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放气球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处罚依据处罚标准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1.建立、健全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1.未履行1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2 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履行2-3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3.未履行4-7项法定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组织制定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资料现场检查3.组织制定并 实施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查看资料现场检查4.保证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查看资料现场检查5.督促、 检查本单位施放气球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查看资料现场检查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施放气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查看资料现场检查7.及时、如实报告施放气球生产安全事故。查看资料现场检查二、企业资质管理1.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且在有 效期内。查看资料现场检查1.《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1.《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1.未取得施放 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2.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验证施放气球资质条件、作业人员符合规定数量。查看资料现场检查《施放气球管理办 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 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1.施放气球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施放气球安全 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查看文件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2.用于配备施放气球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投入查看文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罚: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低于10%的, 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元的罚款;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10 %以上30%以下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30%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 投资人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3.用于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投入查看文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 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1.依法配备施放气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看 资料现场检查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一款2.《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2.《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1.从业人员不足100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5万元 以下的罚款;2.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 款。2.施放气球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以及施放气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和施放气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施放气球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施放气球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 单位的施放气球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 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 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 有关的资格。五、劳动防护用品1.为施放气球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使用。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1.有5名以下从业人员未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 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 1.5万元以下的罚款;2.有5名以上10名以下从业人员未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8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 有10名以上15名以下从业人员未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 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4.有15名以上从业人员 未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建立施放气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查看制度《河南省安全 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六、相关方安全管理1.施放气球单位与其他生产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 内进行施放气球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 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查看协议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1.未签订安全生产管 理协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2.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2.施放气球单位不得将施放气球生产经营 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查看合同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安全生 产法》第一百条第一款1.没有违法所得的,处生产经营单位10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的罚款;2 .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生产经营单位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 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处生产经营单位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4.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5.违法所得20万 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6.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7.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3.施放气球单位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 单位的,施放气球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放 气球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查看合同现场检查《安 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一款1.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 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生产经营单位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七、劳动用工1.施放气球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查看资料现场询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1.有3名以下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告知的,责令限期改正,可 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 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2.有3名以上5名以下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告知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罚款;3.有5名以上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告知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 处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施放气球单位不得以 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查看协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安 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1.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八、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施放气球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 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安 全生产许可证。九、安全设备1.施放气球超过50米高需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现场检查《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施放气球管理办 法》第十七条《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 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年检不合格的施放气球单位在整改期间施放气球的;(二)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三)未指定专人值守的 ;(四)施放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五)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六)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七)违反施放气球安全要 求的其他行为。十、安全标志管理施放气球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1.有1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设置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 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2. 有2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设置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8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有3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设置不明显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4.有4处及以上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设置不明显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 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一、危险物品管理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 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1.建立的安全 管理制度内容不健全,或者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 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或者 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二、危险作业管理施放气球单位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 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现场检查1.《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2.《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 三项2.《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1.有1处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有2处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6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3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 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3.有3处以上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6万元以 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三、作业行为1.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 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普通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 定作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2.主要负责 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 人员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罚。2.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给予警告,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违章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的,对 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2.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 险作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罚。3.发现从业人员违 章作业不加制止的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给予警告,并可以 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发现普通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处罚,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 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2.发现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以 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罚。4.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现场检 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给予警告,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 .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低于10%进行生产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1000元的罚款; 2.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10%以上30%以下进行生产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 他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3.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30%以上进行生产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3万元的罚款 ,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5.施放活动是否进行审批。查看文件《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施放气 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 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 自施放的;(二)未按照批准的申请施放的;6.在施放气球的球体或者附属物上是否设置识别标志,施放气球是否具有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施放 系留气球是否加装快速放气装置。查看文件现场检查《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 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 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年检不合格的施放气球单位在整改期间施放 气球的;(二)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三)未指定专人值守的;(四)施放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五)利用气球开展各种 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六)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 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七)违反施放气球安全要求的其他行为。十四、接受监督检查接受气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 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1.生产经营单位拒绝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2.生产经营单位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教育培训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表》。十六、应急管理参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表》。十七、隐患排查治理参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检查表》。十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部门认为应当检查的其他事项。注:1.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进行,属于其他部门执法权限,应当及时移送。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5.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6.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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