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生产班组交接班管理,保障生产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行期间的班组交接班的管理。
3职能分工
生产部负责交接班的管理。
4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交接班,是指上一生产班组在完成工作时间即将下班,下一生产班组即将上班,两个班组进行工作交接的过程。
5交接班程序与内容
5.1接班前检查
5.1.1接班班组各岗人员在接班前15分钟到达各自工作岗位。
5.1.2接班班组人员查看交接班记录并进入现场进行核对检查,了解前班生产运行情况。
5.2召开班前会
5.2.1召开班前会时间:交班班组下班时间之前5分钟。
5.2.2班前会地点:交接班室
5.2.3会议主持:接班班长
5.2.4班前会议程:
接班班组员工在交接班室集合列队召开班前会。
接班班长点名考勤。
交班班长作交班报告。
生产部或相关部门管理人员作指示或简短培训。
接班班长安排本班生产任务与生产注意事项。
接班班长(或班组安全员)强调安全生产有关事项。
接班人员无异议后,接班班长宣布接班,班前会结束,各岗人员到岗位接班。
交班中出现异议的,由交班班长安排或双方班长协商解决。
交接班内容:
交接当班安全(包括人身安全)、环保、事故情况。
交接原始记录。
交接产量及生产任务。
交接设备运行情况。
交接指标控制情况。
交接过程和产品质量情况
交接公用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
交接区域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情况。
交接公司文件、通知、通报、指令等有关内容。
交接班注意事项:
接班人员检查时,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检修中的设备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接班人员必须全部参加交接班会。
在接班人员未正式接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如有特殊情况,交班班长不能参加班前会交接的,必须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委托临时负责人进行交接。
交班者必须向接班者详细说明当班安全、生产和设备情况,不得隐瞒生产和设备存在的隐患。
在交班过程中,接班人员可就交班报告未明的内容、现场检查与交班记录或交班报告不符的内容、生产操作经验和方法、事故的原因等与生产、质量、设备、安全、环保相关的内容提出相关问题或异议,交班班长或负责人应对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
对于达不到交班条件的应及时安排本班人员整改后才能交班;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整改后仍达不到交班条件,应向上级汇报,协商解决。问题未解决前交班班长和岗位所在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继续处理遗留问题,接班者先接受本岗位争议工作外的其他工作,并有义务配合、协助交班者共同处理遗留问题。
由于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岗,使交接班不能正常顺利进行,交班班长可向上级请示同意后进行交接班,但接班岗位的人员安排由双方班长协商解决。一般情况由交班人员继续顶岗,直到接班人员到岗。特殊情况时,可由主管领导指定接班班长临时顶岗。
接班人员在交接班前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交班人员的记录与现场不符,且已经接班的,除有明显证据证明为上班责任外,原则上所有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
检查与考核:
管理人员不定期参加交接班会,监督、检查交接班情况。
对于在交接班过程中有违规的,给予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7记录与表单
《交接班记录》
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版本号: A/0版 生效日期: 2019年01月05日 标题 交接班管理制度 页码编号: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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