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编纂的基本知识 (付费可下载阅读与运用不可转而上传与出售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DπWJ 志方志类别3 志的基本特征与功能5体裁体例7 志书编纂的基本原则16志的写作方法20 资料收集与编纂35 一、志方志类别(一)志“志”即记。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下称《条例》)。第三条描述: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 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是“地方百科全书”。2008年9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 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下称《规定》)(二)方志类别方志按其记述内容,可分综合性、专业性两大类。 综合性的方志按其记述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的总志、省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旗志、卫所志、土司志、 盐井志、边关志、岛志、都邑志、乡镇志等。专业性的方志是专门记载某一事项或某一范 围内事物的方志。如记述名山的称“山志”,记述水体及水利的称“水志”,记述物产的称为“方物志”,记述风土人情的为“风土志”,记载名寺 、古刹的为“寺观志”,记载金石碑刻的为“金石志”,记载风景名胜的为“名胜志”,记载园林花木的“园林志”和“花木志”,记载第宅民居的 为“第宅志”,记载历史人物的为“人物志”,记载历史文献、邑人著述的为“艺文志”,记载墓葬的为“冢墓志”。二、志 的基本特征与功能(一)区域性,或称地域性,这是方志的首要特征地方志是以特定区域为记载空间范围,以 特定地情为研究对象,并以地方的特征命命名志书。 三体裁体例方志有其自身的体例,《规定》第八条指出志体是“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第十一条要求“体裁运 用得当,以志为主。”(一)体裁(内部包含)志,是一种体裁。一部完整的志书应具备凡例、述、记 、志、传、图、表、录、索引等类体裁的内容。凡例:列于书前,是有关书籍编纂的指导思想,编纂宗旨,体例安排,编纂要求, 框架设计,材料来源等问题的一种文字说明,对书籍编纂起着纲领性规范作用。凡就是要略,例就是规则,发凡起例就是解释全书的要旨 和体例。凡例大致包括志书的指导思想,编纂宗旨,体例设置,撰写要求,资料来源等内容。述:有的称 总述,有的称概述。《概述》要叙述志稿所记事业发展的大势大略,胸怀全局,站在一定的高度,用一定的深度进行阐述。《概述》是全志中唯一 可以适当议论的部类。既要展示现状,又要把握规律,揭示未来,展望前景。记:主要是《大事记》与《编后记》。《大事 记》—般采用编年体辅以纪事本末体。所谓编年体,就是按事物、事件发生的时间(年份、月份)先后排列,安排秩序;纪事本末体,就是指一 件事物,若有时间上的跨度与跨越,要写明其发生到结束的简要过程,就是说要把一件事情、一个事物写完整。 《大事记》的特点:一是具有时间的顺序性,事物、事件的完性。二是要抓住“大、要、新、特”的特点,简约明了记述以大事、要事。 志:“志即记也”,即分门别类地记述事物的意思。“志”虽与前面的述、记,后面的附录等是并列关系,但他是一部志书的最主要部分 。专志部分,章节体的志书分篇章排列,纲目体的志书与前述内容并列排列。传:《规定》对入传人物规定主要包 括以下内容:1.立传人物以原籍为主。,这里的原籍指的是入传人物的出生地,是家族世代所居之地。2.外籍酌情立 传。虽出生于外地,但长期在本地定居并有重要业绩者也可入传本地志书,包括外籍、外籍华裔和华侨在内。表: 编修的地方志除了人物表、题名录之外,使用最多的是各种数字表,数字表可以分为两大类即统计表和一览表。所谓统计表就是对事物发展的数 字统合分析,所谓一览表就是事物发展的数字概览。表只能是文字记述的一种补充或辅助形式,并不能代替文字解说有了文字分析 就可使文字与表格互补益彰。数字表的选择代表性、典型性。录:有修志人员署名及人物部类的名录两类。修志人员署名有分前 后两部分的,有的只署在志前,如领导机构人员、志稿编辑人员、审查验收人员等;有的在封底署出版社责任编辑、封面设计人员等。 