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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最终修改版).docx
2022-03-17 | 阅:  转:  |  分享 
  
关于印发《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单位:《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办公
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0日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国家
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国铁运输监(2021)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
办法适用于公司产权铁路和公司代管代维铁路的营业线(含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铁路营业线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输生产使用的铁路线路,
也称既有线。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邻近营业线
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自铁路路堤(非堤非堑地段自距最外方线路中心线4.5m处)
坡脚、路堑坡顶、设备或设施外缘,向外延伸15米范围(特殊地形、地貌段外延范围由设备管理部门确定)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
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邻线限速、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查、
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维修天窗组织实施,规定了邻近营业线施工类别、组织实施程序、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进度、施工过渡工程、工程验收
交接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第四条宁东铁路有限公司是营业线施工管理的责任主体。参与营业线施工的各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五
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
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公司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
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
工作业效率和质量。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七条施工项目(一)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二)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燃气、蒸汽)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三)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拆除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燃气、蒸汽)管线等设施的施工。(四)在规定的安
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五)在信号、联锁、闭塞、集中控
制设备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六)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信息系统功能运用的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
施工。(七)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5T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施工。(八)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系统、信息网络调整
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本办法中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语音通信(包含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无线调度命令信息发
送和接收、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信息传送业务和支撑信号、联锁、闭塞、集中控制、5T等系统运用的信息网络通道。(九)线
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十)成段破底清筛,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及轨件,成段更换扣件,成段更换钢
轨或轨枕,更换轨道板(道床板),更换无砟道床,无缝线路应力放散,使用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大于等于40mm的冻害整治等施工。(十一)电
力设备改造及大修施工。(十二)车站站台、天桥等建筑物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十三)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十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十五)在线间距不足6.5m地段(两线间已有站台、栅栏等设施的除外)一线作业邻线行车时,单个防护单元
内(防护单元长度原则上不超过100m)使用小型养路机械(包括捣固机、捣固镐、道岔打磨机、仿形打磨机、内燃扳手、切轨机)总数10台及
以上的作业。(十六)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第八条维修项目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对行车条件进行限制,
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见附件1。第三章天窗和慢行规定第九条天窗是指
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一)施工天窗:技改工
程、线桥大中修、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180分钟。(二)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宜不少于12
0分钟,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车流密度较大的线路适当减少天窗时间,增加天窗次数。维修部门不需要时,可在提报计划
时减少天窗次数和时间。古窑子站(含)至鸳鸯湖站(含)区间、长城南站至梅园区段实行垂直天窗,每周一、周三、周五安排上述区段进行集中作
业。第十条天窗的安排,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信号专业进行影响全站信号设备使用的信号维修天窗时,工务专业要综合利用天窗时间,维修
部门要组织信号和工务专业天窗共用。(二)作业对轨温有特殊要求需要在特定时间段安排天窗的,在天窗计划中注明。第十一条为做好日常运输
调整工作,原则上公司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安排施工天窗,如遇有成段清筛道床、更换钢轨、更换轨枕等连续性施工除外。第十二条各项施工、
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1个区间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双线1
个区间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特殊情况因施工造成一个区间慢行处所超过1处时,需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速度和
慢行距离,编制和审查施工方案时,要按本办法要求,明确提速、恢复常速的时间,明确实现提速或恢复常速的保证措施,施工(项目)管理部门要
重点落实。(一)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限速及慢行时间(见附件2),达不到要求时,必须明确施工慢行时间,并纳入施工方案。(二)慢行距离
施工连续慢行距离一般不超过1000米,需要增加慢行距离时在施工方案、施工周计划中确定,慢行速度影响列车闯坡时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施工
单位、监理及安全管理部、机辆段、工电段共同研究制定措施并纳入施工周计划。第十三条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大机捣固、清
筛、换轨、换枕、更换道岔、路基处理及道口设备大中修时,在运行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窗时间。第十四条在线间距不足6.5m
地段(两线间已有站台、栅栏等设施的除外)一线施工邻线行车时,邻线限速在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基础上并作以下规定:(一)限速范
围。施工作业(开行路用列车运送人员、装卸机具路料,使用检查检测车进行动态检测以及人员不上道的施工除外)。(二)限速标准。限速标准为
45km/h。邻线限速长度不应小于实际作业范围。(三)限速措施。施工邻线限速应纳入施工计划,按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流程管理,发布运行揭
示调度命令。临时封锁要点的施工需要邻线限速时,设备管理单位须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邻线限速的起止里程及限速值,调度所下达邻
线临时限速调度命令。第四章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第十五条施工等级分为三级(一)Ⅰ级施工1.正线封锁8小时及以上或影响信联闭8小时
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2.大型换梁施工。3.正线封锁3小时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4.
中断8小时及以上且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二)Ⅱ级施工1.正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
及以上的施工。2.其他换梁施工。3.正线封锁3小时及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4.正线框构宽度≥4米顶进涵施工。5.中断6小时
及以上且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以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施工除外。(三
)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其它各类施工。(四)开行路用列车纳入施工或维修计划的界定开行路用列车运送机具、人员、装卸材料配合施
工的,和施工共用施工天窗的,路用列车的开行纳入施工计划。开行路用列车运送机具、人员、装卸材料配合维修的,和维修共用维修天窗,纳入维
修计划,按维修办理。单独开行路用列车运送机具、人员、装卸材料,纳入维修计划,按维修办理。第五章营业线施工组织领导第十六条为加
强营业线施工组织,公司、部门相应成立施工协调小组。(一)Ⅰ级施工由公司分管运输、工电设备的领导担任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生
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车务段、机辆段、工电段、后勤段以及项目主管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二)Ⅱ级施工
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工电段部(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车务段、机辆段、工电段、后勤段以及项目
主管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管人员组成。(三)Ⅲ级施工1.站区(含与车站接轨的专用线)或站内跨区间的施工由车务段
主管施工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工电段主管施工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的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指派胜任人员担
任副组长),成员由车务段、机辆段、工电段、后勤段以及项目主管单位、施工和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成员组成。2.区间及段管线、邻近营业线
施工由工电段主管施工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的项目由主管单位指派胜任人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车务段、机辆段、工电
段、后勤段、项目主管单位、施工和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成员组成。3.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因Ⅲ级施工较多等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
,可指派胜任人员现场组织实施,如仍达不到时,经生产技术部同意,可停止个别Ⅲ级施工。(四)特殊情况下由公司确定施工协调小组组成。第十
七条施工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及结合部存在的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
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二)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准备工作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
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单位临时发生的问题。(三)负责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四)Ⅰ、Ⅱ级施工协调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
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等;Ⅲ级施工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由Ⅱ级施工协调小组负责审定。(五)需要由施工协调小组讨论决定的
其他情形。第十八条下穿线路等施工时间超过24小时的Ⅲ级施工,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和成员应参加施工开始、结束和关键节点的现场组织
协调和安全监控等工作。其他时段由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监管人员进行现场监控。第十九条各部门、单位施工组织责任(一)生产技术部:负责受理
影响装备使用、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的申请;统筹编制年度施工轮廓计划;负责组织外部单位营业线施工项目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的预审及
审查,负责施工计划管理、施工组织、运输组织等工作;参加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审查;负责起草施工配合合同;负责施工计划审批,组织落实
施工计划;对运输影响较大的施工,组织制定车流和运输调整方案;结合运输组织工作,优化现场施工组织,提高作业效率,确保施工计划的兑现;
根据施工和运输的现状,计划性地调整施工安排,协调解决施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按规定组织好施工预备会、总结会;根据施工方案制定施
