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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附表(试行)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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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附表(试行)填报说明(2021年8月18日版)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1年8月18日目录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附表填报表
单1《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附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2T10000清算项目基本情况表4T10000《清算项目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6T20
000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13T20000《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填报说明16T21000附表1-面积统计表24T21000《附表
1-面积统计表》填报说明26T22000附表2-收入统计表30T22000《附表2-收入统计表》填报说明31T23000附表3-
扣除项目分摊表33T23000《附表3-扣除项目分摊表》填报说明35T23100附表4-项目间共同扣除金额分摊表39T2310
0《附表4-项目间共同扣除金额分摊表》填报说明42T23200附表5-扣除项目统计表44T23200《附表5-扣除项目统计表》填报
说明49T22100附表6-收入明细采集底稿54T22100《附表6-收入明细采集底稿》填报说明55T23210附表7-扣除项目
明细采集底稿59T23210《附表7-扣除项目明细采集底稿》填报说明60T23220附表8-合同明细采集底稿66T23220《附表
8-合同明细采集底稿》填报说明67T30000工程造价采集表69T30000《工程造价采集表》填报说明70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附表填
报表单表单编号表单名称是否填报T10000清算项目基本情况表√T20000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T21000附表1-面积统计表√T
22000附表2-收入统计表√T23000附表3-扣除项目分摊表√T23100附表4-项目间共同扣除金额分摊表□T23200附表5
-扣除项目统计表√T22100附表6-收入明细采集底稿√T23210附表7-扣除项目明细采集底稿√T23220附表8-合同明细采集
底稿√T30000工程造价采集表√《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附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本表列示申报附表全部表单名称及编号。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
申报的纳税人在填报申报附表前,请仔细阅读这些表单的填报信息,并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选择“是否填报”。选择“填报”的,在“□”内打
“√”,并完成该表单内容的填报。未选择“填报”的表单,未涉及该事项的,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各表单有关情况如下:1.《清算项目基本情
况表》(T10000)本表为必填表,填报内容包括土地增值税项目基本情况,以及发改部门立项信息、土地使用权信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信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预售许可信息、现售备案信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等与土地增值税项目开发有关的证件的基
本情况。2.《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T20000)本表为必填表,是纳税人计算申报土地增值税的税源明细主表。3.《附表1-面积统计
表》(T21000)本表为必填表,用于统计土地增值税项目测绘总建筑面积、不可售建筑面积、可售建筑面积情况,以及已售、自用、出租、待
售建筑面积情况。4.《附表2-收入统计表》(T22000)本表为必填表,用于统计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不同类型房产取得的土地增值税应税
收入情况。5.《附表3-扣除项目分摊表》(T23000)本表为必填表,反映与转让开发产品取得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相匹配的扣除项目金
额情况。6.《附表4-项目间共同扣除金额分摊表》(T23100)本表适用于分期开发土地增值税项目的纳税人填报,反映各期土地增值税项
目分摊的共同成本费用情况。7.《附表5-扣除项目统计表》(T23200)本表为必填表,用于统计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整体情况。8.
《附表6-收入明细采集底稿》(T22100)本表适用于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纳税人填报,反映土地增值税项目商品
房房源及销售明细情况。9.《附表7-扣除项目明细采集底稿》(T23210)本表适用于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纳税
人填报,反映与土地增值税项目开发有关的会计科目记账情况。10.《附表8-合同明细采集底稿》(T23220)本表适用于土地增值税项目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纳税人填报,反映纳税人签订的与土地增值税项目开发有关的合同情况。11.《工程造价采集表》(T30000
)本表适用于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纳税人填报,反映与土地增值税项目开发有关的部分会计科目工程造价情况。T10000清算项目基本情况表项
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码是否属于分期开发项目项目地址总预算成本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开
发土地总面积开发建筑总面积项目总地价款容积率绿地率项目开工日期整体竣工日期最后一个销(预)售证取得时间发改部门立项信息序号
投资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建筑面积1土地使用权信息序号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发证日期1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信息序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用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用途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发证日期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序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编号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发证日期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序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合同价格施工单位
名称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发证日期1预售许可信息序号预售许可证编号项目名称预售款专用帐户网点、帐号预售房屋建筑面积预售套数发证日
期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车库其他合计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车库其他合计1现售备案信息序号现售备案证书编号项目名称现售房屋建筑
面积发证日期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车库其他合计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序号竣工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验收日期备案日期竣工工程造价
竣工面积1T10000《清算项目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与土地增值税项目有关的基础信息
。本表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发改部门立项信息、土地使用权信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预售许
可信息、现售备案信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九部分内容。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按照纳税人向土地增值
税项目所在地民政部门备案的名称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与民政部门备案项目不能对应的,按照据以确定清单项目划分标准的证件载明的项目名称填
写。据以确定清单项目划分标准的证件未载明项目名称的,按照销售部门对外营销的项目名称填写。2.“项目编码”:项目编码为纳税人进行房地
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的编码,此编码跟随项目的预缴清算尾盘销售全过程。3.“是否属于分期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项
目属于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情形的,填写“是”。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填写“否”。4.“项目地址”:按照土地增
值税项目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发的门牌地址填写。暂未取得门牌地址的土地增值税项目,按照可以确定项目所在地的方式填写。5.“总预算成本”:
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总预算成本。6.“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全称。7.“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所
(科/分局)”: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全称。8.“开发土地总面积”: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件载
明的土地面积。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多本不动产权证件的,填写多本不动产权证件分别载明的土地面积合计。一本不动产权证件对应多个土地增
值税项目的,填写采取合理方法确定或分摊的土地面积。9.“开发建筑总面积”: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测绘总建筑面积。10.“项目总地价款”
: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载明的合同金额。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多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转)让合
同的,填写多份合同分别载明的合同金额合计。一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对应多个土地增值税项目的,填写采取合理方法确定或分摊
的项目总地价款。11.“容积率”:填写规划部门核发的土地增值税项目容积率。无法获取规划容积率的,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实际容积率。12
.“绿地率”:填写规划部门核发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绿地率。无法获取规划绿地率的,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实际绿地率。13.“项目开工日期”:
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件上载明的主体工程开工日期。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多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件的,填写最早的开工日
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件未载明开工时期的,填写主体工程施工合同载明的开工日期,或者土地增值税项目实际开工日期。14.“整体竣工日期
”: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表上载明的验收日期。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多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表的,填写最晚的验收日期。建设
工程竣工验收表未载明开工时期的,填写该表载明的备案日期,或者土地增值税项目实际竣工验收日期。15.“最后一个销(预)售证取得时间”
: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预售许可证件或现售备案证件载明的发证日期。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多本预售许可证件或现售备案证件的,填写最晚的发
证日期。二、发改部门立项信息纳税人填写与土地增值税项目有关的发改部门立项信息。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多条发改部门立项信息的,通过增
行的方式逐条填写。1.“投资项目代码”:填写发改部门核发的立项批复(备案)载明的投资项目代码。2.“项目名称”:填写发改部门核发的
立项批复(备案)载明的项目名称。3.“项目总投资”:填写发改部门核发的立项批复(备案)载明的项目总投资。4.“建筑面积”:填写发改
部门核发的立项批复(备案)载明的建筑面积。三、土地使用权信息纳税人填写与土地增值税项目有关的土地使用权信息。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
多条土地使用权信息的,通过增行的方式逐条填写。1.“不动产权证号”:填写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不动产权证号。2.“不
动产单元号”:填写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不动产单元号。3.“权利类型”:填写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
类型。4.“权利性质”:填写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性质。5.“用途”:填写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用
途。6.“面积”:填写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7.“使用期限”:填写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使用期限
。8.“发证日期”:填写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发证日期。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信息纳税人填写与土地增值税项目有关的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信息。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多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信息的,通过增行的方式逐条填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填写规
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载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用地项目名称”:填写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载明的用
地项目名称。3.“用地位置”:填写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载明的用地位置。4.“用途”:填写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件载明的用途。5.“用地面积”:填写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载明的用地面积。6.“建设规模”:填写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件载明的建设规模。7.“发证日期”:填写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载明的发证日期。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纳
税人填写与土地增值税项目有关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多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的,通过增行的方式逐条填写。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填写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载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建设项目名称”:填写规划部门
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载明的建设项目名称。3.“建设位置”:填写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载明的建设位置。4.“建设规
模”:填写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载明的建设规模。5.“发证日期”:填写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载明的发证日期
。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纳税人填写与土地增值税项目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多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的,
通过增行的方式逐条填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件载明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
工程名称”: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件载明的工程名称。3.“建设地址”: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件载明的建
设地址。4.“建设规模”: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件载明的建设规模。5.“合同价格”: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件载明的合同价格。6.“施工单位名称”: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件载明的施工单位名称。7.“合同开工日期”:填写住
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件载明的合同开工日期。8.“合同竣工日期”: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件载明的合同竣工日期
。9.“发证日期”: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件载明的发证日期。七、预售许可信息纳税人填写与土地增值税项目有关的商品房预
售许可信息。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多条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的,通过增行的方式逐条填写。1.“预售许可证编号”: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
房预售许可证件载明的预售许可证编号。2.“项目名称”: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件载明的项目名称。3.“预售款专用帐户网点
、帐号”:填写纳税人向住建部门报送的预售款专用帐户网点、帐号。4.“预售房屋建筑面积”:区分以下不同房产类型分别填报对应的预售房屋
建筑面积。具体填写规则如下:(1)“住宅”: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件载明的预售住宅建筑面积。(2)“商业用房”:填写住
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件载明的预售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办公用房”: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件载明的预售办公用
房建筑面积。(4)“车位车库”: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件载明的预售车位车库建筑面积。(5)“其他”: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件载明的预售其他类型商品房建筑面积。(6)“合计”: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件载明的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合
计。5.“预售套数”:区分以下不同房产类型分别填报对应的预售套数。具体填写规则如下:(1)“住宅”: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
可证件载明的预售住宅套数。(2)“商业用房”: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件载明的预售商业用房套数。(3)“办公用房”:填写
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件载明的预售办公用房套数。(4)“车位车库”: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件载明的预售车位车库
套数。(5)“其他”: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件载明的预售其他类型商品房套数。(6)“合计”: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件载明的预售商品房套数合计。6.“发证日期”: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件载明的发证日期。八、现售备案信息纳税人填
写与土地增值税项目有关的商品房现售备案信息。一个土地增值税项目对应多条商品房现售备案信息的,通过增行的方式逐条填写。1.“现售备案
证书编号”: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件载明的现售备案证书编号。2.“项目名称”: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件载明
的项目名称。3.“现售房屋建筑面积”:区分以下不同房产类型分别填报对应的现售房屋建筑面积。具体填写规则如下:(1)“住宅”:填写住
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件载明的销售住宅建筑面积。(2)“商业用房”: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件载明的销售商业用房建
筑面积。(3)“办公用房”: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件载明的销售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车位车库”: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件载明的销售车位车库建筑面积。(5)“其他”: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件载明的销售其他类型商品房建筑面积
。(6)“合计”: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件载明的销售商品房建筑面积合计。4.“发证日期”: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商品房现
售备案证件载明的发证日期。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纳税人填写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相匹配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信息对应多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的,通过增行的方式逐条填写;一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对应多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的,通过录入多个
“竣工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的方式填写。1.“竣工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填写与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相匹配
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验收日期”: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验收日期。3.“备案日期”:填写住建部门
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备案日期。4.“竣工工程造价”: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竣工工程造价。5.
