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笔者深入乡镇、社区及养老服务机构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 本情况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 求,市及区县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管理制度,丰富服务内容,健全服务标准,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均衡规范发展。一 是养老服务政策不断深化。市政府紧扣当地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 项目的实施意见》《黄山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连续9年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列入政府民生 工程,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二是基本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 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全市7千余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特困人员、孤老优抚对象 等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三是多层次养老服务形式不断拓展。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兜底保障、监管调控上的作用,引导社会力 量参与养老设施建设、产品开发、服务提供,依托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截止2020年底,全市养老机构89家,床位数7748张 ,其中民办机构23家,床位数3742张,社会力量投入在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比例得到提升。二、存在问题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虽然取得显 著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人口结构变化和老年人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发展水平仍然不高。现阶段,我市养老服务总体尚处在“保基本、 兜底线”的低端供给水平。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绝大部分公办公营的养老机构仅提供吃、住和日常照顾等最基本的服务,缺乏护理、医疗、康复、教 育等综合化服务,社会力量投入不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的途径、方式和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知识、年 龄结构不足以支撑老龄化社会对高质量养老服务的需求,养老服务整体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公办公营的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单一, 仅限于政府兜底的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其他有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老人难以入住。据统计,部分区县敬老院床位利用率仅达22%。 在社会养老服务供给层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济效益不明显,大部分依赖政府购买服务予以输血和维系;机构养老空床现象依然存在。此外,城乡 之间在养老服务设施、能力、投入水平方面存在差距,农村养老服务整体薄弱,医疗护理服务能力低下。三是工作保障有待增强。政策制度方面,医 养结合的政策设计尚不适应当前养老服务的需求,不能支撑医养结合可持续发展。资金投入方面,目前各区县虽然完成了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但 在设施维护、服务项目拓展等方面,缺乏持续明确的运转经费保障。设施建设方面,大部分区县反映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落实不到位,部分新建小 区存在“建而不交”的问题。早期建成的农村敬老院大多数未能通过消防备案,无法投入社会化运营。三、几点建议“十四五”期间,我市养老服务 工作的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要注重规划引领。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 人口已达320611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4.1%。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7.71个百分点,65岁及 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7.21个百分点。面对空巢、高龄、失能老年人占比逐渐增大的严峻形势,民政部门要科学分析和把握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 势,抓紧编制我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实现由政府兜底向政府家庭社会各负其责的转变。要强化规划的刚 性约束,将养老用地出让、老旧小区养老设施配建、落实新建小区养老用房建设等纳入指标范畴,并及时建立保障规划落地实施的政策机制。要凝聚 规划实施合力,进一步明晰政府部门间的职责,理顺条块间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二要注重双向发力。紧紧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形成 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在需求侧方面,民政部门要以有效需求为导向,依托三级养老服务中心这一平台,进一步摸清不 同年龄段、不同经济状况、不同服务需求的老年群体现状,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与社区服务网络、专业服务组织以及养老机构进行对接,使政府和机 构提供的养老服务与老年人梯度化的需求有效对接、公平匹配。在供给侧方面,要把制度供给摆在突出位置,根据即将出台的《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 》,抓紧制定我市的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推进制度协同,促进养老服务与社保体系相互融合,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全方位的制度支撑。要抓紧建 成一批示范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该中心为枢纽,连通居家、社区和养老机构衔接的“断点”,积极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实现“ 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三要注重要素保障。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政策,引导各类要素向 居家社区、农村养老、医养康养等领域聚集。要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养老服务方面的示范作用,适时修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目录,并将购买养老 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第三方机构提供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要拓展金融扶持渠道,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自主试点,减轻失能人员及其家庭 经济、事务负担,推进养老护理市场成长。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老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建设与管理。 要加大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以提高服务人员专业素养为核心,探索委托培养、校企合作等措施,不断壮大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将职业技能等级与工资收入、服务价格等挂钩,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招得到、留得住、干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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