工期间行车组织办法,审核各单位施工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检查施工登销记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检查调度命令收受情况,督促施工按时完成
。(二)安全管理部:参加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审查,按规定进行施工安全评估,审批施工安全协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部门、施
工监管部门、施工配合部门及行车部门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及行车办法的执行落实情况,对违反施工方案、危及行车和施工安全的行为予以制止
和纠正;负责对施工关键环节和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盯岗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施工考核。(三)工电段:负责管内营业线施
工监管;负责日常施工(维修)计划编制、上报、签认;参与营业线施工项目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的审查,负责办理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协议
,落实施工计划及各项施工安全组织措施;负责向施工现场派驻施工监管人员,配合监督检查施工落实情况。审核工电段主管项目的施工单位负责人
及防护人员资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前准备、施工中控制、设备投入使用、线路开通和逐步提速等关键环节进行监控,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标准、按
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负责设备开通条件的确定和把关,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恢复既有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组织好施工
预备会、总结会;加强天窗共用,提高天窗利用率;提供相关施工资料,动态掌握施工进度,总结分析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四)车务段:参与施工
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审查;根据运输调整方案和施工期间行车组织办法,负责组织车站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期间行车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负责组
织施工;负责对车站施工作业进行检查、监督;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登销记有关规定;检查调度命令收受执行情况;按规定组织好施工预备会、总结会
;做好车站作业人员施工前培训。(五)机辆段:参与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审查;负责机辆段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期间行车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
实;负责对段管线内施工作业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监控行车凭证、车机联控、机车运行速度等作业组织工作;根据施工需要配备、保障机力并及时修
改机车监控数据;按施工任务及运输车流调整方案的要求,安排好列车技检作业。(六)后勤段:参与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审查;负责外部施工
人员治安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维护营业线施工治安秩序,发现施工现场无施工监管人员时,禁止施工单位进行作业;配合工电段监
督施工单位恢复既有安全防护设施。(七)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本单位主管的营业线施工项目方案的预审,组织本单位主管的营业线施工项目施工方
案、施工过渡方案的审查;负责所管施工项目施工安全协议的审核,负责本单位所管施工项目的年度施工计划上报;提供所管施工项目相关施工资料
,动态掌握施工进度,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第二十条各单位、部门应制定施工预备会和施工总结
会制度,并按下列原则严格执行:(一)施工预备会: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汇报施工前人员、机具、工序环节、安全措施等准备情况,
针对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和各单位之间的协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施工各单位之间的人力、机具等,使施工工序合理、科学、经济、时效。确保施工
能按计划进行、按时间节点结束。施工预备会应于接到施工计划后施工前3日内(需封锁、限速的施工,于施工前2日)由施工协调小组组织相应部
门和单位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施工预备会、总结会记录簿格式》见附件3)。(二)施工总结会:由施工单位就本次施工总体情况进行汇报,
施工完成情况、作业中存在的问题、配合上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和整改要求。负责
组织者对施工进行总结,针对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分析,提高施工安全工作质量。施工总结会应于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协调小组组织相
应部门和单位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施工预备会、总结会记录簿格式》见附件3)。(三)涉及公司营业线分界点结合部的天窗施工,由项目主
管单位在施工前与关系单位联系,在施工实施两天前,车务段安排施工登销记站与关系车站联系确认施工相关事宜,施工预备会应通知营业线分界点
对方单位关系车站参加。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参加施工“两会”的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一)Ⅰ级施工预备会和施工总结会参加人员由公司
分管运输、工电设备的领导、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工电段、车务段、机辆段、后勤段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
成。(二)Ⅱ级施工预备会和施工总结会参加人员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工电段、车务段、机辆段、后勤段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
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三)Ⅲ级施工预备会和施工总结会参加人员由工电段、车务段、机辆段、后勤段、项目主管单位以及施工、监理等有
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四)针对不同施工等级和性质,会议组织部门可临时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第二十二条施工负责人及配合人员
资格(一)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公司施工(项目)管理部门在审查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确定施工负责人资质和
施工配合人员的资质。(二)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副)担当。(三)
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项目负责人或委托胜任
人员担当。(四)配合人员资格。Ⅰ级施工为设计、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有关项目负责人或部门、单位负责人,Ⅱ级施工为设计、监理、设
备管理、行车组织等有关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Ⅲ级施工(邻近营业线施工)为设备管理、行车组织等有关部门胜任人员现场配合施工。
第二十三条维修的组织领导工作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维修负责人由设备管理单位胜任人员担当。第二十四条施工(维修)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维修)现场组织指挥和安全管理,对施工工期、施工(维修)质量、施工(维修)安全负责。(二)检查施工(维修)和开通前各项
准备工作,安排施工(维修)防护,指挥现场施工(维修),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三)协调解决施工(维修)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部门和单位
施工(维修)作业,掌握施工(维修)进度,反馈现场信息,施工负责人还应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况。(四)总结分析施工(维修)组织
、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维修)现场的安全负责。第二十五条施工(维修)现场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在
施工计划会确定施工(维修)主体单位,明确施工(维修)主体负责人。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维修)组织,各单位必须服
从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
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主体单位的确定原则:(一)一项施工(维
修)作业由多单位进行时,主体单位在施工(维修)周计划中确定。遇施工(维修)主体单位、配合单位发生变化时,调度在施工日计划中调整明确
。施工(维修)日计划下达后发生变化时,在发布施工调度命令时明确。(二)多个单位在共用天窗进行施工或维修作业时,主体单位依次为开行路
用列车(含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工务、信号、电力。(三)施工与维修作业共用天窗时,主体单位为施工单位。第二十六条设备管理部门要适
时掌握现场施工和维修作业动态,应对当天施工和维修作业计划、作业进度、安全防护措施、盯控管理人员到岗离岗情况实时掌握并记录,切实加强
对施工(维修)现场的监督管理。第六章营业线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第二十七条公司营业线各项施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一)纳
入公司营业线施工计划的由生产技术部审批。(二)不纳入公司营业线施工计划的邻近营业线施工及段管线施工,由工电段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得到
批准的施工计划后,在项目监管部门监督人员(设备管理单位配合人员)、到位的情况下方准进行。(三)涉及鸳鸯湖至梅花井区间公司产权范围的
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审批后,编制施工计划,按要求向生产技术部报批施工计划,施工计划批准后,按照施工等级由相应的施工协调小
组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车务段负责将施工计划向梅花井站传达。第二十八条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批准严禁施工,
对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按规定追究施工单位、监管单位和公司施工管理部门责任。第七章营业线施工方
案审核第二十九条施工项目立项(一)纳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营业线施工(含邻近营业线施工),以公司经营计划为立项依据。(二)未纳入公
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公司内部营业线施工(含邻近营业线施工),应由计划财务部立项批准。(三)路外单位涉及到营业线施工(含邻近营业线施工)
,应由建设单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回复同意后,作为营业线施工立项依据,施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条施工方案
编制要求:(一)施工方案编制内容: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步骤、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
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应急预案、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及安全风险辨识等基本内容。(二)施工单
位要严格掌握、深刻理解铁路和公司行车及营业线施工相关规定,认真编制施工方案。提前和设备管理部门沟通,确认施工影响范围,完善安全措施
,及早研究关键性问题和解决方案,把重点问题消化在上报审核前。(三)对站场、线路、信号、联锁、闭塞设备及接触网设备的改造施工,施工单
位在提报施工方案时应同时提报审查批准施工设计图、站场改造线路平纵断面图、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平纵断面图、信号平面布置图、联锁表等
有关技术资料。(四)在线间距不足6.5米的地段进行清筛、成段更换钢轨及轨枕、成组更换道岔作业,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方案时,应提出隔离
和防护要求以及邻线行车条件。(五)施工单位提报施工方案时应同时提报以下文件:1.建设单位立项申请和公司批复文件(公司投资项目施工除
外)。2.建设单位施工委托书或签订的施工合同。技术资料不全的施工项目不安排审查施工方案。第三十一条由于站型改变、设备变化等原因引
起的需要对车站既有联锁软件进行修改、升级、换装等情况的,施工前,施工单位联系软件设计或供应(开发)商对新软件进行全站仿真联锁试验并
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六份),根据公司安排,设备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派人参加。检测报告须有软件设计或供应(开发)商和设备管理部
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签字盖章。检测不合格的软件、系统不得使用。检测报告要在生产技术部、工电段备案。施工单位提报施工方案时,附
检测合格报告。检测报告按施工项目管理要求编入竣工文件报公司。第三十二条施工方案审查(一)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完成后,由项目主管单
位进行预审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工电段审核。工电段须认真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电段审核要求,重新完善和修改
施工方案。(二)施工方案经工电段审核通过后由施工单位提报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在组织施工方案审查前5天,将审核后的施工方案提前
下发至相关部门、单位。项目主管单位按照施工方案审查时间,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工电段、车务段、机辆段、后勤段、施工、设计、监
理、设备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召开施工方案审查会,明确施工等级及是否购买施工保险等内容。(三)施工方案的审查部门、单位,对施工中安全技
术措施、行车条件负审查责任。凡是把关不严、审查不细,造成施工发生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需多个部门、单位审查的项目,各部门、
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严格审查,不得漏项。(四)审查重点包括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施工方案示意图、
施工作业流程图、安全关键卡控表、施工进度等,对营业线行车安全影响较大的施工要提供设计单位提出的防护措施和行车过渡方案。(五)涉及列
