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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城镇中心小学家长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2022-05-04 | 阅:  转:  |  分享 
  
电城镇中心小学家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为了增强学生的防溺水意识,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茂名滨海新区行政服务局《关于
开展2022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特与您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您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教育与监管,严格履行以下
责任:1.家长务必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教育孩子牢记“防溺水六不准”,即:不准独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一起游泳;不准在无
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地方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教育学
生遇到同伴或他人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求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2.经常教育、提醒孩子汛期主动远离周边低洼水浸路段、河塘等
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3.家长务必告诫孩子:坚决不允许在周末、节假日、暑假和上、下学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学生结伴去池塘、水库、
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地段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4.外出务工的学生家长尤其要切实落
实对子女的监管。周末、节假日、暑假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孩子外出应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
内容、知归时”。5.家长务必要加强对孩子防溺水方面的安全教育与监管,要求孩子严格做到按时上学、按时回家,谨防因家长监管不力而发生孩
子溺水的悲剧。学生在校期间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并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6.学校设立私自游泳及学校周边危险
水域举报电话:18826741721,加强督查。7.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2022年9月1日。请按
照以上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严格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如因监护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得力,学生经教育不听,不自觉遵守责任书的相关规定,造成
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和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给学生筑起一道牢固的安全防线而共同
努力!班?级:?年级?班学生签字:??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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