此外,还有附录一些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原始文献、补遗考订等资料。引;即索引,以拉丁字母排序目录,放 在“附录”后,便于检索。此外,还有序言,一般放在志前。有自序,编者自行撰写;有他序,因为地方志是官修, 所以多数由修志地域的地方官员撰写。与序言类似的还有跋,多数为编者撰写,一般放在志末,但时下较少见。(二) 篇目设置(体例)篇目设置是续修工作的基础工程,是搜集资料的线索,是编写志稿的提纲,是审定出书的目录。 篇目设置的过程,就是志稿酝酿构思的过程,篇目设置是否合理,纵横交插是否得当,分类归属是否科学,是续修志书能否实施精 品战略关键所在。篇目设置包括如下内容:1.《凡例》凡例是一部志书的编写原则。在《凡例》中规 定指导思想、断限、编写要求、使用体例、语言文风、文字规范、计量单位、人物入志标准等,说明资料来源及有关编写内容。也有书籍直 称《编写说明》,或《例言》《发凡》。2.断限志书的断限指的是内容记述的时 间上下限。若首次编志上限要取事物发端的最初时间,若续编上限要取与其上次编志下限衔接的时间。如,上次编志下限是1988年12月30日 ,那本次续编上限应为1989年1月1日。下限则为编修当年的截止时间。3.体例结构 志书的体例,可分为章节体、纲目体,平头设置、大编设置等。(1)章节体。又称教科书体,是“五四” 后引进的结构形式。其优点是领属关系严谨,逻辑性强,层次分明。但也有缺点,那就是结构呆板,处理交叉重复和均衡问题不便,编写实际从 节开始,检索使用不十分方便。章节体既可以是“篇—章—节一目”的形式,也可以省去“篇”这一层次,直接从“章”开始设置,成为“ 章—节—目”形式。(2)纲目体。这是传统志书的结构形式,民国以前的地方志基 本上都是纲目体。纲目体分“领属目”与“实写目”,领属目是指志书的不同层次,实写目是指志书的具体表现形式。其层次可分为纲目、类目、分 目、条目四层,前三者就是所说的“领属目”,而条目就是实写目。如:第一轮修志中,昆明《五华区志》属纲目体式。(3)章 节纲目体。即采用章节体的结构,以条目为基本编写单元。这是将前述两者综合运用的新形式。4.结构体式结 构体式可分为三类:(1)大编体。即将全志分为“五大块”式的结构,主要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五部分。 其优点是:具有宽容性,利于反映综合情况,可以模糊处理归类问题。缺点是:有时归类失当,不易查找使用;结构 不平衡等。(2)小编体。为弥补大编体的不足,将五大编分解为若干小编,在一定程度上有 所改进,但归类失当、检索不便、结构失衡,层次过多等问题仍没有完全解决。第一轮修的《镇雄县志》近似于小编体型。(3) 平头体。平头体即平头列志,将“志”这一部分按照事业或事物性质进行分解,不同性质的事业或事物分别作为一志,或设“卷”,或设为篇、章, 与概述、大事记、人物、附录并列排列。这样利于解决大、小编体的不足和弊端。平头体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已成为国内地(市)县级志书的主 流形式。其优点是:增加了检索性,按照事业或事物性质划分门类,交叉重复现象较少,结构平衡,比较容易组织编写等。5 .篇目具体设置按照《规定》第十四条“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符合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 ,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不强求一律。”四、志书编纂的基本原则志书编纂有十项基本原则。 (一)秉笔直书。就是执笔如实记述。不畏权势的威迫而掩其“恶”,不为利禄引诱而扬其“善”;不以恩怨论是非,不以成败论英 雄;叙事写实,寓褒贬于史实。这是“史德”。(二)横排纵写。也称“横分纵述”或“横排门类,纵述史实”。横排的方法是事以 类从,类为一志。这是志书划分门类的原则。(七)越境不书。主要指资料收录的地域 范围。一般情况下,不超出地域或部门范围进行记述。(八)通典不录。通典指已有的、共性的典籍。指国、省、市共同或相同性的 法规、文件等,在志稿正文中一般不照录,但可以联系事物、事件写其主要要求等。(九)详略得当。过去提“详今略古,详近略远”, 而这“略”,应该是“简略”,而不是“省略”。远古资料本来就少,很难得,只能“简略”。鉴于教训,现提倡“详今明古”、“详略得当 ”。(十)专志在专。专志是指专业志、部门志,如《×××学校六十年志》《×××市教育志》等。五、 志的写作方法《规定》第二十六条要求:“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 。”