车监控基础数据变化的施工,应检查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是否齐全、准确,对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列车监控基础数据变化情况的施工项目不予审查。
第三十三条施工方案审查时间(一)周二9:30,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召开施工方案审查会。(二)施工方案审查通过后,由施工单
位根据审查意见,重新完善和修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将施工方案装订成本一式六份,报施工协调小组审定。(三)施工方案审定后,按规定开展开
工条件安全评估;生产技术部根据施工方案组织制定施工期间的行车组织办法,各相关单位制定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工电段根据施工方案制定配合
、监管、组织措施。第三十四条施工方案审定后,施工单位应与公司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配合合同,并将审定后的施工方案上报生产技术部、
安全管理部及工电段备查。工电段、安全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时,须认真审核施工作业内容和影响范围,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和要求,对施工中的每个环节明确责任。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同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计划申请,工
电段不予审核,严禁施工。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
间、影响范围)。(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应急预案及专业结合部安
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六)
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六条施工产生的施工
配合及相关费用,由承办部门、单位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首次向工电段提报施工计划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一)由公
司(项目主管单位、工电段)批准的开(复)工报告;(二)和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施工安全协议、机车压道协议、捣固车整道协议、补充道砟协
议及施工中涉及到机车或自轮运转设备租赁等协议;(三)由安全管理部或工电段安全评估后出具的准许开工的通知书;(四)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出
具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和配合费(其他应缴的费用)缴费收据或发票复印件;(五)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以上资料未提供时,工电段不予审核施工计
划。第三十八条关于施工占用铁路用地的规定如由于施工原因需要占用铁路用地,由生产技术部根据公司规定办理占地面积测量、土地租赁费用
计算及土地租赁合同签订等工作。第八章营业线施工计划编制第三十九条营业线施工计划分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施工周计划、施工日计划、维
修周计划、维修日计划、邻近营业线和段管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第四十条营业线施工计划编制(一)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轮廓施工计划
。(二)工电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周计划、维修周计划、邻近营业线和段管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三)调度负责编制施工日计划和维修日计划。第
四十一条年度轮廓施工计划的编制生产技术部(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提报的年度施工计划表提交生产技术部审核汇总)须在每年12月底前,将次年
施工项目汇总、审核,于次年3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公司次年轮廓施工计划后,3月中旬下发。施工计划包括:站场、线路、桥涵、信联闭
、通信等行车设备大、中修及技术改造等主要施工。第四十二条施工周计划的提报、编制和审批(一)施工方案审定后,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配合
合同的签订、开工条件安全评估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将施工周计划上报工电段审核(项目主管单位主管或代管、代建的项目应先由项目主管单位预
审签认),工电段对各单位上报的施工周计划按日编制进行审核汇总后,于周一14:00前将次周施工周计划上报生产技术部及车务段,施工周计
划格式(见附件5)。(二)一项施工涉及多部门、单位配合作业时,施工计划的提报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注明施工配合单位。(三)每周三14:
00,生产技术部组织部门内部各相关专业以及调度所、工电段、车务段、机辆段、项目主管单位(根据管理项目参加)、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审查
次周施工周计划。(四)施工周计划经生产技术部审查批准(重点施工主要内容报经分管运输领导同意)后,周四16:00前在公司办公网公布次
周施工周计划;其中施工单位的施工周计划由项目主管单位在施工周计划公布后向施工负责人转交。(五)遇节假日而调整工作时间时,施工周计划
申请的提报时间和审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生产技术部提前通知。(六)未纳入施工周计划的临时区间装卸路料,工电段提前一天向生产技
术部提出计划,批准后在办公网公布、调度负责安排;防洪、抢险区间装卸路料由调度及时安排。第四十三条施工日计划的编制调度以施工周计划
中的单日施工计划为依据,编制并下达施工日计划(临时施工计划批准后纳入调度施工日计划)。生产技术部不再审批施工日计划,施工单位持批准
的施工周计划办理施工登记手续。第四十四条施工日计划中涉及的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由调度于施工前一日18:00前通过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发
布至车务段、机辆段、工电段、生产技术部,遇调度指挥信息系统故障时,由列车调度员使用录音电话发布。(一)发布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受令处所
格式为:“车务段、工电段、机辆段、生产技术部”。(二)古窑子机务值班室接收到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后,及时转交机辆段值班领导。(三)发
给车务段、工电段、生产技术部的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由列车调度员电话通知该部门、单位值班领导到调度所签字领取。(四)车务段根据施工要求
转发给相关车站,工电段和生产技术部分别转发给各自管理的施工单位及相关车间。第四十五条由其他单位管辖的属于公司产权设备或代维设备,
需进行施工、维修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施工计划:由施工单位向管辖区段单位提报施工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核和提报施工计划。由管辖区段
单位编制、下达施工日计划,发布施工调度命令。施工现场组织实施工作由管辖区段单位负责。(二)维修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向管辖区段车务段
(直管站)提报,由车务段(直管站)负责审核、编制后安排实施。第四十六条产权单位在邻近铁路专用线进行施工影响行车须停止该专用线运输
作业时,由产权单位向公司出具相关施工作业的函件,经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现场复核鉴定,如该项施工不改造既有铁路设施设备,只影
响专用线运输作业时,工电段在施工开始前在车站登记封锁施工影响的相关线路;如该项施工要改造铁路设施设备、影响专用线运输作业时,经生产
技术部同意后提报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定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方案审定后由工电段在车站对施工影响的行车设备登记封锁。如该项施工为
邻近营业线施工,不影响专用线运输时,经生产技术部同意后提报施工方案,方案审定后由施工单位向工电段提报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施
工单位根据计划在车站登记后执行。施工期间的人员、施工安全由产权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待施工结束后,产权单位向公司提出开通申请,生产技
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现场检查具备开通条件后,在车站销记开通。涉及改造铁路设备设施的施工,生产技术部在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完毕,出
具开通会议纪要后,在车站销记开通。第九章维修天窗的组织实施第四十七条维修天窗计划实行周计划。公司设备管理部门须编制维修作业周
计划,生产技术部审批下达,并在公司办公网公布,如遇公司办公网故障不能发布时,生产技术部审批后,传真至相关部门、单位,办公网恢复后及
时公布,由调度、车站按日安排实施。第四十八条维修周计划内容包括:日期、行别、线名、作业地点、专业、作业内容、工作量、作业时间、影
响范围、作业要求、作业负责人、劳动力安排、配合单位、配合专业、作业单位以及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等。第四十九条维修周计划的审核编
制程序提报。维修周计划由工电段按周编制提报,并于每周二14:00前将次周维修计划报送生产技术部及车务段。(二)审核。每周三14:0
0,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部门内部各专业、工电段、调度所、车务段及相关专业人员,召开维修周计划审查会,集中审核、编制维修周计划。生产技
术部审核编制的维修计划分两种:1.需调度发布调度命令准许的维修项目;开行作业车及中断行车的维修作业。2.不需要调度发布调度命令准许
的车站可以组织实施的维修作业项目(含段管线内作业项目,下同);车站到发线不中断行车的维修作业,车站在得到列车调度员的口头准许后,可
安排维修作业。(三)下达。工电段根据审核会要求进行修改后,将电子版及工电段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送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在周五1
0:00前,将次周维修周计划在办公网上公布。维修周计划的提报、审核、下达均通过公司办公网系统流转。提报维修周计划时,计划的提报人、
审核人应在维修周计划中明确。第五十条维修周计划审批实施:(一)生产技术部将维修周计划在办公网公布后,调度所、车站、工电段、机辆段
等部门、单位通过公司办公网自行下载打印维修周计划。(二)工电段依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维修周计划,按日落实维修计划。维修作业双线区间一
线作业时不得影响另一线行车设备的正常使用。同一区间当日安排有施工天窗时,维修作业应在施工天窗内等时长套用,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维修天
窗。(三)段管线内有关行车设备的维修作业,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机车(含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车辆运行的前提下,由段管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
(古窑子材料线维修作业在古窑子车站进行登销记)。段管线内进行的维修作业必须与使用部门、单位建立现场监控机制,由双方共同确保维修作业
期间的行车、作业安全。第五十一条维修计划提报的具体要求(一)对车站信联闭设备进行天窗修,影响范围统一明确为影响该站信联闭设备使用
。全站信联闭设备包括接近区段的轨道电路。(二)电务维修作业(含配合工务)在同一轨道区段的道岔上维修作业时,以轨道绝缘为分界点确定影
响范围,影响范围包含该轨道区段的所有道岔。(三)车站同一轨道区段内的数组道岔需要维修时,工电段应在一个维修计划中提报。(四)遇节假
日调整工作时间时,维修周计划申请的上报及审批时间,由生产技术部调整。(五)维修计划涉及轨道电路名称、信号机、道岔名称,应以车站(集
中控制)操作台标注的名称为准。(六)外单位在公司及公司代管的线路上进行天窗维修作业时,维修(项目)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其天窗计划要
注明配合单位,具备条件按本办法要求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第五十二条下列维修作业不发布调度命令,由车站准许后执行。(一)甲醇线(含化一
区,不含配煤中心站站内设备)、烯烃线(含化二区)、化三区、长城南站长城能化专用线(不含42#道岔)、鸳鸯湖电厂专用线(含鸳鸯湖电厂
站)、银星二井专用线(含银星二井站)、宋新庄专用线(含宋新庄站、不含老庄子站站内设备)、鸳鸯湖站东来专用线及焜龙专用线(不含与牵出
线衔接的道岔)、任家庄专用线(含任家庄站,不含鸭子荡站站内设备)、马清线、鸭子荡站至临河工业园区间线路(含临河工业园区站)、灵武电
厂专用线(含灵武电厂站,不含横沟站站内设备)、水洞沟电厂专用线(含水洞沟电厂站)、枣泉电厂专用线(含枣泉电厂站、不含古窑子站站内设
备)、工化专用线(不含40#道岔)、宝塔专用线(不含Y1#道岔)、宝塔西区专用线(不含19#道岔)、灵新线、长上线(含上沟湾站,不
含长城南站站内设备)进行的维修作业。(二)有人站不影响车站正线、到发线使用的维修天窗作业及不办理接发列车的行车设备(配煤中心站II
、III、IV场除外)。(三)使用轨道车在站内进行不超过60分钟的装卸作业(使用大型吊装设备装卸路料除外)。(四)在上述第(一)(
二)款中规定不发布维修调度命令的范围内产生的30分钟及其以内的临时维修作业。以上作业,作业前设备维修单位按规定登记,车站值班员和各
有关方面充分联系,根据列车运行计划、装卸车计划、车站作业计划和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安排;影响到车站接发列车作业时,车站值班员应提前告知
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合理调整车流,车站根据列车运行计划调整安排。(五)装车线整平压实设备、喷淋设备和装车漏斗检修时,由检修单位提
报书面材料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向车务段和调度所传达,检修时车站与检修单位联系确认检修时间后向列车调度员汇报,车站根据列车运行计
划、装车计划安排检修作业。第五十三条调度根据批准的维修周计划编制维修日计划,维修单位根据批准的维修周计划进行登记要点。第五十四条
维修周计划下达后,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取消、变更作业项目或无法兑现天窗时,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维修周计划下达后,部分维修周计划需要
取消时,工电段提前1天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部申请取消。(二)维修日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得取消,遇恶劣天气等原因需要取消维修计划时,由驻
站联络员提前40分钟在原计划登销记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登记取消的维修项目及原因,并通知相关配合单位,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
员)确认后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取消维修日计划。因其它特殊原因需取消维修计划时,除按以上规定驻站联络员在车站登记取消外,工电段
应于当天向生产技术部提交取消维修计划的原因说明、措施及调整计划,必要时生产技术部向绩效委员会提出考核意见。(三)工电段如需要调整维
修周计划的天窗日期或天窗顺序时,应于前一天10:00前书面报告生产技术部,说明重新调整的维修周计划,并通知配合单位,经生产技术部审
批后发布。(四)已公布的维修计划,存在错误时,取消该计划。(五)维修单位发现作业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200m的恶劣天气时,应登记取消
该维修计划。(六)遇重点列车开行或运输组织原因造成天窗计划无法兑现时,工电段向生产技术部提报临时天窗计划,列车调度员和车站值班员应
