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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2022-05-12 | 阅:  转:  |  分享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为适应教育体制改革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黔府办发[2009]58号,盘教发[2012]158号有关文件精神,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推动教育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教师队伍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为了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坚持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形成一个“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教师群体,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公平、公开、公正地评价教师,特成立马场小学教育教学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成员:

二、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校教育带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原则及发放形式

(一)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

4、除镇中心校考核的,其余部分全部用于学校量化考核。

5、学校一级班子不参与学校考评,由镇中心校考核。

6、学校二级班子参与教师量化考核。

7、班主任津贴按照每学期800元,按照《英武镇马场小学班级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8、公差、公假、特假、病假产生的代课费从绩效工资中产生。

9、到我校支教人员、交流人员等,若绩效工资未划拨到本校考核,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产生的所有代课费用由自己负责。

(二)、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学校上报中心校审核后,每半年一次性兑现。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实施绩效工资以教育教学评估暂行办法为依据,分六部分:第一部分:师德师风,分值10分;第二部分:考勤,分值10分;第三部分:工作量,分值10分;第四部分:为教育教学过程,分值10分;第五部分:为教育教学业绩,分值40分;第六部分为课堂教学,分值20分,共计100分。除第六部分外,各项扣分不保底(即扣完该项得分继续从其它项目中扣除量化分,直到总量化分到0为止)。

第一部分:师德师风(10分)

一、总分为10分,有下列情形者酌情扣分。

(1)在日常工作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经教育仍然不改的扣10分。

(2)参加非法组织,经多方教育仍然不改的,扣10分。

(3)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严重一次扣1—20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严禁乱收费。因巧立名目强制收取学生费用,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核实扣10分,并清退其所有多收的款项。

(5)从事第二职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扣10分。

(6)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视其情节每次扣1—5分。

(7)在教职工中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其他教师吵架、打架斗殴的,视其情节负主要责任的一次扣5分,负次要责任的一次扣3分。

(8)酒后上课、上班或上班期间喝酒的,发现一次扣5分,扣款200元。

(9)被家长上访的教师,经查实违反了师德规定,一次扣10分。

(10)上课(早自习、监考、会议、听课)教师必须将手机调成振动状态或关机,不得在教室内或教室外的走廊上接打手机,违者一次扣1分。(上级领导部门除外)。

(11)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安排的工作不去落实的,一次扣10分。

(12)在教师内部散布一些不利于教职工团结,打击教师积极性,影响学校发展的,一次扣10分。

(13)教职工参加赌博被有关部门查实并处罚的,一次扣50分,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不享受当学期绩效工资。

(14)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或有价证券的,一次扣10分。

(15)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或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从中获利的,一次扣5分。

(16)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一次扣10分。

(17)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取消当年该教师的评优、评模、评先进等资格,晋级晋岗一票否决。

(18)凡违反有关意识形态规定的,取消当年该教师的评优、评模、评先进等资格,晋级晋岗一票否决,扣10分。

第二部分:出勤(10分)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纪律管理,维护稳定、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培养一支纪律严明教职工队伍,现根据盘县教育局有关劳动纪律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实行值班制

学校值日教师值班时间为: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

星期日下午4:00到校。

星期五早上7:00—下午待学生全部离校;

星期一至星期四:早上7:00—晚上8:30,待学生全部回宿舍,安排妥当后方能离开。

食堂管理人员必须维持食堂正常运转。

学校宿管人员星期日下午4:00到校,安排学生住宿工作,上班期间24小时在岗。

当天值日人员负责早读课之前到学校大门站岗,维护校门口交通安全问题,抓学生迟到人员;下午3:30放学到大门站岗,维持学生出入情况;维持校门前交通安全情况。若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值班人员和门卫一起承担。

二、要求及考核

迟到、早退、脱岗、旷课、旷工:值日教师上班按规定时间晚到、上课铃结束后教师未到教室内视为迟到;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私自离校30分钟、上课离开课堂5分钟(含5分钟)视为脱岗;值班人员提前10分钟下班、5分钟下课视为早退;上课人员晚到5分钟,视为旷课;值班人员晚到10分钟或提前30分钟下班视为旷工。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扣1分;

迟到5分钟,仍然上课者,罚20元,扣2分;

迟到5分钟,仍然未上课者,罚50元,扣5分。

2、旷课(工):教职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的,视为旷课(工)。非教学人员旷工按每天教师平均课时量计算。旷课(工)每节罚款50元,扣5分。会议、升旗按1节课计算。

