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 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难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2.医院要建立危急试验项目表与制定危 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病人群体的需要,关注来自急诊室、重病监护室 、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标本。3.建立起实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及了解临床对患者处理情况的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 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 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有关人员都应按此程序办理。4.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电话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要关 注样本的留取存在缺陷?如有需要,即应重留取标本进行复查。5.在实验室操作手册中应包括危急界值试验的操作规程,并对所有和危急界值试 验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进行培训。6.医院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 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7.临床检验的“危急值 报告”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检验医师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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