优先组织。第五十五条为保证线路、道岔病害得到及时整治,工电段检查发现线路、道岔出现病害达到临补要求时,可提报临时天窗维修计划,并
注明原因。当天12点前可以提报当天下午的临时天窗维修计划,当天12点后提报次日临时天窗维修计划,经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发布实施。(一)
申请临时天窗维修计划的范围:1.处理绝缘轨缝顶死。2.处理重伤设备。3.处理超临修标准的病害。工电段各车间要加强临时天窗内的作业组
织,应急处置的临时天窗必须由车间主任、副主任或指派车间胜任管理人员到位盯岗,人力、机具、材料准备要足够,分工要明确,组织要严谨,力
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设备病害。(二)更换重伤设备或处理线路病害申请临时天窗维修计划应不超过下列时限规定:1.更换钢轨60分钟/根。
2.更换辙叉心60分钟/付。3.更换尖轨70分钟/付。4.静态几何尺寸超过临补标准的设备病害处理30分钟/处(需拆除道口板整修时,
180分钟/处)。出现两处(根、个、付)需要处理的设备问题或病害,应努力组织同时进行,减少影响时间。第五十六条当设备突发故障危及
行车安全时,设备管理部门须立即采取措施,在车站按规定登记停用或封锁设备,注明停用或封锁发生故障的设备名称、原因、影响范围及计划抢修
时间,必须注明“危及行车”,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据此向列车调度员汇报,列车调度员发布设备停用或封锁的调度命令,并根据实际情
况组织做好运输调整工作,不发布准许抢修的调度命令,由设备维修单位尽快抢修。列车调度员按设备故障填报安监报1。设备停用或封锁时由工电
段组织分析,并将书面材料报安全管理部。第五十七条维修单位抢修处理完毕后,在车站按规定销记开通或恢复使用,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
员)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调度员据此发布设备恢复或开通使用的调度命令。第五十八条维修单位现场发现设备病害需要进行30分钟及其
以内的临时维修作业,由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确认临时维修作业影响范围不影响正常运输生产时,可直接在车站按规定登记,车站值班员
(集中控制值班员)按登记内容向列车调度员申请,调度值班主任同意后由列车调度员发布准许临时维修作业的调度命令;影响正常运输生产时,按
照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第五十九条下列巡视、检查、检测项目可在天窗点外进行,其他维修项目必须纳入天窗,严禁利用列车间
隔时间进行维修作业。(一)工务1.使用轨道检查仪、钢轨探伤仪等随时能撤出线路的便携设备进行上线检查、检测作业;预卸路料的加固;线路
标志、标记涂刷,整理道床。2.线路限速(或允许速度)不大于60km/h的区段,可使用单人能随时撤出线路的轻便小型机具进行螺栓涂油、
捣固、改道、补充或紧固轨道联结零件、垫入或撤出垫板等作业。3.大修换轨、大型机械清筛、更换道岔、立交顶进施工在限速45km/h时段
可进行加强线路、轨道结构的人工线路整修作业。4.清理垃圾或弃物;路肩除草及整平;清理侧沟;其他在道床坡脚以外栅栏以内不影响线桥设备
正常使用的作业;桥面以下不影响行车的作业。(二)信号道岔转换试验等不影响电务设备机械强度、电气特性的作业;双机热备设备备机检修。(
三)通信通信机械室设备试验、测试。在道床坡脚以外进行不影响行车通信业务正常使用的通信设备、线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业务办理和保护
试验等作业。上述作业除第(一)款第4项及巡视、检查外,其它作业必须制定天窗点外作业计划(见附件6),天窗点外作业计划由设备管理部
门领导批准。上线作业时必须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见附件7),车站值班员签认,必须按规定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通信
不畅或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其中在区域联锁区段无人站及区间进行天窗点外作业在工电段防护室防护,现场专职防护员严格按照规定设置防护
。同一区间或站内天窗有施工作业车(含施工单位改装的带动力的作业机械)配合施工维修作业时,天窗时间内上述作业不准按天窗点外维修作业实
施。第六十条轨道车配合施工维修作业及运行(一)轨道车(含轨道平车、轨道吊)使用计划与维修周计划同时提报、审批。(二)工电段进行设
备检查、维修作业需要轨道车配合时,应提报轨道车(含轨道平车、轨道吊)使用计划,在计划中注明出发时间、轨道车台数、编组、运行区段及返
回前是否需要转线调头作业,并注明作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需要装卸工具、材料、上下人时应注明地点及时间要求。(三)在提报轨道车作业计划
时,区间除作业地点可停车上下人外,其他地点不安排停车上下人,轨道车司机不得随意停车。(四)轨道车配合施工、维修和运行的规定:1.在
区间、车站装卸工具、上下人时,由作业负责人和轨道车司机联系,轨道车司机根据作业负责人的请求并核对计划无误后办理,列车调度员不发布调
度命令,装卸工具、上下人时安全由作业负责人负责。2.在车站进行60分钟及以内的装卸作业时,由驻站联络员在车站登记后,和作业负责人联
系,轨道车司机根据作业负责人的请求并核对计划无误后办理,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调度员不发布调度命令。3
.轨道车在无人站停车上下人、装卸材料完毕后,作业负责人通知轨道车司机,由轨道车司机向集中控制值班员汇报,集中控制值班员接到汇报后,
按规定开放信号。(五)因工电段设备临时维修需申请轨道车配合在区间、车站装卸工具、上下人时,应提前与机辆段联系,落实轨道车司机值乘情
况,在前一天15点前,向生产技术部提出申请,经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发布并安排调度组织实施;需当天申请轨道车计划时,工电段应向生产技术部
提出书面申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发布后,列车调度员及时组织。第十章天窗综合利用第六十一条维修共用天窗工电段要有针对性、科学、合理
地编制维修天窗计划,编制计划要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合理安排人员和机具,提高天窗使用效率。同一区间的维修项目应安排在同一天窗内进行,
工电段在提报计划、生产技术部在审批计划时都要做好共用天窗,工电段在维修计划中明确责任主体单位。维修天窗需要其他单位配合时,在周计划
提报前,工电段必须提前与配合单位协商一致。?第六十二条准许共用天窗作业的调度命令必须转天窗内所有相关单位。不同作业单位利用共用天
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各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前根据生产技术部批准的施工、维修计划提前联系,相互明确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制定联系、防护及作
业办法,指定专人联络,主体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协调现场工作。电务进行道岔、轨道电路维修作业时,作业区应不再安排有轨道车参加的维修作业
。第六十三条开行路用列车(含卸砟、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进入同一区间共用天窗作业时,执行《技规》《行规》及本办法相关规定,
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工电段审核后上报生产技术部审批。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之间必须保证通讯可靠,并不间断联络。第六十四条
工电段进行维修天窗作业时,车站须统筹安排,做好共用天窗。如需安排两个及以上单位进入单线同一区间或双线同一区间同时作业时,车站必须
向作业单位了解清楚作业地点、是否使用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等事项,确认作业主体单位;符合天窗共用条件的,方可安排天窗共
用。(一)维修作业和施工作业同时进行时,以施工作业为主,维修作业为辅。(二)工电段之外的维修单位在与工电段共用天窗时,维修天窗主体
单位为工电段。各维修天窗单位必须分别登记,禁止一个维修天窗单位登记,其他单位共用。第六十五条同一区间安排有施工天窗时,施工单位应
按要求参加施工预备会,明确施工、维修单位各自的作业范围及配合事宜,当日维修作业在施工天窗内等时长套用,不再单独安排维修天窗。第六十
六条在和公司办理运输交接业务的车站间进行设备维修天窗作业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在两站间进行维修天窗作业时,如其中一站由公司之外的
单位管理,由公司关系站车站值班员提前2小时通知外单位车站值班员区间天窗作业计划情况,准许维修的调度命令发布后转交对方车站,维修结束
后,通报对方车站(鸳鸯湖-梅花井区间除外)。(二)鸳鸯湖站—梅花井站区间进行的维修天窗作业,按公司和兰州铁路集团公司银川车务段运输
安全协议及生产技术部业务通知要求办理。第六十七条在车站、段管线进行的维修作业,车站、车间必须与维修单位建立现场监控机制,由双方按
照各自分工,确保维修作业期间的行车、维修作业安全。第六十八条设备维修单位维修天窗作业需配合单位配合时,维修单位及配合单位均须在车
站登记。驻站联络员在计划天窗前40分钟到车站,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按规定登记,并按规定进行防护。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
根据登记内容与批准的维修计划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及时联系安排。申请内容与批准的计划不符时,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不得准许维修
作业。在无人站及无人站间进行的维修作业,在集中控制车站登记。在有人站及有人站至无人站间维修作业在有人站登记。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
班员)通过驻站联络员向现场作业负责人转交调度命令,现场作业负责人受令后,根据命令要求进行作业。驻站联络员应及时向现场防护员通报列车
运行情况,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作业负责人停止作业,将设备恢复正常状态。维修作业不发布准许延时维修的调度命令,维修单位要
组织尽快完成维修作业,列车调度员根据需要调整后续列车运行计划,并填报安监报1。第六十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劳动力组织,改进作业办
法,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实现天窗综合利用。调度要根据维修作业要求及时调整车流,为受温度限制的维修作业创造有利条件。第十一章计划
变更及临时施工第七十条未纳入施工周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按规定进行施工方
案审核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工电段审查(项目主管单位管理的施工项目应先报项目主管单位预审),经分管运输领导批准,由
生产技术部安排施工。第七十一条施工周计划原则上不得变更。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48小时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提报施工
计划,生产技术部组织按程序办理,调整施工计划,但须落实责任,如属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施工周计划变更和调整时,由监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对
施工单位进行考核。第七十二条纳入施工周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停止施工,因专特运及调整车流等原因停止施工时,由生产技术部于前日1
6:00前通知。对停止的施工,由施工单位重新提报施工计划,生产技术部尽快重新安排进行。因停止施工引起的本周未按计划完成的连续性施工
,可顺延至下周,施工单位仍应按规定提报施工计划。施工中发现施工方案存在漏洞影响施工时,必须停止施工,由施工方案审查部门、单位重新组
织施工方案审查后,按规定程序申请组织实施。第七十三条对突发性设备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及临时发现的设备病害、轨道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
准和重伤设备处理等特殊情况的临时封锁要点施工,按下列程序办理:(一)需临时封锁要点(申请临时施工计划)时,由施工单位向工电段提出
临时施工计划申请,经工电段审核,生产技术部批准后,调度安排。施工单位持批准的临时施工计划及时登记要点。(二)危及行车安全需立即抢修
时,工电段按规定采取措施,并按规定登记停用或封锁设备(施工单位发现后要立即通知工电段,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应将登记停用或封
锁设备的情况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立即发布设备停用或封锁的调度命令,不发布进行抢修的调度命令,工电段同时通知施工(项目)管理部
门、配合单位立即到现场,由施工(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立即抢修。(三)凡出现危及行车安全而采取停用或封锁设备的措施进行抢修的情
况后:1.没有影响行车的,工电段立即组织施工(项目)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合单位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措施,
在次日15:00前将分析报告经段领导签字后报安全管理部。2.影响行车的,安全管理部及时组织工电段、项目主管单位、生产技术部、施工单
位、监理单位、配合单位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措施。第七十四条施工日计划下达后各部门、单位不得随意取消,因特殊原因临
时取消施工日计划时,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工电段批准后,报生产技术部的同时,及时到登销记车站(集中控制车站)登记取消的施工项目及原因
,并通知配合单位,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确认后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取消施工日计划。施工单位因故取消施工周计划时,提前一
天以书面形式报工电段批准后,报生产技术部,列车调度员取消施工周计划。第七十五条施工分析制度(一)纳入施工日计划的施工项目要确保
兑现,凡不能组织施工或施工延时时,施工单位要及时通知车站及相关部门、单位,项目主管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
责任、制定措施,将分析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包括电子文件)在施工当日18:00前交安全管理部及生产技术部。(二)对未能按施工计划完
成施工任务,造成工期延期、连续施工出现中断、施工时间宽打窄用,特别是不能按期恢复规定速度、提至计划速度的,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相关
部门、单位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将分析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于发生的次日交安全管理部及生产技术部。(三)因施工
造成既有设备损坏的由工电段组织分析;因施工造成铁路交通事故的,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分析。第十二章邻近营业线施工第七十六条邻近营业
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
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一)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
类施工。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
工。3.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边线以外基桩施工可能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4.邻近营业线范围内,经审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控制爆破施工。5.
开挖路基、线路注浆、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6.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7.其它影响营业线安全的施工。A类
施工必须纳入公司周营业线施工计划。(二)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1.