脱岗按照旷课论处;学期连续旷工5天、累计旷工10天年度考核不合格;

3、事假:学期累计事假1—3天内每天扣100元,4—10天每天扣150元,11天及以上每天扣200元。请假1天扣1分,2天扣3分,3天扣6分,依此类推。(学期结束累计请假4节课算一天,8节课算二天,依此类推;4节课之内的以节数计算,每节扣30元。)

4、病假:特殊请假(镇级及以上医院住院)不扣款、不扣分。未住院病假按一般病假论处,不扣钱、不扣量化分。无证明和病历的,按事假论处,弄虚作假经查实按旷工(旷课)论处。

6、特假:特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款,不扣分。有下列情形的,计特假:

(1)、男教师的合法爱人在政策内生育,准男教师护理假15天(连续的含周末和节假日)。配偶、父母、孩子生病需本人照顾视为护理假,但必须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一学期每位教师可有护理假一次,但不超过2天,多余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2)、教职工的子女结婚,准特假3天(连续的办酒席前一天、当天和第二天,含周末和节假日)。

(3)、教职工的子女考入大学,准护送假省内3天,省外5天(连续的含周末和节假日)。

(4)、亲兄弟姐妹结婚准假1天。

(5)、婚假、产假(意外人流产假)按上级规定办理,但超期后不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请意外人流产假须持疾病证明和医院发票办理请假手续)。

(6)、教职工父母(公婆)或子女及其配偶死亡准丧假7天(连续的含周末和节假日)。

(7)、岳父母、祖父母去世准丧假3天(连续的含周末和节假日)。

(8)产检:以医院检查证明为准,不扣款、不扣分。无医院证明,按照旷工(课)论处。

特假不扣款、不扣分,但无满勤奖,超过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7、代班假:每学期给3天(次)代班假,但不能连续请,一次只能请一天(次),由个人写出代班假请假条,并安排好自己的课程,交当天考勤行政值日备案,若有失误,按照旷课论处。(升旗仪式、学习、集会、教研等集体活动,在代班假当日内,不记入考勤。)

8、请假界定:公布考勤之时,无假条者,按旷课或旷工论处。

9、有关要求:

(1)、升旗仪式、学习、集会、教研等集体活动按照上班上课考勤处理。

(2)、上班时间严禁干私活和打牌、下棋、玩游戏、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扣5分。

(3)、教职工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调班(或调课),违纪一次双方各罚款50元,各扣2分。

(4)、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教职工临时因事外出,只要到值班领导处请假并作好登记的不作考核处理,若不作登记,发现后按脱岗处理。

(5)、学校教职工通信必须保持畅通,确保能收到学校发出的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6)、打考勤教师失职一次,罚款20元。

(7)、不准带小孩进入教室上课,若发现一次,罚款50元,扣5分。

(8)教师私自雇佣他人上课或擅自请人代课,按旷课论处。

10、关于请假的规定:

教职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写出假条(除特殊情况外),电话、口头请假无效,按规定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特殊情况的,但事后必须补假条,不补者按旷课(工)处理。

11、批假权限:一天内事假和一般病假由考勤人员审批,公假、特假、特殊病假和2—5天的事假由校长审批,7天以上由镇中心校审批。所有假条审批后一律由学样教务处存档备案,月底汇总公示。

1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按旷工论处:

(1)当日无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出勤者;

(2)请假期已满仍未上班,又未获批准续假者;

(3)病假无医疗部门证明或涂改证明者;

(4)不服从分配未上班者,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不服从者;

13、凡是被上级劳动纪律检查部门查处人员,除执行学校劳动纪律之规定外,上级处以单位的全部扣款均由当事人承担。

14、满勤奖:除公假外,都不算满勤,一学期出满勤的,奖励200元。

第三部分:工作量(10分)

教学人员以学校核算的课时量为准。每超1节课发放代课费用15元,不足一节课,扣除15元。

第四部分:教育教学过程(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为此要求全体教师要大练习教学基本功,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推动校本教研,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学常规工作

教案

根据教务处规定的学科和篇数期末汇总,每少1篇教案扣量化分1分。

作业布置及批改

根据教务处规定检查登记汇总,每少一次扣量化分1分。

3、科学实验课,按教务处规定,每少一次扣1分,弄虚作假罚款50元,扣5分。

4、听课记录(包括在学校外听课)

