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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给水泵再循环调节阀招标文件
2022-02-18 | 阅:  转:  |  分享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1机给水泵再循环调节阀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2020.03





目录

第一卷商务部分

第一卷商务部分 3

总说明 4

第一章招标公告 5

第二章投标须知 9

前附表 12

一、说明 19

二、招标文件 2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1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五、开标与评标 26

六、授予合同 27

第三章合同条款 29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29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48

第三部分合同协议书 50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54

一、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55

二、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77

三、价格标投标文件格式 90

第五章评标办法 -103-



第一卷商务部分

总说明



本招标文件由上述和本序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需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拟对进行国内公开性招标,欢迎对此项目感兴趣并具有能力的前来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1机给水泵再循环调节阀.

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03月25日起至2020年03月29日,直接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2643743937@qq.com。

2、报名方式及地点:将报名资料送至临涣中利(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被授权代表的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潜在投标人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单位章));

(4)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到的其他资料。

4、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八、

联系人:殷工

电话:0561-4855100

2643743937@qq.com

第二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名称 2 建设地点 3 建设规模 4 承包方式 5 质量标准 6 招标范围 7 交货期要求 8 资金来源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0 资格审查方式 11 工程报价方式 12 投标有效期 1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万元。

(于前缴至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上,逾期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投标) 踏勘现场投标文件份数及格式 https://tab.wenergy.com.cn/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上传至该项目目录下),投标文件包含技术标、商务标(即价格标)各一份(技术标和商务标必须为PDF版)。需以“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类别(技术标或商务标)-公司名称”的格式命名,并不能带有病毒。并在对应项目确认报价栏中填写投标报价。

2、投标人若在本次采购中中标,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供招标人存档。 16 替代方案 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7 投标文件交地点时间 18 开标 19 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20 评标方法及标准 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朝阳

电话:0561-4855100 22 电子投标无效情况 1、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23 特殊情况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

2)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电子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特殊情形第1款”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暂停,待电子招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2)停止该项目此次电子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 24 其他事项 1、本招标文件免费,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项目电子采购平台时间,请各投标人注意). 25 招标控制价 无 2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项目电子采购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技术规范、澄清和补充说明)。 27 履约担保 合同总价的10%。 28 供货周期 2020年09月20日前。



一、说明



定义

1.1招标人:具有工程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进行工程招标的法人

1.6 卖方:出售招标设备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和机构,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为便于招标文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称投标人为卖方。

1.7 授权代表:指受到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有一定签章权的法定人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



资金来源

2.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分为两卷,第一卷为商务部分,内容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

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卷为技术规范部分,内容为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答疑文件将在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议标平台(地址栏https://tab.wenergy.com.cn/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查询并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招标人、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关注该网站而造成没有收到澄清文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投标人无需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议标平台(地址栏https://tab.wenergy.com.cn/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查询并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招标人、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关注该网站而造成没有收到修改文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投标人无需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计量单位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二个部分,(1)技术标、(2)商务标(价格标)。商务和技术文件不得出现价格信息。

(1)技术标文件-1

包括但不局限于: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资料等、商务条款偏离表等。

(2)技术标文件-2

包括但不局限于:产品介绍、样本、货物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技术规格偏离表、相关图纸资料及技术附件等。技术标文件中必须有详细的供货范围说明、设备外形尺寸图、设备规范等信息。

(3)商务标(价格标)文件

包括但不局限于: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https://tab.wenergy.com.cn/front/)上传至该项目目录下相应位置,投标人按照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议标平台要求分别上传投标文件,,()()成一个压缩,须知的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开标

2222.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纸质版及未的电子版、技术标

评标

23.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2先开技术标并评。

2.3技术标评审结束后,才标。23.2评标过程的保密

2.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3.3资格23.3.1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见本文件相关的对资质、资格、业绩等的要求)。



2投标文件的澄清23.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并不影响评标工作。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本法,。

