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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煤矿井下运输
2022-03-13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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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建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隐患自查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

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所有证照和批准文件。

《煤矿建设安全规范》

主要负责人资格证

矿长资格证

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煤矿安全规程》

安全设施三同时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第4条第10款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煤矿施工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三级”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日常教育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转岗、复工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四新”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区、队的安全现状及相关管理制度,预防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档案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安全培训档案

安全培训档案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台帐

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及档案管理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按照AQ1015-2008规定,购置和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建立台账、做好登记记录,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职业病防治法》

基本图纸

及时填绘基本矿图

井工煤矿必须填绘及时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事故管理档案台帐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台帐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费用提取

安全费用的投入

煤矿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投入。

安全费用使用

安全费用的使用

施工单位应按国家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风险抵押金存储或安全责任险购买情况

风险抵押金存储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工伤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救援物资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及工艺

一般要求

表土段施工要求

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自井口到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

巷道尺寸

巷道规格

因施工需要而开凿的井下临时巷道,其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井巷支护

井筒支护

立井永久支护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岩帮与支护之间必须填满灌实。井壁出水时必须采取导水或堵水等措施。

井筒穿层施工

通过特殊底层

立井井筒穿过表土层、砂层、松软岩层或煤层时,必须有专门措施。采用井圈或其他临时支护时,临时支护必须安全可靠、紧靠工作面,并及时进行永久支护。在建立永久支护前,每班应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临时支护后面的井帮变化情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防片帮

防片帮措施

立井的永久或临时支护到井筒工作面的距离及防止片帮的措施必须根据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一次开挖的深度、临时支护的形式。施工时应确保临时支护安全可靠,并及时进行永久支护。

现场观测

在建立永久支护前,每班应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临时支护及井帮变化情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平巷施工

支护要求

锚杆、锚喷等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混凝土标号、喷体厚度,挂网所采用金属网的规格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支护检测

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煤巷还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敲帮问顶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巷道贯通

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超前探测

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1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通风

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排水设施

临时排水设施

井巷施工各阶段的临时排水系统,应在矿井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

永久排水设施

矿井必须优先建立永久排水系统,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不得施工三期工程。

斜坡管理

防止跑车装置

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信号设置

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

防坠落措施

倾角在25°以上的小眼、人行道、上山和下山的上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落的设施。

耙装机

照明

耙装机作业时必须照明。

刹车装置

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

操作防护设施

在装岩(煤)前,必须将机身和尾轮固定牢靠。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倾斜井巷移动耙装机时,下方不得有人。倾斜井巷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倾斜井巷使用耙装机时,必须有防止机身下滑的措施。

防护装置

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机道,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安装位置

耙装机作业时,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许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掘进机

防尘设施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2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开停操作

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开关。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急停保护

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场所环境

场所布局

井口布置

施工现场应做到行人及运输通道畅通,材料、构件、设备的堆放要整齐稳定,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人行道

人行道设置

在人车停车地点的上下人侧,从巷道底板起1.6m高度内,必须有宽1.0m以上的人行道。

矿井环境

防冻

冬季或用冻结法开凿立井时,必须有防冻、清除冰凌的措施。

井口位置

井口布置在山坡下时,井口顶、侧必须构筑防护墙和防洪水沟。防护墙必须进行稳定性计算,并能将水引入排水系统。

提升安全

提升人员安全

立井井筒内必须设有在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时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立井井筒内必须设有在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时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

栅栏密闭设置

井口防护

凿井期间,井口工作范围必须栅栏围住,人员进出地点必须安装栅栏门;井口必须设置封口盘和井盖门,井盖门的两端必须安装栅栏,封口盘和井盖门必须坚固严密,并采用不燃性材料。

爆炸作业场所

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联锁放炮制”.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从业人员行为

人员入井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作业人员持证

煤矿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个人防护用品佩戴

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除采取防治措施外,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或防毒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消防安全

消防设备器材配备

消防设备的配备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

双回路供电

煤矿建设项目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起全部负荷。暂不能实现双回路供电,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和撤出人员的需要。

危险化学品现场管理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使用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监局

有限空间现场安全

作业审批

作业规程等审批

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先检测,后作业

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防护监护

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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