“竣工面积”:填写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竣工面积。T20000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地址
项目总可售面积-自用和出租面积-已售面积-其中:普通住宅已售面积-其中:非普通住宅已售面积-其中:其他类型
房地产已售面积-清算后剩余可售面积-其中:普通住宅剩余可售面积-其中:非普通住宅剩余可售面积-其中:其他类型房
地产剩余可售面积-项目行次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总额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1=2+3+41.货币收入22.实物收入及其
他收入33.视同销售收入4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5=6+7+14+17+21+22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6其中:不可加计扣除
金额6-12.房地产开发成本7=8+9+10+11+12+13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8前期工程费9建筑安装工程费10基础
设施费11公共配套设施费12开发间接费用13其中:不可加计扣除金额7-13.房地产开发费用14=15+16其中:利息支出15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16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17=18+19+20其中:营业税18城市维护建设税19教育费附加205.财
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216.代收费用22三、增值额23=1-5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24=23÷5五、适用税率(%)
25六、速算扣除系数(%)26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27=2325-526八、减免税额28=30+32+34其中:减免税(1)
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1)29减免税额(1)30减免税(2)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2)31减免税额(2)32减免税(3)减
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3)33减免税额(3)34九、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35十、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36=27-28-35T20
000《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及应补(退)土地增值
税税额等有关项目。纳税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时,对同一类事项,应当采取相同的会计政策或处理方法。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规定不一致的,以
税务处理规定为准。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项目名称”:按照纳税人向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民政部门备案的名称填写。土地
增值税项目与民政部门备案项目不能对应的,按照据以确定清单项目划分标准的证件载明的项目名称填写。据以确定清单项目划分标准的证件未载明
项目名称的,按照销售部门对外营销的项目名称填写。2.“项目编码”:项目编码为纳税人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
的编码,此编码跟随项目的预缴清算尾盘销售全过程。3.“项目地址”:按照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发的门牌地址填写。暂未取得门牌
地址的土地增值税项目,按照可以确定项目所在地的方式填写。4.“项目总可售面积”: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可供销售的测绘建筑面积,具体为测
绘部门出具的土地增值税项目测绘总建筑面积减去不可销售建筑面积。不可销售建筑面积等于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设施面积,建成后
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公共设施面积,以及其他不可销售面积面积合计。5.“自用和出租面积”:填写土地
增值税项目自用的测绘建筑面积与出租的测绘建筑面积合计。6.“已售面积”: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已售的测绘建筑面积。7.“其中:普通住宅
已售面积”: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已售的普通住宅测绘建筑面积。8.“其中:非普通住宅已售面积”: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已售的非普通住宅测绘
建筑面积。9.“其中:其他类型房地产已售面积”: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已售的其他类型房地产测绘建筑面积。10.“清算后剩余可售面积”:
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剩余可供销售的测绘建筑面积。11.“其中:普通住宅剩余可售面积”: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剩余可供销售的普通住宅测绘建
筑面积。12.“其中:非普通住宅剩余可售面积”: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剩余可供销售的非普通住宅测绘建筑面积。13.“其中:其他类型房地
产剩余可售面积”: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剩余可供销售的其他类型房地产测绘建筑面积。(二)表中项目1.第1行“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按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2.第2行“1.货币收入”:按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取得的货币
形态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3.第3行“2.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按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取得的实物形态的收入和无形资产等
其他形式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4.第4行“3.视同销售收入”: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
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确认收入不含增值税。5.第5行“二、扣除项目
金额合计”:按与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取得的全部收入额配比的扣除项目金额填写。扣除项目金额应当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要求。6.第6行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按与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取得的全部收入额配比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数额填写。取得土地
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该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地价款)及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
有关费用。7.第6-1行“其中:不可加计扣除金额”:按与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取得的全部收入额配比的不可加计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
所支付的金额数额填写。8.第7行“2.房地产开发成本”:按与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取得的全部收入额配比的房地产开发成本数额填写。
9.第8行“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按与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取得的全部收入额配比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数额填写。10.第
9行“前期工程费”:按与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取得的全部收入额配比的前期工程费数额填写。11.第10行“建筑安装工程费”:按与纳
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取得的全部收入额配比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数额填写。12.第11行“基础设施费”:按与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取得
的全部收入额配比的基础设施费数额填写。13.第12行“公共配套设施费”:按与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取得的全部收入额配比的公共配套
设施费数额填写。14.第13行“开发间接费用”:按与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取得的全部收入额配比的开发间接费用数额填写。15.第7
-1行“其中:不可加计扣除金额”:按与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取得的全部收入额配比的不可加计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数额填写。16.第
14行“3.房地产开发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如果符合《细则》第七条第(三)项规定并且纳税人选择据实扣除的,填写据实扣除利息
支出与按扣除比例计算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合计;其他情况填写按扣除比例计算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7.第15行“其中:利息支出”:按纳税人进行房地产开发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中符合《细则》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数
额填写。如果不单独计算利息支出的,则本栏数额填写为“0”。18.第16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应根据《细则》第七条第(三)项的规
定填写。19.第17行“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所实际缴纳的税金数额填写,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以及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准予列支的其他有关的税费等,不包括增值税。20.第18行“其中:营业税”: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所实
际缴纳的营业税数额填写。21.第19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所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数额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的
扣除应当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2.
第20行“教育费附加”: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所实际缴纳的教育费附加数额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准予列支的其他有关的税费等合计数额填写。
教育费附加的扣除应当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三条第二款的
规定,其他有关的税费等的扣除应当符合项目所在地政策规定。23.第21行“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是指根据《条例》《细则》等有关
规定所确定的财政部规定的扣除项目的合计数。24.第22行“代收费用”: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
项费用,已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按照纳税人实际代收费用数额填写;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不填写此项。25.第23行“三、增值额
”:填写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取得的增值额数额。26.第24行“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填写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
的比例。27.第25行“五、适用税率(%)”:根据《条例》规定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按所适用的最高一级税率填写28.第26行“六、速
算扣除系数(%)”:根据《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找出相关速算扣除系数填写。29.第27行“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大于0的,填
写增值额与适用税率的乘积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与速算扣除系数的乘积后的数额。30.第28行“八、减免税额”: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享受的减免
税额合计。31.第29、31、33行“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3
2.第30、32、34行“减免税额”:填写相应“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对应的减免税金额,纳税人同时享受多个减免税政策应分别填写,
不享受减免税的,不填写此项。33.第35行“九、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填写已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税额。34.第36行“十、应补(退)土
地增值税税额”:填写应缴纳或应退还的土地增值税税额。35.表中每栏按照“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分别填写。二、表内、表
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1行=第2+3+4行。2.第5行=第6+7+17+21+22行。3.第7行=第8+9+10+11+12+
13行。4.第14行=第15+16行。5.第17行=第18+19+20行。6.第23行=第1-5行。7.第24行=第23÷5行。8
.第27行=第23×25-5×26行。9.第28行=第30+32+34行。10.第36行=第27-28-35行。(二)表间关系1.