.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评标方法及标准如果

在包括专用条款和本通用条款的合同条款中,以下措辞和用语

1.1 “买方”是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设备和服务的单位,包括该法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2 “卖方”是指投标文件为买方接受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出售设备和服务的单位,包括该法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3 “合同”是指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合同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合同价格”是指在卖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详见相应合同附件。

1.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9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 “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 “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和/或买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 “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 “电厂”是指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发电厂。

1.14 “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 “现场”是指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电厂现场,为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设备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

1.17 “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试运阶段所需的备品备件。

1.18 “试运行”是指整机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

1.19 “机组”是第四章中所列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20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的文件。

1.21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2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1.23 “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1.24 “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卖方始发站(车上)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1.25 “监造代表”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人员。

2 合同标的

本合同遵循合同双方买卖平等自愿的原则。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给水泵再循环调节阀节能改造工程(主设备采购)。

2.1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2 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

2.3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见本合同附件1。

2.4 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见合同附件2。

2.5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合同附件3。

2.6 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见合同附件5。

2.7 卖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 供货范围

3.1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合同附件2。

3.2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应提供的相关技术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按买方要求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4 合同价格

4.1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设备安装调试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合同设备所需进口配套设备的进口环节的相关费用和国外验收费用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具体金额为合同专用条款标明的价格。合同价格的分项组成见合同专用条款。

4.1.1 合同设备价格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卖方所应交纳的所有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车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 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

4.1.3 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

4.2 合同的分项价格详见合同附件6。

4.3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在合同执行期内和价款结算时,不考虑市场变化因素和各种风险及政策性调整所引起的价格变化,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

5 付款

5.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汇票。

5.3 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 具体按《合同专用条款》进行支付。

5.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纳入设备价款一起支付)

5.5 运杂费等的支付(纳入设备价款一起支付)



5.6 建筑安装费的支付(具体按《合同专用条款》进行支付)。

5.7 付款时间以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

5.8 违约金的扣除与支付

5.8.1 如果发生卖方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款项将由卖方在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后1个月内向买方支付,买方也有权从履约担保和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如果在质保期内属于制造质量问题造成的买方损失,相关款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5.8.2 如果发生买方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款项将由买方在接到卖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且由买方认可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

5.9 在买方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6 交货和运输

6.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部套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合同附件7。

6.2 交货地点: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设备所有权自合同设备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合同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设备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

6.3 合同生效后在第一次联络会时卖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7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6.4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现场后双方签署合同设备的外观检查证明的时间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 卖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责合同设备从卖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示意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 合同附件2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则卖方负责免费进行更换设备或部件或修复该缺陷,如动用了买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卖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1个月交到现场,并且通知买方。

6.9 卖方应按合同附件1和合同附件3规定,向买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造、施工、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1和合同附件3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每套合同设备12套文本及两份电子版本。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合同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 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买方。

6.11 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11.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买方或买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买方原因,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买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10天内(对急用者应在7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买方承担。

6.12 买方可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卖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如果买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卖方有权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卖方应负的责任。

6.13 大件运输装载方式:卖方运输装载方式应报买方认可。

6.14 收货单位:见《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7 包装与标记(包装、运输和仓储还须按照技术规范书相关内容执行)

7.1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2000》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卖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卖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7.2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7.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箱体上的明显位置标注上“小心”、“轻放”、“向上”、“防雨”、“防潮”、“勿倒”、“怕热”、“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由此起吊”、“重心点”、“堆码重量极限”、“堆码层数极限”、“温度极限”等通用标志,并应符合GB191和GB6388的规定。

7.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二份。

7.6 合同附件2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7.7 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7.8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 栅格式箱子和/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 卖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7.12 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7.14 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7.15 买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6个月内返还卖方(由此涉及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8 技术服务和联络

8.1 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8.2 卖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8.3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买方提交执行8.1和8.2款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8.4 技术联络会的费用、次数、人数和地点,详见合同有关附件。

8.5 卖方有义务邀请买方参与卖方的技术设计,并向买方解释技术设计。

8.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费用各自承担。

8.7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如有重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8.8 卖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买方要求。

