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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品经济,农民迫切需要法律——全州120万农民参加普法学习
2022-03-22 | 阅:  转:  |  分享 
  
发展商品经济,农民迫切需要法律——全州120万农民参加普法学习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改革的深化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广大农民迫切需要学习
法律知识。自开展普法工作以来,全州已有120多万农民参加普法学习。农民学法后,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法律意识,逐步学会依法从事商品
生产经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过去在我州广大农村,由于农民群众文化水平偏低,加之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什么是违法?什
么是犯罪?不会依法进行生产经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的侵犯,也不知道怎样打官司。为了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公民
意识,推进和深化改革,巩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果,自1986年开展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以来,我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普法机构,在
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下,在政法、宣传、文化、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个协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从建立普法办事机构、抓试点
、培训普法骨干着手,采用夜校、各种会议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面对面地上法制课进行普法教育。此外,还利用宣传栏、广播、电影、
山歌、侗戏、法律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了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据州普法办统计,三年来全州共培训农村普法骨干41751人,
编印发放《村民普法读本》277655册,编印散发法制宣传资料312193份,进行法制录音广播宣传3363次,刊出法制宣传专栏258
1期,刊出法制宣传文章8201篇。到1988年底,全州已有1263000多人参加了普法学习。通过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广大农民的法
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逐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据司法行政部门统计,三年来,全州村级调委会共受理村民之间、村民与
集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山林、田土和生产经营方面的纠纷160850件,调解成功148658件。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446起1
373人,乡镇法律服务所(司法办)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2万多元。广大农民群众学法以后,树立了公民权利和义务观念,能
自觉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某村普法前,村民偷砍滥伐林木问题突出,群众知道偷砍滥伐的人,也不去举报。通过学习《森林法
》后,村民们受到了普法教育和启发,检举揭发了偷砍林木者,偷砍林木的村民也主动兑现了1200多元的罚款。榕江县归地村村民吴某胜在路边
草丛中拾得一幅渔网拿回家,渔网主人知道后控告吴某胜偷窃渔网。吴某胜被村里按村规民约罚了米、酒、肉、钱“四个一百二”。当时村里的干部
和群众都认为该罚。通过普法学习后,吴某胜知道请律师依法维权。经县司法局派人到该村对这一案件进行调解并结合案例进行普法宣讲,案件当事
人双方和村里的干部群众都懂得了拾得渔网拿回家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退还给渔网主人即可,不能按偷窃来对待和罚款。收到了良好普法效果。
(作者:陈代清,1988年写于贵州省凯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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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岱青法治文...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