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
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降水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的施工。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影响营业
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时必须纳入公司营业线施工计划;特殊原因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要纳入公司营业线施工计划。(三)
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大型运输车等施工
机械作业。2.不需限速的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人工开挖电缆沟、水沟等施工。3.邻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缆径路10米范围内的挖
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6.长期封锁或停用线路外侧,不影
响邻线行车的铁路附属施工。7.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C类施工不纳入营业线施工周计划。施工单位在公司产权未开通使用的线路
上进行的施工作业比照C类施工办理。(四)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由工电段按上述原则界定。
以上邻近营业线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划分施工机械的安全作业范围,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标线,实行“一车一人”的专
人防护,纳入营业线施工计划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未纳入营业线施工计划的施工,列车通过时应停止作业;对路基填筑,基坑、孔桩开挖、电缆沟、
水沟开挖及弃土堆放等施工,必须对铁路路基基础采取“防溜、防坍塌”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邻近通信、信号及电力光缆沟、电缆沟、给水
管路、电力架空线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必须对既有光缆等隐蔽设施进行探测,并须划定安全作业区,在设备管理部门的监
控下施工。必要时需对营业线运营设备进行改迁、过渡后方可进行施工。(五)不纳入营业线施工计划的邻近营业线施工,由施工单位持工电段批准
的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附件8)在车站登记。第七十七条所有邻近营业线施工,由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施工、设计、监理、设备管理
部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车务段、机辆段、后勤段及相关人员召开施工方案审查会,明确施工内容、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
时间、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类型、施工防护措施等基本内容,明确施工安全监管牵头及成员部门,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第七十八条对未召开施
工方案审查会的邻近营业线施工,各设备管理部门不得承办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邻近营业线施工,工电段不予审批
施工监督计划,严禁施工。所有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在设备管理部门监管人员监管的情况下进行,并设专职人员防护。第七十九条邻近营业线B
类施工,是否纳入公司营业线施工周计划,在审查施工方案时确定;纳入公司营业线施工周计划的邻近营业线施工,按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不
纳入公司营业线施工周计划的邻近营业线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工电段审批并在办公网上公布,如遇公司办公网
故障不能发布时,传真至相关部门、单位,办公网恢复后及时公布,工电段和安全管理部备案。第八十条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加强邻近营业线各
类施工的检查监督,建立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监督台账,按照“施工管理负责制”“设备管理负责制”的原则,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分专业
归类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第八十一条工电段、项目主管单位、后勤段要加强对邻近营业线施工现场监管、巡视检
查(施工监管日志见附件9),安全管理部对违章进行的邻近营业线施工要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确保邻近营业线施工有效卡控。第十三章营业
线施工登销记第八十二条施工作业时,施工负责人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
施工登记簿》(附件10)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核对无误后尽快与
列车调度员联系,列车调度员与施工日计划核对确认无误后,向有关车站、部门、单位发布施工调度命令。一项作业涉及多单位配合作业时,由该项
作业的主体单位负责登记,配合单位确认后进行签认。遇天窗共用时,各作业单位按照各自作业内容分别进行登记,严禁一个单位登记、多个单位作
业。非设备管理部门的施工还必须由设备管理部门检查人或指定人员签认。登记签认要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格式对齐、由前往后、不留空格、
依次填写,登记内容不得涂改,填写错误时,在备注栏注明“作废”字样,另起一行重新登记。填记错误或不标准、不清楚,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
值班员)不得签认。第八十三条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配合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单位在作业地点设现场防护员,施工监管单位
、配合单位在作业地点设监管、配合人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的资格在安全评估中核实。
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
)和施工负责人。第八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调度命令规定的起止时间内完成作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管理部
门共同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设备管理部门检查人(设备部门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手续,由车
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签认后,报告列车调度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开通。第八十五条一项作业涉及多单位配合时,在各配合单位确认具备开通
条件分别进行签认后,由该项作业的主体单位负责办理销记开通手续。多单位共用天窗进行作业时,主体单位负责人必须确认区间作业车已全部返回
站内,施工机具全部撤离线路,设备恢复至正常使用状态,不影响行车安全,并亲自或指定专人签认后方可通过驻站联络人员分别进行销记。第八十
六条机辆段机车运用车间古窑子机务值班室必须按规定接收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并注明有关注意事项,向相关机车乘务员(含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司
乘人员)及时传达,其中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司乘人员因长期施工等原因在运行揭示命令下达后至开始执行前未入库时,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由机辆段负
责传达。机车乘务员(含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司乘人员)在列车运行中,必须核对运行揭示命令,发现与运行揭示里程及限速不符的限速标(牌、灯)
(实际为带有反光标志的限速牌)时,按最低限速值运行,限速值不明确时,限速25km/h,并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或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
度员接到机车乘务员报告后,通知设备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核对并纠正。机辆段机车运用车间根据调度命令及时将施工限速区段和限速要求等数据输
入机车LKJ(自轮运转特种设备GYK)装置。进行线路基础数据变化的施工时,工电段应在设备开通前5天向生产技术部、机辆段提报相关线路
基础数据(站场示意图、线路纵断面图、信号机及道岔坐标及编号、轨道电码化绝缘箱坐标、线路有效长),机辆段要将施工限速区段里程和限速要
求等数据输入机车监控装置。第八十七条原则上施工天窗应安排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如轨温等影响)需要夜间作业时,在施工方案中明确,施
工单位应提前准备夜间照明用具。第十四章营业线施工组织实施第八十八条营业线施工均实行施工项目安全负责制。施工单位对项目安全承担
主体责任,公司项目主管单位、工电段负责对施工全过程实施安全监控,并对施工方案落实、关键项点卡控、安全措施细化、配合重点事项及监控人
员分工等进行严格把关。第八十九条各级施工协调小组必须提前确定现场监控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所有参加施工监控人员必须提前上岗,对施工
的起止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非正常行车办法及限速运行条件等必须做到心中有数。所有施工组织及监护人员必须佩戴标志,各负其责。第九
十条施工前准备工作(一)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开始48小时前与设备管理部门联系,设备管理部门应对施工方案和计划及影响范围进行认真核对,
并在施工开始前派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督。(二)车务段、机辆段、工电段要提前制定安全措施或监管措施,内容包括施工时间、地点、内容及影响范
围,接发列车、调车作业及非正常组织办法(含上岗人员、干部的具体分工、职责以及其他安全控制措施等),车务段填记非正常行车控制卡。(三
)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干部、职工必须清楚施工作业内容、行车办法、作业程序及重点注意事项。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
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部门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第九十一条施工中的有关要求(一)行车组织部
门和单位必须积极做好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措施,提前调整车流,加强施工期间的行车组织指挥,为施工作业创造条件
。行车部门要加强施工期间行车组织和调度指挥,要按照施工运输调整方案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地放行列车,要调整好施工点前的运行秩序,为
按时开工创造条件。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站长或副站长必须到岗监督作业,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落实施工安全卡控措施(附件11)。控制好发
布行车命令、确认区间空闲、进路检查确认、行车凭证填写交付、引导信号使用等关键环节。施工开通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登记开
通、车站签认和列车调度员发布开通命令的程序。(二)施工单位要按计划保质量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施工单位取得调度命令后方可进行施工,没
有调度命令严禁开工。驻站联络员要提前40分钟进行施工登记,并与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施工现场保持联系,向施工现场传达调度命
令,及时将列车运行情况通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办理销记或延时手续。(三)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施工安全
协议进行施工,执行有关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四)设备管理部门应指派熟悉业务的专业
人员对施工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派驻现场的监管人员对施工单位不执行批准的施工方案、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及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
停止作业。(五)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既有设备动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施工现场
应按规定设好防护,未设好防护不得开工。防护信号的设置和撤除,由施工单位负责,设备管理单位负责检查。(六)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
巡视检查,对隐蔽工程、重点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指出,并通知施工单位和项目主管单位,督促及时整
改。(七)施工、设计单位制定的临时过渡方案必须与施工方案同步审查。涉及信、联、闭设备的施工,设计人员必须到现场。(八)在铁路保护区
内的所有动土施工,施工单位应与公司签定安全协议。电缆径路两侧5米内严禁动用机械设备施工,并在电缆经路上做出明显标记。对所有施工地段
的信号电缆径路,要在开工前采取撒白灰、设置警示标、拉警戒线等措施,划定安全线,确定保护范围。(九)施工防护要求1.各作业单位应加强
综合天窗作业前、中、后的联系和防护工作,对封锁线路、接触网停电、移动作业车等关键环节的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防护。2.大型封锁或
慢行的施工,要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密集时,要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进行隔离,严禁跨线避车,必要时增加广播提示,保证作业人员及时
下道。3.双线区段一线慢行或封锁作业时,禁止跨越邻线搬运机具、路料。特殊情况需跨越邻线时,设专人进行防护,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4.
邻近营业线施工、站内施工或双线地段的一线施工、另一线行车时,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进行隔离。(十)遇施工需延时时,施工负责人应在天
窗结束前30分钟提出延时申请并办理延时登记手续,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要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确认不影响后续运输时,
应及时下达准许延时施工的调度命令。如施工延时影响后续运输,列车调度员不下达准许延时施工的调度命令,有路用列车时,按列车调度员的指示
办理,施工单位要组织尽快完成施工作业,调度根据需要调整后续列车运行计划,并填报安监报1。施工负责人未在天窗结束30分钟前提出延时申
请时,列车调度员不下达准许延时施工的调度命令。(十一)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抢修,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尽快恢
复正常使用。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如实上报,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安全管理部组织施工(项目)管理部门、
监理、施工、设备管理、行车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十二)机车(车辆)、轨道车、捣固车进入工程线施工作业时的组织办法:1.施
工单位对工程线进行检查,确认具备进车条件后提出申请(作业时间、内容、范围、进车种类、限速条件等);2.施工(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工电
段、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检查工程线,确认具备进车条件后,在施工单位的进车申请上签认;3.施工单位根据在工程线内的施工作业内容编制机车
车辆(含轨道车、捣固车)在工程线运行、作业的《作业组织方案》,方案包括工程线作业的组织负责人、防护人员、看护人员、作业事项、配合单
位、配合事项、联系方式、作业范围、进路确认等有关内容,《作业组织方案》经监理签字后,按营业线施工方案程序报批(附签认后的进车申请报
告),由施工单位送相关部门、单位及安全管理部备案;4.方案审定通过后,生产技术部发布准许机车车辆(含轨道车、捣固车)进入工程线作业
的业务通知;5.施工单位与合同及协议承办部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6.报批施工计划;7.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登记。同一工程线进入两列及
以上工程列车的作业办法,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施工方案下发业务通知执行。工程线进出车列限速条件:施工单位和工程线项目主管部门确定限制速度
。工程线进出车列申请表有效期3个月,期满后再次申请、复查确认。未进行复查确认或复查确认不具备进车条件,运输部门不得安排进车。(十三
)施工作业需要使用轨道平车、机车配合进行路料装卸作业时,装卸车质量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司机发现装卸车质量存在问题时,应通知施工单位
整改;未彻底整改前,司机不得动车。项目主管部门应将装卸车情况纳入监管范围。(十四)同时影响两站及以上车站的通信施工,具体登记地点在
