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协调补偿协议甲方:XXX乙方:五仙县五化镇人民政府甲方因农网改造升级项目临武县城区至五仙县黄沙110KV线路工程建设施工(抬杆、立杆 、架线,线路通道砍伐等)导致五化镇部分村委所辖农户所属树木、农作物,经济作物损毁以及杆塔占地,需五化镇镇政府出面协调引起的费用(其 中包含了线路31号塔,五仙县宜红爆竹厂的补偿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施工当中由乙方组织对与工程施工建设有关的村委及 个人协调工作,乙方做好村民思想工作,不能出现恶意阻工现象。2、费用支付方式: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XXX元)。甲 方支付协调补偿款后,不再支付其他费用。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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