8.9 买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项目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0 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买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1 卖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卖方统一组织并征得买方同意,费用应由卖方自行负担。

8.12 卖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3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 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提交买方予以确认。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买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3天内卖方没有同意,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 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技术疏忽和错误以及卖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16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合同附件5。

9 监造与检验

9.1 监造

9.1.1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期起1个月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合同附件1和合同附件4的规定。

9.1.2 买方将自行或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在监造工作实施前,为便于监造工作的实施,卖方必须与买方/监造方签订监造工作协议。监造工作的内容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规定的原则确定,但不限于此。在买方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质量、包装等情况,并签章确认,工作方式详见合同附件4。监造检验的标准为合同附件1和合同附件4所列的相应标准。卖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9.1.3 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合同附件4。

9.1.4 卖方必须为买方委托的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9.1.4.1 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月度检验计划。

9.1.4.2 提前7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1.4.3 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合同附件4规定的有关文件以及复印件。

9.1.4.4 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 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应尽量结合卖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不包括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若监造代表不能按卖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卖方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卖方未及时通知监造代表而单独检验,买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卖方应在买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试验。

9.1.6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卖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卖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9.1.7 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11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9.2.1 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并经买方确认,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买方存档。此外,卖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9.2.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5天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按照本款规定,经检验合格的货物,买方将向卖方签发接收单,卖方在收到买方签发的接收单并出具回执时,视为该批货物已由卖方按第6.2款交付。

9.2.3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由于买方原因(包括保管不善等),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

9.2.4 卖方如对上述买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卖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买方代表共同复验。

9.2.5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6 卖方在接到买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9.2.7款的规定尽快修理、修正,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卖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由买方从履约担保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 由于卖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修正的时间,以不影响交货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1个月,否则按11.11款处理。

9.2.8 买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现场之日起的6个月。

9.2.9 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11款及合同附件1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9.3 压力容器监测

国家强制要求进行的压力容器检测工作,除买方另有要求外,原则上在卖方工厂完成,卖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方便。

10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10.1 本合同设备由卖方进行安装、调试和维修。

10.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合同附件1、4的要求进行。

10.3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卖方须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以不影响工期为原则,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1周,否则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0.4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连续稳定运行10天完毕后3个月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后,买方应在10天内签署由卖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4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10.6款和11.6款办理。

10.5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卖方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买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6 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1、4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6.1 如属卖方责任,卖方需自费采取有效措施以使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能达到技术性能和/或保证指标,卖方将负担所有直接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1)替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的费用;

(2)参与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的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

(3)参加修理的买方人员的费用;

(4)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的费用;

(5)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所使用的材料和除燃料外的消耗品的费用;

(6)所更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运离/运抵电厂现场的所有运输和保险费用。

10.7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4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卖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11款执行;

如属买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10天内由买方代表签署由卖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卖方仍有义务与买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如果不能明确属哪方的原因,按9.2.5条处理。

10.8 全部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买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买方签署并由卖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个月后,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买方应签署并由卖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9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买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11.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0 按10.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卖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三年内。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卖方应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款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0.1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卖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卖方提出请求时,买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卖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卖方委托买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更换设备,或由于卖方设计图纸错误或卖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卖方应按下列公式向买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F

其中: P-总费用(元)

a-人工费(元/小时·人)

h-人时(小时·人)

M-材料费(元)

C-台班数(台·班)

F-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10.12 不论合同设备的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在买方或是在卖方,卖方应首先尽快交付更换或补充此损失或损坏的设备,然后再确定上述设备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10.13 在设备寿命期内,卖方欲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应及时向买方推荐此类备品备件的升级和替代产品。但如果无升级和替代产品,卖方有义务提前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从卖方处对所需的备品备件做最后一次订货,并且卖方有义务免费提供制造这些备品备件的图纸、样板、工具、模具及技术说明等,使买方能够为合同设备制造所需的备品备件,且买方制造这些备品备件不构成对专利及工业设计权的侵权。买方在用毕后适当的时候以合理的方式和状况归还以上各项物品。