施工计划中明确。第九十二条施工后开通(一)开通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主管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检查施工地段的铁路限界,符合
标准后方可开通。开通后施工单位要派专人巡查轨料、机具是否按规定捆绑、放置是否牢固,严防侵限;施工结束后达到工完料净,场地达标。(二
)影响线路开通使用的作业完毕后,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项目主管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共同检查确认满足线路放行列车条件后,填记《营业线改造
开通确认记录》(附件12)后施工单位及时向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办理销记手续,方可开通线路,放行列车条件按照《普速铁路工务安
全规则》规定执行。车站信联闭设备施工,开通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进行全面联锁试验,确认联锁关系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
联锁试验。第一列经过施工地点的重型轨道车牵引的施工列车、单机,视为轧道。(三)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的监护,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
认制度。设备管理部门在施工开通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实际状况,确认满足线路放行列车条件后,及时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
签认。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必须检查登记是否完整、设备管理部门是否签认同意开通,并逐个确认作业单位全部销记后,方可报告列车调
度员开通线路。(四)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开通后的设备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开通后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限速条件。线路慢
行应计划恢复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每次阶梯提速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有专人检查确认并记录,发现设备状态不具备条件时,要
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登记,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整修,直到列车恢复常速,线路质量稳定,方准离开。线路改造施工销点后,第一列列车驶过
无异常后,施工单位方准离开现场。施工结束后4小时内没有行车计划,施工人员可离开现场。但在来车前2小时,车站值班员(集中控制值班员)
通知工电段,工电段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电段安排人员到现场,观察列车通过情况,无异状后离开现场。施工单位和工电段人员未到现场,
不得放行列车。施工后的运营线路提速前,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电段检查具备提速条件后,施工单位按施工计划的要求提报线路提速报告,经
工电段和监理单位签认,报送生产技术部审核后转调度所,调度据此下发揭示命令。施工单位按揭示命令在提速前在车站登记、工电段确认后签认。
施工(项目)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对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的主体管理责任,要积极组织施工单位按施工计划要求按时提速或恢复正常行车速度,减少
对运输的影响,提高运输效率。(五)慢行时间结束,不能按计划恢复速度,原则上不安排该项目的施工继续进行。施工单位要合理利用大型、小型
捣固机组全力整修设备,尽快恢复线路正常速度。(六)施工完毕后要组织召开总结会,及时总结施工情况,解决施工遗留问题,施工单位要安排好
值班人员,及时消除病害,确保行车安全。第十五章施工过渡工程第九十三条施工过渡是增建双线、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电气化工程等营业
线建设项目组织施工和运输配合的重要环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过渡工程管理,保证行车、人身和施
工安全。要将过渡工程按正式工程组织建设,并组织设备管理、行车组织、设计、监理部门和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审查。设计
单位要按照正式工程进行过渡工程勘察设计,提出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和保证安全运营的具体措施;要优化设计方案和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减少线
路换边拨接次数,减少过渡工程;要根据规程规范、线路条件和运输需要,合理选择便线的曲线半径以及其他技术标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设计审
查部门要按照正式工程进行审查。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过渡工程施工和实施工程监理。施工单位要对既有设备布置进行现场核对,根
据设计文件和审查后的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编制施工过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
照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并实施旁站监理,参与竣工验收。行车组织和设备管理部门要参加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和施工过渡方案的审查工作
,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过渡工程的监督,检查施工过渡方案,对实施过程和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第九十四条严
禁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联锁时开放信号办理列车和调车作业。营业线站场改造工程中,凡所接入或移动的道岔,必须按信号过渡工程设计、施工,将
道岔表示纳入车站联锁后方可开放相应的信号机,否则按非正常办理行车。第九十五条过渡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过渡工程除拢口
拨接地段外,其他应提前进行验收。对不能预先轧道的过渡工程,由建设、施工、监理和设备管理部门联合检查确认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运营单位,也不得开通运营。第九十六条过渡工程的开通速度和运行速度由施工单位
依据设计和施工资料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机辆段审查后确定。验收合格的过渡工程,由设备管理部门维护,开通后24小时内,施工单位协
助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维护。施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设备管理部门对过渡工程的设备维护负责。有关费用按规定办理。第十六章工
程验收交接第九十七条营业线基建、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必须遵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拨接开通。未经验收的工程不
得交接开通使用。第九十八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基建、更新改造项目必须达到设计规范和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且竣工资料齐全方可申请验交。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接管准备工作,对新增人员提前进行培训,提前调配
到位。第九十九条新开通的线路,施工单位要加强整修,设备管理部门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如线路
已具备提速条件,应及时提速,减少慢行对运输的影响。第一百条对新建线路不能预先轧道或过渡地段的线下工程(区间曲线改造、既有线拨接、
换侧、改坡、站场改造等项目),在线上工程计划开工前3天,由建设单位或施工(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进行
检查。对不能预先轧道(既有线改造拨接长度小于1.5km的绕行地段)的线上工程,在线上工程拨接开通前3天,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建设单位
或施工(项目)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对口检查(由施工单位提供所需施工图纸和资料),并填写《准备工作检查表》(见附件1
3)。对准备不充分或存在影响开通的问题时,不得批准拨接开通。开通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填写既有线改造开通确认记录,
未经设备管理部门签认,不得申请开通放行列车。开通后24小时内,由施工单位整修线路,设备管理等部门配合,并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把关。第
一百零一条对能够预先轧道的线路(新铺线路),施工单位达到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轧道(正线50
次,站线30次,无砟轨道除外,施工、监理和设备管理部门应在压道记录上共同签认)、检查、整修或大型养路机械整道,直至达到规范和标准要
求,经竣工验收交接后,方可开通。施工单位应提前10天将相关竣工资料送交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对口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双方签
认后交施工单位整修,待整修完成后由监理签认,施工单位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验收。组织验收的部门接到申请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参加验收
,经检查达到验收规范标准后,再验交开通线路。凡正式办理验交手续的线路及设备,均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接管负责维修养护。临时运营便线由施工
单位负责养护维修,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督,项目主管部门要牵头定期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及时提报计划对设备病害予以整治。新建或技改
设备,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10天将相关竣工资料送交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应在设备开通前5天将竣工资料中运输所需技术资料及开通报告
提交工电段,工电段审核后,由设备管理部门送交生产技术部及使用部门、单位并办理书面签收。生产技术部依据设备管理部门提报的开通申请下达
设备开通业务通知,具体开通时间以调度命令为准。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主管单位对负责的新建、技改项目竣工技术资料进行初审,部门、单
位签字盖章后移交设备管理部门,并办理书面签收。(二)设备管理部门对移交的竣工技术资料进行二次审核(设备管理与项目管理为同一部门、单
位时,项目的竣工技术资料自审),必要时须现场复核,确认无误后经专业工程师签字、主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第一百零二条租用公司机车、
车辆、大型养路机械进行轧道、整道等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和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第一百零三条新拨接开通的线路超过线路临时补修标准的,要
及时向行车组织部门申请临时整修天窗。对已接管的线路,设备管理部门应盯住关键的薄弱处所全力整修,把好整修关。第十七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一百零四条确保施工安全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
需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第一百零五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条件、施工影
响范围内各种行车设备的状况、对所涉及的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以及为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施工工艺和指导性施工安全方案等,大型改造或接
入施工,要编制施工过渡方案设计。第一百零六条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按旁站监理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
,及时防范施工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第一百零七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
;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对Ⅰ、Ⅱ级施工还要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并严
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第一百零八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设备管理部门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时,要向施工单位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按照公司《铁路工程开工条件安全评估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施工中,严格执
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及点前超范围准备,确保施工质量和行车安全。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
并经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施工单位的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必须符合铁路行业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要
接受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第一百零九条封锁施工开通后,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加强
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线路慢行应尽快恢复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
。第一百一十条各施工监管部门和单位必须提前确定现场监控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强化现场安全监控,明确工作重点,盯住
关键环节,督促安全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保证施工安全。工电段分管领导或专人进行施工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
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制止、通报,督促整改。车务段分管领导
或专人进行施工有关配合工作,盯住调度命令下达、接收关和列车放行关,严格控制确认区间空闲、进路检查确认、行车凭证填写交付、引导信号使
用等关键环节,对站区内的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凡对运输影响较大的Ⅰ、Ⅱ级施工,调度要由值班主任上台盯岗,及时组织进行列车
运行会让调整,紧盯调度命令的发布关,确保运输的畅通和良好的运输秩序。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车务段、工电段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
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对违反施工方案、危及行车和施工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第一百一十一条各施工项
目,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带班人员、工班长须公司经安全管理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
后方可担任,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担任上述工作。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
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
直接负责,发生问题,追究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周计划组织施工,认真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于能够提前预铺到位的
线路、道岔要求在封锁前达到静态验交程度,于封锁前5日通知设备管理部门对施工准备进行检查,共同填写《准备工作检查表》(见附件13)。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作业程序、标准进行作业,并按《技规》的有关施工作业防护规定设置防护人员、插设防护标(牌、灯),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不得擅自降低列车限制速度。要保证其既有设备完好,未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改动。施工结束前,必须清除站场内及区间弃碴、排水设
施内的杂物,施工器材必须按规定堆放,废旧路料必须回收到站内或设备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区间临时堆放路料,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看
