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公司编号:
批准日期:通用安全操作规程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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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严禁上班穿拖鞋、赤膊、散衣、戴头巾;女工必须把头发盘入帽内;严禁穿化纤服装从事接触有氢气的工作。
2、不准酒后上班;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准打闹、睡觉或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
3、设备运转时,不准跨越和传递物件,不准触动危险部位。
4、各区域安全监督员上班后必须带好安全臂章,加强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监督,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5、新进厂工人未经甲方“三级教育”考试合格不准上岗单独操作;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不准单独上岗操作
6、在生产中所使用的工具,如锤子、板手、钢丝绳等,在使用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使用,严禁一切物品放在阻碍设备运转或妨碍生产的地方。
7、二人以上共同作业的,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煤气区域作业,至少两人同往,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8、高空作业和危险区域作业必须办理操作许可证,并有人监护;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使用梯子要牢固可靠,上下时要面向梯子,双手扶牢;严禁投掷工具、零件等物品。
9、在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中,应仔细观察好周围环境,站立在安全区域,当吊物经过时,一定要主动避让到安全地方。
10、严禁使用氧气、氩气、氮气清灰吹晾,必须时使用压缩空气吹灰,严禁对着人吹。
11、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场所,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器具,并保持良好有效。
12、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要严格按规定分类存放、管理,并有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严禁吸烟,未经“三级”审批并严密监护不得进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未的场所进餐、饮水。作业时,要戴口罩或防毒面具,注意环境有良好的通风,防止中毒和氮气窒息事故的造成。
13、主控室、变配电室、水泵房、风机房、卷扬机室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入内。
14、行人要走指定通道,并注意各种警告牌,严禁贪近走便道和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的行车和其他机动车辆上爬上跳下,抛卸物品;生产区内不准骑自行车、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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