表头项目“项目总可售面积”=表T21000第1列第25行。2.表头项目“自用和出租面积”=表T21000第6列第25行+第7列第2
5行。3.表头项目“已售面积”=表T21000第4列第25行。4.表头项目“其中:普通住宅已售面积”=表T21000第4列第1行。
5.表头项目“其中:非普通住宅已售面积”=表T21000第4列第2行。6.表头项目“其中:其他类型房地产已售面积”=表T21000
第4列第3行。7.表头项目“清算后剩余可售面积”=表T21000第5列第25行。8.表头项目“其中:普通住宅剩余可售面积”=表T2
1000第5列第1行。9.表头项目“其中:非普通住宅剩余可售面积”=表T21000第5列第2行。10.表头项目“其中:其他类型房地
产剩余可售面积”=表T21000第5列第3行。11.第2行:普通住宅货币收入=表T22000第1列第1行,非普通住宅货币收入=表T
22000第1列第2行,其他类型房产货币收入=表T22000第1列第3行。12.第3行:普通住宅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表T22000
第2列第1行,非普通住宅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表T22000第2列第2行,其他类型房产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表T22000第2列第3行
。13.第4行:普通住宅视同销售收入=表T22000第3列第1行,非普通住宅视同销售收入=表T22000第3列第2行,其他类型房产
视同销售收入=表T22000第3列第3行。14.第6行:普通住宅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表T23000第9列第2行,非普通住宅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表T23000第10列第2行,其他类型房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表T23000第11列第2行。1
5.第6-1行:普通住宅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不可加计扣除金额=表T23000第9列第3行,非普通住宅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
额不可加计扣除金额=表T23000第10列第3行,其他类型房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不可加计扣除金额=表T23000第11列第
3行。16.第8行:普通住宅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表T23000第9列第5行,非普通住宅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表T23000第10
列第5行,其他类型房产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表T23000第11列第5行。17.第9行:普通住宅前期工程费=表T23000第9列第
6行,非普通住宅前期工程费=表T23000第10列第6行,其他类型房产前期工程费=表T23000第11列第6行。18.第10行:普
通住宅建筑安装工程费=表T23000第9列第7行,非普通住宅建筑安装工程费=表T23000第10列第7行,其他类型房产建筑安装工程
费=表T23000第11列第7行。19.第11行:普通住宅基础设施费=表T23000第9列第8行,非普通住宅基础设施费=表T230
00第10列第8行,其他类型房产基础设施费=表T23000第11列第8行。20.第12行:普通住宅公共配套设施费=表T23000第
9列第9行,非普通住宅公共配套设施费=表T23000第10列第9行,其他类型房产公共配套设施费=表T23000第11列第9行。21
.第13行:普通住宅开发间接费用=表T23000第9列第10行,非普通住宅开发间接费用=表T23000第10列第10行,其他类型房
产开发间接费用=表T23000第11列第10行。22.第7-1行:普通住宅房地产开发成本不可加计扣除金额=表T23000第9列第1
1行,非普通住宅房地产开发成本不可加计扣除金额=表T23000第10列第11行,其他类型房产房地产开发成本不可加计扣除金额=表T2
3000第11列第11行。23.第15行:普通住宅利息支出=表T23000第9列第13行,非普通住宅利息支出=表T23000第10
列第13行,其他类型房产利息支出=表T23000第11列第13行。24.第16行:普通住宅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表T23000第9列
第14行,非普通住宅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表T23000第10列第14行,其他类型房产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表T23000第11列第1
4行。25.第18行:普通住宅营业税=表T23000第9列第16行,非普通住宅营业税=表T23000第10列第16行,其他类型房产
营业税=表T23000第11列第16行。26.第19行:普通住宅城市维护建设税=表T23000第9列第17行,非普通住宅城市维护建
设税=表T23000第10列第17行,其他类型房产城市维护建设税=表T23000第11列第17行。27.第20行:普通住宅教育费附
加=表T23000第9列第18+19+20行,非普通住宅教育费附加=表T23000第10列第18+19+20行,其他类型房产教育费
附加=表T23000第11列第18+19+20行。28.第21行:普通住宅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表T23000第9列第21行,
非普通住宅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表T23000第10列第21行,其他类型房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表T23000第11列第
21行。29.第22行:普通住宅代收费用=表T23000第9列第22行,非普通住宅代收费用=表T23000第10列第22行,其他类
型房产代收费用=表T23000第11列第22行。T21000附表1-面积统计表面积基本信息房屋类型序号测绘总建筑面积不可销售建
筑面积总可售建筑面积已售建筑面积剩余可售建筑面积自用建筑面积出租建筑面积说明1=2+32345=3-
45≥6+7678普通住宅1非普通住宅2其他类型房产3其中:商业用房4办公用房5车位车库6其他营业性房产7非营业
性房产8其中:居委会用房9派出所用房10会所11非机动车库(场)12地下人防设施13物业管理场所14变电站15热力
站16水厂17文体场馆18学校19幼儿园20托儿所21医院22邮电通讯23其他非营业性房产24合计25面积比例信息
房屋类型序号可售面积已售面积销售比例自用比例出租比例销售、出租、自用比例说明91011=10÷9
12131415普通住宅26非普通住宅27其他类型房产28合计29T21000《附表1-面积统计表》填报说明本表用于
统计土地增值税项目不同房屋类型、不同房屋状态的房产的测绘建筑面积,以及各房屋状态下的不同房屋类型的房产测绘建筑面积占测绘的总可售建
筑面积比例情况。一、有关项目的填报说明(一)面积基本信息纳税人应当根据测绘部门出具的土地增值税项目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填写不同房屋类型
的测绘总建筑面积,以及经工程、销售、财务等部门多方确定的不可销售建筑面积、总可售建筑面积、已售建筑面积、剩余可售建筑面积、自用建筑
面积、出租建筑面积。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的,应当在说明栏填写有关情况。1.第1行“普通住宅”: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普通住宅测绘
建筑面积信息。2.第2行“非普通住宅”: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非普通住宅测绘建筑面积信息。3.第3行“其他类型房产”:填写不同房屋状态
的其他类型房产测绘建筑面积信息。4.第4行“其中:商业用房”: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商业用房测绘建筑面积信息。5.第5行“办公用房”:
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办公用房测绘建筑面积信息。6.第6行“车位车库”: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车位车库测绘建筑面积信息。7.第7行“其他营
业性房产”: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其他营业性房产测绘建筑面积信息。8.第8行“非营业性房产”: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非营业性房产测绘建筑面
积信息。9.第9行“其中:居委会用房”: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居委会用房测绘建筑面积信息。10.第10行“派出所用房”:填写不同房屋状
态的派出所用房测绘建筑面积信息。11.第11行“会所”: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会所测绘建筑面积信息。12.第12行“非机动车库(场)”
: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非机动车库(场)测绘建筑面积信息。13.第13行“地下人防设施”: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地下人防设施测绘建筑面积信
息。14.第14行“物业管理场所”: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物业管理场所测绘建筑面积信息。15.第15行“变电站”: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变
电站测绘建筑面积信息。16.第16行“热力站”: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热力站测绘建筑面积信息。17.第17行“水厂”:填写不同房屋状态
的水厂测绘建筑面积信息。18.第18行“文体场馆”: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文体场馆测绘建筑面积信息。19.第19行“学校”:填写不同房
屋状态的学校测绘建筑面积信息。20.第20行“幼儿园”: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幼儿园测绘建筑面积信息。21.第21行“托儿所”:填写不
同房屋状态的托儿所测绘建筑面积信息。22.第22行“医院”: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医院测绘建筑面积信息。23.第23行“邮电通讯”:填
写不同房屋状态的邮电通讯测绘建筑面积信息。24.第24行“其他非营业性房产”: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其他非营业性房产测绘建筑面积信息。
25.第25行“合计”:填写不同房屋状态的土地增值税项目测绘建筑面积信息。(二)面积比例信息1.第26行“普通住宅”:填写土地增值
税项目普通住宅的测绘可售建筑面积和已售建筑面积,以及销售比例、自用比例、出租比例等信息,比例保留六位小数。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
况的,应当在说明栏填写有关情况。2.第27行“非普通住宅”: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非普通住宅的测绘可售建筑面积和已售建筑面积,以及销售
比例、自用比例、出租比例等信息,比例保留六位小数。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的,应当在说明栏填写有关情况。3.第28行“其他类型房
产”: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其他类型房产的测绘可售建筑面积和已售建筑面积,以及销售比例、自用比例、出租比例等信息,比例保留六位小数。需
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的,应当在说明栏填写有关情况。二、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1列=第2+3列。2.第5列=第3-4
列。3.第9列第26行=第3列第1行;第9列第27行=第3列第2行;第9列第28行=第3列第3行。4.第10列第26行=第4列第1
行;第10列第27行=第4列第2行;第10列第28行=第4列第3行。5.第11列=第10÷9列。6.第12列第26行=第6列第1行
÷第3列第1行;第12列第27行=第6列第2行÷第3列第2行;第12列第28行=第6列第3行÷第3列第3行;第12列第29行=第6
列第25行÷第3列第25行。7.第13列第26行=第7列第1行÷第3列第1行;第13列第27行=第7列第2行÷第3列第2行;第13
列第28行=第7列第3行÷第3列第3行;第13列第29行=第7列第25行÷第3列第25行。8.第14列第26行=(第4列第1行+第
6列第1行+第7列第1行)÷第3列第1行;第14列第27行=(第4列第2行+第6列第2行+第7列第2行)÷第3列第2行;第14列第
28行=(第4列第3行+第6列第3行+第7列第3行)÷第3列第3行;第14列第29行=(第4列第25行+第6列第25行+第7列第2
5行)÷第3列第25行。9.第3行=第4+5+6+7+8行。10.第8行=第9+10+11+12+13+14+15+16+17+1
8+19+20+21+22+23+24行。11.第25行=第1+2+3行。12.第29行第9列=第(26+27+28)行第9列;第
29行第10列=第(26+27+28)行第10列.(二)表间关系房屋类型分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车库、其
他营业性房产、居委会用房、派出所用房、会所、非机动车库(场)、地下人防设施、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
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其他非营业性房产共计22种,分别对应第1、2、4、5、6、7、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23、24行。1.第2列不同房屋类型所在行=表T22100符合第6列“房屋类型”为对应
房屋类型,且第7列“房屋状态”为“不可售”条件的第15列合计数。2.第3列不同房屋类型所在行=表T22100符合第6列“房屋类型”
为对应房屋类型,且第7列“房屋状态”为“已售”、“自用”、“出租”、“未售”条件的第15列合计数。3.第4列不同房屋类型所在行=表
T22100符合第6列“房屋类型”为对应房屋类型,且第7列“房屋状态”为“已售”条件的第15列合计数。4.第6列不同房屋类型所在行
=表T22100符合第6列“房屋类型”为对应房屋类型,且第7列“房屋状态”为“自用”条件的第15列合计数。5.第7列不同房屋类型所
在行=表T22100符合第6列“房屋类型”为对应房屋类型,且第7列“房屋状态”为“出租”条件的第15列合计数。T22000附表2-
收入统计表清算类别序号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小计1234=1+2+3普通住宅1非普
通住宅2其他类型房产3其中:商业用房4办公用房5车位车库6其他营业性房产7非营业性房产8合计9T22000《附表2-收入统
计表》填报说明本表用于统计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不同类型房产取得的货币形态、实物形态、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的收入额情况,以及纳税人