10.14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5年内,卖方有义务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的新的或经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卖方提供这些文件资料不存在任何专利、技术和生产许可的转让,买方使用上述资料也不构成任何侵权,但买方不得向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11 保证与索赔

11.1 质量保证期是指自系统安装调试完并通过168试验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为期6年。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10款和11款有关条款执行。

11.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卖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卖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买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1.3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项目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的1个月内,否则,应按11.11款处理。

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1.4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卖方。条件是:在此期间卖方应完成买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卖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1.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如卖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9.2.4条款办理。否则卖方在接到买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买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卖方负担。

11.6 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1.7由于卖方责任,在10款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卖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技术指标达不到规定值时根据偏差和影响程度,酌情支付违约金。具体在签订合同时再定。

卖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到各项经济指标。

11.8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卖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1.9 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6.4款规定计算,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

货物延迟交付超过3天(含3天)以上的,每迟交超过1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1万元;

如延迟交货超过7天(含7天)以上的,每迟交超过1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2万元;

如延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卖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调试及整体改造进度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15天时,卖方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全部货物金额的5%,与此同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 如由于确属卖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卖方应支付违约金,迟交时间的计算以6.11款规定为准,支付比例同上述11.9款要求。

11.11 如果由于卖方的原因,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将由卖方承担。

11.12 卖方对于根据本合同11.7、11.9、11.10、11.11款承担的合同设备违约金总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10%。买方可以从质量保证金或任何一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予以扣留。

11.13 卖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4 履约担保

11.14.1 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须向买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本项目不接受履约保函形式。

11.14.2 履约担保在合同条款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11.14.3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担保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买方。

12 保险

12.1 卖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卖方和买方为共同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卖方仓库到买方仓库止。设备(在交货地点)交货之前卖方为保险受益人,设备(在交货地点)交货之后买方为保险受益人。

12.2 如果发生卖方未对每台套合同设备进行投保,买方有权将这部分保险费从该台套合同设备的运杂费中扣除,而且,与其发生的连带责任,将全部由卖方承担。

12.3 卖方应将保险合同的副本于每台套合同设备交货前20天提供给买方,如果卖方未能及时提供,买方将认为卖方未对该台套合同投保,并按12.2款处理。

12.4 如果交付的每批合同设备和/或文件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或损坏,卖方应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索赔。如果此种丢失或损坏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则卖方应负责对买方进行赔偿。

13 税费

13.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卖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卖方承担。

13.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卖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运输、保险、进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卖方承担。

14 分包与外购

14.1 卖方未经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接受分包的单位(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

14.2 卖方将本合同范围内需分包与外购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买方同意后,在合同谈判时,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买方。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1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买方可推荐预选名单以外的分包商。卖方须在买方同意的分包商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最终厂家。分包与外购设备最终厂家的确定必须经买方确认。

14.3 卖方具有独立的、自主的材料和设备采购权利,可以采取各种适合自己的采购方式,但在分包与外购的设备/部件的问题上应充分采纳买方根据实际运行经验以及实地考察、调研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买方有权对部分分包与外购的设备/部件要求卖方招标采购,并确认结果,买方将决定是否参与技术部分,为买方提供既符合买卖双方的技术要求又价格合理的产品。

14.4 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按8.10、8.11、8.12款的规定办理。

14.5 卖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6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合同附件8。

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5.2 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将用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修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买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3 如果买方行使中止权利,买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卖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或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5.5 当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厂的厂商、规格、产地、牌号、数量由于卖方原因,发生变更,需事先书面提交买方确认同意,对此而引起对交货期的延迟影响,由卖方承担责任。

15.6 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买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5.7 若15.6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买方有权从卖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卖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买方,卖方应给买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买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卖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卖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16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其特点是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合同规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17.2 仲裁地点为淮北市;仲裁机构为淮北仲裁委员会。

17.3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7.4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8 专利权

18.1 卖方应保证买方不受由于使用了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包括技术)而引起的对任何第三方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产生的侵权。

18.2 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买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卖方,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处理此事,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从而使买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