(一)与历史著作和年鉴的区别1.区别于历史著作。“史纵志横”,“史是一条线,志是一大片”。史是史实在时 间发展上纵的叙述,侧重于探索历史发展规律,作者可站出来评论,史论结合。2.区别于年鉴。时间跨度不同。年鉴以年为周期 ,主要记以上年度内所发生的事件、信息为主要内容;而方志的编修的周期长。在性质上,它们都是大型综合性、资料性著述,但年 鉴都有工具书所共有的特点,检索性强,而地方志虽有工具书性质,但不完全是工具书。从内容看,方志的 内容比年鉴系统、全面,宏观材料较多;而年鉴更“新”和实用性,一事一条,微观材料占相当比例。从体例看,年鉴主要部分 为条目体。地方志多数为章节体,以综合记述为主。二者都坚持资料编纂的客观性原则,述而不论的记述方法。鉴在概况中可有适当评述,方志 在“总述”、“概述”、“综述”允许少量的议论。(二)行文具体要求《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行文严谨、朴实、简洁 、流畅。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外,以第三人称记述,不用第一人称。”1.严谨。遣词用句须遵守语法,符合逻辑,务必概念准确、语义 明确。时间概念准确,不用“很久”“最近”“以前”“以后”“今年”“去年”“明年”“前几年”“很早以前”等笼统的词语。时 间记载要准确到年月日,日不清的记上中下旬;旬不清的记上半月下半月;月不清的记上半年下半年;年不清的就不记。空间概念准确,不 用“附近”、“周围”等模糊概念。专用名词准确,不用“中央”、“全国会议”、“上级机关”等泛指词语;指代明确, 不用“多数人认为”、“专家认为”等抽象词语。不滥用简称。表达准确,如有些词是专人专用的,针对不同对象量体裁衣选择最适合 的一个。表述中要避免歧义。2.朴实。用语规范,不加修饰。如:不滥用“最”、“极”、“巨大”、“重大”、“如 果”等假设之词和“由此可见”等词。又如“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应改为“院子里有两棵枣树”。 李白:“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3.简洁。事无重复,章无虚设,段无冗句,句无余字,言简意赅。司马迁《史 记》,述及3000年历史,只用了52万字,司马光还认为“多有繁文”。契科夫:“简练是才能的姊妹”。 4.语言。力求准确、洗练、流畅;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力求既新颖又经典;展现学识与智慧;阐述规律与哲理。使之具有“存史、资 治、教化”价值。(三)称谓1.志书用第三人称进行记述。不用““我市”、“该公司”、等称谓。以第三人称 的角度客观叙述。2.人物直呼其名。不加“同志”、“先生”、“老板”等称呼,不略称姓名。部分确需冠以职务的,在单位、职务后 书其名,如“中共中共福安市委书记xxx”、“福安市xx局局长XXX,”等,相邻位置再次出现其名,不再冠职务。 3.称谓和概念准确。如“新中国”应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解放前”应改为“国民政府”,清王朝,不称“满清”。如:“党和政府 ”等,都应用具体准确的概念。4.省称要得当。除《辞海·常见组织机构名简称表》所列188个机构简称(1999年版 为88个)外,如:“文化大革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是省称)”等,不能省作“文革”、“三中全会”;本地机构名称,使用频 率高的,第一次使用全称,注明(下称XX)。(四)数据与表格1.数据要真实准确数据要 真实准确。在志稿中数据说明问题。不能是“统计加估计”。注意:列举总分的数据要一致,不能出现分 列数字大于或小于总数的情况。同一数据与相应文、表的数据应相符。2.表格要素齐全一份表格应 包含表题、表头、表文、表注等要素。其中表注要根据需要来安排。有的表注是放在表前的,如“单位:公顷、万元”,有的放在 表末,即说明。表注也可不要。在一页内未排完的表格,续表需加上表头,而无需加表题,并注明“续表”。表文不缺项。年份、 数据、项目,该有的不能缺。3.表内数据准确首先收集来的表格数字要一一核对。其次在电脑中录入,合计 数尽量使用表格中的求和公式,确保各项目分合数据相符;而且尽量在word文档中录入,少用电子表格,以利排版、修改。4. 依版面实际合理设表依志书版面大小相应设表。尽量不用折表,若项目太多,可考虑分别设表。5.概用直式表格 为了便于阅读,尽可能设置直式表格,表头用宋体加粗与表文相区别。6.表格的排列表中数字若为整数,以个位 对齐排版;若有小数,以小数点对齐排版。