪、空气波治疗仪等物理治疗设 备。 4.7.4各种康复设备的安装应符合GB24436-2009中第5章要求,康复训练设备应注有标志、标签、 警告标记与注意事项,应符合GB24436-2009中第7章要求。 4.8安全保护 4.8.1养老机构内应配置紧急呼叫系统。 4.8.2老年人经过及使用的公共空间应沿墙安装安全扶手,并宜保持连续。 4.8.3对于身体移动能力差、严重认知功能障碍的老年人,养老机构宜配置保护性约束用品。 4.8.4应有门禁,设置顶点可回放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应覆盖公共区域,无盲区。 4.8.5安全标志应符合MZ/T032-2012中5.7条规定。 4.9办公 4.9.1应配置满足养老机构日常办公管理需要的办公桌(椅)、电话、档案柜、文件柜、电脑、打印 机等,宜配置照相机、摄像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等。 4.9.2根据机构规模,宜配置老年人专用接送车辆。 4.10智能化 4.10.1应设置互联网、内部无线网络,配置覆盖工位的对讲通讯设备。 4.10.2宜配置养老机构管理系统、老年人定位系统、电子门栏报警系统、智能一卡通以及物联网传感 系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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