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视同销售房地产确认收入情况
。一、有关项目的填报说明房屋类型分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车库、其他营业性房产、非营业性房产共7种,分别对
应第1、2、4、5、6、7、8行。1.第1列“货币收入”:按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不同房屋类型开发产品所取得货币形态的收入额(不
含增值税)填写。2.第2列“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按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不同房屋类型开发产品所取得实物形态的收入和无形资产等其
他形式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3.第3列“视同销售收入”:纳税人将不同房屋类型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
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确认收入不含增值税。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1.第4列=第1+2+3列。2.第3行=第4+5+6+7+8行。3.第9行=第1+2+3行。(二)表间关系1.第1列
不同房屋类型所在行=表T22100符合第6列“房屋类型”为对应房屋类型,第7列“房屋状态”为“已售”,第8列“收入类型”为“货币收
入”条件的第23列合计数。2.第2列不同房屋类型所在行=表T22100符合第6列“房屋类型”为对应房屋类型,第7列“房屋状态”为“
已售”,第8列“收入类型”为“实物及其他收入”条件的第23列合计数。3.第3列不同房屋类型所在行=表T22100符合第6列“房屋类
型”为对应房屋类型,第7列“房屋状态”为“已售”,第8列“收入类型”为“视同销售收入”条件的第23列合计数。T23000附表3-扣
除项目分摊表科目名称序号总扣除金额本次扣除比例本次扣除金额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小计分摊方法普通住宅非普
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小计1234=1+2+356789=1610=2
711=3812=9+10+11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2+4+12+15+21+22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其中
:不可加计扣除金额32.房地产开发成本4=5+6+7+8+9+10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5前期工程费6建筑安装工程费7基
础设施费8公共配套设施费9开发间接费用10其中:不可加计扣除金额113.房地产开发费用12=13+14其中:利息支出13其他
房地产开发费用14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15=16+17+18+19+20其中:营业税16城市维护建设税17教育费附加1
8地方教育附加19其他税(费)20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21=[(2-3)+(4-11)]20%6.代收费用22T23
000《附表3-扣除项目分摊表》填报说明本表用于计算纳税人截至清算土地增值税时点转让开发产品应当分摊的扣除项目金额。一、有关项目的
填报说明根据《条例》、《细则》规定,按照不同扣除项目类别统计土地增值税总扣除项目金额及本次转让准予列支的扣除项目金额。本表扣除项目
类别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其中不可加计扣除金额,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
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及房地产开发成本中不可加计扣除金额,利息支出、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代收费用。(一)第
1至14行、第22行。1.第1列“普通住宅总扣除金额”:按照不同扣除项目类别填写普通住宅总扣除项目金额数额。2.第2列“非普通住宅
总扣除金额”:按照不同扣除项目类别填写非普通住宅总扣除项目金额数额。3.第3列“其他类型房产总扣除金额”:按照不同扣除项目类别填写
其他类型房产总扣除项目金额数额。4.第5列“分摊方法”:选择本次转让开发产品的扣除项目金额分摊方法,包括“可售建筑面积法”、“其他
合理方法”两种。选择“可售建筑面积法”的,按照对应房屋类型已售建筑面积占该房屋类型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填写第6、7、8列扣除比例;选
择“其他合理方法”的,按照税务机关确认的合理方法填写第6、7、8列扣除比例。5.第9列“普通住宅本次扣除金额”:填写按照扣除比例计
算的本次普通住宅扣除项目金额数额。6.第10列“非普通住宅本次扣除金额”:填写按照扣除比例计算的本次非普通住宅扣除项目金额数额。7
.第11列“其他类型房产本次扣除金额”:填写按照扣除比例计算的本次其他类型房产扣除项目金额数额。(二)第15至20行。1.第9列“
普通住宅本次扣除金额”:填写与转让普通住宅有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税(费)。2.第10列“非普
通住宅本次扣除金额”:填写与转让非普通住宅有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税(费)。3.第11列“其他
类型房产本次扣除金额”:填写与转让其他类型房产有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税(费)。二、表内、表间
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4列=第1+2+3列。2.第9列=第1×6列。3.第10列=第2×7列。4.第11列=第3×8列。5.第1
2列=第9+10+11列。6.第1行=第2+4+12+15+21+22行。7.第4行=第5+6+7+8+9+10行。8.第12行=
第13+14行。9.第15行=第16+17+18+19+20行。10.第21行第1列=第2-3+4-11行第1列×20%;第21行
第2列=第2-3+4-11行第2列×20%;第21行第3列=第2-3+4-11行第3列×20%;第21行第9列=第2-3+4-11
行第9列×20%;第21行第10列=第2-3+4-11行第10列×20%;第21行第11列=第2-3+4-11行第11列×20%。
(二)表间关系1.第2行第1列=表23200第1行第1列+表23200第1行第5列;第2行第2列=表23200第1行第2列+表23
200第1行第6列;第2行第3列=表23200第1行第3列+表23200第1行第7列。2.第3行第1列=表23200第5行第1列+
表23200第5行第5列;第3行第2列=表23200第5行第2列+表23200第5行第6列;第3行第3列=表23200第5行第3列
+表23200第5行第7列。3.第5行第1列=表23200第7行第1列+表23200第7行第5列;第5行第2列=表23200第7行
第2列+表23200第7行第6列;第5行第3列=表23200第7行第3列+表23200第7行第7列。4.第6行第1列=表23200
第14行第1列+表23200第14行第5列;第6行第2列=表23200第14行第2列+表23200第14行第6列;第6行第3列=表
23200第14行第3列+表23200第14行第7列。5.第7行第1列=表23200第24行第1列+表23200第24行第5列;第
7行第2列=表23200第24行第2列+表23200第24行第6列;第7行第3列=表23200第24行第3列+表23200第24行
第7列。6.第8行第1列=表23200第31行第1列+表23200第31行第5列;第8行第2列=表23200第31行第2列+表23
200第31行第6列;第8行第3列=表23200第31行第3列+表23200第31行第7列。7.第9行第1列=表23200第43行
第1列+表23200第43行第5列;第9行第2列=表23200第43行第2列+表23200第43行第6列;第9行第3列=表2320
0第43行第3列+表23200第43行第7列。8.第10行第1列=表23200第60行第1列+表23200第60行第5列;第10行
第2列=表23200第60行第2列+表23200第60行第6列;第10行第3列=表23200第60行第3列+表23200第60行第
7列。9.第11行第1列=表23200第70行第1列+表23200第70行第5列;第11行第2列=表23200第70行第2列+表2
3200第70行第6列;第11行第3列=表23200第70行第3列+表23200第70行第7列。10.第13行第1列=表23200
第72行第1列+表23200第72行第5列;第13行第2列=表23200第72行第2列+表23200第72行第6列;第13行第3列
=表23200第72行第3列+表23200第72行第7列。11.第14行第1列=表23200第73行第1列+表23200第73行第
5列;第14行第2列=表23200第73行第2列+表23200第73行第6列;第14行第3列=表23200第73行第3列+表232
00第73行第7列。12.第16行第9列=表23200第75行第1列;第16行第10列=表23200第75行第2列;第16行第11
列=表23200第75行第3列。13.第17行第9列=表23200第76行第1列;第17行第10列=表23200第76行第2列;第
17行第11列=表23200第76行第3列。14.第18行第9列=表23200第77行第1列;第18行第10列=表23200第77
行第2列;第18行第11列=表23200第77行第3列。15.第19行第9列=表23200第78行第1列;第19行第10列=表23
200第78行第2列;第19行第11列=表23200第78行第3列。16.第20行第9列=表23200第79行第1列;第20行第1
0列=表23200第79行第2列;第20行第11列=表23200第79行第3列。17.第22行第1列=表23200第81行第1列+
表23200第81行第5列;第22行第2列=表23200第81行第2列+表23200第81行第6列;第22行第3列=表23200第
81行第3列+表23200第81行第7列。T23100附表4-项目间共同扣除金额分摊表科目名称二级科目名称序号记账金额准予扣除的记
账金额前期已分摊金额本期分摊金额剩余待摊金额12345=2-3-4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支付的土地出让金额
1支付的地价款金额2交纳的有关税费3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费用4耕地占用税5劳动力安置费6安置动迁用房支出7拆迁补偿费8其他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9前期工程费规划费用10设计费用11项目可行性研究费用12水文费用13地质费用14勘探费用15测绘费用16七通
一平支出17其他前期工程费18建筑安装工程费桩基础工程费用19地下室工程费用20地上建筑工程费用21户内装修费用22高档外立面工程
费用23其他建筑安装工程费24基础设施费开发小区内道路工程支出25供水工程支出26供电工程支出27供气工程支出28排污工程支出29
排洪工程支出30通讯工程支出31照明工程支出32环卫工程支出33绿化费用34其他设施工程发生的支出35公共配套设施费居委会用房费用
36派出所用房费用37会所费用38非机动车库(场)费用39地下人防设施费用40物业管理场所费用41变电站费用42热力站费用43水厂
费用44文体场馆费用45学校费用46幼儿园费用47托儿所费用48医院费用49邮电通讯费用50其他非营业性房产费用51开发间接费用管
理人员工资52职工福利费53折旧费54修理费55办公费56水电费57劳动保护费58周转房摊销费59其他发生的间接费用60房地产开发
费用利息支出61合计T23100《附表4-项目间共同扣除金额分摊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开发、转让房地产的纳
税人填写,用于统计各期开发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的共同成本费用总额、准予扣除金额、前期已分摊金额、本期分摊金额、剩余待摊金额等信息。一、
有关项目的填报说明本表根据《条例》规定,将分期开发项目发生的共同成本费用划分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
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八类科目。根据《
细则》及其他税收政策规定,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进一步划分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额”、“支付的地价款金额”、“交纳的有关税
费”三类二级科目;将“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进一步划分为“土地征用费用”、“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安置动迁用房支出”、
“拆迁补偿费”、“其他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六类二级科目;将“前期工程费”进一步划分为“规划费用”、“设计费用”、“项目可行性研究
费用”、“水文费用”、“地质费用”、“勘探费用”、“测绘费用”、“七通一平支出”、“其他前期工程费”九类二级科目;将“建筑安装工程
费”进一步划分为“桩基础工程费用”、“地下室工程费用”、“地上建筑工程费用”、“户内装修费用”、“高档外立面工程费用”、“其他建筑
安装工程费”六类二级科目;将“基础设施费”进一步划分为“开发小区内道路工程支出”、“供水工程支出”、“供电工程支出”、“供气工程支
出”、“排污工程支出”、“排洪工程支出”、“通讯工程支出”、“照明工程支出”、“环卫工程支出”、“绿化费用”、“其他设施工程发生的
支出”十一类二级科目;将“公共配套设施费”进一步划分为“居委会用房费用”、“派出所用房费用”、“会所费用”、“非机动车库(场)费用
”、“地下人防设施费用”、“物业管理场所费用”、“变电站费用”、“热力站费用”、“水厂费用”、“文体场馆费用”、“学校费用”、“幼
儿园费用”、“托儿所费用”、“医院费用”、“邮电通讯费用”、“其他非营业性房产费用”十六类二级科目;将“开发间接费用”进一步划分为
“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费”、“其他发生的间
接费用”九类二级科目;将“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单独列出分为一类二级科目。1.第1列“记账金额”:填写会计账簿上记载的与
土地增值税项目有关的二级科目记账金额。2.第2列“准予扣除的记账金额”:填写经纳税人或其委托的鉴证机构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后确认的准
予扣除的记账金额。3.第3列“前期已分摊金额”:填写已完成清算的以前各期土地增值税项目已分摊的准予扣除的记账金额累计数额。4.第4
列“本期分摊金额”:填写本期正在清算的土地增值税项目应当分摊的准予扣除的记账金额。5.第5列“剩余待摊金额”:填写本期土地增值税项
目分摊准予扣除的记账金额后,以后各期未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待分摊的准予扣除的记账金额合计数额。二、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
5列=第2-3-4列。(二)表间关系1.第1列对应行=表T23210符合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为对应行二级科目名称,第17列“分摊
至本项目比例”<100%条件的第14列合计数。2.第2列对应行=表T23210符合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为对应行二级科目名称,第1
