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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治保和调解工作,三穗县每乡配备一名公安司法员
2022-03-21 | 阅:  转:  |  分享 
  
为加强基层治保和调解工作,三穗县每乡配备一名公安司法员三穗县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每个乡镇配备一名公安司法员,促
进了公安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创造了条件。为了把治保、人民调解工作和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到基层组织,三穗县公安局和司
法局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写出报告,要求在每个乡镇配备一名公安司法员,负责乡村的治保和人民调解工作。5月
8日,县委政法委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形成意见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对此报告非常重视,认为在乡镇一级明确一名公安司法员,既
有利于指导基层治保和人民调解工作,又可分担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责任,又有利于群众办事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很有必要。明确要求各乡镇积
极物色人选,县委组织部认真审查,予以配备。8月27日,县委组织部正式下文,给全县配备了28名乡镇公安司法员,负责乡镇一级的治保和人
民调解工作。这批公安司法员都由乡镇的党政群干部兼任,政治素质和文化水平都比较高,除两名是高小文化外,其余都是初中以上文化,还有三个
中专毕业生。其中,有党团员20个,占71%。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的49岁。为帮助他们掌握政策法律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县委政法委于
9月6日至7日对这批公安司法员进行了专门的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目前,这批公安司法员正在各自乡镇积极开展工作。(作者:陈代清。
消息报道稿。1987年9月18日写于贵州省凯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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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岱青法治文...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