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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监理-理论和法规-第三章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九)
2022-05-13 | 阅:  转:  |  分享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
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
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
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
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
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
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例】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满足现场卫生、环境
与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包括()。A.将现场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B.做好施工现场人员调查C.提供的职工膳食、饮
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标准D.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E.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答案】AC
DE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第三十五条施
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
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施工
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
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
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第1页/共7页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
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
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例】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属于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的有()。A.拆除工程施工前,向有关部门报送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所需费用
不得挪作他用对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D.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E.向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答案】BCDE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内容
等级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30人≥100人≥1亿元重大10-30人50-100人5000-10000万
元较大3-10人10-50人1000-5000万元一般<3人<10人<1000万元【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属
于重大事故的是()的事故。A.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造成
30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造成10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答案】D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
、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
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
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
间不得超过2小时。【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A.1B.2C.8D.24第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答案】A㈢事故的简要经过;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
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㈤已经采取的措施;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
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A.事故责任初步认定B.事
故发生单位概况C.事故发生简要经过D.事故发生时间E.事故处理建议【答案】BCD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
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
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
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别重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地省级人
民政府较大事故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可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
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
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㈠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㈡认定事故的性质
和事故责任;㈢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㈤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
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
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
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七条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
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第二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
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第三十条事故调
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㈡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
故性质;㈤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
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除特殊情况外,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交事故调
查报告。A.60B.45C.30D.15【答案】A【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
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B.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C.事故调查结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答
案】ABDE第三十二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
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
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事
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㈠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㈡发生较大事故的
,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㈢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㈣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
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5页/共7页【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单位处以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的事故是()。A.特别重大事故B.重大事故C.严重事故D.较大事故【答案】B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
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在
刑事处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A.1B.2C.3D.5【答案】D㈣《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相关内容1.招标⑴招标范围和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
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可以邀请招标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
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可以不招标的项目。除《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①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②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③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
设、生产或者提供;④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⑤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例】根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可经()认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A.项目审批、核准部门B.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答案】A【例】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情形是()。A.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B.需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影响施工C.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D.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答案】D【例】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有()。A.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自然环境限制的工程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工程采用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工程D.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工程E.因功能配套要求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的工程【答案】BDE第6页/共7页第2页/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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