表中若为文字,表头各栏项目居中排,表文各栏左齐排。表中横线统一,要么都有 ,要么都没有,但应不影响视读。(五)数字与标点符号1.数字(1 )凡数量与计量(包括正负数、整数、小数、分数、机器型号等)用阿拉伯数字。如32186人、—1.5、1/3、60.82%、13.2 5‰、7.1倍、28:2:7、17℃、北纬27°43''35”、USB2.0闪盘等。(2)计量中,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在行文中,若小数点后只有一位的,除人民币外(因人民币最小单位是分),不必补“0”;若在表格中小数点后面只有一位,可补“0”以 使排版整齐。(3)出版印刷时,4位数以上的数字,按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分节(空1/2个阿拉伯数字位置),初稿可以不考虑分节 。(4)数值大的精确数字(万以上)尾数多为“0”的,可以“万、亿”为单位记数,但不用“百千米、千千克”等,如545 000000元,可写作54500万元,亦可写作5.45亿元。(5)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 的语句的数字语素,用汉字。如“十一五”规划、“八一〇”地震、一律、不管三七二十一、五湖四海、四氧化三铁等。要注意汉字“〇”与大写字 母“O”及“全角”状态下“0”的区别。(6)概数。用相邻数字连表示的数字语素,用汉字,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隔开 。如七八米、五六天、四五十岁、五十五六岁、二三十种、一千五六百元、十二三个等。(7)表示序数的,用汉字。如第三名、 中国共产党福安市第一次代表大会。2.标点符号(1)按照1995年12月13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的《标点符号用法》,准确使用。(2)注意标点符号移行问题:标号(引号、括号、书名号)前半部分不能出现在行末,后半部分 不能出现在行首;点号(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不能出现在行首;破折号、省略号不能断开,即不能分在行末与行首。 (3)区分间隔号与小数点。间隔号占一个阿拉伯数字位置居中排列,小数点占半个阿拉伯数字位置,紧接数字右下角排。 (4)表示顺序的“第一第二……其一其二……”后面用逗号。(5)两个书名号之间不用标点符号《宁 德市教育志》《福安市志》(6)层次一、(后面用顿号)(一)(不用标点) 1.(用下脚圆点)(1)(不用标点)行政公文规定用“一、”至“(1)”这4 个层次。①(不用标点)以上共5个层次。其它二三等以下层次以 此类推。(7)所有标点符号及数字都在“半角”状态下录入。(六)计量单位与引注 1.计量单位。现行计量单位名称、符号的使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为准。2.引文与注释 首届志书在《凡例》中交代资料出处,志稿中一般不注明出处。为提高志稿资料可信度,引文等宜注明出处。志书中必要时应作注释。 (1)引用原文,用引号标示。引用文件名时标题和文号任取其一,即引文件标题就无须再引文号。(2)意引不用引号 ,但不能用错原意。(3)注释采用页下注方式(初稿时需注释处用圆括号标明,如作者、书名、页码、版本、需要说明的内容等)。 (4)表注(上文已叙述)(七)格式与字号1.志稿一律横排。章、节标题各 占一行居中,中空三行。节下的一级目标题独占一行,编写目(随文目、子目、或称二级目)与正文同行,空二字,以不同字体与正文区分。 2.时间的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省写,如“1974年”不能省作“74年”。具体时间采用24小时制,如15:32。日期 之间连接用“——’(二字线),如“1985——2005年”。3.字体字号提供资料和初稿打印时不作过细要求, 可用三号黑体字排标题,四号宋体排正文。定稿排版时,一级标题(章)使用黑体二号字,二级标题(节)可用标题宋三号字,三级标题(一级目 )使用楷体四号字,四级标题(编写目)可用黑体五号字,与正文同行,中空二字。正文使用宋体五号字。4.使用规范语体文和规范 简化汉字。按照1992年7月7日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行文。5.注意一些汉字的分工。如象—像(解释)、帐— 账、惟—唯等。6.注意相同或相近读音词的运用。如品味一品位,启示一启事,截止—截至(解释),反映—反应,权力—权利,包含— 包涵,暴发—爆发,雇佣—雇用,考察—考查,制订—制定等。