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县自然资源局事项流程清单189
事项名称 设立依据 申报材料 前置条件 办结时限 村庄和集镇建设项目开工许可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
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份;
2、建设单位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备案表;
4、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
5、银行出具的建设项目到位资金证明6、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7、经监理单位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装订成册);
8、建设工程施工图纸;
9、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凭证;
11、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需提供消防部门审核意见;
12、《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条例》中规定需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提供人防审查批准书或异地建设缴费凭证;
13、建设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
14、申请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注:提供复印件的需查看原件。
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开工申请,经对设计、施工条件予以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15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名称(村庄和集镇建设项目开工许可)
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审批流程职责分工(村庄和集镇建设项目开工许可
有异议
..
无异议
准予许可
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属局
职权范围的
领导复审
补正
申请条件
提交的材料
申请
接
收
凭
证
提
交
资
料
乡镇国土所受理
不需许可:不属于本所
职权:材料逾期未补正的
需听证的
有特殊程序的
意见反馈
需延期的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
法定形式
不予受理(告知理由)
现场勘查,提出初审意见
延期决定
公示
决定
公开
制发决定文书
(制发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存档
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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