守。损坏的站台面等要及时恢复,由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监督。靠近正在修建站台或站台施工改造未完的线路接入列车时,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机械、料
具不侵入限界,并按施工安全协议的内容做好防护。第一百一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从安全措施的制定、施工前的准备、施工中的卡控、施工后的
放行及验交前的整修等全过程监控。对行车安全影响较大的工程或重点处所要每处配备一名监管人员。在地下铺设有管线等隐蔽设备地点或区域,要
做明显的地面标志并提供准确位置,并通知施工单位,发现可能有损既有设备时,要立即制止。对危及行车安全的处所,要果断地采取措施,责令立
即整改,并填写《工程质量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14)一式五份(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安全管理部一份、施工主管部门一份、
自留一份),及时送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收并督促限期整改。设备管理部门对施工中的作业组织,如:料具装卸、机械设备的摆放位置、防洪工
作、施工用临时道口、满足线路临时补修标准、放行列车条件和验交前设备的整修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并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记录和反馈工作,及
时报公司相关部门、单位。第一百一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门积极协助设计和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光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
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由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管理部门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并在签订安全协议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第一
百一十五条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营业线施工要认真执行公司防洪文件要求,落实防洪措施。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
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施工(项目)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设计、
施工、监理及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对施工地段联合进行汛前防洪检查,发现问题由设计、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
施工单位要认真接受防洪部门、单位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洪预案。第一百一十六条因施工需要铺设临时道口时,应
在施工方案中明确道口的铺设方案、管理办法、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人看守或道口栏杆定位于关闭状态,并按规定日期拆除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防止道口事故。第一百一十七条在线间距
不足6.5m地段(两线间已有站台、栅栏等设施的除外)施工维修而邻线行车时,更换道岔、道岔清筛等人员集中的作业应根据作业风险、作业面
条件等因素设置软硬隔离,大型养路机械移动作业时应设置移动的软隔离对大型养路机械前后的集中作业人员进行防护。软硬隔离标准在施工方案中
明确。第一百一十八条加强施工维修作业安全防护。施工和维修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或现场防护员不得临时调
换。现场防护员应根据施工作业现场地形条件、列车运行特点、施工人员和机具布置等情况确定站位和移动路径,并做好自身防护。作业过程中,驻
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并定时联系,确认通信良好。一旦联控通信中断,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命令所有作业人员下道。工电段应制定
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及施工负责人之间的联控办法,明确通信设备管理要求,对联控时机、联控内容、联控对象、联控标准用语及复诵确认等环
节进行规范。第十八章施工安全考核第一百一十九条营业线施工(不含设备管理部门的施工)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一)Ⅰ级、Ⅱ级、
Ⅲ级施工分别按20万元、10万元、2万元(站场改造及顶进涵施工未达到Ⅱ级施工按5万元)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其中公司自建项目不再收取
安全风险抵押金,但安全管理部、工电段须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中明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关费用。邻近营业线A、B、C类施
工按照分别5万元、2万元、1万元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违章被考核后,安全管理部经审核风险抵押金不足时,应通知生
产技术部及工电段暂停安排后续施工,施工单位应补足安全风险抵押金后方可施工,因施工单位未及时补缴安全风险抵押金,所造成施工未按期竣工
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二)公司计划财务部按规定建立专项账户核算,指定专人管理。收到施工单位的抵押金、施工配合费经核对无
误后,出具收据或发票。第一百二十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安全的各项规定,强化现场控制,根据施工内容和工作量,合理组织安排人
力和机具,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计划和调度命令规定的天窗时间组织施工。为了促使施工单位与监督管理部门在施工作业中严密组织、密切配合,确
保列车运行安全,减少对运输的干扰,将下列项目纳入考核:(一)天窗修作业组织由工电段负责提报的维修周计划、未按规定时间提报的,每次考
核200元,提报错误的每次考核100元;由施工单位提报工电段负责审核的维修周计划、未按规定时间提报的,每次考核500元。(二)施工
周计划变更和调整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施工周计划变更和调整,每次考核2000元。(三)施工作业组织施工延点未耽误列车,延点30分钟
(含)以内考核5000元,延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含)考核10000元,超过1小时时,延点每增加10分钟考核2000元。(四)
施工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与公司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合同,进行与既有线有关的任何施工和准备作业,被制止后未影响行车时,每次(项
)考核2000元。2.施工开始前,施工负责人未按规定及时登记,每次考核1000元。现场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每次考核2000元。3.施
工单位未按规定设防护员或防护员脱岗,每次考核2000元。施工开始前,违反规定上道进行施工准备作业,每次考核2000元。造成事故的,
按事故处理。4.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未按规定检查确认,盲目请求开通放行列车,或提出的开通条件不准确,每次考核2000元。线路状态
不良,未能按计划或审批的施工方案时间规定实现阶梯提速的,每影响一列车考核500元。由于施工单位负责维护的设备状态不良危及行车安全,
每次考核3000元。5.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范围内的器材、机具、用料未按规定堆码,对站场内的弃碴、废旧料未清理,对损坏的站台面、路基
未按时回填恢复,每处(次)考核1000元。6.施工单位对施工协调小组成员部门、单位以及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和现场安全监督人员指出的
问题,并经督促仍整改不力或不听制止、违章蛮干,每次考核2000元;对下发的《工程质量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整改,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的,每件考核2000元,直至停工整顿。7.未按施工方案执行、擅自改变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未影响行车),每件(次)考核2000元。
8.天窗外未按规定进行防护,施工机械、机具、路料等侵入营业线安全限界(未影响行车)每件考核2000元。9.施工造成设备不良反应,未
影响列车每件考核1000元。10.停留车辆未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每次考核2000元。11.未遵守《施工安全协议》的规定,造成影响设
备稳定、行车安全的其它事件每次考核1000元。(五)施工造成既有设备损坏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未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改动既有设备,或未按
有关规定作业,造成既有设备损坏(包括未构成行车事故)影响使用时:1.对地面标志明显的地下电缆、管线等隐蔽设备,以及正常使用的信号机
机柱、电力线杆等设备,由于施工单位防护不到位,管理不严造成损坏时,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发生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由设备管理部门按照损坏的程度及数量,依据有关规定提报具体费用给安全管理部,通知计划财务部直接从责任施工单位抵押金中扣除划拨,并考核
2000元。2.施工单位未落实有关防洪措施,致使营业线排水系统不畅,影响路基、桥涵等设备稳定及安全渡汛,设备管理部门检查发现指出后
未及时进行整改,每处考核2000元。(六)施工临时道口管理施工临时道口设施不全,每次考核1000元;未按规定关闭道口栏杆、道口看守
人员脱岗,每次考核2000元。(七)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罚对营业线施工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施工单位,根据事故性质、影响和后果,除按《
事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定责处理外,对事故责任施工单位,采取停工整顿、考核措施。1.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险情或造成调车车列
停车的,每件考核4000元。2.发生一般D类行车责任事故,每件考核10000元,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停工整顿1—3天,并赔偿事故直接经
济损失。3.发生一般C类行车责任事故,每件考核20000元,停工整顿一周,并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发生一般B类行车责任事故,每
件考核10万元,并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发生一般A类行车责任事故,每件考核20万元,并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发生一般A类以
上行车责任事故,按《事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发生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按照其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执行。(九)维修作业延
时,未影响行车的每次考核300元—500元。(十)施工、维修延时未影响行车的事件,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分析处理,影响行车的事件,由安全
负责调查处理。第一百一二十一条施工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发生以上(第一百一十五条)问题时,经过分析,如果公司施工(项目)管理部门、施工
监管单位存在管理和监管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对负责该项施工的施工(项目)管理、施工监管等部门区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分别按照施工单位考
核金额的20%、5%进行考核。第一百二十二条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及返还(一)施工(项目)管理部门、各监管部门、施工协调小组成员部门、
单位,按照职责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施工有关规定,按照上述考核标准,将书面考核单转施工单位和安全管理部,具体按照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执行。(二)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完毕)后,由安全管理部对各施工单位抵押金的扣减数额进行汇总。计
划财务部依据考核结果,对施工单位的考核从抵押金中扣减。第一百二十三条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的奖励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的奖励由施工协调小
组提出请奖报告,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一百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前发《宁夏宁东
铁路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宁铁发〔2021〕16号)同时废止。附件:1.维修天窗作业项目2.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
件3.施工预备会(总结会)记录簿格式4.施工方案会审表、施工方案审定表5.营业线周施工计划格式6.天窗点外上线作业计划表7.行车设
备检查登记簿格式8.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格式9.施工监管日志10.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格式11.施工安全卡控专项措施12.营业
线改造开通确认记录格式13.准备工作检查表14.工程质量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1维修天窗作业项目一、工务维修天窗内作业项目纳入天
窗的维修等级分为二级。按照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维修项目分为Ⅰ级维修和Ⅱ级维修。(一)Ⅰ级维修项目1.更换道岔尖轨、辙叉、基
本轨;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2.开行路用列车运送作业人员、装卸机具、材料
等。3.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4.更换和整正桥梁梁缝挡砟板。(二)Ⅱ级维修项目1.利用小型养路机械整
治线路病害,更换或修理轨道(道岔)伤损零部件。2.胶结、焊接钢轨。3.一次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拨道作业。4.螺栓扣
件涂油。5.桥梁施工进行试顶,需要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拨正支座,支座垫砂浆厚度在50mm及以下时。6.更换桥梁护轨,钢梁明桥面单根
抽换桥枕、更换护木。7.隧道拱顶漏水整治、衬砌裂损加固。8.整修道口铺面。9.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冒泥,清筛道床。破底清筛道床以及更
换、方正轨枕连续不超过2根。10.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及隧道内除冰作业。11.更换桥梁挡砟块。12.其他同时影响上
下行线的维修作业项目。13.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二、工务维修天窗点外作业项目(一)使用轨道检查仪、钢轨探伤仪等随时能撤
出线路的便携设备进行检查、检测作业。(二)利用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进行预卸路料的加固;线路标志、标记涂刷;整理道床;清理
垃圾或弃物;其他在道床坡脚以外栅栏以内不影响线桥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三)利用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进行桥梁更换人行道步行
板、栏杆油漆、不移动桥枕进行钢梁上盖板涂装,不影响行车安全的隧道除冰作业。(四)成段换轨施工时,利用列车间隔人工进行材料分散、收集
工作。(五)线路限速(或允许速度)不大于60km/h的区段,可使用单人能随时撤出线路的轻便小型机具进行螺栓涂油、捣固、改道、补充或
紧固轨道联结零件、垫入或撤出垫板等作业。(六)桥面以下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等。三、电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一)信号维修项目1.进行影
响全站或上下行正常使用的年度联锁试验,故障查找、克服设备缺点等项目。2.室内外单套设备更换。3.检修和更换影响全站或上下行正常使用
的室内外设备及器材。4.对信号机械室内组合架、分线盘、电源屏、控制台等设备进行集中检修、倒屏试验、更换器材、处理绝缘不良、克服设备
缺点等。5.室外设备:道岔转辙设备、轨道电路、信号机、光电缆、贯通地线、各种箱盒及道口等室外信号设备的检修、整治、测试。6.信号机
械室、箱式机房内设备检修。7.影响道口及车站设备正常运用的设备检修。8.室内外设备整治及零小设备、器材更换。9.正线渡线道岔的集中
检修作业。10.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维修作业项目。(二)通信维修项目1.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光电缆整治、网络结构调整。2.影响两个
车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整治。3.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电源设备检修、整治。4.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设备、光电缆、电路测试