7列“分摊至本项目比例”<100%条件的第16列合计数。3.第4列对应行=表T23210符合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为对应行二级科目
名称,第17列“分摊至本项目比例”<100%条件的第18列合计数。T23200附表5-扣除项目统计表序号科目名称直接归集成本费用共
同成本费用合计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小计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小计1234=1+2+35678=5+6+79=4+
8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其中支付的土地出让金额3支付的地价款金额4交纳的有关税费5其中:不可加计扣除金额6房地产开发成本7
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8其中土地征用费用9耕地占用税10劳动力安置费11安置动迁用房支出12拆迁补偿费13其他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
费14前期工程费15其中规划费用16设计费用17项目可行性研究费用18水文费用19地质费用20勘探费用21测绘费用22七通一平支出
23其他前期工程费24建筑安装工程费25其中桩基础工程费用26地下室工程费用27地上建筑工程费用28户内装修费用29高档外立面工程
费用30其他建筑安装工程费31基础设施费32其中开发小区内道路工程支出33供水工程支出34供电工程支出35供气工程支出36排污工程
支出37排洪工程支出38通讯工程支出39照明工程支出40环卫工程支出41绿化费用42其他设施工程发生的支出43公共配套设施费44其
中居委会用房费用45派出所用房费用46会所费用47非机动车库(场)费用48地下人防设施费用49物业管理场所费用50变电站费用51热
力站费用52水厂费用53文体场馆费用54学校费用55幼儿园费用56托儿所费用57医院费用58邮电通讯费用59其他非营业性房产费用6
0开发间接费用61其中管理人员工资62职工福利费63折旧费64修理费65办公费66水电费67劳动保护费68周转房摊销费69其他发生
的间接费用70其中:不可加计扣除金额71房地产开发费用72其中利息支出计算扣除73其它房地产开发费用7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75
其中营业税76城市维护建设税77教育费附加78地方教育费附加79其他税(费)80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81代收费用82合计T23
200《附表5-扣除项目统计表》填报说明本表根据《条例》、《细则》规定,分科目全量统计了土地增值税项目扣除金额,并按照受益对象,划
分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和共同成本费用两类。每类成本费用按照“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三种房产类型分别归集。一、有
关项目的填报说明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相应二级科目,房地产开发成本项下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及相应二级科目、前期
工程费及相应二级科目、建筑安装工程费及相应二级科目、基础设施费及相应二级科目、公共配套设施费及相应二级科目、开发间接费用及相应二级
科目,房地产开发费用两项,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项,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代收费用。1.第1列“直接归集成本费用-普通住宅”
:填写采取“指定受益对象”方式计算的直接归属于普通住宅的各二级科目成本费用。2.第2列“直接归集成本费用-非普通住宅”:填写采取“
指定受益对象”方式计算的直接归属于非普通住宅的各二级科目成本费用。3.第3列“直接归集成本费用-其他类型房产”:填写采取“指定受益
对象”方式计算的直接归属于其他类型房产的各二级科目成本费用。4.第5列“共同成本费用-普通住宅”:填写采取合理分摊方法计算的应当分
摊至普通住宅的各二级科目成本费用。5.第6列“共同成本费用-非普通住宅”:填写采取合理分摊方法计算的应当分摊至非普通住宅的各二级科
目成本费用。6.第7列“共同成本费用-其他类型房产”:填写采取合理分摊方法计算的应当分摊至其他类型房产的各二级科目成本费用。二、表
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4列=第1+2+3列。2.第8列第1-73、80-82行=第5+6+7列第1-73、80-82行。
3.第9列第1-73、80-82行=第4+8列第1-73、80-82行;第9列第74、75、76、77、78、79行=第4列第74
、75、76、77、78、79行。4.第1行=第2+3+4行。5.第6行=第7+14+24+31+43+60行。6.第7行=第8+
9+10+11+12+13行。7.第14行=第15+16+17+18+19+20+21+22+23行。8.第24行=第25+26+
27+28+29+30行。9.第31行=第32+33+34+35+36+37+38+39+40+41+42行。10.第43行=第4
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行。11.第60行=第61+62+63
+64+65+66+67+68+69行。12.第71行=第72+73行。13.如果第72行利息支出方式选择“计算扣除”:第72行=
0。14.如果第72行利息支出方式选择“计算扣除”:第73行=第(1-5+6-70)行10%;如果第72行利息支出方式选择“据实
扣除”:第73行=第(1-5+6-70)行5%。15.第74行第1、2、3列=第75+76+77+78+79行第1、2、3列。1
6.第80行=第(1-5+6-70)行20%。17.第82行=第1+6+71+74+80+81行。(二)表间关系1.第1列第2-
4、8-13、15-23、25-30、32-42、44-59、61-69行=表T23210符合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为对应行二级科
目名称,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条件的第21列合计数。2.第1列第5行=表T23210符合第3列“科目名称”
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第26列“是否可加计扣除”为“不可加计”条件的第
21列合计数。3.第1列第70行=表T23210符合第3列“科目名称”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或“开发间接费用”,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第26列“是否可加计扣除
”为“不可加计”条件的第21列合计数。4.如果第72行利息支出方式选择“据实扣除”,第1列第72行=表T23210符合第4列“二级
科目名称”为“利息支出”,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条件的第21列合计数。5.第2列第2-4、8-13、15-
23、25-30、32-42、44-59、61-69行=表T23210符合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为对应行二级科目名称,第20列“成
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条件的第22列合计数。6.第2列第5行=表T23210符合第3列“科目名称”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
支付的金额”,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第26列“是否可加计扣除”为“不可加计”条件的第22列合计数。7.第
2列第70行=表T23210符合第3列“科目名称”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
“公共配套设施费”或“开发间接费用”,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第26列“是否可加计扣除”为“不可加计”条件
的第22列合计数。8.如果第72行利息支出方式选择“据实扣除”,第2列第72行=表T23210符合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为“利息支
出”,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条件的第22列合计数。9.第3列第2-4、8-13、15-23、25-30、3
2-42、44-59、61-69行=表T23210符合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为对应行二级科目名称,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
归集成本费用”条件的第23列合计数。10.第3列第5行=表T23210符合第3列“科目名称”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第2
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第26列“是否可加计扣除”为“不可加计”条件的第23列合计数。11.第3列第70行=表
T23210符合第3列“科目名称”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
”或“开发间接费用”,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第26列“是否可加计扣除”为“不可加计”条件的第23列合计数
。12.如果第72行利息支出方式选择“据实扣除”,第3列第72行=表T23210符合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为“利息支出”,第20列
“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条件的第23列合计数。13.第5列第2-4、8-13、15-23、25-30、32-42、4
4-59、61-69行=表T23210符合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为对应行二级科目名称,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成本费用”条
件的第21列合计数。14.第5列第5行=表T23210符合第3列“科目名称”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第20列“成本对象类
型”为“共同成本费用”,第26列“是否可加计扣除”为“不可加计”条件的第21列合计数。15.第5列第70行=表T23210符合第3
列“科目名称”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或“开发间接费用”
,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成本费用”,第26列“是否可加计扣除”为“不可加计”条件的第21列合计数。16.如果第72行利息
支出方式选择“据实扣除”,第5列第72行=表T23210符合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为“利息支出”,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
成本费用”条件的第21列合计数。17.第6列第2-4、8-13、15-23、25-30、32-42、44-59、61-69行=表T
23210符合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为对应行二级科目名称,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成本费用”条件的第22列合计数。18.第
6列第5行=表T23210符合第3列“科目名称”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成本费用”,第2
6列“是否可加计扣除”为“不可加计”条件的第22列合计数。19.第6列第70行=表T23210符合第3列“科目名称”为“土地征用及
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或“开发间接费用”,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
“共同成本费用”,第26列“是否可加计扣除”为“不可加计”条件的第22列合计数。20.如果第72行利息支出方式选择“据实扣除”,第
6列第72行=表T23210符合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为“利息支出”,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成本费用”条件的第22列合计
数。21.第7列第2-4、8-13、15-23、25-30、32-42、44-59、61-69行=表T23210符合第4列“二级科
目名称”为对应行二级科目名称,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成本费用”条件的第23列合计数。22.第7列第5行=表T23210符
合第3列“科目名称”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成本费用”,第26列“是否可加计扣除”为“不
可加计”条件的第23列合计数。23.第7列第70行=表T23210符合第3列“科目名称”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或“开发间接费用”,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成本费用”,第26列“
是否可加计扣除”为“不可加计”条件的第23列合计数。24.如果第72行利息支出方式选择“据实扣除”,第7列第72行=表T23210
符合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为“利息支出”,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成本费用”条件的第23列合计数。T22100附表6-收入
明细采集底稿序号幢号单元号楼层房号不动产单元号房屋类型房屋状态收入类型(网签)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购房人姓
名合同建筑面积(㎡)合同套内面积(㎡)实测建筑面积(㎡)实测套内面积(㎡)朝向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发票
税额发票价税合计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土地增值税应税单价情况说明12345678910111213≥1414
15≥1616171819202122=20+212324=23÷1525T22100《附表6-收入明细
采集底稿》填报说明本表以房地产企业报送给住建部门的《楼盘表》、《网签备案台账》,或者该企业销售部门统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台账》
为模板,以商品房为单位全量统计土地增值税项目各房屋类型、房屋状态不同类型房产的测绘建筑面积信息,以及已销售商品房的《商品房(网签)
销售合同》信息,发票信息,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信息。纳税人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房源表》或《新建商品房房