7.“来”与“到”的用法。统一规范域外人抵达用“来”,如“ 省×××率组来福安市检查×××”;从县市城去部门或乡镇用“到”,如“人大主任率部分人大代表到×学校视察”。六、资料收集与 编纂(一)按志书编纂的纲目要求收集相关资料1.资料的范围空间范围,即地域范围。一是本县市(本 部门)范围资料;一是本县市本部门)向上下与外围辐射的相关资料等。时间范围。在志书下上限为范围内收集资料。2 .资料收集的途径查阅、抄录与采撷有关档案中的文字资料与图片资料;走访或邀请相关知情人士,向他们采撷有 关文字资料与图片资料;或请相关知情人士回忆口述笔录收集;按志书编纂的纲目要求拍摄(或补拍)照片;邀请 相关人士撰写或提供相关资料等。(二)编纂(略)我国现 存的8000余旧志和上世纪80年代以来编纂的新志,无论是一统志、省志、府志、州志、县志、市志、盟志、区志、乡镇志,还是专门记载山水 、古迹、寺观、祠墓、书院等专志,或是新修的地理志、经济志、文化志、教育志、人物志等,都是按照一定的区域为记述范围的。(二 )综合性地方志是地情性书籍,综合记载一个地方自然和社会发展变化的基本面貌,内容涵盖地方的百科各业,举凡天文、 地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各门类应有尽有,甚至那些细小而有意义的奇闻异事也有收录。志书内容涉及范围之 广泛,门类设置之繁富,在中国各类史籍中无一能逾之者。(三)连续性方志的连续性表现为编纂的连续性和内容、形式的 连续性。方志的连续性,是各地在多个历史时期的各方面资料得以全面、系统、完整地保存下来。(四)资料性 资料性是地方志作为一种著述的本质属性,是地方志的生命所在。地方志编纂宗旨不是探索、研究事物发展 规律,而是需要客观、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现状,成为史实,以备后人“存史、资治、教化”之用。 3.生不立传。4.人物简介。生人事迹可以事系人的方法,在相关章节以人物简介形式记述,不单独立传。 在实践中实际上还有一条重要规定,即划定入志人物的职务与级别界限,以作选择入志的标准,除特殊者之外,级别不够者不取。 《规定》要求人物传记“必须实事求是,资料务必真实可靠。一般不作评论。”传是最能体现地方志教化功能的部类。因为 叙事纪实正反面“大”人物,能工巧匠的“小”人物等。图、照:正文之前彩页的地图、示意图、题词、照片,正文中为了图文并茂 而插入的随文图片、如人物传主照片、以及作用类似于表的曲线图等。选用图片要真实,不修饰,还要考虑图片的成像质量,使用图片的平衡等问 题。(三)述而不作,叙而不议。这是主要原则。不加评价和议论。不能用“形容、比喻、论述”等文学笔法。慎用论断如:“拨乱反正”、“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等语句。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曾提出“文人不可与修志。”(四)依时叙事。这是与“纵写”相联系的原则,要严格按照事物或事业发生、发展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记述,不能运用插叙与倒叙等文学方式。(五)生不立传。《规定》第二十条明确“生不立传”。历来史家和志家处理人物立传从编纂《史记》到今天的地方志以及《辞海》等大型工具书都遵从这个原则。涉及人物时,可用“人物简介”。(六)以事系人。事物与事业,或为人造或与人有关。方志更要体现以人为本,如实记述人物言行,这就叫因事系人。如“中国共产党水富县教育局党委(下称教育党委)”等。5.专业术语准确。未经审定和统一的,应用约定俗成称谓。6.频率高的外来语或外语缩称的使用。知名的可以使用,但第一次应注明汉语名称,如“WTO”(世界贸易组织)、“CCTV”(中国中央电视台)、CT(X射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DV(数字影像摄录机)、PC(个人计算机)、DNA(脱氧核糖核酸)、GDP(国内生产总值)等。不常用、知名度不高的如“SFTV”(水富电视台),只在本县部分人中熟知,应用汉语称谓。7.地名、行政机构名。属外省的须冠以省名,如浙江省泰顺县等;本市外本省内的,不必冠以省名,但须冠以州市名,如“三明市政和县”等;市内的,直称县区名及县区机构名但要注意叙述中与外省机构的连用不引起歧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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