及主备用倒换、试验。5.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传输、接入设备的检修、整治。6.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数据通信网设备检修、整治。7.影响行车
通信业务的调度通信设备检修、整治。8.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无线列调车站设备、区间无线中继设备及天馈线、漏缆等设施的检修、整治。9.涉
及行车通信业务停用、调整的调度通信网络数据制作。10.固态录音仪检修、更换。11.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维修作业项目。(三)电力设
备维修项目车站两路电源同时停电的检修作业安排在天窗内,有两路电的其它项目可安排在天窗外。高压架空线路:1.校正倾斜电杆和横担,更换
破损的瓷瓶。2.避雷器春季预防性实验。3.更换不良的高压开关、架空线路、高压保险丝。4.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电杆。5.真空断路器、隔离
开关的维修保养。高压电缆:1.对高压电缆进行支流耐压和泄漏实验。2.更换不良的高压电缆。变压器:1.进行变压器绝缘油,耐压实验取油
样,添加变压器油。2.进行变压器油饰,变压器瓷套管检修。3.避雷器春季预防性实验。高压配电所(柜):1.地沟清扫、配线紧固。2.断
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母线、绝缘子等的检修。3.更换不合格电器元件。4.高压开关柜的继电器检测。低压配电屏(柜、箱):1.电器
元件清扫、配线紧固。2.断路器、熔断器等的检修。3.更换不合格电器元件及电力电缆。四、车辆维修天窗作业项目(一)更换TFDS沉箱、
侧箱。(二)固定脱轨器等设备的安装、拆除。(三)更换THDS探头箱、大门电机、轴温探测器。(四)调整或更换TFDS轨边设备大门电机
。(五)调整、紧固卡轨器,更换磁钢、车号天线及卡具。(六)更换、校对或焊接轨边电缆。(七)TFDS设备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八)在
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五、货运维修天窗作业项目(一)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更换压力、剪力传感器。(二)超偏载检测装置、
动态轨道衡更换配套车号识别设备的天线、磁钢及磁钢卡具等。(三)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小修和月检。(四)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
业项目。附件2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项目施工条件作业方式放行列车条件一、影响道床路基稳定的施工作业(1)破底清筛(
2)更换道床石砟(3)成段更换轨枕(板)(4)成组更换道岔(5)基床换填(6)一次起道量或拨道量超过40mm的成段起道或拨道(7)
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影响路基稳定范围)封锁施工大型养路机械捣固、稳定车作业两捣一稳作业后,开通后第一列35km/h,第
二列45km/h,自第三列起限速60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60km/h,第二列起恢复常速。三捣两稳作业后,开通后第一列4
5km/h,第二列60km/h,自第三列起恢复常速。道岔施工后直向、侧向按此标准分别阶梯提速。未达到上述捣固、稳定遍数的,应相应降
低列车放行速度。小型养路机械捣固开通后第一列35km/h,第二列45km/h,不少于4h,以后限速60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
限速60km/h,第二列起恢复常速。人工捣固施工期间当日第一列15km/h,第二列25km/h,第三列45km/h,不少于4h,以
后限速60km/h至下次封锁前。施工结束后,开通后第一列15km/h,第二列25km/h,第三列45km/h,不少于4h,以后按6
0km/h、70km/h各不少于24h捣固后阶梯提速。二、不影响道床稳定的施工作业(1)成段更换钢轨(2)无缝线路应力放散(3)成
段调整轨缝,拆开接头并插入短轨头(4)成段修整轨底坡封锁施工开通后第一列45km/h,第二列60km/h,其后恢复常速。(1)使用
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超过40mm(2)长大隧道宽轨枕垫砟(3)道口大修(若影响道床稳定,比照第一大项办理)封锁施工开通后第一列35k
m/h,第二列45km/h,第三列60km/h,其后恢复常速。三、桥隧涵施工作业(1)更换或拨正钢梁、混凝土梁(2)抬高或降低桥梁
(3)拨正支座、更换桥梁支座或翻修支承垫石、垫砂浆厚度超过50mm(4)不拆除钢轨整孔更换明桥面桥枕(5)明桥面移动桥枕(6)翻修
、加深隧道内排水沟封锁施工施工作业期间,封锁开通后限速45km/h至下次天窗前;施工作业结束后,第一列限速45km/h,以后限速6
0km/h不少于24h恢复常速。明桥面移动桥枕后,上盖板喷砂除锈涂装架空施工中,安装、拆除纵横梁体系的横梁,安装D型便梁的横梁(3
)修补或重新施作有砟轨道桥面、桥台顶面防水层慢行施工施工作业期间,限速45km/h。线路架空或加固后桥涵顶进慢行施工施工作业期间,
限速45km/h;施工结束后,第一列限速45km/h不少于12h,后限速60km/h、80km/h各不少于24h、后120km/h
一列后恢复常速。新建明、棚洞的基础施工慢行施工施工作业期间,本线限速45km/h,基础施工结束后恢复常速(1)在线路上安装或拆除轨
束梁、工字钢纵梁、D型便梁的纵梁、纵横梁体系的纵梁,拆除D型便梁的横梁(2)喷锚加固隧道衬砌(3)整治隧道仰拱破损及换填隧道铺底(
4)隧道整体道床翻修(5)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复杂桥隧施工封锁施工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作业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列车放行条件(1)路基注浆,
挖孔桩、旋喷桩施工,路基降水(2)隧道内增设密井暗管施工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施工条件和列车放行条件执行四、桥涵顶进施
工作业单线框构顶程≤12米,框构宽度<5米慢行施工4天框构顶程5米≤框构宽度<7米慢行施工5天框构顶程7米≤框构宽度≤12米慢行施
工7天复线框构顶程≤15米,框构宽度<5米慢行施工6天框构顶程5米≤框构宽度<7米慢行施工7天框构顶程7米≤框构宽度≤12米慢行施
工8天注:表内未列出的其他施工作业项目,可依据TG/GW101-2014《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并比照本表类似施工作业确定施工条
件和放行列车条件。附件3施工预备会(总结会)记录簿会议日期会议地点施工日期施工项目施工等级施工地点主持人职务参加人员
单位姓名职务电话备注记录内容(可加附页):记录人:时间:
时分附件4施工方案会审表工程名称施工方案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建设单位意
见项目主管单位意见工电段意见后勤段意见备注:施工方案会审表根据施工涉及范围进行增减施工方案审定表工程名称编制人施工方案名称编制日期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建设单位意见项目主管单位意见生产技术部意见安全管理部意见工电段意见车务段意
见机辆段意见后勤段意见公司主管运输领导意见备注:施工方案审定表根据施工涉及范围进行增减附件5营业线施工周计划格式编号施工等级线路
行别别施工项目施工日期施工地点封锁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限速及行车方式变化设备变化运输组织施工单位及负责人备注区间及起止里程封
锁起止时间(封锁时间分钟)施工内容影响范围限速要求(本线施工期间邻线限速)行车方式线路数据变化:站场线路、道岔、径路变化:信号机位
置及显示变化:接触网信号标志位置变化:其他变化:施工车辆出入:行车组织变化:主体施工单位(单位名称)(职务)(姓名)施工单位(职
务)(姓名)附件6天窗点外上线作业计划表编号线路行别日期施工地点作业项目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数及工具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备注附
件7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格式月日日时分设备检查、故障或施工检修地点设备检查或施工检修加封设备、计数器使用原因设备故障状况、影响或停止
正常使用的设备名称、范围及有关限制要求等使用设备号码计划施工检修起止时间设备检查或故障通知时间施工、维修部门领导登记签名准许施工、
检修签认故障处理起始时间销记签认备注调度令码起止时间车站签名时间(1)设备状况及限制要求(2)设备故障原因施工、
维修部门领导签名时间调度命令号码开通时间车站签名附件8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格式编号类别线路行别施工项目施工日期施工地点施工内
容施工机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监理单位及负责人设备监护单位及负责人配合单位备注1C类大枣线上行桥涵加固5月1日-5月30日K
66+800-k66+900横向加固装载机1台挖掘机1台宁东铁路华奥公司/张兰州交大/张工电段/张工电段登销记
附件9施工监管日志施工单位:施工内容:施工日期:
天气、气温:施工地点:
点外(内)之天窗命令号:卡控项目卡控具体内容现场情况施工(点)前准备及施工防护施工单位三员是否到位,
监理是否到位。施工人员数量是否达到要求,是否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记录具体人数)施工机具数量、状态,是否达到要求。(记录具体设
备机械)地埋光电缆等隐蔽设备是否交清明确,是否有机械开挖等不安全行为。施工前驻站,现场防护员是否(提前)全过程在岗,作用发挥到位。
各种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有效、防护标志,标牌是否齐全有效,设置是否及时正确。过程管理及设备开通施工地点里程、工作内容、时间是否与当日施
工计划(命令)一致。是否按审定的技术方案或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在来车时是否全过程执行劳动人身安全有关规定(走行,下道避车等)
。设备开通前是否具备设备恢复正常使用条件,是否具备天窗销记条件。施工机具(机械)是否及时下道、安置牢靠无侵限。现场(驻站)防护对施工地点列车通过信息预报,确保,变更传达是否及时准确。其他序号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处理意见123监管人签字:施工方签字:本登记簿由工电段制作,由工电段派驻现场的监管人员使用,施工结束后,由工电段留存。附件10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格式请求施工(天窗、慢行及封锁)登记承认施工施工后开通检查确认、销记施工开通备注本周施工编号施工项目月日时分(1)影响使用范围(需要的天窗、慢行或封锁条件)(2)施工负责人(委托驻站联络员)签名(3)设备管理部门检查人(监督人)签名(4)车站值班员签名所需时分(1)命令号及发令时间(2)慢行及封锁起止时间(3)车站值班员签名(4)施工负责人(委托驻站联络员)签名月日时分(1)恢复使用范围和条件(开通后恢复常速确认)(2)施工负责人(委托驻站联络员)签名(3)设备部门检查人(监督人)签名(4)车站值班员签名(1)开通(恢复常速)命令号及开通、结束时间(2)施工负责人(委托驻站联络员)签名(3)设备部门检查人(监督人)签名(4)车站值班员签名主要施工机械使用情况(监督施工)运统—46(施工)附件11施工安全卡控专项措施一、行车组织做到“四必须”、“五清楚”、“六不准”(一)“四必须”1.必须参加施工方案审查会;2.必须参加施工预备会3.必须参加点前预备会;4.必须细化施工运输组织方案;(二)“五清楚”1.清楚施工方案;2.清楚运统-46登记内容;3.清楚设备使用条件;4.清楚调度命令内容;5.清楚施工行车办法和安全措施。(三)“六不准”1.无计划、无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准施工;2.值班干部必须提前40分钟到岗监督作业,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干部不到岗时车站值班员不准签点;3.不清楚设备使用条件时,不准操纵信号设备或使用线路设备(包括手摇道岔);4.未确认位置正确的道岔不准钉固、加锁,已钉固、加锁的道岔未经准许不准解锁;5.施工完毕未确认放行首列列车条件时,不准盲目放行列车;6.未经车站负责人同意,配合施工人员不准擅离岗位。二、工务施工做到“九不准”“十严禁”“六关键”(一)“九不准”1.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2.未经工电段审批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准施工;3.技术交底不清、安全责任不明不准施工;4.施工前准备不到位不准施工;5.未设好防护不准施工;6.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7.安全监督检查员员不到位不准施工;8.调度命令未下达不准施工;9.未登记《运统-46》不准施工。(二)“十严禁”1.没有计划严禁施工;2.严禁天窗点外作业;3.施工负责人严禁低职代高职;4.防护员及安全监督检查员无证严禁上岗;5.严禁超挖、超卸;6.达不到放行列车条件严禁开通线路;7.无职工带领民工严禁上道;8.装卸路料严禁偏载、侵限;9.配合人员未到严禁开工;10.严禁超范围作业。(三)“六关键”把好施工要点、点前准备、施工防护、放行列车条件、机具材料侵限、阶梯提速整修巡养等关键环节。三、电务施工做到“五不、三个三、七严禁”(一)“五不”1.施工负责人不到现场不施工;2.没有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施工;3.给点不充分不施工;4.准备工作未准备好不施工。5.未签订施工配合、安全协议不配合施工。(二)“三不动”1.未登记联系好不动;2.对设备的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3.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三)“三不离”1.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好不离;2.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一时克服不了的缺点,应先停用后修复);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四)“三预想”1.工作前预想:联系、登记、检修准备、防护措施是否妥当;2.工作中预想:有无漏修和只检不修及造成妨害的可能;3.工作后预想:是否检和修都彻底,复查试验、加封加锁和销记手续是否完备。(五)“七严禁”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2.严禁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3.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构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4.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5.严禁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6.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7.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四、电力设备施工做到“三不准”、“四必须”(一)“三不准”(未接火设备除外)1.停电作业无工作票不准作业;2.作业组无防护、作业人员无监护不准作业;3.未做好接地不准作业;(二)“四必须”1.宣读工作票必须全体人员在场,做到人人明确作业分工、对象、范围和安全注意事项;2.作业防护、监护人员必须明确防护、监护对象、范围,做好施工登记簿的登、消记,杜绝违章作业,防止意外事故;3.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安全用具和工具,状态良好方准使用;4.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精力充沛,注意力集中,禁止做与监护、作业无关的其他事。五、建设项目施工做到“五不准、五必须”(一)“五不准”1.未经项目主管单位认可工程安全生产条件,不准施工;2.未参加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准施工;3.未审批施工方案,不准施工;4.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协议时限失效,不准施工;5.未纳入施工(监督)施工计划或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不准施工;(二)“五必须”1.各项施工必须先防护后施工;2.施工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3.机械设备必须先报验后使用;4.方案变更必须先报批后实施;5.作业完毕必须先确认后撤离。六、安全监督检查员做到“四清楚”、“三到位”(三)“四清楚”1.清楚施工起止地段及起止时间;2.清楚施工作业内容及影响安全范围;3.清楚施工作业的技术标准;4.清楚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四)“三到位”1.开工前1小时到位,并在施工单位的签到簿上签到;2.对施工作业的全过程监控到位,做到施工不停止、监督检查不间断;3.工作责任要到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填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立即停止施工,并指导做好安全防护。附件12营业线改造施工开通确认记录格式根据,于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在进行施工,经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检查,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该处工程于年月日时分达到营业线改造后临时补修标准和线路放行列车条件(km/h慢行开通),现同意申请开通。各方确认签认如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年月日附件13准备工作检查表格式编号检查项目计划数量到位数量备注人员情况料具准备机具配置安全措施经检查工程,在方面准备到位,但还应加强方面的准备工作。检查签认施工单位:检查人:时间:管理部门:检查人:时间:监理单位:检查人:时间:注:1.计划数量以施工组织措施中的数量为准。2.安全措施只填写制定措施情况。附件14工程质量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日期:检查部门:责任单位:检查人:通知日期:整改回复: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整改情况通知书发出部门(盖章):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回检情况—82——83——2——10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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