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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天杜屯兵地名考
2022-05-13 | 阅:  转:  |  分享 
  
明、清天柱屯兵地名考据史料记载,天柱屯兵始于明代。明洪武二年置天柱卫①。洪武二十四年,明统治者派兵镇压了天柱坌处土民起义后,置天柱守御千
户所(即移靖州卫左千户所治此)。为旧世袭千百,镇抚十员,额兵一千二百名。万历二十五年升所为县,只存二百零二员。至清康熙年间,逃亡军
不满百人,后废绝,归并县治。洪武三十年明王朝派楚、湘二王带兵进入贵州东部镇压“古州蛮”林宽(锦屏婆洞人)起义后,又移靖州卫后千户所
至天柱汶溪,置汶溪屯镇、后溪千户所。额军兵一千一百零八名,清康熙元年废所,归并县治。因为汶溪及附近军户较多。明、清时代又将这一带共
计二十多寨划定为军三排②,现在当地还有军三排和民三排的区分和传说。在行政区划上与县以下的“里”同级。明代除了在天柱建立一卫二所
外,还建置四堡:远口堡,洪武二+三年置③,驻兵一百零一名;邀营堡,万历十九年置④,驻兵六十一名;太平堡,万历二十三年置⑤,驻兵五十
名;幞头堡,建县后将茅营堡移置于此,驻兵四+六名⑥。另外还建置了八哨和许多汛塘。“堡”主要以官军驻守,每堡驻兵五十至一百人。“哨”
和汛塘主要是“募乡勇守之”。以上这些卫所、屯堡、汛塘,都是明代的军事机构,它既管理军政,也管理民政,同时管理生产,实行“七分屯种、
三分守城”,一方面垦荒屯田以补充军队给养,另一方面监督和镇压少数民族的反抗,以利于巩固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清代天柱兵制基本
上沿袭明制,但由于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封建地主阶级为了巩固他们的统治地位,维护他们的阶级利益,镇压少数民族人民的
反抗,更加强了地主武装力量。当时天柱就办起了好几处地主团练。雍正七年,兵部议复设立天柱参将;雍正八年改为天柱营协镇,驻兵千余名,参
将改为都司佥事。又设千户所驻防坌处。到道光三十年,县主魏承祝下令筑城墙、募军兵,开始创建“团防军”地主武装(见《天柱县五区团防志》
)。到咸车、同治年间,天柱县境内共创办了五个区团防,即县城团防、盆处团防、高酿团防、甘洞团防和帮洞团防。这股反动的地主武装充当了镇
压姜映芬领导的,持续了十几年的侗族人民起义的帮凶。清代的天柱,除了上述五个区团防以外,还办了几个地主团练,当时的江东有定清团、
远口有聚星团、牛场(今天柱兴隆乡)有保安团、瓮洞有新三团。这种地主武装一直持续到民国。上述屯兵沿革集中说明了一个事实:明、清两
代天柱为屯兵之地,并且经常发生战争。明、清时期天柱人民遭受的祸害极为深重。天柱县的一些地名也因当时屯兵的原因而沿袭下来。因此,详细
地考察该县地名的屯兵沿革,并结合研究明、清两代天柱人民的起义和斗争,对于研究该地区民族矛盾、阶级矛盾及社会发展变化。有一定的参考价
值。注释:①见爱必达《黔南识略》卷十五②见《镇远府志》卷十九③、④、⑤、⑥见光绪《天柱县志》⑦见《天柱县五区团防志》(作
者:陈代清。1986年刊登于《黔东南地方志》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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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岱青法治文...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