源及销售信息表》的,本表支持自动预填报功能。一、有关项目的填报说明1.第1列“幢号”:必填字段,填写纳税人向住建部门提交备案的《楼
盘表》中注明的每套商品房对应的楼幢号码。2.第2列“单元号”:土地增值税项目各幢建筑物内设单元号码的,填写纳税人向住建部门提交备案
的《楼盘表》中注明的每套商品房对应的单元号码;土地增值税项目各幢建筑物未设单元号码的,可不填写此项目。3.第3列“楼层”:填写纳税
人向住建部门提交备案的《楼盘表》中注明的每套商品房对应的楼层号码。地上楼层填写规则为正整数,地下楼层填写规则为负整数。4.第4列“
房号”:填写纳税人向住建部门提交备案的《楼盘表》中注明的每套商品房对应的房间号码。填写规则为正整数。土地增值税项目内不同的商品房,
其幢号、单元号、楼层号、房号四个项目不能完全一致。5.第5列“不动产单元号”:填写纳税人向住建部门提交备案的《楼盘表》中注明的每套
商品房对应的不动产单元号。不能取得不动产单元号的,可不填写此项目。6.第6列“房屋类型”:根据《条例》、《细则》规定,选择每套商品
房对应的房屋类型。房屋类型包括: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车库、其他营业性房产、居委会用房、派出所用房、会所、
非机动车库(场)、地下人防设施、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其他非营业性房
产。住宅用房应根据《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选择普通住宅、非普
通住宅;住宅底商、临街商铺、室内商场等应选择商业用房;写字楼、公寓等应选择办公用房;地上停车位(库)、地下停车位(库)等应选择车位
车库;储藏间等其他具有营利性质的房产应选择其他营业性房产;非营业性房产根据使用用途选择对应的非营业性房产类型。7.第7列“房屋状态
”:选择每套商品房对应的房屋状态。房屋状态包括:已售、未售、自用、出租、不可售。已签订转让房地产合同的商品房应选择已售;已转为固定
资产使用的商品房应选择自用;已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的商品房应选择出租;未投入使用也未对外出租的未销售商品房应选择未售;建成后产
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或者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商品房应选择不可售。8.第8列“收入类型”:已
销售的商品房应选择收入类型。收入类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及其他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纳税人转让土地增值税项目取得货币形态收入的,应选
择货币收入;取得实物形态收入和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收入的,应选择实物及其他收入;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
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选择视同销售收入。9.第9列“(网签)合同
编号”:填写商品房经过经过网签程序和备案程序后,房屋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的网签合同号码。未经过网签程序和备案程序销售的商品房,应填写
《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上记载的合同号码。《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未记载合同号码的,可不填写本项目。10.第10列“合同签订时间”
:填写《商品房(网签)销售合同》记载的签订时间。填写规则为日期格式,包括20XX/XX/XX或20XX-XX-XX。11.第11列
“合同金额”:填写《商品房(网签)销售合同》记载的合同金额。合同分别记载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额的,填写不含税金额;合同仅记载不含税金
额的,填写不含税金额;合同仅记载含税金额的,填写含税金额。合同未约定金额的,可不填写此项目。12.第12列“购房人姓名”:填写购买
商品房的购房人姓名。购房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购房人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商品房为多人共同购买的,可填写其中一名共有人;
也可填写全部共有人,以顿号隔开,如:张某、李某、王某。13.第13列“合同建筑面积(㎡)”:填写《商品房(网签)销售合同》记载的商
品房建筑面积。填写规则为正数保留两位小数,合同未约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的,可不填写此项目。14.第14列“合同套内面积(㎡)”:填写《
商品房(网签)销售合同》记载的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填写规则为正数保留两位小数,合同未约定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的,或者土地增值税项目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要求采集合同套内建筑面积信息的,可不填写此项目。15.第15列“实测建筑面积(㎡)”:填写经测绘部门测绘确定的商
品房实测建筑面积。填写规则为正数保留两位小数。16.第16列“实测套内面积(㎡)”:填写经测绘部门测绘确定的商品房实测套内建筑面积
。填写规则为正数保留两位小数,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要求采集实测套内建筑面积信息的,可不填写此项目。17.第17列“朝
向”:选择商品房的朝向。朝向包括: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要求采集朝向信息的,可
不填写此项目。18.第18列“发票代码”:填写纳税人向购房人开具的发票上记载的发票代码。同一套商品房开具多张发票的,应按照发票开具
时间的先后顺序分别填写发票代码,用顿号隔开;发票开具时间相同的,应按照发票号码编写规则的先后顺序分别填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编写规则
不具有明显的先后顺序的,应按照合同金额大小或其他合理方法分别填写发票代码。本表未预填报的,可不填写此项目。19.第19列“发票号码
”:填写纳税人向购房人开具的发票上记载的发票号码。同一套商品房开具多张发票的,应按照发票代码的填写顺序分别填写发票号码,用顿号隔开
。本表未预填报的,可不填写此项目。20.第20列“发票金额”:填写纳税人向购房人开具的发票上记载的发票金额。同一套商品房开具多张发
票的,应填写发票金额合计。发票种类为营业税发票的,填写营业税发票金额;发票种类为增值税发票的,填写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金额。土地增值税
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要求采集发票金额信息的,可不填写此项目。21.第21列“发票税额”:填写纳税人向购房人开具的发票上记载的发
票税额。同一套商品房开具多张发票的,应填写发票税额合计。发票种类为营业税发票的,填写“0”;发票种类为增值税发票的,填写增值税发票
税额。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要求采集发票税额信息的,可不填写此项目。22.第22列“发票价税合计”:填写纳税人向购房人
开具的发票上记载的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同一套商品房开具多张发票的,应填写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合计。发票种类为营业税发票的,填写营业税发票
金额;发票种类为增值税发票的,填写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要求采集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信息的,可不填
写此项目。23.第23列“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
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一条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
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24.第24列“土地增值税应税单价”:填写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每平方米土地增值税应税单价。25
.第25列“情况说明”:有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的事项的,填写此项目;不需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事项的,可不填写此项目。二、表内关系1
.第13列≥第14列。2.第15列≥第16列。3.第22列=第20+21列。4.第24列=第23÷15列。T23210附表7-扣除
项目明细采集底稿序号记账日期记账凭证号码科目名称二级科目名称内容摘要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类别收款单位凭据类型凭据号码
凭据金额付款金额记账金额申报调整金额准予扣除的记账金额分摊至本项目比例本项目扣除金额情况说明成本对象类型
普通住宅分摊金额非普通住宅分摊金额其他类型房产分摊金额分摊方法分摊方法说明是否可加计扣除123456789101112
13141516=14+1517=18÷1618≤1619202122=18-21-23232425
26T23210《附表7-扣除项目明细采集底稿》填报说明本表以房地产企业在会计账簿上记载的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为模板,全量统计土地增
值税项目记账凭证信息。记录每笔记账凭证的土地增值税清算信息,包括清算调整情况、分期项目分摊情况、不同类型房产分摊情况、可否加计扣除
情况等信息。一、有关项目的填报说明1.第1列“记账日期”:填写记账凭证上记载的记账日期。填写规则为日期格式,包括20XX/XX/X
X或20XX-XX-XX。2.第2列“记账凭证号码”:填写记账凭证上记载的记账号码。3.第3列“科目名称”:根据《条例》、《细则》
规定,选择记账凭证对应的科目。科目名称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
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4.第4列“二级科目名称”:根据《条例》、《细则》规定,选择记账凭证对应的二级科
目。选择“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科目的,二级科目名称包括:支付的土地出让金额,支付的地价款金额,交纳的有关税费;选择“土地征
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的,二级科目名称包括:土地征用费用,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安置动迁用房支出,拆迁补偿费,其他土地征用及拆迁
补偿费;选择“前期工程费”科目的,二级科目名称包括:规划费用,设计费用,项目可行性研究费用,水文费用,地质费用,勘探费用,测绘费用
,七通一平支出,其他前期工程费;选择“建筑安装工程费”科目的,二级科目名称包括:桩基础工程费用,地下室工程费用,地上建筑工程费用,
户内装修费用,高档外立面工程费用,其他建筑安装工程费;选择“基础设施费”科目的,二级科目名称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工程支出,供水工程
支出,供电工程支出,供气工程支出,排污工程支出,排洪工程支出,通讯工程支出,照明工程支出,环卫工程支出,绿化费用,其他设施工程发生
的支出;选择“公共配套设施费”科目的,二级科目名称包括:居委会用房费用,派出所用房费用,会所费用,非机动车库(场)费用,地下人防设
施费用,物业管理场所费用,变电站费用,热力站费用,水厂费用,文体场馆费用,学校费用,幼儿园费用,托儿所费用,医院费用,邮电通讯费用
,其他非营业性房产费用;选择“开发间接费用”科目的,二级科目名称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
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费,其他发生的间接费用;选择“房地产开发费用”科目的,二级科目名称包括:利息支出。5.第5列“内容摘要”:填写
记账凭证上记载的摘要。6.第6列“合同编号”:选择纳税人已在表23220填写的合同编号。该笔记账凭证对应的记账金额未签订合同,或者
虽已签订合同但不在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采集的合同范围的,可不选择合同编号。一笔记账凭证对应的记账金额涉及多份合同,
且其中一份或多份合同在采集范围内的,应将该笔记账凭证按照每份合同对应的记账金额和剩余不需要采集合同的记账金额进行拆分并分列填写。7
.第7列“合同名称”:填写纳税人已在表23220填写的与合同编号对应的合同名称。未选择合同编号的,可不填写合同名称。8.第8列“合
同类别”:填写纳税人已在表23220填写的与合同编号对应合同类别。未选择合同编号的,可不填写合同类别。9.第9列“收款单位”:填写
纳税人已在表23220填写的与合同编号对应收款单位或个人。该笔记账凭证对应的记账金额未签订合同,或者虽已签订合同但纳税人未在表23
220填写合同信息的,填写实际收取或应当收取款项的单位或个人全称。10.第10列“凭据类型”:选择纳税人从收款单位或个人处取得的凭
据的类型。凭据类型包括:非税收入票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营业税发票,完税凭证,其他凭据,未取得凭据。纳税人向财政部门
、税务部门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非税性质的款项取得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票据的,选择“非税收入票据”;发生应税
行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应税行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生应税行为取得营业税
发票的,选择“营业税发票”;缴纳契税等税金取得完税凭证的,选择“完税凭证”;取得以上凭据之外的其他凭据如往来款项收款收据的,选择“
其他凭据”;未取得凭据的,选择“未取得凭据”。11.第11列“凭据号码”:填写纳税人从收款单位或个人处取得的凭据的号码。凭据类型为
非税收入票据的,填写票据号码;凭据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营业税发票的,填写发票号码;凭据类型为完税凭证的,填写税票
号码;凭据类型为其他凭据的,填写凭据记载的票据号码;未取得凭据或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未要求采集凭据号码的,可不填写此项
目。12.第12列“凭据金额”:填写纳税人从收款单位或个人处取得的凭据的金额。凭据类型为非税收入票据的,填写票据金额;凭据类型为增
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不含税金额加上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凭据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填写价税合计金额;凭据类型为营
业税发票的,填写发票金额;凭据类型为完税凭证的,填写金额合计;凭据类型为其他凭据的,填写凭据金额;未取得凭据的,填写“0”。13.