19 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足额的履约担保后方可生效。

19.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全部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20 适用法律及其它

20.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20.2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20.3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20.4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0.5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项目无关的第三方。

20.6 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见合同专用条款。

20.7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电子邮件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20.8本合同内容如有规范书不一致的地方,以技术规范书内容为准。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专用条是对通用条的补充或对合同双方责任与义务的进一步明确。

设备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相应部分内容。

设备规格(型号):见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相应部分内容。

数量:见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相应部分内容。

4 合同价格

4.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万元(大写:整)。



5 付款

5.3.1采用9-1付款方式:

5.3.3.2卖方按交货顺序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设备运到交货地点,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

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全部设备的“验货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0%的增值税发票,发票税率13%(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全部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全部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5.3.3.3合同内全部设备最终竣工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下列单据给买方,买方验明无误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格的90%。

(1)全部合同设备通过系统调试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3.3.4剩余的合同价格的10%做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全部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在3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10%(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技术服务费:纳入设备价款一起支付。

5.5运杂费等:纳入设备价款一起支付。



6 交货和运输

6.2 交货地点: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大件设备运输: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交货时间:

6.14 收货单位: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20 适用法律及其它

20.6买方授权代表及联络方式: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卖方授权代表及联络方式: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第三部分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和(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即(货物)而公开招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并相互补充和说明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前后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时间发生在后的为准;图纸和文字发生矛盾时,以文字说明为准;如标准有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的为准。

2.1 合同条款

2.1.1 通用条款

2.1.2 专用条款

2.2 合同附件(由以下11个附件组成合同的附件)

附件l——技术规范

附件2——供货范围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附件4——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5——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附件6——价格表

附件7——交货进度

附件8——分包与外购

附件9——大部件情况

附件10——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11——其他

2.3 中标通知书

2.4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

2.5 投标文件及其补充;

2.6 澄清文件;

2.7 其它补充资料、图纸、会议纪要、往来传真及双方正式签署、确认的其它书面文件等。

3 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4 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5 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7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副本五份。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

附件l——技术规范

附件2——供货范围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附件4——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5——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附件6——价格表

附件7——交货进度

附件8——分包与外购

附件9——大部件情况

附件10——履约保函(格式)



致:买方



本保函是为(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日期)签订第(合同号)合同为买方提供(设备名称)提供履约担保。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为了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并放弃追索权,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买方合同总价格的%(百分之),即万元人民币。

(1)当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方同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和变动(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无不同意见,银行在收到买方的书面通知时,银行将按买方所要求的上述金额和方式付给买方。

按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捐、关税、费用、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2)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买方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的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我们银行在这方面的义务。

(3)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担保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迟于30日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4)履约担保有效期暂定截止在(配合安装、调试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最终截止日期以买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卖方银行的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月日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商务标文件





项目名称: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1机给水泵再循环调节阀

招标编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1.投标函



致: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章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一、商务标投标文件

1.投标函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条款差异表

3.介入诉讼案件

4.其它

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只需一份)。



二、技术标投标文件(须响应技术规范书要求)

1.系统设备初步设计方案

2.系统设备配置及选型

3.系统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

4.供货范围清单(不含价格)

5.技术条款差异表

6.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7、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

8.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三、价格标投标文件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及供货范围清单(含价格)



据此函,签章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见价格标)作为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传真





电话电子信箱





邮编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

2.资格证明文件



须知



1.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1.2资格文件的签章人应保证他所做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1.4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1.5若未提供本须知所列的证明文件,可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2—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表



内容

序号 文件、资料名称及内容 是否提供

该文件 页码 1 2—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表 2 2—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 2—3投标企业情况表 4 2—4法人代表授权书 5 2—5法人营业执照 6 2—6生产、销售、服务许可证(如有) 7 2—7产品鉴定证书(如有) 8 2—8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当投标人是作为代理的贸易公司时须提供) 9 2—9开户银行的资信等级证书 10 2—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等级证书 11 2—11经过审计的2018、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 12 2—13近三年类似业绩表(后附业绩合同

2—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关于贵方年月日第(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章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品目号)(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由供应(货物名称)的制造商(制造商名称)出具的授权我方销售该制造商产品的授权书(当投标人是作为代理的贸易公司时)。













投标人电子印章:



2—3投标企业情况表



1.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国家资本: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失表(到年月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并附上我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或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含损益表及报表说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电传:

传真:

电话:



2—4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身份证号码:

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

?

