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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危险作业检查表
2022-03-06 | 阅:  转:  |  分享 
  
动火

受限空间

检修

盲板抽堵

高处

断路

动土

吊装

吊装作业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依据标准

检查类项

检查项目要求

基本要求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GB2811安全帽
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6067重机械安全规程(GB/T6067-1985NFE52-122:1975,NEQ)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作业安全措施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

检查意见和建议

检查人

被查人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动土作业安全检查表

一般规定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GB2811安全帽
GB7059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12142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JC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被检单位:

年月日

断路作业安全检查表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作业交通警示

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GA182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

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

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182的规定,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

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应急救援

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

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

恢复正常交通

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

检查意见和建议:

被查单位:

年月日

高处作业安全检查表

GB2811安全帽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6095安全带
GB7059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12142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JC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一般要求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执行应急预案的紧急状态

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2811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4053.1和GB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的要求。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46的有关要求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高处作业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B.空气呼吸器;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采光不足、夜间作业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30米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被检单位

年月日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检查表

盲板及垫片应符合要求

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作业安全要求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生产作业区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作业区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作业区专人共同确认

年月日

检修作业安全检查表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GB2894安全标志(GB2894-1996,ISO3864-1984,MOD)
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

检修前教育内容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检修现场应根据GB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检查人:

被查单位

年月日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检查的意见和建议

年月日

动火作业安全检查表

现场应由作业单位负责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并设置警示标识。

AQ3022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17440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动火中需要取样检测时,宜采用双人、双检测仪平行检测。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用于检测气体的检测仪应在校验有效期内,气体检测人员应在每次使用前与其他同类型检测仪进行比对检查,以确定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使用的电气用具应符合《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标准》

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进设备内和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煤气管道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动火作业前,作业区应通知生产调度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冷水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检查意见或建议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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