第13列“付款金额”:填写纳税人实际支付给收款单位的金额,按照记账金额全额付款的,填写记账金额;未全额付款的,填写剔除允许在销项税
额中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实际付款金额;未付款的,填写“0”。14.第14列“记账金额”:填写记账凭证上记载的记账金额。15.第
15列“申报调整金额”:填写纳税人或其委托的鉴证机构在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后根据《条例》、《细则》和其它税收政策规定调整的金额。
清算调增的,填写正数;清算调减的,填写负数。16.第16列“准予扣除的记账金额”:填写纳税人或其委托的鉴证机构在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
清算后根据《条例》、《细则》和其它税收政策规定确认的准予计入扣除项目的记账金额。17.第17列“分摊至本项目比例”:填写成片受让土
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的纳税人应当分摊计入本次土地增值税项目的分摊比例,保留6位小数。不分期项目,填写“100%”。18.第18
列“本项目扣除金额”:填写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的纳税人应当分摊计入本次土地增值税项目的扣除金额。不分期项目,填写准予
扣除的记账金额。19.第19列“情况说明”:有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的事项的,填写此项目;不需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事项的,可不填写此
项目。20.第20列“成本对象类型”:选择“直接归集成本费用”、“共同成本费用”两种成本对象类型。纳税人在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
地产发生的成本费用,属于全部类型房产共同受益的成本费用,选择“共同成本费用”;属于部分类型房产指定受益的成本费用,选择“直接归集成
本费用”。默认选择“共同成本费用”。21.第21列“普通住宅分摊金额”: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且受益对象包括普通住宅的,填
写直接归集至普通住宅的成本费用金额;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但受益对象不包括普通住宅的,填写“0”;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成本费
用的,填写按照选择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普通住宅的金额。22.第22列“非普通住宅分摊金额”: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且受益对象
包括非普通住宅的,填写直接归集至非普通住宅的成本费用金额;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但受益对象不包括非普通住宅的,填写“0”;
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成本费用的,填写按照选择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非普通住宅的金额。23.第23列“其他类型房产分摊金额”:成本对象类型
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且受益对象包括其他类型房产的,填写直接归集至其他类型房产的成本费用金额;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但受益对象
不包括其他类型房产的,填写“0”;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成本费用的,填写按照选择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其他类型房产的金额。24.第24列“
分摊方法”:成本对象类型为直接归集成本费用的,不需选择分摊方法;成本对象类型为共同成本费用的,应当选择将本项目扣除金额分摊至普通住
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分摊方法。分摊方法包括占地面积法,总建筑面积法,可售建筑面积法,计容建筑面积法,层高系数法,其他合理
方法。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已根据税收政策规定明确分摊方法的,应当选择已明确的分摊方法;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未明确分
摊方法或纳税人选择适用其他分摊方法的,应当经由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确认。选择占地面积法的,本表第21、22、23列应当按照
各类房产占用土地面积占土地增值税项目总土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金额;选择总建筑面积法的,本表第21、22、23列应当按照各类房产建筑
面积占土地增值税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计算分摊金额;选择可售建筑面积法的,本表第21、22、23列应当按照各类房产可售建筑面积占土地增
值税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比例计算分摊金额;选择计容建筑法的,本表第21、22、23列应当按照各类房产计容建筑面积占土地增值税项目总计
容建筑面积比例计算分摊金额;选择层高系数法的,应当计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各楼层的层高系数并折算建筑面积,本表第21、22、23列应当按
照各类房产折算建筑面积占土地增值税项目总折算建筑面积比例计算分摊金额;选择其他合理方法的,本表第21、22、23列应当按照合理方法
计算分摊金额。默认选择“可售建筑面积法”。25.第25列“分摊方法”说明:纳税人选择适用税收政策以外的未经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税务
机关明确的其他分摊方法的,应当填写分摊方法说明,包括计算公式和合理性说明等信息,合理性说明内容和计算公式较长的,可以在《房地产开发
项目清算说明》或《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中进行详细说明。26.第26列“是否可加计扣除”:选择“可加计“、“不可加计”。土
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某些特定成本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记账凭证对应的本项目扣除金额不得加计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不可加计扣除;其他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可加计扣除。二、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16列=第14+15
列。2.第17列=第18÷16列。3.第18列≤第16列。4.第22列=第18-21-23列。(二)表间关系1.第6列下拉选择内容
=表T23220第1列合同编号所有行填写内容。2.如果第6列有填写内容,第7列=查找表T23220第1列与本表第6列合同编号内容一
致的表T23220第2列填写内容。3.如果第6列有填写内容,第8列=查找表T23220第1列与本表第6列合同编号内容一致的表T23
220第3列选择内容。4.如果第6列有填写内容,第9列=查找表T23220第1列与本表第6列合同编号内容一致的表T23220第4列
填写内容。T23220附表8-合同明细采集底稿序号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类别收款单位关联关系(是否)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
结算金额12345678T23220《附表8-合同明细采集底稿》填报说明本表以房地产企业根据《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第五条设立的《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为模板,统计土地增值税项目合同信息。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
应当设定合同采集范围和合同与记账凭证匹配范围。纳税人应当按照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设定的采集范围登记合同信息;应当按照土地增
值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设定的合同与记账凭证的匹配范围,在表T23210第6列合同编号栏选择匹配合同信息。一、有关项目的填报说明1.
第1列“合同编号”:填写《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登记的“应纳税凭证编号”;合同签订时未设立《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的,填写合同
记载的合同编号;合同未记载合同编号,或者合同编号重复的,按照不重复原则自行设定规则编写合同编号。2.第2列“合同名称”:填写《印花
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登记的“应纳税凭证名称”;《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未登记“应纳税凭证名称”,或者合同签订时未设立《印花税应纳
税凭证登记簿》的,填写合同记载的合同名称;合同未记载合同名称,或者合同名称重复的,按照不重复原则自行编写合同名称。3.第3列“合同
类别”:按照《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选择合同类别。合同类别包括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技术合同
,运输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其他合同。纳税人已根据《印花税法》规定在《印花税应
纳税凭证登记簿》登记“应纳税凭证种类”的,按照“应纳税凭证种类”选择合同类别;《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登记的“应纳税凭证种类”与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不一致,或者合同签订时未设立《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的,根据合同内容自行判定选择合同类别。4.第4列“收款单
位”:填写《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登记的收款方“领受人名称”;《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登记的收款方“领受人名称”与合同记载的收
款方不一致的,填写合同记载的收款方;《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未登记收款方“领受人名称”,或者合同签订时未设立《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
记簿》的,填写合同记载的收款方。5.第5列“关联关系”:纳税人根据与收款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选择“是”或者“否”。6.