投标人:(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

?

?

注: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5法人营业执照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电子印章:

日期:



2—6生产、销售、服务许可证





(凡国家或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使用或服务的许可证均应在此附件中提交)







致:招标人名称

2—7产品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电子印章:



日期:

2—8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贸易公司须提供)



致:招标人名称2—9开户银行的资信等级证书

2—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等级证书

2—11经过审计的前二年度的财务报表

2-13近三年类似业绩表



序号 项目名称、规格及所在地 机组大小 供货范围



投标人电子印章:

日期:





3.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电子印章:4.介入诉讼案件





详细说明你公司目前或近三年内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5.其它资料



投标人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项目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违反合同约定和施工、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电子印章:

日期:

投标人廉政保证书



致:招标人名称投标人电子印章:





其他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料及你公司与投标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技术标文件













项目名称: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1机给水泵再循环调节阀

招标编号:











投标人电子印章:

年月日

目录



1.系统设备初步设计方案

2.产品介绍、样本

3.货物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

4.供货范围清单(不含价格)

5.技术条款差异表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7、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

8.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系统设备初步设计方案

(详细描述系统设备的初步设计方案,从总体设计、工艺系统等方面描述并附相应图纸等内容)2.系统设备配置及选型



3.系统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

(须对技术规范响应)



4.供货范围清单(不含价格)



(提示:技术标内容,不得出现价格)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及原产地 …… 备注:请分项填写。







投标人电子印章:







供货范围表(续页1)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如没有备品备件说明无)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备品备件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原产地及制造

商名称

投标人电子印章:







供货范围表(续页2)

专用工具清单



((如没有备品备件说明无)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专用工具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原产地及制造

商名称

投标人电子印章:

供货范围表(续页3)

供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备品备件

(如没有备品备件说明无)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专用工具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原产地及制造

商名称

投标人电子印章:供货范围表(续页4)

进口件交货表(如有)

(如没有说明无)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主要进口部件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原产地及制造

商名称

投标人电子印章:



5.技术条款差异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电子印章:6、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概况及施工目标;

施工准备与施工布置;

资源配备计划;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主要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及与主要材料供应商的协调措施;

劳动力配置及保障措施;

各分部分项工程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7.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三、价格标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价格标文件











项目名称: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1机给水泵再循环调节阀招标编号:











投标人电子印章:

年月日

1.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金额:人民币元(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序号 投标分项内容 投标报价 备注 1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1机给水泵再循环调节阀 2 交货期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投标分项报价表



说明

分项价格表一般未对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和每一项下的服务进行详细的描述,投标人应被认为在填报单价和价格之前,已经阅读了《技术规范书》、招标文件的其他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图纸,以确保要求的所有范围已被包含在每一个项目内。报出的单价和价格应被认为还包含所有隐含的内容,以及包含管理费和利润。

如投标人不清楚或无法确定任何项下的范围,他们应在提交其投标文件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请求予以澄清。

价格必须用抹不掉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任何由于错误造成的或必要的改动应由投标人签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价格应为固定价格。

投标价应以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货币和指明的方式进行报价。对于每个项目,投标人应填写每一表格中的合适的栏目,并给出这些表中指明的价格细目。价格表中相对应每个项目的价格应包含技术规范、图纸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对该项目的所有详细要求。

未填单价的项目应被认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中。不论每个分项目是否标价,每张价格表的总金额及汇总表中总金额应被认为是按合同规定实施项目及其各部分的总费用。









2-1分项报价表

(提示:投标人必须提供)



投标人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编号:

标段内容:1 设备价格 2 随机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费 5 运杂费 6 其它费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投标人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编号:

