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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考刑法难点总结——盗窃罪考点汇总
2022-03-08 | 阅:  转:  |  分享 
  
2021法考刑法难点总结——盗窃罪考点汇总盗窃罪行为结构: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通过和平手段→转移为自己占有;破坏他人对财物的占有,盗窃
罪成立;建立自己对财物的占有,盗窃罪既遂。一、破坏他人的占有(成立条件)考点聚焦:通过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分来考查盗窃罪的成立条件;
关键在于谁在占有财物盗窃罪他人占有的财物→自己占有(破坏他人占有)侵占罪他人所有、自己占有→自己所有(没有破坏他人的占有)
(一)事实上的占有空间距离问题(常考)主人占有不要求随身携带,只要在实际控制范围内即可(可以保持一定距离)【注意】先判断主人是否占
有,主人占有,即使行为人持有也只是占有的辅助者【案例】①商场里试穿衣服,衣服由销售者占有;②秘书与领导同行,秘书拎包,包仍然是领导
占有。短暂遗忘问题财物处于主人实际控制范围,短暂遗忘不影响主人的占有事实(如下车后立马想起手机落在座位上,此时主人占有,司机开车跑
路构成盗窃罪)占有转化问题(1)主人在特定场所失去占有,转化为场所管理者占有;第三人将财物变成自己占有构成盗窃。(2)条件:场所特
定+人员流动不大+有明确管理人(火车、公交车上视为遗忘物)上下占有问题关键看上级授权是否充分:充分授权,下级有独立处分权,即表明下
级在占有。如甲让乙来店里帮助销售(辅助占有)VS甲让乙经营分店(占有)【案例1(长途运输)】老板甲让司机乙运输货物去外地,派秘书押
运(乙未得到充分授权,只是占有辅助者)【案例2(短途运输)】老板甲让店员乙将外卖送到顾客手中。(乙是占有辅助者)共同占有问题甲乙共
同出资购买一台电脑,甲将其卖掉;甲侵犯乙的占有,构成盗窃罪。封缄物的占有甲将行李箱交给乙保管,乙在保管时打开行李箱取走里面的珠宝。
结论:主人对内容物仍占有,受托人对封缄物整体占有,行为人打开封缄物,取走内容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构成盗窃罪;将封缄物整体据为己有(不
打开,也不归还),构成侵占罪存款的占有(1)存款人占有债权(2)存款指向的现金由银行占有,存款人没有占有(二)观念上的占有概念财
物处于主人实力控制之外,但根据社会一般观念可以推定其在占有【例1】甲将自行车停在家门口,去外地出差。身在外地但对自行车仍在占有。他
人偷走是盗窃【例2】货车翻车,散落的货物仍属于车主占有【例3】甲公司将共享单车放在路边,属于公司占有;乘客使用时由乘客占有(三)占
有意思概念:不论是事实占有,还是观念上占有都要有占有意思;客观上占有财物,主观上没有占有意思则不属于在占有财物1.占有事实有些松弛
时,占有意思可对其起到补充作用甲在五楼阳台不慎将手机丢到地面,路人乙看到便要捡走,甲大喊叫乙住手,乙不理睬捡起就跑。(公开盗窃)2
.占有意思不要求特别声明,可以推定存在①甲故意伤害乙,将其打晕,临时发现乙身上钱包然后拿走。乙昏迷但仍然占有钱包,甲构成盗窃罪(和
故意伤害罪)②主人外出,快递员将包裹放在窗台,主人占有该包裹3.死者占有问题【肯定说】承认死者的占有状态,拿走死者财物构成盗窃罪【
否定说】死亡则没有占有意思,失去对财物的占有,拿走构成侵占罪【折中说(多数说)】当场杀,当场拿,定盗//当场杀,过后拿,定侵占/
/第三人,定侵占二、平和手段转移占有的手段必须是平和手段,不能是暴力手段。但盗窃罪不要求秘密性。三、建立自己的占有取得控制说:行
为人对财物建立自己的占有,即将财物置于自己的实际控制范围内,排除他人占有的可能性。1.空间上:不要求持有,处于自己实际控制范围即
可,可以保持适当空间距离。如将盗窃财物扔出院墙后捡起(被人捡走也是既遂,因为已经取得控制)。2.状态上:取得控制达到平稳状态(但
不要求完全藏匿)。如甲在车上抢夺乙的钱包,刚下车就被抓,盗窃罪没有既遂。3.财物大小问题:大件财物,转移出场所才既遂;小件财物(
如耳环),藏于身上或隐蔽场所就既遂(如保姆将女主人的耳环藏在储物间的板缝里准备离职后带走,构成盗窃罪既遂。)4.因果关系:行为人
取得财物,必然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但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必然取得财物。四、盗窃罪的特殊类型多次盗窃2年以内盗窃3
次以上(不要求每次都成立盗窃罪,更不要求每次都既遂入户盗窃入户时即由非法目的(合法入户后临时起意不属于)携带凶器盗窃(1)包括性质
上和使用上的凶器)(2)不要求显示,更不能使用(3)携带凶器,要求具有对人使用的意图扒窃公开场合+被害人随身财物五、财产犯罪的数额
问题总结三个档次数额(1)完全保护:“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财物”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要素。【误解1】只要客观上具备就适用相应法
定刑(天价葡萄案)【误解2】只要客观上不具备,就不适用相应法定刑(2)第二档次(有限保护)成立:主观上有抢劫、盗窃这类财物的故意;
客观上有抢劫、盗窃到这类财物的可能既遂:抢劫、盗窃到这类财物(3)第三档次财物:不值得保护违禁品的数额(1)常见违禁品:假币、毒品
、淫秽物品(2)违禁物品的价值数额,可参照其非法交易的价值数额(行情价)(3)甲抢夺现金20万,后发现全是假币。20万假币具有消极
价值,依据非法交易行情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因此甲构成抢夺罪既遂。既遂数额的认定一、既遂后数额不受事后影响(1)既遂数额不受行为
人主观价值评价或事后处置行为的影响(2)既遂数额是犯罪时确定的数额是犯罪所得数额(不包括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二、既遂数额不受事前影
响:不考虑犯罪人实施犯罪的成本六、罪数问题盗打电话、盗用网络问题(1)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明知是盗接
、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定盗窃罪。(2)盗用他人上网账号、密码造成他人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定盗窃罪(3)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
用的,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定盗窃罪(4)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欺骗电信公司工作人员,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电话或网络造成资费
损失数额较大的,定诈骗罪盗窃+后行为(1)盗窃财物+销售/毁坏(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不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故意毁坏财物罪);若通过
销售行为(正规途径)欺骗他人财物,定诈骗罪(2)盗窃违禁品+出售盗窃的违禁品(侵犯新的法益,以相应罪名,如出售假币罪、倒卖文物罪等与盗窃罪数罪并罚)(3)欲盗窃普通财物,却窃得上述违禁品,后又持有、出售;以相应罪名,如持有假币罪、持有毒品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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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壬凯远航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