第6列“合同签订日期”:填写《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登记的“书立(领受)时间”;《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未登记“书立(领受)时
间”,或者合同签订时未设立《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的,填写合同记载的签订时间;合同未记载签订时间的,填写合同实际签订时间。7.第
7列“合同金额”:填写《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登记的“应纳税凭证金额”;《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未登记“应纳税凭证金额”,或者
合同签订时未设立《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的,填写合同记载的合同金额;合同未记载合同金额的,可不填写此项目。8.第8列“结算金额”
:填写合同经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合同约定事项未完成结算的,或者根据合同约定不予结算的,或者该类别合同不需要结算的,可不填写此项目。
T30000工程造价采集表清算项目造价信息数据来源分类桩基础工程费用地下室工程费用地上建筑工程费用户内装修费用高档外立面工程费用公
共配套设施费绿化费用设计费用开发小区内道路工程支出土方挖运工程费用基坑支护工程费用拓展字段1拓展字段2拓展字段3拓展字段4拓展字段
5拓展字段6拓展字段7拓展字段8拓展字段9拓展字段1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填报数据单
位数量本项目扣除金额单位扣除金额主体建筑基础造价信息序号幢号楼栋类型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其中:人防设施面积总建
筑面积地上总层高(m)交付标准外立面类型桩基用量(m3)地质结构基坑支护类型房屋结构-1层-2层-3层及以下-1层-2层-3层及以
下预制管桩旋挖桩钻(冲)孔桩其他类型桩基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T
30000《工程造价采集表》填报说明本表用于采集土地增值税项目各二级科目开发成本的工程造价信息,综合反映纳税人申报情况的客观性、合
理性,有利于降低税企双方争议。一、有关项目的填报说明(一)清算项目造价信息每列二级科目开发成本均采集“单位”、“数量”、“本项目扣
除金额”、“单位扣除金额“四条信息。单位应按照工程量结算标准计量单位填写;数量应按照工程量结算单据记载的总用量填写;本项目扣除金额
应按照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后确认的应当计入本项目的二级科目开发成本扣除金额填写;单位扣除金额=本项目扣除金额÷数量。1.第1列
“桩基础工程费用”:“单位”默认填写m3。“数量”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每幢建筑物预制管桩、旋挖桩、钻(冲)孔桩和其他类型桩基用量合计
。“本项目扣除金额”填写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后确认的桩基础工程费用总额;“单位扣除金额”填写“本项目扣除金额÷数量”的商。2.
第2列“地下室工程费用”:“单位”默认填写㎡。“数量”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地下建筑面积合计。“本项目扣除金额”填写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
税项目后确认的地下室工程费用总额;“单位扣除金额”填写“本项目扣除金额÷数量”的商。3.第3列“地上建筑工程费用”:“单位”默认填
写㎡。“数量”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地上建筑面积合计。“本项目扣除金额”填写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后确认的地上建筑工程费用总额;“单
位扣除金额”填写“本项目扣除金额÷数量”的商。4.第4列“户内装修费用”:“单位”默认填写㎡。“数量”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户内装修面
积合计。“本项目扣除金额”填写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后确认的户内装修费用总额;“单位扣除金额”填写“本项目扣除金额÷数量”的商。
5.第5列“高档外立面工程费用”:“单位”默认填写㎡。“数量”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各幢建筑物高档外立面面积合计。“本项目扣除金额”填
写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后确认的高档外立面工程费用总额;“单位扣除金额”填写“本项目扣除金额÷数量”的商。6.第6列“公共配套设
施费”:“单位”默认填写㎡。“数量”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非营业性房产测绘总建筑面积合计。“本项目扣除金额”填写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项
目后确认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总额;“单位扣除金额”填写“本项目扣除金额÷数量”的商。7.第7列“绿化费用”:“单位”默认填写㎡。“数量
”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绿地面积合计。“本项目扣除金额”填写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后确认的绿化费用总额;“单位扣除金额”填写“本项目扣除金额÷数量”的商。8.第8列“设计费用”:“单位”默认填写㎡。“数量”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测绘总建筑面积合计。“本项目扣除金额”填写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后确认的设计费用总额;“单位扣除金额”填写“本项目扣除金额÷数量”的商。9.第9列“开发小区内道路工程支出”:“单位”默认填写㎡。“数量”填写开发小区内道路用地面积合计。“本项目扣除金额”填写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后确认的开发小区内道路工程支出总额;“单位扣除金额”填写“本项目扣除金额÷数量”的商。10.第10列“土方挖运工程费用”:“单位”默认填写m3。“数量”填写土方挖运工程总量。“本项目扣除金额”填写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后确认的土方挖运工程费用总额;“单位扣除金额”填写“本项目扣除金额÷数量”的商。11.第11列“基坑支护工程费用”:“单位”默认填写m3。“数量”填写基坑支护工程总量。“本项目扣除金额”填写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项目后确认的基坑支护工程费用总额;“单位扣除金额”填写“本项目扣除金额÷数量”的商。12.第12至第21列“拓展字段”:按照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二)主体建筑基础造价信息1.第22列“幢号”:填写已在表T22100第1列填列的土地增值税项目各幢建筑物的幢号,每个幢号单独填列1行。2.第23列“楼栋类型”:选择每幢建筑物对应的楼栋类型。楼栋类型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商业裙楼”、“独栋别墅”、“联排别墅”、“配套设施”、“其他类型楼栋”。建筑物房屋类型主要为住宅的,选择“住宅楼”;建筑物房屋类型为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填写“商业楼”:建筑物属于商业裙楼设施的,选择“商业裙楼”;建筑物是独栋别墅的,选择“独栋别墅”;建筑物是“联排别墅”的,选择“联排别墅”;建筑物属于单独建造的配套设施的,选择“配套设施”;建筑物不属于以上类型的,选择“其他类型楼栋”。3.第24列“地上层数”:填写每幢建筑物对应的地上总层数。填写规则为正整数。4.第25列“地下层数”:填写每幢建筑物对应的地下总层数。填写规则为正整数。5.第26列“地上建筑面积”:填写每幢建筑物对应的地上建筑面积。6.第27列“地下建筑面积-1层”:填写每幢建筑物对应的地下负一层建筑面积。7.第28列“地下建筑面积-2层”:填写每幢建筑物对应的地下负二层建筑面积。8.第29列“地下建筑面积-3层及以下”:填写每幢建筑物对应的地下负三层及负三层以下楼层的建筑面积合计。9.第30列“其中:人防设施面积-1层”:填写每幢建筑物对应的地下负一层人防设施建筑面积。10.第31列“其中:人防设施面积-2层”:填写每幢建筑物对应的地下负二层人防设施建筑面积。11.第32列“其中:人防设施面积-3层及以下”:填写每幢建筑物对应的地下负三层及负三层以下楼层的人防设施建筑面积合计。12.第33列“总建筑面积”:填写每幢建筑物对应的测绘总建筑面积合计。13.第34列“地上总层高(m)”:填写每幢建筑物地上总层高。14.第35列“交付标准”:选择每幢建筑物的交付标准。交付标准包括:精装交付,简装交付,毛坯交付。15.第36列“外立面类型”:选择每幢建筑物的外立面类型。外立面类型包括:涂料外墙,外挂墙砖,陶瓷幕墙,金属幕墙,玻璃幕墙,其他类型。16.第37列“桩基用量(㎡)-预制管桩”:填写每幢建筑物预制管桩的实际用量。17.第38列“桩基用量(㎡)-旋挖桩”:填写每幢建筑物旋挖桩的实际用量。18.第39列“桩基用量(㎡)-钻(冲)孔桩”:填写每幢建筑物钻(冲)孔桩的实际用量。19.第40列“桩基用量(㎡)-其他类型桩基”:填写每幢建筑物其他类型桩基的实际用量。20.第41列“地质结构”:选择每幢建筑物对应开发用地的地质结构。地质结构包括:均质地质,淤泥地质,岩溶地质,其他地质。21.第42列“基坑支护类型”:选择每幢建筑物所属基坑支护的类型。基坑支护类型包括:一般支护,深层支护,高压支护,其他支护。22.第43列“房屋结构”:选择每幢建筑物的房屋结构。房屋类型包括:砖混,框架,钢混,全钢,其他。二、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1至21列“单位扣除金额”行=第1至21列“本项目扣除金额”行÷“数量”行。2.第1列“数量”行=第37+38+39+40列各行合计。3.第2列“数量”行=第27+28+29列各行合计。4.第3列“数量”行=第26列各行合计。5.第8列“数量”行=第33列各行合计。6.第33列=第26+27+28+29列。(二)表间关系1.第1列“本项目扣除金额”行=表T23200第9列第25行。2.第2列“本项目扣除金额”行=表T23200第9列第26行。3.第3列“本项目扣除金额”行=表T23200第9列第27行。4.第4列“本项目扣除金额”行=表T23200第9列第28行。5.第5列“本项目扣除金额”行=表T23200第9列第29行。6.第6列“数量”行=表T21000第1列第8行。7.第6列“本项目扣除金额”行=表T23200第9列第43行。8.第7列“数量”行=表T10000“开发土地总面积”ד绿地率”。9.第7列“本项目扣除金额”行=表T23200第9列第41行。10.第8列“本项目扣除金额”行=表T23200第9列第16行。11.第9列“本项目扣除金额”行=表T23200第9列第32行。12.第24列=符合表T22100第1列“幢号”等于本表第22列对应行条件的表T22100第3列“楼层”的最大值。最大值为负数的,第24列=0。13.第25列=符合表T22100第1列“幢号”等于本表第22列对应行条件的表T22100第3列“楼层”的最小值的绝对值。最小值为正数的,第25列=0。14.第26列=符合表T22100第1列“幢号”等于本表第22列对应行,表T22100第3列>0条件的表T22100第15列合计。15.第27列=符合表T22100第1列“幢号”等于本表第22列对应行,表T22100第3列=-1条件的表T22100第15列合计。16.第28列=符合表T22100第1列“幢号”等于本表第22列对应行,表T22100第3列=-2条件的表T22100第15列合计。17.第29列=符合表T22100第1列“幢号”等于本表第22列对应行,表T22100第3列<-2条件的表T22100第15列合计。18.第30列=符合表T22100第1列“幢号”等于本表第22列对应行,表T22100第3列=-1,表T22100第6列房屋类型为“地下人防设施”条件的表T22100第15列合计。19.第31列=符合表T22100第1列“幢号”等于本表第22列对应行,表T22100第3列=-2,表T22100第6列房屋类型为“地下人防设施”条件的表T22100第15列合计。20.第32列=符合表T22100第1列“幢号”等于本表第22列对应行,表T22100第3列<-2,表T22100第6列房屋类型为“地下人防设施”条件的表T22100第15列合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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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北极清风徐...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