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初中)事故预防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校各部门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采取各部自查、董事会、督导办组织联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学校校长、主管校长签字,上报董事会,董事会、督导办将随时对各部门进行抽查,对检查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消防设施
1.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2.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3.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等情况;
4.消防疏散标志是否按要求进行设置。
(二)学校门卫值班
门卫人员的配备要符合规定、值班登记情况、师生进出要有明显标志,坚决杜绝非本校车辆进入,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园门口逗留,学校是否按要求划定家长等候区。
(三)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
1.炊管人员的管理;
2.落实食堂值班,特别是夜间值班;
3.坚持进料索证制度,把好来料进口关;
4.食品卫生,做好食品留样,以备责任倒查。
(四)学校设施设备
1.校舍是否存在危房;
2.校车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适用;
4.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保管情况;
5.各类电器设备是否安全使用;
6.学校教学楼、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综合楼等为重要排查场所。
(五)校园周边
1.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问题;
2.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问题;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按规定和时限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校校长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各检查组对所抽查的每一所学校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三进二十六防”配套的检查表。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和整改,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加抓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落实。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上报,限期解决。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要提出时间表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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