标段内容: 名称 规格和型号 数量 单位 原产地 制造厂商 出厂价单价

[注明装运地点] 出厂价总价 备注 1 1.1 … 1.2 … … … 3.2 … … … 设备价格合计(该合计价转入价格汇总表) 注:本表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附各台设备报价详细组成,包括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的价格(如有)、进口件的价格(如有)、设备组成各部分的报价等等;设备出厂价中须包含应交纳的各种税金。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2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如果有)



投标人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编号:

标段内容:… 累计合价: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3专用工具清单

(如果有)



投标人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编号:

标段内容:… 1.2 … … … … … 累计合价: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4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编号:

标段内容:… 合计价格 注:如有说明,可附在本表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5运杂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编号:

标段内容:… 1.2 … … … 合计价格 注:如有说明,可附在本表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6其它费用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编号:

标段内容:… 1.2 … … … 合计价格 注:如有说明,可附在本表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7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如有)

投标人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编号:

标段内容: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报价 备注 1 1.1 … 1.2 … … … … …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8进口设备部件价格表(如有)

投标人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编号:

标段内容: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价) 关税及增值税 海关费用 合计价 备注 1 1.1 … 1.2 … … … … … 注:

1、如该设备是运至买方交货地的,则在投标报价中须包含本设备运抵交货地所需的国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等。

2、如该设备是运至投标人车间进行组装或再加工的零部件,则此处的合计价应包含从港口运至投标人车间的国内运输费及相关费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9供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备品备件

(按照技术规范书单独报价,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报价)

投标人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编号:

标段内容: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

厂家 价格 备注 1 1.1 … 1.2 … … … … … 供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合计价格(不计入价格汇总表) 注:相关明细说明和建议,可附在本表后。本表格内容不计入投标总报价。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第五章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评标将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原则,避免个人倾向和其他因素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

采用百分制评分以确定有效的投标人,评分以记名形式进行。

2、评标程序

2.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查,然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标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针对商务和技术综合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投标单位进行价格标的开启及评审,最终依据评标价由低到高确定不超过二名中标候选人。

2.2阅读投标文件,整理资料

评标委员会阅读投标文件,整理资料。对投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说明和澄清的问题。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开标以后,评标委员会可针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人澄清,澄清问题一般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投标人根据收到的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清单,当面或书面对需澄清问题进行澄清、解答,并整理出书面资料(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形成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

经评标委员会同意,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说明和澄清不得超出原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原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2.4评标

2.4.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投标人是否具备基本的合格条件,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离,以确定投标人是否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只对在初审中确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且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技术和商务评审。

招标人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如果投标文件的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自己的判断,由此造成的对投标人的不利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评标办法

3.1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商务评审为30分,技术评审为70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评审得分累计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者为有效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只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

3.2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按下列具体评审内容及相应分值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打分保留一位小数。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最终得分是将评委的评分汇总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用四舍五入法)。

4.1商务评审(满分30分)

1)投标文件的符合有效性5分

2)交货期及

3)售后服务4分

4)类似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4.2技术评审(满分70分)

1)系统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20分

2)系统配置的先进性、可靠性、设计水平20分

3)设备的针对现有系统的设计契合性和运行特性20分

4)备品备件的评价2分

5)现场安装改造方案及进度计划4分

6)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及优惠条件4分



5、投标报价评审

对商务和技术进行澄清和说明后(说明和澄清不得超出原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原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将按规定时间组织开价格标,且对技术、商务得分80分及以上者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得出评标价,技术和商务得分在80分以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予开启。

投标报价评审按下列办法进行:投标人报价文件中漏项内容,评标委员会按所有其它报价中此项报价最高值进行调整;若所有报价中均没有某项报价,则由评委会商务组参照市场标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估价并进行调整。

经上述评审后,将得出投标人评标价格,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若评标价格相同时,按照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推荐,若技术商务得分亦相同,则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决定其排序。

第二卷技术部分

(见技术规范书)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1机给水泵再循环调节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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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1机给水泵再循环调节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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