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和教务人员每学期至少听20节课;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12节,听课记录须有授课教师签字认证。提倡教师多听同学科课,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抄袭、编造(含授课教师签名作伪证)听课笔记,每篇扣5分,少听课一节扣2分。

5、教研活动必须保证时间、保证内容、保证记录。严禁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不迟到、早退或做教研无关的事。每次教研活动按1节课计算。

6、学校要求所交的各种资料,必须按时交,迟交一次罚20元,扣1分;不交1次罚50元,扣3分。交资料时,由负责收集资料人员作好签字登记。

7、本学期继续教育及政治理论学习等考试,不及格一科扣2分。

8、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鞋上课,并依据课标要求上课,杜绝“放羊”,同时要注意学生的安全,违反一次罚10元,扣2分。如果因为教师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该教师负责。

9、教师上课必须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和奇装异服,不准在教室里抽烟,违者罚100元,扣2分。

10、其它加分

教师参加县、市、省、国家级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等活动上课获奖,分别给教师加5分、10分、20分、40分。录像课在县、市、省、国家级获奖,分别给教师加1分、2分、4分、8分(以证书为主要依据,学校进行核查左证,本次量化期间获得的证书,以下相同)。

教师所撰写论文在正规刊物上发表的,县、市、省、国家级每篇分别加教师1分、2分、3分、4分(见刊物或证书,各级教育学会组织的统一加1分且每学期只计1篇)。

教师所撰写的其它稿件经学校审定推荐分别刊登在县、市、省、国家级刊物上的,分别给教师加1分、2分、3分、4分。

指导学生参加各种(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竞赛,获县、市、省、国家级奖励的,给指导教师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在同一次竞赛中,辅导多人获奖,按1人计算,辅导一人参加多次多级别竞赛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

教师参加学历提高进修,获本科学历的凭毕业证书一次性加5分,获硕士学位的任学历证书一次性加10分。

第五部分:教育教学业绩(只作评优评模依据、不参与绩效分配)(4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评比科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盘县教育局)组织统考的所有学科(美术课除外)。

评比指标:平均分(以百分制计算)、及格率。

评比学生:上学报名注册的所有在校生(因病等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除外)。

评比办法:

平均分:在全镇同年级中进行排名,获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10分、8分、5分。排倒数第一、二名的分别扣2分、1分。

及格率:在全镇同年级中进行排名,获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10分、8分、5分。排倒数第一、二名的分别扣2分、1分。

任教多科统考学科(如任有语文、数学和品社、科学的教师必须选语文、数学)参加量化,综合科多学科的教师,任选一科参加量化,上两个班同学科的,自己选择一个班考核,但考试之前到教务处提出申请,选择班级。

未上课教师求全校教师平均分。

第六部分:课堂教学(20分)

校长、副校长和教务主任随机听课,课后现场点评,现场打分,授课教师现场签字认证(只被听课1节的按当节课评分计入量化,被听多节课的按多节平均分计入量化)。

各兼课兼职人员须上好课,抓好成绩的同时,须认真做好自身分内的兼职工作。兼职人员所具体分管或主抓的工作被镇、县级及以上表彰良好或优秀等次并颁发奖牌的,当学期分别奖励分管或主抓人员400、800元(奖金从上级资金或公用经费中列支。兼职人员所具体分管或主抓的工作被相关部门或检查组认定为不合格或通报批评的,一次扣款300元,并勒令限期整改)。

请病假连续2个月以上和请事假连续1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分按全校教师量化总平均分的60%计算;请产假连续一学期或以上的,量化分按全校教师量化总平均分对待,绩效工资不参与评比,全额返回;外出培训连续1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不参与量化考核和绩效评比,扣除学校规定外、绩效工资全额发放,量化分按全校教师量化总平分对待。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将考核人员分语文组、数学组和综合组。将组内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该组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组奖励部分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组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绩效补贴总额-学校规定产生的费用)÷总人数=个人平均数

个人平均数×本组人数÷本组量化总分=多少钱/分。

个人量化总分数×多少钱/分=个人所得金额。

量化成绩自计算当天起由校长签字公示,公示期为5天,若有疑议须于公示期内到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公示期满后视所有教职工认可当次量化考核结果。若遇时间紧急,达不到5天公示期,发QQ群公示,在规定期限内视所有教职工自愿认可当次量化考核结果。

其它未尽事宜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另行讨论并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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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孤独之鹰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